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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第四章 牵手 ...

  •   自从把杜康的名字拉入黑名单后,杜康就像闹钟一样准时出现在我们学校门口,每次都是斜斜倚着车门,冷冷的眼神,潇洒的身影,漫不经心的表情。我不是跟其它老师结伴,就是 “刷”的一下从他身旁闪过,不给他半点机会。
      一天放学,我的一位学生匆匆返回来对我说:“老师,有位叔叔找您,在门口,我认识他,来了好多次了,他让我跟您说一声。”
      “知道了。”我心里一阵窃喜,鱼儿终于上钩了。
      我像踩着鼓点一样一步步走着,一头漂亮的长发有节奏地跳跃着。杜康见我出来,疾步上前:“芳华,我等了你好久,我带你去兜风。”
      看来火候已到,过犹不及,分寸我还是有的。我矜持地笑着,心想狐狸尾巴可不能这么快露出来。
      “好吧!”我简单地说。
      杜康冷得如大理石一般的脸闪过一丝兴奋。我们在郊外的小河边停下,这里风轻人静,绿树成荫,残阳如血,美得让人心疼。河边长椅上一对对恋人轻声低语,间或有一两个单身学生静静读书。
      杜康拿出报纸铺到石凳上请我坐下,又变戏法一样从兜里掏出一块硕大的巧克力:“吃吧,你的最爱。”
      “你怎么知道?”我接过,不客气地大吃起来,心里也跟着甜蜜起来,他怎么知道似乎不那么重要了。
      “没了?”我吃完巧克力,拍拍手,抬头问杜康。
      “没了!”杜康用不可思议的眼神看着我,又画蛇添足地加了一句,“我怕你吃胖了。”
      我从鼻子里哼了一声。
      “我明天要出差,大概两星期。”
      “去吧!不用跟我说。”没有巧克力吃我心里十分不痛快,心想胖不胖跟你有什么关系。
      夜幕降临,杜康的身影变得更加高大。英俊的脸庞,深邃如浩瀚宇宙的双眸散发着迷人的魅力。
      “天冷了,我们回家吧。”杜康十分自然地说,“走吧,送你回家。”
      在杜康出差的日子里,每天都和我电话联系,告诉我他在哪,在干什么。
      等待的日子漫长而甜蜜,我发现自己那颗拒人于千里之外坚硬如铁的心在他冷冷的目光中渐渐融化,变得阳光明媚春暖花开。
      欧阳出院了,云裳每天除了去“云裳工作室”,忙完就匆匆赶回家。她要做营养粥给欧阳,是那种养胃的粥,要整整煲三个小时。陆妈妈要替女儿煮粥,但云裳坚持要自己做。
      欧阳下班先去云裳家喝粥,然后再回自己家。
      住了一个月的院,欧阳整整瘦了一圈,云裳心疼极了,连着爱一同煲在这甜润可口的粥里。
      下午六点,欧阳该下班了,云裳的粥也刚刚好,她就在淡淡的粥香中等着欧阳。
      每天都是这样,就像太阳每天东升西落一样。日子就在一天天的等待中缓缓流淌,像秋天来了树叶要落一样的从容。
      七点,八点……欧阳还没回来,电话一直提示正在通话中。云裳管不了那么多了,抓起外套,直奔欧阳单位。
      大门紧闭,庄严的国徽忠于职守地挂在那。
      “师傅,欧阳走了没?”云裳急急问道。
      “欧阳?欧阳早走了。”门卫顺口答道。
      云裳慢慢转过身,感觉自己就像遗落在红尘中的一粒纽扣,孤独渺小得如悬崖峭壁上的一棵小草。
      夜幕笼罩下的城市美得荡气回肠,五颜六色的灯光温柔地闪动着,像无数只勾魂摄魄美人的眼。汽车流水一样“哗哗”流淌着,欢声笑语从四面八方不知疲倦地传来,将这个尘世搅动得风生水起。
      “对,欧阳家电话!”云裳像从睡梦中惊醒。
      “阿姨,我是云裳,欧阳在家吗?”
      “欧阳不是天天去你那喝粥吗?怎么了?”
      “没什么,他可能有事耽误了,放心吧。”云裳不想吓着欧阳妈妈,欧阳可是妈妈唯一的孩子。
      云裳突然感到心里酸酸的,像被编好了程序的机器机械地往回走着。边走边在人海中寻觅,希望那个熟悉的身影踏着凌波微步突然出现在眼前。
      “欧阳!”昏黄的路灯下,那个熟悉的影子如一尊雕像,静静望着云裳的方向,“你去了哪?”云裳飞跑过去,长发舞动,裙裾飞扬,如飞蛾扑火,同时眼泪也不甘落后地跟着掉了下来。
      欧阳轻抚着云裳的长发,笑道:“刚跟朋友聊了一会儿,你就急成这样,要是有一天我走了,还不急死……”
      云裳抬起梨花带雨的泪眼,嗔怪道:“别做梦了,我们会活成一对儿老妖精,一直到你哪也去不了,我哪也去不了,然后坐在摇椅上慢慢聊……”说着自己先笑了。
      两人沿着路灯慢慢往回走,一路上欧阳说下班后碰上了大学的室友,好几年没见了,这小子一路扶摇直上,可到现在还是光杆司令一个,拜托他帮忙寻个女朋友。
      云裳默默地听着,欧阳难得说这么多话。路灯拉长了两个黑黑的影子,就这样不紧不慢地向前移动着。
      云裳望着飘渺的夜空,黑丝绒般的天幕上缀着亮如宝石一般的星星,它们在不知疲倦地眨着眼睛。
      此时此刻,云裳心里只有一个愿望:但愿岁月静好,但愿欧阳能平安一生。
      杜康这厮说出差两个星期,现在都二十天了,连个鬼影子也没见。电话说会议推迟了,要晚几天才回来,可从昨天到现在,电话竟然也打不通了,这到底是唱的哪出戏?
      我像一条被收入网中的鱼,徒劳地在屋里走来走去,同时大口大口吃着面包。(特此声明:本姑娘有个光荣的历史记录,就是怎么吃也不胖,这让我的那些姐妹们,特别是小溪,羡慕得恨不能从这几十层楼上跳下去。)
      每次揽镜自照,我都气馁得很,恨老妈没把我生成如花似玉的好模样。但这身材确实是十里挑一(还是谦虚一点好,谦虚是美德,连小学生都知道。),勉勉强强还算是大美女一个(不能太谦虚,老师说谦虚过度等于骄傲)。
      老妈看着看着,突然恍然大悟,敢情我这老闺女终于枯木逢春了,于是乎眉开眼笑去小区跳“俏夕阳”去了。
      正在面包快壮烈牺牲时,一条短信驾到:芳华,我在楼下。我“刷”的一下子拉开窗帘,杜康这厮果然斜倚着车门,漫不经心地瞟着我家的窗口。
      我心狂跳起来,慌忙换好衣服,三下两下梳了个新发型,然后轻移莲步,款款下楼。心里一直忿忿不平:人家提心吊胆,你这厮居然玩失踪。
      可恶!
      杜康一见我,立刻迎上来,看我一脸温怒的样子,连忙说:“刚回来,放下行李就来了。”同时拉起我的手,把一只晶莹剔透的玉手镯套在我手上,大小正合适。一看就是上好的,光滑温润,清凉透骨,丝丝微凉侵入肌肤,似一股清泉,让人浑身立刻变得像水洗过一样清凉。
      这是我和杜康第一次“亲密接触”,我心里像有无数只老鼠在上蹿下跳,还“吱吱”怪叫着。我低头把玩着,不知该不该收下。
      我抬头,杜康的双眼还是冷冷的,但嘴角轻烟一样含着一丝笑意,望着我:“喜欢吗?是我特地找行家帮买的。”
      一股暖流瞬间滑过,仿佛晨曦的阳光温暖中带着点点湿润,先前堆积的满腔怨怼在他微凉的注视下如薄薄的晨雾,瞬间便消失得无影无踪了。
      我这才仔细打量杜康,二十天不见,他憔悴了不少,旅途的倦意毫无保留地写在脸上,
      “过得很好吧?要不怎么连电话都不接。”我不无讥讽地问道。
      “手机丢了,刚买了一个,和你换换,这是新款……”杜康自顾说着,同时迅速掏出手机,丝毫没有感到我的不快。
      “咋没把自个儿丢了。”我气得哭笑不得,这才想起刚才收的短信没有发信人的名字。
      “早点回去休息吧,我明天还要上课,你要不回来,明天的课说不定也上不好。”我说得云淡风轻,但心里却有一丝不舍在纠缠着。
      杜康还是冷冷地看着我,眸子就像结了一层霜,有一种可望而不可即的神秘魅力。他道声晚安,驾车而去。我真怀疑这家伙天生就不会笑。
      可悲!
      云荷这几天像冬眠的青蛙没有一点动静,我放心不下,刚忙完学校的事,就拨通了她的电话。
      电话响了好久,就像射入太空的子弹,没有一点回音。可怜的云荷如一只云雀拍拍翅膀寻找一方属于自己的天空去了。
      云荷会在哪?孩子呢?我的心真的被提起来了。
      我的担心就像天空的黑云越来越重。回想着云荷的笑,云荷做新娘子时的娇羞、兴奋、激动,恍若隔世。
      人生真是无常!转眼一切都成云烟。
      云荷的老公,我是非常熟悉的,虽然其貌不扬,当年对云荷也是呵护有加。小鸟依人的云荷把他当成父亲、兄长、爱人。对这个男人,云荷付出了全部的真情。老马,马清华,名字倒是响当当的,可我们背地都叫他老马。
      老马从农村出来,靠着坚强、勤劳、朴实,一步一个脚印终于有了今天的成就,成立了自己的装修公司,当了老板。按说也算成功人士,可我就是不喜欢他,总觉得我们云荷一朵鲜花插在了牛粪上,心里一直愤愤不平,觉得老马真是天上掉馅饼白捡了个大便宜。
      老马的公司我是知道的,打不通云荷的电话,心急火燎的我也不打招呼,直奔老马的公司。
      老马正和一客户谈生意,他的助理小孟,一位年轻的小伙子,云荷结婚时我们见过面。他看见我,依然喊我华姐,让我稍等一会儿。
      一会儿,老马匆匆走来:“芳华,让你久等了,有什么事吗?”显然我的突然造访,让老马措手不及。
      “云荷呢?你这大老板把老婆藏到哪了?要想金屋藏娇也不必藏自己的老婆呀!美貌如花的女人成群结队,马老板从来都不缺女人。”我面无表情地讥讽道。
      我这语文老师也不是白当的,嘴上的功夫早已炉火纯青、出神入化、百炼成钢了。
      想着云荷无助的样子,真是出了胸中这口恶气,在心里都忍不住拍手称快。
      正巧有几位员工路过,好奇地偷偷看着我,我毫不在意。在这种人面前还顾忌什么?老马讪讪地道:“芳华,来办公室里谈,喝杯茶……”
      “真是做贼心虚,狐狸总有露出尾巴的一天,哼!”
      我坐在老马,不,马总,豪华高端上档次的办公室,看来这厮还真有一定的品味。
      “云荷,她去旅游了,去云南大理,那一直是她最喜欢的地方。”老马不敢看我,眼神闪烁如大气中的游离分子。
      “不是去过了吗?当年你不是带她去那情定终身了吗?”我一字一顿,慢悠悠地道,“那孩子呢?你也放心?当年你可是上刀山下火海连眼皮都不眨一下的,如今海没枯石就烂了,真是可笑。”
      “孩子!什么孩子!谁的孩子!……”老马一下子从他那张宽大的老板椅里跳了起来,俩眼睁得圆溜溜的,黑乎乎的马脸立刻浮现出当年包公终于把一个千古奇案真相大白沉冤昭雪后的欣喜。
      “难道你不知道?”我张口结舌,仿佛大白天见了鬼。
      “你是说云荷怀孕了?真的吗?真的吗?”老马孩子似的手舞足蹈,激动得就差捂住脸大哭一场了。
      “听见孩子就这么高兴,难道云荷的死活就不重要吗?”我气愤极了,也一下子站了起来,这厮还真是个不折不扣的败类。
      “小孟,订机票,去云南大理。”老马忙唤进小孟吩咐道,“芳华,回来再联系。”老马急匆匆走了,留下目瞪口呆的我傻傻地望着天花板,不知该何去何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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