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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十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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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看到她在好友圈中新发布的婚纱照时,电脑中的音乐正随机播放到了她最爱的歌。他的手划过手机屏幕上她幸福的笑靥,唇边泛起一丝苦笑。
这世上到底有太多的巧合。比如说,这是你最爱的歌曲;比如说,我们最后还是沦落为朋友;比如说,今年恰好是我们两个认识十年。
二、
他喜欢她,从十六岁,到二十六岁,整整十年。
其实他们的故事的开篇更像是“同桌的你”。
高一时代,男女混坐。他觉得自己很幸运,和班上最好看的女生同桌。起码,在他看来,她是最好看的。
那一年她扎一个高高的马尾,露出光洁的额头,爱极了白衬衣、白小T、条纹衫、牛仔裤和帆布鞋,都是很小清新的东西。她的笑点很低,一笑会露出两颗可爱的小虎牙,但从不会让自己笑的不顾形象。
她严重偏科,在理化生的课堂上会偷偷看小说,被老师点名回答问题时,将他默默递去的纸条上的答案大声念出,坐下后悄悄推过一包话梅,有时是一块巧克力威化。
后来,他陪女朋友去看高晓松监制的电影,遍体鳞伤的林一手中拿着周小栀悄悄推到他面前的一颗大白兔奶糖,哭的毫无男生样子,他的心好像被什么狠狠揪了一下。故事的最后,两个人没有在一起,女朋友哭得梨花带雨,他抱着女朋友低声安抚。女朋友惊奇的抬头:“咦,你怎么也哭了?”
“和你一样,被感动了啊。”他微笑着哄她。
男儿有泪不轻弹,眼泪他只流了一滴,还是被女朋友发现了。他其实只是想起了那句歌词:谁娶了多愁善感的你,谁安慰爱哭的你,谁把你的长发盘起,谁给你做的嫁衣。
没有人知道,他曾经历过一个与电影那般相像的故事。
二、
之后的故事,像是“爱情转移”。
她喜欢民谣和慢节奏的情歌,词人钟情于林夕。她说自己唱歌跑调,所以她从不肯开口来唱。但她喜欢听他唱歌,说他的声音好听。下课后,两个人趴在桌子上,他唱,她听。她给他手写了很多歌词,从《红玫瑰》到《K歌之王》,工整的蝇头小楷,如她的人,很娟秀。之后,他听歌,一排列表,全部都是林夕作词的歌曲。
只是,他始终是她身边,男闺蜜的角色。
高一下学期,她恋爱了。男朋友是隔壁班体委,不是特别优秀的少年,但可以在球场上吸引住所有女生的目光。他们课外活动在学校的楼梯间约会,从一楼并行走到六楼,再走下来,来来回回,一路说着话,二人世界甜蜜到不容外人插足。
一次课间他去替她打水,迎面碰上她的男友。男生示威性的撞了一下他的肩膀,经过他时盯着他的眼睛说了四个字:“离她远点。”
他毫不示弱地瞪回去,在心里冷笑:这其实是我想对你说的话啊。
意向征集单上,她毫不犹豫地填了文,他填了理。
她叹了口气,很可惜的对他说:“你要是和我一起学文就好了。”
他说:“你是还有那个谁陪着你吗?”
她的男朋友,同她一样,选了文。
“不一样啊。”她趴在桌子上,“你是我哥们。”
如果可以,我不只想做你的哥们。他在心里默默的说。
“真贪心。”他揉揉她的头发。
她和男朋友高二未如愿分到一个班,不久传来消息,他们分手了。原因是体委脚踏两只船被她发现。她没有吵架,干干脆脆地分了手,对体委的各种挽回视而不见。
得知消息的那天正是周末,他给她发短信,约她出来吃饭。
“没有你做同桌,真不习惯啊。”她感慨。
他故作不经意的把话题引向她的前男友,她故作轻松的说是因为发现自己好像没有那么喜欢他,自己大概是小说看多了,所以分不清楚欣赏和喜欢的区别。
他没有说话,把她的香蕉船递给她。
她含了一勺冰激凌在嘴里,突然很直白的问了一句:“你喜欢我?”
他默认了。
“你是分不清好感与喜欢的区别的吧。”她笑了,“如果你不介意我分不清依赖与喜欢的区别,我们可以试试看。”
多好的机会,他舍不得不要,哪怕只是被她扣上了一顶好感的帽子,哪怕只是被她依赖、被她当做疗伤的工具。他说:“好。”
他像林一一样,为了心爱的女孩转了文。
他觉得那是他一生中做的最勇敢的事。
“因为爱情”,简单地生长,依然随时可以为你疯狂。
她在高二下学期去学了编导,他也陪着她。她想考北影的导演系,那是一道对专业课文化课都要求很高的门槛。他的文科成绩其实不如理科出色,他对文娱方面的兴趣也并不是很大。但他当时只有一个想法,她在哪里,他就在哪里。
他很努力地学习,准备着艺考,顺便帮她补课。
如果依赖他成为她的一种习惯,他希望她一辈子都不要戒掉,因为他一辈子都不会腻烦。
四、
他的手机响起。
“林导,投资人已经把钱打过来了,问你什么时候可以开机?”
“下周吧。”他把列表调到单曲循环模式。
“保密了这么久,能不能透露一下这次片子的内容?透露一个片名也行啊……”
十年之前,我不认识你,你不属于我,我们还是一样,陪在一个陌生人左右,走过渐渐熟悉的街头。十年之后,我们是朋友,还可以问候,只是那种温柔,再也找不到拥抱的理由,情人最后难免沦为朋友……
“十年。”他说。
这世上有太多事情不随人愿会途中生变。比如说,高考那年他考上北影,而最想考上北影的她却意外落榜。之后,她去了英国学习音乐,他们没有办法把异地恋一直坚持下去,网络带给他们太多的疏离。他们分手。直至后来她再次回国,他们也没有见上一面。他在网上默默关注着她的动态,只是默默关注。
这世上有太多事情会让最初的自己倍感意外。比如说,他没想到自己会一直坚持在导演行业做下去,真的喜欢上了这份工作。成为人们口中的“最有潜力的年轻导演”,投资人热捧的对象。
昨天,他陪哥们为新公寓买家具,在家居城碰见她与未婚夫。那是一个高大英俊的成熟男人,气度不凡,就像是网上所有人都说她好运气,竟找到了这样好的老公。
简单客套寒暄。他曾无数次设想过他们的再见,却没有想过他们真的会再见。她笑着对未婚夫介绍:“他是我的高中同学,很好的朋友。”
情人,最后难免,沦为,朋友。
“今天是几月几号?”他突然想起。
“9月2号啊,怎么了?”
“哦,没事。9月6号,会举办开机发布会。”
这么巧,从我们初识到再见,正好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