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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佛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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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二章
两个没有本事的平凡人抱在一起,少了揶揄嘲讽,少了抬杠吐槽,剩下的,唯有相依相存,密不可分的体温,及“咚咚”狂跳,互为心悸的心脏。
沈墨鼻子疼,片刻后,眼角滑出一滴泪,落在瞿朝川的胸口。
“瞿朝川……”沈墨吸吸鼻子,“鼻梁骨要断了。”
任谁鼻梁高挺过珠穆朗玛,被这么一压,也要变东北平原。
但瞿朝川闻言,竟没有顾及沈墨已经疼出眼泪,只加倍箍住怀中脑袋,再次道:“你听。”
瞿朝川瞪着上方虚无缥缈的黑暗。
听到了,还是严蕊的那首《卜算子》。
沈墨:“……什么时候了,先别赏词听曲啊,鼻梁骨就算了,我快被憋死了,大哥。”
瞿朝川手一顿,微微松开了些。
就在这时,一阵香风袭来,瞿朝川眼前飘过一只萌黄大袖,伴随着千叶仁急迫高昂的声音:“你们先走!”大袖托起他和沈墨的身体,将他俩掀出玛尼寺。
是的,他们被月夜用一只袖子卷了出去。
瞿朝川又摔了,除脑袋外,其他地方扎扎实实与地面做了次亲密接触。他的脑袋还是沈墨冒着断手的决心帮他托了一下才没有摔着。
沈墨表示,既然对方做了自己的肉垫,那自己必然得意思意思,否则不像个男人。
沈墨趴在瞿朝川胸前,瞿朝川“嘶……嘶……”两声,咬着牙道:“你的命真的不好吗?我觉得我的命倒可以再抢救一下。”
沈墨从瞿朝川身上翻下来,迅速伸手,把他要紧的部位逐一按了一遍。“好像没事。”过了半分钟,他道。然后,他开始觉得手背疼。
瞿朝川坐起来,推开沈墨,摸了摸后脑勺。
而这会儿,玛尼寺中又涌出一股香风,第二次托起他们,将他们扔到十米开外。
“瞿朝川!”沈墨抓住瞿朝川的胳膊。
这次他俩落在一处,落入厚厚的积叶中。
“走。”千叶仁的声音随风飘来,传进耳朵里,似是在他们耳边说话:“有些棘手,你们快走。”
黑暗中,沈墨和瞿朝川面贴面,四肢相交,齐齐打了个冷颤。
天空不知什么时候下起雨,淋在皮肤上,寒冷侵骨入髓。
沈墨叹息一声,举起隐隐作痛的爪子,在瞿朝川肩上按了按,“先走。”然后,他蹦起来,一把拽过瞿朝川,头也不回地冲往来时的方向。
他不高尚,没想着回头救那小鬼子。他是个普通人,也没本事去救那小鬼子。他这趟来,救出瞿朝川就可以了,因为他确实不愿牵累瞿朝川。
被牵累的瞿朝川抬眼,摔得七荤八素的脑袋尚未完全清醒,只跌跌撞撞,踉跄地跟着沈墨。
不知跑了多久,前方沈墨突然回头,说了句:“诶?应煜宸好像不见了。”
应煜宸不见了。
沈墨随千叶仁进入玛尼寺前,千叶仁让白灯笼保护应熠宸,站在门口等他们出来。但刚才,他们摔出寺门时,外面被黑暗笼罩,根本没有看见漂浮的白灯笼,及应被白光笼罩的应熠宸。
“算了,不见了就不见了,我们这样也不能回去找。”沈墨捏紧瞿朝川的手,两人在深山老林中夺命狂奔。
刚才说了,这会儿正下雨,雨滴淅淅沥沥,四周便是凄凄惨惨戚戚。跑了一会儿,沈墨的手机响了,叮铃铃的,吓得他打了个哆嗦。
瞿朝川几步上前,伸手摸进沈墨的口袋,将里面那个不知用了多少年的手机拿出来,一边跑,手指一边滑过接听键。
可惜没等他“喂”一声,一道携着腥风的黑影由背后快速袭来,撞掉沈墨的手机,接着落到两人前方,虎视眈眈觊觎着他们的身体,并发出不属于人类的咆哮声。
“喂!喂!沈墨!”傅亚语的声音穿透幽光闪烁的手机屏幕,回荡在夜半无人的密林中。
“啪!”下一刻,黑影跳到手机前,一掌拍碎了手机。
瞿朝川猛地停住脚步,将沈墨往回拽。
沈墨:“……”肉疼,为阵亡于前线的手机心哀。
“沈墨,是狗肉店老板。”瞿朝川沉声道。
这伙计抗了他一路,还吓了他半宿,认错谁都不可能认错这谋害了发妻的渣男。
而沈墨其实看不清眼前的渣男,只趁着刚才手机还未被拍碎前,借光亮匆匆扫了对方一眼。
“退后!”沈墨把瞿朝川往后推,他可没忘记瞿朝川之前被对面那怪物抗走的模样。接着,他用力撸起袖子,露出白皙的手腕,及缠绕手腕的人骨念珠,“呔!大师兄在此,何方妖孽竟敢如此嚣张!”
瞿朝川:“……24K纯傻逼。”
然沈墨不过是受了惊吓,有些紧张,现在这样是想缓解下气氛。“退,退!”他用手肘乱顶瞿朝川的胸膛,非要对方向后退。
且同时,沈墨手腕上的人骨念珠遇邪祟发热,不一会儿,更是慢慢泛起光华,薄薄地附在念珠表面,飘忽不定,变幻莫测。
“发光了。”沈墨怔了一怔。而后,身心大受鼓舞,更是福至心灵,居然指着狗肉店老板,大声吼了句:“没眼瘸就别过来!哥这个可是法器,嗡嘛呢呗咪吽!”
嗡嘛呢呗咪吽,六字大明咒,观音菩萨微妙心印,有无量无边不可思议功德,为十方诸佛所赞叹。
说到底,沈墨还得感谢他二叔,迫使他看了这么多有关道家的杂书,自然也涉猎了一点与佛有关的书籍。
也许,是沈墨倒霉至极终于走了一回狗屎运;也许,是六字大明咒真能够引起人骨念珠的共鸣。总之,在沈墨声落后,人骨念珠忽然绽放出耀眼的金光,神圣浩渺,照亮四野,如同佛祖慈悲的凝视,抚慰灵魂深处,又如同佛祖拈花一笑,无相涅槃,即将驱除一切黑暗。
沈墨惊呆了,包括瞿朝川,两人皆直愣愣地盯着人骨念珠,一同见证这超乎科学范畴的奇迹。
有那么一刻,瞿朝川冒出一闪即逝的念头,那便是这串人骨念珠果然比他从寺庙里请来的玉佛牛叉,改明儿也去西藏求一串,随身携带,辟邪驱凶。
呵呵,有想法是好的,年轻人就该有想法。
但这串人骨念珠于烽火硝烟时,跟随高僧走遍千山万水,最终趟过历史长河,由时光彼岸而来,岂是那么容易寻获第二串?
救百千苦难,摧灭贪嗔痴,闭塞轮回路,历代眷属俱得超生。高僧美好的愿望,不知时隔七十多年后,能否实现?
“嗡嘛呢呗咪吽!嗡嘛呢呗咪吽!”沈墨口中不断念叨六字大明咒,渐渐冲破历史施加于美好祈愿上的封印。“瞿朝川,站我背后,这次我不会让他抓走你。”他头也不回地对瞿朝川道。
瞿朝川挑眉,“沈墨?”长这么大,除了他爸妈,沈墨是第一个让他站在背后,明确说要保护他的人。
可是这不罗曼蒂克,一点儿也不罗曼蒂克,尤其在对面那狗肉店老板见到金光大盛开始退缩,却在凄幽女声响起后恢复原状,再度凶相毕露地瞪着他们时,直接变作克蒂曼罗。
“道是梨花不是。道是杏花不是。白白与红红,别是东风情味。曾记。曾记。人在武陵微醉。”
沈墨简直要跪了。难怪老和尚教育小和尚,说山下的女人是老虎。瞧这女声刚响起,他手中人骨念珠的佛光便弱了数倍,恰似回到原点,薄薄一层蒙着骨珠流转,堪堪罩住他一人。
“她来了?”瞿朝川大惊。
“我不知道!”沈墨的手正以肉眼可见的幅度颤抖。那声音的主人来没来,他们不清楚,但眼前的狗肉店老板袭来,他们是看得清清楚楚。
电光火石间,沈墨回身,将瞿朝川扑到地上。
“沈墨?”瞿朝川又摔了。不得不说,这是命呐。好在他摔得不疼,沈墨又伸出手,帮他垫了一下后脑勺。
“我跟你说,他肯定怕佛光。”沈墨叠伏在瞿朝川身上,两人严丝合缝,无一处漏风。“佛光太弱,我俩不这样,罩不住啊,瞿机长。”他紧张地道。
是的,光线微弱,不紧紧相拥,无法笼罩两个成年男性的身躯。
瞿朝川抿唇,眼角微微抽搐。片刻后,他偏头,看到已不成人样的狗肉店老板四脚并用飞爬过来,龇牙咧嘴地停在半米外。
距离太近,腥味,腐肉味迎面而来,熏得沈墨将脸埋进瞿朝川的颈窝。“生化武器,卧槽。”沈墨吸气,过了会儿,朝瞿朝川的耳朵吐出一口气。
由于离得近,他柔软的嘴唇轻轻擦过瞿朝川的耳垂,瞿朝川耳朵发痒,敏感地打了个激灵。
沈墨:“……抱歉哈,嘿嘿。”
“嘿个屁,你居然还笑得出来?”瞿朝川睃视沈墨,“你亲我?”
“什么亲啊,误会,误会。”沈墨理直气壮地回答。然后,他硬抱着瞿朝川翻了个身,让瞿朝川在上,他在下。“光源高,范围大。”他笔直地举起手。
瞿朝川低头,盯着下方那张被佛光洗礼过的脸,勾起唇角,似笑非笑道:“你以为你是灯塔?看来,我们八成要一起殉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