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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三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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睁眼之时望见的是一片晴好的艳阳天,春回大地,桃红柳绿,无处不芬芳。唯一有违和谐的就是耳朵这阵凄凄惨惨戚戚的笛音,好端端的天,这是唱哪出啊?
我一个纳闷,偏过头望那吹笛之人,一看就知道,是个男人。
端庄地束着古人的那种发髻,一身玄白色袍子懒懒的趿拉着,笛音袅袅,他吹得含神入魄。啧啧,用四个字来形容,那叫一个风流倜傥!霍建华下到这个凡间来也不能及之万一。唔,风流男,到底还是古色古香的更有味道。
谢了的花骨朵又开上了枝头,我一团高兴地站起身来,凑过去问:“这位公子,你的笛吹得不错,你贵姓啊?”
玄衣公子笛音吹到一半,一见到活生生的我登时手抖得像糠塞,哆哆嗦嗦扔了笛子就跑。
我俯身捡了笛子,正要追上去,一个破衫破鞋的乞丐端了个破碗迎了过来,一见到我,“吭哧”一声直接破碗破摔,撕心裂肺喊了声诈尸啊,同玄衣公子一样撒开脚丫子跑远了。
借尸还魂嘛,有什么大惊小怪的。
这乞丐也真是的,自己饭碗不要也就算了,偏偏摔在不偏不倚正正央央的马路上,这个年代看起来没有清洁工,哪个不小心的踩了,这不是害人嘛!
我一身唏嘘,只能无奈将碎瓷片收拾了,顺便留了几片藏在袖中防身。
这条街有点偏,兜兜转转又来了三五路客,见到我全都像鸟受惊一般飞走,嘴里喊的台词同那乞丐一样,使我不得不低下眼来打量自己的这身扮相,真像死人那样形容可怖吗?
天杀的阳寿老儿!
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我身上穿的不是绫罗绸缎,手上戴的也不是翡翠镯子,乃是破衫破裤,浑身补丁,手里揣着的还是个发了霉的窝窝头,我脚一蹬,露出一双薄的不能再薄的布鞋来,哧啦一声鞋头便开了缝,我的大脚趾小鸡破壳一样探出头来呼吸新鲜空气。
通体上下,透着一股穷酸相,比方才那个端碗的乞丐还要潦倒几分,哪里是什么好命。
阳寿老儿,诚我欺也!虎落平阳被犬欺,谁叫我的命捏在他手里呢,呔!
破衫破裤松松垮垮来到附近一个叫波心湖的岸边,清风徐来,水波荡漾,杨柳岸边,小桥流水,却是一派江南良景。只是街道人稀,甚是荒凉,连个问今夕何夕,此地何地的人都没有。
湖水清澈见底,跟我们村那条比起来简直就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我心想正好可以以水为镜,看看我的新壳是什么模样。
俗话说得好,。。。古往今来,左右不是个看脸的现实。倘若容貌姣好,尚能入诗入画,便想办法婚进宫做个秀女,日后再图;倘若生的一张大众脸,就只能看看附近哪个府上要做杂活的,先进去做个丫鬟。
人生嘛,生的好不好全是命里注定,会不会谋饭吃才是真本事。
湖水微漾,我撩开拖把一样的发丝,看着一张脸在水中扭来扭去。唔,两只眼睛两个鼻孔一张嘴,没错,这是个人。
俊,忒俊,俊的好,俊的呱呱叫!
粗眉细眼,挺鼻丹唇,瘦的皮包骨头,瓜子脸,也算是个风流......风流公子了。
我拳头捏成一个团子,将水镜打破。我天,这哪里是张女人的脸!明明就是个小少年嘛。
我手抚上喉咙,凹凸不平,连绵起伏,哆嗦着摸上胸口,一马平川,最后摸上要害处,愣成了一只呆鸡。
老娘我,果然附在了一个男人的尸体上。
名可更,姓可换,容貌可以改,唯独这性别万万错乱不得。这不是逼得我在心灵上搞基和身体上搞基中选一个嘛。
不行!
老娘我债也认了,穷也忍了,这下我是忍无可忍,也无须再忍。一个跟头栽进波心湖,扑通几声溺了。
“阳寿老儿,我跟你没完!”我来到阎王殿,径直奔到阳寿科。
阳寿老儿蔼着一张老脸迎了过来,笑道:“小薇同学,莫生气,我也是为你着想啊,这的的确确是百年难遇的好壳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