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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后记·满城飞花肆纵马】 ...

  •   终于全部搞定了。发到黑篮吧的时候,才觉得一切都结束了。

      我说话一向超级墨迹,反正是自己这里,就还是想要说一说这篇文的前因后果。无论好坏,她都承载了我最真实的感情,也是相当难忘的经历。

      最初是在去年冬天的时候吧。那段时间不知道因为什么,总之很闲,又没有好的脑洞,连载也在卡文期间,所以就到处找人,想要收点梗给熟人写生贺,于是就戳到了渊子。渊子说那就写黑篮吧。我说好,有cp吗有梗吗?渊子纠结了一阵说bg吧,也不一定偏要在一起,可以有点小暧昧什么的。

      这就是《老兵》的最初起源。

      那时候我特别喜欢喝水溶维C,想想发现自己竟然很奇怪,夏天的时候喜欢七喜雪碧,冬天喜欢笨拙得像火炬一样的百事可乐,然而家里的冰柜里放的是一溜的芬达和果粒程,但是最后,我最喜欢的原来是水溶维C。越想越觉得很搞笑,就打算再加一加,写出一个更让人猜不透的女主来送给火神。

      后来怎么就变了呢。

      大概是因为那个时候,我看了一篇关于讲cosplay的一个全国比赛——cj的帖子。那一篇现在看来似乎是有失妥当,但是却是让我明白,为什么团体的比赛,会让人觉得快乐。

      因为你们曾经共同拼搏过。所以失败了会不甘,会失落,得奖了会开心会骄傲。

      那是一群人奋斗的结果。而不是几个人,也不是你一个人。

      于是,我想我明白了,为什么诚凛、奇迹们打球会那么开心,为什么黑子会甘心放弃赛场上的光芒而甘心去做一个影子。

      因为是【我们】啊。

      这就是最初的构架。

      但是关于他们的结局,我最初是不抱有任何希望的。我就是觉得,如果不选择篮球为终生职业,那就是对曾经的爱好的一种背叛。为什么不能打一辈子篮球呢?他们明明就是为篮球而生的啊。他们最后总是要娶妻生子,肩负责任,从少年成长为男人,最后化为一滩枯骨。

      【人生不可能总是一意孤行。】

      这是文章被叫做《老兵》的最初原因。

      老兵不死,只是渐渐凋零。

      后来慢慢写的过程里,我发现我根本说服不了我自己。我无法找到不让他们继续打篮球的理由。没有了比赛,他们还可以去篮球场,没时间看NBA直播也可以浏览新闻。篮球是他们生活的一部分,没什么能从他们的生命里剥去。

      再或者,就算真的不打篮球了,又能如何呢?如果火神不打篮球了,黑子难道就会不承认他是他的光了吗?他们就不是队友了吗?他们就不会再以曾经背负的名字为荣了吗?

      不会的。

      纵然他们会变得越来越忙,越来越老,但是,他们的友谊还在,他们也还会继续深爱着篮球。再如何凋零,老兵的脊背依然如钢枪般威武不屈。

      所以,他们真的不需要我去为他们祭奠什么,留下什么。他们从未离开过。

      说了文,我还是想说说我痛苦的过程。

      这篇真的真的是太痛苦了。痛苦到如同我的论文。从去年冬天开始准备,四月份的时候开始正式写,一直到今天早上发文的最后一刻,我还在不停地修改。这种修改已经不是说修改一个词,或者是上一个句子,而是段落。

      这个段落放在这里合不合适,这个段落与上一段之间是不是需要再加点什么。这个片段放在上一个结尾是不是更好,这段点睛之笔究竟是用在结尾还是用在中间,这节高潮的字数够不够,人物有没有ooc,小野清河是不是太突出了,这一段是不是写的太满了。

      所以中间删改细节的句子更是数不胜数。就是开头一段,自从我5月15日打出第一个版本【一批批队员将用被加冕的战袍背负起所有人的梦想,战场上的杀伐将一次又一次彰显独属于这只球队的灵魂。低谷。巅峰。城凛二字将会是永远传承的荣耀】开始,到今天早上,我打开过多少次文档,这一段话我就修改过多少次。

      所以看到评论说有人被第一段话震到了,我一点也不吃惊。

      因为它现在已经是我所能想到的,最好的文字表达了。

      所以,这就是一篇小说开局的力量。如果拿开这个开头,又会有多少人选择继续读下去?没有一个能够直观地传达给读者的东西,那么接下来就算我写出花来,也没有多少办法。

      第一部分写的还算顺利,只大修过一次。第二部分和第三部分是对调过的,为了调节文章节奏,也为了亮出小野的身份,降低她的存在感。这篇文我卡了很久,就是卡在了这里。我不知道接下来我要说什么,我不知道故事要怎样继续,我抓到节奏,我甚至觉得前面已经很完美了,后面已经不需要了。

      第四部分和第五部分,也完全写的我要死要活。后半部分我完全没有了笔力,甚至不知道自己究竟都说了些什么。脑子里毛都没有,一瞬间真是不得不开始思考,我是不是真的江郎才尽了。

      《老兵》全篇有相当精彩的部分,也有非常啰嗦的地方。无所谓瑕斑掩不掩瑜,在我来看,对半开把。我不得不承认,它比《渭水流》难,它失败的地方,也比《渭水流》多很多很多。

      很难过。《渭水流》我还有能力再做修改,而《老兵》已经穷尽了我现在所能播撒的光彩。

      可是,它真的是一个好故事。值得被好好对待。

      最后说段题外话,我忽然觉得,我现在写什么都愿意把它和《渭水流》比。《渭水流》的确算是我如今写作的最高水准,但是,现在。我愿意把这个名号分给《老兵》一份。它也有着同样多的缺点,但是它也一样优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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