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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三章 吃完饭,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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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完饭,与陈柯西手拉手准备沿着这条街逛下去,我也想买两件衣服,毕竟感觉自己穿得那么老气横生,黑色的外套裹着我干枯的身材,一点精神都没有。而大学里最不缺乏的就是年轻漂亮又穿得花枝招展的小姑娘,这让我恨得有点牙痒痒。
但是一辆黑色的车停在我们面前,我低头一看那玻璃缝儿,狭路相逢,是萧雨墨。
“进来。”我看到他的口型,却听不大清楚他的声音。
陈柯西拍了拍我的肩,小声说“想想,电话联系,我号码没变。”
“好。”说完我就钻了进去。
我看着陈柯西离我越来越远,远到成为一个白色的模糊影子。
我觉得他安安静静挺好的,像个雕塑,像个放荡的雕塑,我最讨厌他嘴角总是若有若无的朝一侧微微翘起,像在勾引人似的。
“毕业想干什么。”他问
我扯了扯嘴巴,说不出个所以然来。
他说慢慢想,找个自己喜欢的,也可以什么都不干,就待家里,反正养得起。
着一定是个阴谋。我想着,我至今仍不相信他一个年轻富有英俊的男人会看上我,骨子里有小虫子在作祟,一点点慢慢啃噬我。
“您对我有什么企图呢?”
我特真诚地看着他。
萧懿脩的嘴角弯的更深了,眼睛像一汪秋水,波光粼粼的看着我,但不说话。
车子驶进了萧家老宅,是一座庄园,沿着泛着磷光的湖畔,巨大而深沉,此刻正栖息在那里,古木参天,把阳光都剪辑成细碎的光影,斑驳得落在地上。
我从未来过这个庄园,据说这里住着萧懿脩的爷爷,我没见过老爷子,车子沿着庄园绕了半圈,才看到一栋构造复杂的宅子,有些古朴的味道,层层叠叠,起伏不定的灌木丛,围绕着它。
到了,萧懿脩跳了下去,拉着我的手,他的手骨节匀称,手指泛着凉意,正紧紧握着我的手,穿过长廊,来到一处幽谧的地方,仔细一看才发现是一扇门,门上雕刻着花纹繁复的图案,象是玫瑰,整个风格有些诡谲,我还在观察这细腻的纹路。
门已经打开了,一个中年女人站立在门口,没有萧懿脩妈妈的犀利,有的只是温柔,我认得她,她是管家,大家都叫她洵夫人。
“洵姨。”萧雨墨放开我的手,跟她打着招呼。
“阿脩,想想,快进来,老天爷等急了。”
萧懿脩瞪了我一眼,眼里有点愠气,我才张开嘴巴叫道“洵姨好。”洵姨有些惊喜,拉着我的手就往里头走。
房子装修得简朴异常,但是跟着爸爸把玩过古董,才知道那些看着简朴的东西其实价值连城,有钱人就是喜欢孤品。
老太爷坐在窗前,屋子里有些暗,洵姨低声告诉我老太爷不喜欢亮闪闪的东西,经常一个人坐在巨大的落地窗前,和那少得可怜的光线一起发呆,我点点头。
老太爷的轮椅上转了一个面,一个目光有些涣散,面容枯槁,白发苍苍的老者赫然出现在我的面前,我把他跟我的爷爷放在一起比较,我的爷爷经常拿着剪子带着一副金丝眼镜在花园里修修剪剪,年纪虽大,但是很有精神,但是这个老人给我的感觉就象是一具毫无生气的尸体。
“阿脩。”老太爷笑了,露出像破城墙一样的牙,有些慎人。
萧懿脩早就走了过去,蹲在老太爷的身边,老太爷抬起手,摸摸他的头发,露出慈祥的表情。
我敢发誓,那一定是萧懿脩最温柔可人的时候,像只小贵宾,他平时总是带着疏离,淡淡的微笑。
不知道萧懿脩对着老太爷说了什么,老太爷才抬起头来看着我,好吧,我存在感特低。
“孩子过来。”他挥了挥枯瘦的手臂,我走了过去,也学着萧懿脩的样子蹲了下来。
他眼睛里流动着像金子一样珍贵的东西,我们俗称慈祥。
萧懿脩拉着我的手,一脸深情地望着我,老太爷看了特欣慰,遂决定我们留下来住几天。
我们两个住在二楼靠最里面的那个房间,我观测了一下,那个房间可以一览大半个庄园的景色,还有那块儿湛蓝湛蓝的湖水,整个湖像一面巨大的镜子镶嵌在这块土地上,映着蓝天白云,缓缓而过。
洵姨拎着几袋衣服,笑着打断我的思绪
“想想,你穿得太素净了。”
我接过手“谢谢洵姨。”
“这是阿脩让我拿给你的,这句话该对她说。”
她跟我说了好多萧懿脩小时候的事儿,她说这孩子特聪明,也特别讨喜,小小的模样总是有着大人的老成,她拿出许多包着红皮的证书,还有许多奖杯,多种多类,有绘画,有书法,有机器大赛,还有作文比赛,这些是12岁之前得的,后来萧懿脩随着妈妈去了冰岛,去年才回来的。
为什么要去冰岛呢,而且一回来就跟我结了婚,这仿佛又是另一个故事,有些人心里藏着巨大的秘密,不为人所知,而我此刻游走在秘密的边缘,想要窥见,却被高高的城墙给堵住了。
“懿脩是个好孩子,他会让你幸福的。”她把东西收了起来。
我回味着这句话,幸福好像于我而言,早已模糊了。
她轻轻扣上门,我拿出一件玫红色的毛呢长裙,很轻薄,站在镜子前比划着,我头发有点长,像海藻一样缠绕着,我的眼睛因为瘦大得有些离谱,我突然有些自卑。
“挺好看。”萧雨墨倚在门上,他穿了一件格子的英伦毛衣,露出领子的一个小边,瘦长的身躯,像一幅画儿。
我正想把裙子收起来,他过来摁住我的手,一只手还搭在我的腰上,慢慢向上摸着。
“换上吧,这颜色真适合你。”
不过又嘟囔一句“尺寸还真小。”眼底略过促狭的笑意。
这句话我听到了,我是个非常记仇的女孩。
“流氓。”
我转身就进了里屋,换好之后,我出来,他还在。
照了照镜子,惊奇得是我毫无气色的脸,此刻有点红润,整个人看起来健康了几分。
萧雨墨走了过来,从后面环着我,
“你真美。”他伏下头来亲吻我的脖颈,有些酥酥麻麻,我紧攥着手。
他低沉的声音响起,小声到几乎可以忽略不计,我刚下意识的转头,却被他摁到镜子上,刹那间天旋地转,我的脑子就像原子弹轰过一样,随即又浮起巨大的尘埃,笼罩了这个世界,头顶盘旋着琉璃般的光彩,过了好久他才停止了这个吻。
我感觉到他的手指穿过我的头发,搂着我,我趴在他的肩上,浑身无力,脑细胞因为缺氧肯定死了不少。
脑子里闪过林熙细密绵长的吻,那种轻柔的吻。
“能不能专心一点。”他看起来有些愠怒,两条长眉此刻快要扭到一块儿去了。
他放开我,一声不响地走了。
我没了依靠的东西,一下子瘫了下来,这个死小孩,我暗骂一句。
我望着天花板,那些彩色的格子一块一块组成几何图形,那一块像埃及的狮身人面像,旁边一圈的小树苗,恕我愚钝,实在看不懂这什么玩意儿,没啥子艺术细胞。
想当年,在林熙那双漂亮的手里,出过多少漂亮的画,他最喜欢莫奈的那幅日出·印象。
一轮生机勃勃的红日在水面上拖着几缕微黄的波光,几艘帆船被薄雾笼罩着,整个画面清新,轻易就能打动人,十三岁的他有幸跟着父亲去法国见到这副神作,回来后就放弃了他父亲的写实手法,从此在写意的道路上越走越远。
他在S城已经是小有名气的画家,他疯狂,他执着,一个人背着画架就敢远走他乡,徒步穿越整个撒哈拉沙漠,他去过很多地方,博学得像个地理学专家,但那些都是他用一个一个的脚印换来的,当初自己不就是被迷得七晕八素的,听他讲当清晨薄物笼罩山头,万丈金光刺破苍穹,整个天地都活跃了起来,听他讲在海边闻着海风的甜腥,慢慢入睡,我当时真的快疯了,我没有他那样的勇气,说走就走,虽然后来也跟他去了不少地方,但他总带我去较温和的地儿,我不乐意了,他严肃得告诉我,这是为我好,艺术都是人们用艰辛换取的,想看到最别致的景色,就要付出最痛苦的磨难。我心里总是揣着小鹿,总觉得跟他在一起不踏实,那是一种处于云端,但又极怕掉下去的感觉。
我和他吵得最凶的那次,也是暑假他消失了两个月,等他回来,他让我去火车站接他,他整个人都黑得不成样子,衣衫褴褛,要不是我认识他背包,我还真不知道,这是那个意气风发的少年郎,他休养了一个月,我也闹别扭了一个月,我责备他,哭红了眼睛,我真怕他死在那里,要我不是要守寡了。
他说他不想失去翅膀飞翔,同样也不想失去我这个温暖的港湾,最后他答应我,永远不让自己置于危险之中。
不知道他现在是否帮那个女孩勾勒轮廓,用他最小号的笔,细细的将线条一根根描上去。
我控制不住得抽泣起来,我也不知道哭了多久,但是萧雨墨进来的时候,表情明显僵了一下。
我坐在地上不肯起来,他怎么拉我我都不起来,像个闹脾气的孩子。
他语气温和,哄着我
“乖,站起来,地上凉。”
我抽噎着被他抱了起来,他身上没有香水味儿,只有茉莉的清香,很好闻,甜腻腻的感觉,像糖果的味道,我的心一下子平和下来,没有了刚才的波涛汹涌。
不过话说回来,一个大男人的味道这么特殊,一定有猫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