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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越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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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一章
风水宝地,得水为上,藏风次之,如果是平原之地找不到山,那么,必须要有水,这是稍微精通堪舆术,不,应该说所有智商处于正常线上的中国人都知道的事情。用现代地理学解释,就是依山傍水,气候和谐,树木繁茂,物产丰饶。这死了也要找块好地方,祖先一高兴,在天之灵保佑,旺子旺孙旺子子孙孙,上至帝王,下至百姓,重可保万年基业、国运昌隆,轻可保身体安泰、福泽绵长,因此选择风水宝地向来是中国人生命中最重要的一件事。做法,当同需一个藏风聚水,钟灵毓秀的地方咯。
傅老爷子选的风水宝地,是一处三面环山的深潭,潭水清澈碧绿,边上有一座年代久远,已经看不清颜色的,斑驳陆离的石桥。当然,现在是晚上,深潭的颜色并非白天的绿色,而是幽幽的黑色。
“爷爷,就是这里吗?”傅亚童冒雨跟着傅老爷子踏上石桥,傅亚语因不堪忍受与腌制了的尸体独处,也跟着一起来到石桥。
“就这儿。”傅老爷子将他的行头放到石桥上。
“爷爷,这里凄风冷雨的也算风水宝地?”傅亚语好像有点害怕,东张西望起来。
“你呀。”傅老爷子摇头,恨铁不成钢,“我们家祖上也有不少出色的女性,怎么到你这辈会变成这样?”
“我怎么了,我就这样!您快点救瞿朝川吧!”
傅亚童小声地嘀咕,“姐姐就记得瞿叔叔。”
仿佛应了傅亚童这句话,傅亚语开始拨打沈墨的手机,一会儿后,她又拨打瞿朝川的手机,可惜,两人都不在服务区内。怎么会不在服务区内呢?这片山头基本覆盖了手机信号,是政府的死命令,如村村通公路,电网拉到家门口,不许歧视农村啊。
“爷爷,他们不在服务区!”傅亚语要急哭了。
傅老爷子没理她,打开手电筒观察了一会儿,雨淅淅沥沥,被手电筒照得格外清楚。
“童童,跟爷爷去捡几块大石头,再把那个石板搬过来。”傅老爷子命令孙子道。如今,小小的孙子比成年的孙女更可靠。
傅老爷子话音刚落,傅亚语的手机响了,来电者梅姐。梅姐自打发了同事后,便马不停蹄赶往镇外的山里。傅亚语在电话里跟梅姐哭诉,说瞿朝川他们不在服务区,梅姐问老爷子知不知道他们在哪,傅亚语说不知道。其实,老爷子知道,但他不想告诉傅亚语,怕着丫头擅自跑了去。
“爷爷,我们应该先去找他们,而不是在这里开坛做法!”傅亚语大声道。
“他们有人帮忙,我感觉到小鬼子的‘气’和他们在一起。”提起小鬼子,老爷子非常不高兴,可小鬼子帮了他的忙,如果没有小鬼子,他还真不敢抛下两个小青年在这里开坛做法。
老爷子凝望着矗立在黑暗中的山峦,几十年前,当他还是一个初出茅庐的新手,它们就屹立在这里了,再往远些说,当所有事尚未发生前,它们就已经屹立在这里了。
沧海桑田,斗转星移,人的生命与宇宙相比只不过是流星的尾巴,绚烂那么一会儿,甚至有的人永远是颗白矮星,微弱的光芒胜不过北极星,更遑论皎洁的月亮,太阳更是遥不企及的梦想。人,就是这样渺小。
老爷子喟然长叹,“但再渺小的人也有与天抗争的勇气。”他又想起父亲口述的故事,还有那首严蕊的词,是她最喜欢用来比喻自身命运,抒发感悟的词。
不是爱风尘,似被前缘误。花落花开自有时,总赖东君主。去也终须去,住也如何住!若得山花插满头,莫问奴归处。
“爷爷,你老是自言自语,时间不多了。”傅亚童扯了扯老爷子的衣角。
老爷子低头,望着孙子的小脸蛋,这孩子不错,留着傅家的血,不像他爸那么不孝,死都不肯继承家业。
“嗯,我知道了,乖孙。”老爷子在傅亚童头上狠狠揉了一把。
远处傅亚语瞧着,忽然有点不是滋味儿。
“梅阿姨要来吗?”不知道姐姐心思的傅亚童躲开老爷子的手,扭头问傅亚语。
“我把位置报给她了,她说让沈墨下载过手机定位软件,现在,软件也找不到人。”傅亚语没回答弟弟,而是对自己的爷爷道。
傅老爷子一脸理所当然,找得到人才怪了,这些东西能比鬼还厉害?其实梅姐就在玛尼寺附近,包括傅家三人也离玛尼寺不远,因为远了做法没用。
“别想太多,你要救他,就别烦我。”傅老爷子让傅亚语到旁边等着。
再说玛尼寺内,伴随着瞿朝川的喊声,一道黑影扑向沈墨。
沈墨此刻有月夜护着,月夜像个发光的仙女,那道黑影靠近他们时,瞬间淹没在月夜的光华里。
“不要担心,有月夜在,她是我的式神。”千叶仁已经跑到瞿朝川身边,扶住他。
瞿朝川紧张地盯着沈墨,还有那什么月夜,他根本不明白“式神”为何物,要是平时看见,还以为是女鬼或者妖精,再以前,估计当做幻觉来处理。他是个无神论者,在国外留学时接触过基督教,一些外国牧师向他传教,想把他发展成教徒。但是,从小受马克思主义洗礼的他压根不信这个,当年老爷子的徒弟给他算命,他也没信过,直到遇上沈墨。
沈墨是主角,仰着面儿,眯起眼睛瞧向上方。
“晕!是他!”
他是狗肉店的老板,不知什么时候爬到那里,凌空飞身扑向沈墨。月夜的光太强,沈墨勉强看清老板的脸,待完全看清,老板已经被月夜用长袖打出去了。没错,月夜随便一挥袖,一百几十斤的老板便如纸片般飘了出去。
悍妻,谁敢娶这样的女子。
“你看。”千叶仁微笑。
瞿朝川的心稍稍安定下来,见沈墨嘴巴张成O型,余光在月夜身上乱瞟,顿时哭笑不得。
沈墨同志一向空有女人缘,实际成事为零,很多人都百思不得其解,甚至一段时间内盛传瞿朝川喜欢男人的同时,也有人怀疑沈墨喜欢男人。对于这个传闻,沈墨只当同事们无聊,整天想着有趣的话题打发时间。
“你自己可以走吗?”千叶仁问瞿朝川。
瞿朝川点头。即使不能自己走,他也要自己走,某种程度上来说,他是个要强的人,除了驾驶飞机的时候。
千叶仁放开瞿朝川,“那走吧,去沈君那里。”
“好。”
好?不好。瞿朝川注定无法如愿以偿。就在他要迈出步子的时候忽然发现,脚似灌了铅般沉重,有什么东西抓住他的脚踝,冰冷刺骨,完全没有一丝温度。
很快,千叶仁发现了异常,他看向瞿朝川的脚踝,美丽的五官因震惊过度而稍微扭曲。他不信,自出生起便注定成为阴阳师的他现在是家族里最厉害的术者,没有任何鬼怪可以在他的眼皮子底下随意出没。可现在,缠住瞿朝川的东西分明透着鬼的气息,阴风飕飕,温度一下子降低许多度。
“啊!”与此同时,月夜发出一声惨叫。
千叶仁急忙回头,月夜是数一数二的式神,从未在他面前这样叫过。
“主人!”月夜捂住眼睛。
沈墨还在她的袖子下面,这会儿转过身,按住月夜白皙的小手。“你怎么了?”沈墨没法把月夜当做一个纸人,在他眼中,这是一个女人。
“快离开我。”月夜的身体颤抖着,“我被袭击了。”
居然能够伤到月夜?千叶仁倍感意外,同时他承认自己轻敌了,于是大声喊道:“沈君,先离开那里。”沈墨有人骨念珠护着,应该没事。然而,沈墨尚未离开,缠住瞿朝川的东西突然腾空而起,呼啦一团裹住千叶仁。瞿朝川“咚”的绊倒在地,谢天谢地,摔得较轻。
“主人!”月夜不顾自身危险飞向千叶仁,行动之前,她又一挥袖子,沈墨飘起来,同样飞向千叶仁。
沈墨抖了抖:“……”下一刻,他看到狗肉店老板瞪着一双只剩眼白的眼睛,紧紧趴在月夜背后。而月夜的眼睛已经变成血红色,若有似无的黑气从里面冒出,形象点说,像在血土地里钻来钻去的黑色蚯蚓。
沈墨声音颤抖:“月夜……”
月夜护主心切,几乎把眼睛给遗忘了,他们靠近千叶仁时,耳边传来断断续续的歌声。说是歌声大概不对,因为这细腻优美、轻灵缠绵的调子分明是越剧。
月夜的光芒已经熄了,宝殿里重回凄冷幽暗,这时,犹似来自幽冥鬼域的女声轻哼着:“我曾是美玉之身芙蓉貌,而今是霜打梨花人形消。杜丽娘,年华易逝,红颜易老,空怀着,思念悠悠,盼望迢迢。我纵有,窈窕身材,花般姣好,待死后,无形灭迹,玉折冰消。趁今尚存几分俏,何不自把春容描,一旦魂归离恨天,留画人间知音找。”声音忽高忽低,婉转软腻,抑扬顿挫,咿咿呀呀的回荡在静寂无声,伸手不见五指的宝殿里。
看不到千叶仁的表情,反正沈墨与瞿朝川齐齐哆嗦了一下。瞿朝川听不出是越剧,黑咕隆咚的,天上忽然掉下一坨东西,不,一个人,狠狠砸到他的身上。
“沈墨……老子前世一定和你有仇……”瞿朝川胸口闷,躺在地上咳嗽几声。
“瞿朝川。”沈墨趴在瞿朝川身上,死死抓住对方的肩膀,那架势活像下一刻瞿朝川就要消失似的。
“不是爱风尘,似被前缘误。花落花开自有时,总赖东君主。去也终须去,住也如何住,若得山花插满头,莫问奴归处……”还是那越剧的唱腔,却换成了这首词。
瞿朝川突然压下沈墨的脑袋,沈墨的鼻子撞上瞿朝川的胸膛,疼得眼泪都要流出来。
“沈墨,沈墨!你听……”瞿朝川也抱紧沈墨,亦像对方下一刻就要消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