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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第 10 章 ...


  •   啪 — — (有人挨耳光了!)

      砰 — — (唉!好好的一个桌子就这么报废了。)

      “厂公请息怒!”

      “息怒?说,我养你们这群废物有什么用?一点小事都办不好。”

      “ … … ”

      “怎么不说话?你们不是一个个很能说吗?”

      “厂公,我听姚新雨说,当天下午,好像有一个小孩来找过霍天都,自称是他失踪五年的徒弟陈奕。”其中一个胆子大的说道。

      “陈奕?你是说陈石星的儿子?”

      “是的”

      啪 — — (又是一下。)

      “废物,连一个十岁左右的小娃儿都捉不住,我留着你们还有什么用?”

      “厂公饶命!厂公饶命!”

      “吵死了,来人,都拖出去重打三百大板。”

      “影!”

      一条人影应声而出,如同他的名字一样。

      “去,把陈奕带回来。”

      “最后一次,从此我们两不相干。”说完,那条人影便消失了,好象从没出现过一样。

      啪— —

      这么快就想从我身边逃开吗?哼!影,你始终只是一个影子,既然不为我所用,那就消失吧!

      ≡≡≡≡≡≡≡≡≡≡≡≡≡≡≡≡≡≡≡≡≡≡≡≡≡≡≡≡≡≡≡≡≡≡≡≡≡≡≡≡≡

      金鸡破晓,百业开市,又是一天的到来。

      刚下炉的包子,伴随着早上的晨风,香气四散,让人忍不住流着口水。

      这时,一名少年从城门外走进来,只见他一身雪白的儒衣,身上背着一把烧焦的琴,手上拿着一柄剑,面若玉冠,一双如星辉般的眼睛,让人感到如沐春风,虽说满面风尘,但不损丝毫风采。如果仔细看的话,便会发现,在他背后的包袱里,还有一只如火焰般的小东西,只见它不停的在里面翻来覆去,好象在找什么东西。

      “你再动来动去,小心我把你给扔下去。”那少年低声说道。果然,小火焰不敢再动了,乖乖地躺在里面,一动不动。

      他走进一家刚开门的客栈,靠着最脚落的位置坐了下来,店小二连忙跑了过来,一边擦着桌子,一边说道:“小哥,这么早,想要吃点什么?”

      少年道:“先给我一碗阳春面,再给我准备一间客房。”说完,便从包袱里拿出一锭白银,交给店小二,“这些够不够?”

      “够了够了,您就是住上十天半个月都没问题。”店小二急急的点着头。

      “好了,快去准备吧。”

      「喂,陈奕,我的面呢?」

      「闭嘴,笨狐。」

      以上对话均属心念感应。

      有谁见过会说话的狐狸?没有吧。

      那吃素的狐狸呢?(狐狸吃素?除非天上下红雨,太阳打西边出来。)

      但是,天上没有下红雨,太阳公公照样从东边升起,因为我身边就有一只会说话、只吃素的狐狸。

      如果当时,不是看它在冰洞里,冻的只剩下半条命;如果当时,不是看到它嘴里叼着水晶链子;如果当时,我可以视而不见的只捡回链子,取走我要的东西后,就转身离开;如果当时,没有动那少得可怜的策隐之心,现在我应该在江南,而不是走了三个多月,才到京城。唉!我第N次在心里叹气。

      这时,店里陆陆续续进来不少客人。

      什么地方的八卦消息最多?传得最快?答案是青楼、客栈、茶馆、酒馆。

      瞧!才坐下没多久,便有人绘声绘色的讲着这家老板怎么怎么吝啬,那家小姐怎么怎么绝色天香,咦!还有人在讲南宫家的事,这可要好好听听。

      喔,原来南宫家有一长女,从小被选进宫当秀女,无意间被成化帝看上,封为贵妃,从此南宫家平步青云,不仅成为江南一带的首富,还垄断了全国的米粮、布匹。可是,没多久就传出厄耗,皇帝对外宣称南宫贵妃因病而亡,事实结果是怎样?没人知道。南宫家为了避开朝廷的纠缠,全族搬迁海外,从此不再踏入中土一步。

      什么?搬走了?那我怎么办?喔,还好,还好,早说嘛!真是的,说一半留一半的。

      南宫汐云,南宫家的长孙,为人疾恶如仇,可能是在海外呆得快发霉了,不仅违反家规步入中土,而且还把江湖武林搅得天翻地覆。这么厉害?

      哇!说得好象亲眼看到的一样,厉害!厉害!看来这个南宫汐云真的是挺无聊的,听!这不,一会当侠盗,一会又成了起义军的军师了,这会儿又成了负心郎了,也不知道是哪家小姐这么倒霉?

      八卦就是八卦,也不知道是真是假。不过,有一点可以肯定,那就是南宫汐云来到了中土,说不定这会儿就在京城。

      起身,叫来小二,让他带我去客房,听到这里就够了,后面的不听也罢。

      一进房,火狐迫不及待地从包袱跳了出,窜到床上抱着枕头便呼呼大睡。我走到床边,拎着火狐的耳朵,喊道:“笨狐,这是我的床,要睡到地上去。”

      吱的一声,火狐丝毫不理在一旁发飙的我,伸出爪子摸了摸被我拎疼的耳朵,一个翻身继续睡。

      砰 — —

      我一挥手,只见那只笨狐抱着枕头滚下了床,奋力地从枕头底下爬出来,眦牙咧嘴地对我叫道:“死陈奕,不让我吃面也就算了,现在连觉得不让我睡,我抗议,我不干了,我要跟百花姐姐说,我不干了。”

      “好啊,你去说啊,看她会不会理你。当年要不是因为你,我现在也不会落到这步田地,你说说看,你该怎么补偿我,是清蒸狐狸还是葱爆狐狸?我没吃过狐狸肉,不如你给点意见好了。”边说边用眼睛描着它,像是在研究先吃哪块好,“至于这毛嘛,嗯,颜色够鲜艳,应该可以卖不少钱。”

      “嘿嘿!不要这样嘛!你想想,其实也没什么啊,你们人类不是一直想到古代来玩吗?现在给你这么好的一个机会,为什么不好好珍惜呢?还有,狐狸肉其实一点也不好吃,肉少不说,还容易塞牙缝,至于这毛嘛,颜色虽然不错,可卖不了多少钱的。而且我可是稀有动物,不能杀的。”

      “喔?是吗?那我有说过我想来吗?哼!自己做错事,连承担错误的胆量都没有,真不知道百花明月哪根经搭错,居然收了你这么只笨狐做侍女 … … ”

      咚咚 — —

      一阵敲门的声音打断了我的话,起身,开门,原来是店小二,“什么事?”我问道。

      “真是不好意思,小爷。因为小店客满,所以想请小爷能和这位公子挤挤。”店小二看着我紧皱着眉,连忙接道,“就一个晚上,还请小爷行个方便。”

      “难道整个京城就只有你这间客栈?”

      “不是的,京城里有十几家客栈,可最近不知道为什么,突然来了大批江湖人,几乎每家都爆满,小爷您是赶巧了才能住上。”小二解释道。

      “我不喜欢和陌生人睡同一间房,你还是叫他另找一间客栈吧。”说完,我便想把门给关上,可是 … …

      望着抵挡在门上的大手,一股无名火直往上窜,可抬头对上那双眼睛时,脑子里竟然空白一片,想要说的话都忘得一干二尽。

      眼睛是心灵之窗,师傅曾经说过:看一个人首先是看他的眼睛,因为眼睛是骗不了人的。

      可为什么他有这么一双眼睛?如此孤独、寂寞?让人忍不住的心疼,可是为什么会这样?为什么当我看着他时,有种很熟悉的感觉?我跟他第一次见面,不是吗?

      “真是对不住,不如这样好了,你睡床上,我在旁边的桌子上趴一个晚上,不会影响你睡觉的。”低沉、沙哑又富有磁性的声音,在我头上方传来。

      这时,我才注意到他真的好高,大概有一米九左右,剑眉星目,薄而性感的嘴唇,高挺的鼻梁,一身黑色劲装更是称脱出他那与从不同的气质。

      「喂,陈奕,别发花痴了,人家在跟你说话呢。」一直躲在角落里的火狐用心念感应,对我叫道。

      「别胡说,我哪有?」我死不呈认的对它说道。

      「还说没有,口水都流出来了。」

      闻言,我赶紧伸手去擦,却什么也没有,「好啊,居然敢戏弄我,看我呆会怎么收拾你。」

      “你的意思如何?”头顶上再次传来他的声音。

      “啊?什么?喔,好啊,如果你不怕我半夜打呼噜的话。”话音一落才反映过来,我刚才答应了什么,可说出去的话,就如泼出去的水收不回来,唉!算了,反正就一个晚上。

      “如此,打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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