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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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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个土生土长的农村人,父亲说,生我那天的天气特别地冷,和我这个特别的姓氏很吻合,因为我就姓冷,父亲小时候读书不多,还好那个年代娶个媳妇儿还是比较容易的,都是什么媒妁之言一类的,于是在他们婚后的第二年,我便出生了,父亲说,给孩子取个名字比娶个老婆还费劲,孩子名字一定要取个简单的,容易记和容易写的,至少父亲自己一定要会写的,于是便给我取了个比较时髦的叠名,冷子子。也不知道是计生办的人员那天是喝多了还是父亲那天手抖了,在填写我出生信息的时候,把后面的“子”写成了“孑”,最后我的名字竟阴差阳错的变成了冷子孑,母亲觉得冷子孑比叫冷子子好听多了,父亲在询问了这个字的叫法之后,觉得反正他们相互也都认识了,便随了母亲的意,毕竟,无论是子还是孑,都是比较容易写的。
于是,这个名字就这么定下了。
上小学那会,父亲对于学习要求非常严格,他总说,他就是吃了没有读书的亏,只能现在面朝黄土背朝天的种地,可能上一辈人都有这种情怀吧,自己这一辈儿没有达成的愿望,总是希望下一辈儿能替他们完成,不过小学时期的我还算比较乖巧的,或许是因家教的原因,整个小学时期成绩从未出过年级前三名,于是父亲也养成了逢人便夸的习惯,加上本身我也属于内秀型的孩子,以至于乡里乡亲的都知道,老冷家出了个好孩子,父亲和母亲也算是脸上有光。
小学上完,需要到离家里相对较远的县城去读初中,很多村里读书的孩子都选择住校了,因为觉得来回跑起来很麻烦,正好住校也能离开家里的束缚,母亲那时也劝我让我住校学习,省的他们担心我,顺便还能锻炼下我的自立,但是我一直都没同意,我还是喜欢每天放学后回家吃饭的感觉,就像上小学一样,虽然学校地点变了,但是至少生活没变。
可每天花在上学和放学在路上的时间,的确让我十分头痛,还因此迟到过几回,也算初尝过罚站的滋味,不过因为我可能总会给人一种乖乖的感觉吧,初中时期的班主任除了每次通报迟到的时候会点名我以外,其他大多数时间都是在表扬我,怎么说,老师还是喜欢乖乖听话的孩子的。
和我一起走在上学和放学同一路上的还有一个人,他比我大一年级,算是我的“前辈”,他叫史志,我们是住在同一个村的老乡,我住在村东头,他住在村西头,村东和村西的分界是因村子中间有一个广场,广场中间有个大磨盘,听父亲说,老一辈人曾在磨盘那边抗击过小日本,那时候小日本军队就驻扎在村东面,而抗日武装就驻扎在村西面,这么讲来,我们家那边算作沦陷区,而他们家那边应该算作是红色革命区了。经过这么多年的发展变迁,说来也奇怪,很多村子中有头有脸的人物却都住在村东头,就连村子唯一的小学和诊所,都开在村东头,而相比较而言,村西头就相对落寞一些了。
史志他之所以也是走着,没有住校,与我的原因不同,他是因为家里出不起每年720元的住宿费用,因为每年的读书课本费对于他们家而言已经是一笔不小的支出了,当时的我也搞不清楚他不住校的原因是啥,不过觉得这一路上如果有个哥哥般的同乡陪着也不算是件坏事,至少,乏味的路上有人可以聊天解闷了。
初中的生活除了比小学时期多开几门课以外,其他并无太大的区别,上小学那会儿我就对语文情有独钟,我也一直认为语文老师是我所见过的女人中最有魅力的一个,当然,语文老师也是比较喜欢我的,可能我在阅读理解方面有很大的天赋,就拿很多艰涩难懂的文言文来说,在我读上几十遍、几百遍后竟会慢慢的有一些自己的理解与感悟,而每每都是和原意相差不大的,而这点,是很多学生所做不到的,当然,我最喜欢的,还是写作文。
有一次,语文老师留的家庭作业却给我出了很大的一个难题,因为是一篇作文,作文题目是,相信你一定写过,《最难忘的一件事》,整个小学阶段,关于这题目的作文写得不下十几遍,我记得从我知道写作文开始,写得第一篇就是《最难忘的事》,我也搞不清楚为啥那么多的老师们如此偏爱这个题目,一而再,再而三的写,在老师留完这篇家庭作业之后,我竟分明听见班里同学的窃喜声。
我缓缓地举起了右手。
“冷子孑,你有什么问题要问么?”语文老师满脸笑意,柔柔地轻问我。
“老……老师,您能不能换个作文题目呢”声音小的我自己差点没听清楚我都说了些啥,因为紧张。
“什么?你大声一些,你刚才说什么呢?”老师分明没有听见我说了什么。
“我,我是说,老师,您……您能不能换个作文题目”我努力的提高了自己的嗓音。
瞬间,老师脸上的笑容不见了。
“为什么呢?”
“这个题目的作文写了太多次了,我难忘的事情都快写光了”最后一句话的声音又是小的可怜,但我知道,前一句,老师是听清楚了。
“写了太多次了?那我问你,你有哪一次关于这个题目的作文得过满分呀?”
我低着头,又摇了摇头。
“都没得过满分,说明还是有提升的空间,那就要思考哪里还要再精进一些,走都走不稳的,就想跑,难忘的事情都写不出来,你还小孩子呀,还没记事么?白长这么大了。”
全班哄堂大笑,而我就是觉得,脸上有种辣辣的灼热感。
回家的路上,一直低着头。史志看出我的异常,走过来询问道:
“子孑,今天怎么了,看你闷闷不乐的”
我把事情的原委告诉了他。
“这么好的题目啊,太简单了,你傻呀,怎么能让老师更换题目呢,这么轻松的任务不超过一刻钟就搞定了,多好啊!“
我被他的反应惊到了。
“这有什么好的,小学写了十几遍,初中还要写,保不齐以后还可能写,总写一个题目的东西有什么意思,哪有那么多的难忘的事情好写啊?“
“说你笨你还真笨,写得越多只能说明越好写,你想啊,你一直写一件事情不就完事了么,干吗那么费周章每次都要换个故事去写呢?“
“写一个故事??那多无聊啊,那还能叫作文么?”
“为什么不叫作文,我就是这么过来的,我每次写这个作文的时候,都写一个故事,写了这么多年,已经到了炉火纯青的境界,有两次都快满分了呢,如果期中或者期末考试要是出这个题目,嘿嘿,那可就赚到了。”
“你一直写一个故事,不觉得很无聊么,那还能有什么长进?”
“哎,我说你啊,不要想多了,我以一个过来人的身份告诉你,写作文,就像双曲线无限接近横纵坐标那样,只能是无限接近目标,根本无法触及,你听说过初中作文有满分的么?我们只要无限接近就好了,那就是长进了”
“可如你这么说,只要是这次分数比上一次高就好了呗?”
“可不是么,初中作文满分60分呢,占了整个试卷的一半分数,你是想要高分还是……”
“嗯,我明白了”我不想再继续听他讲下去了连忙打断他.
那天回家的路上,我似乎明白了为啥我在向老师提出那个问题时,同班很多同学会有窃喜声了,的确就像史志讲的,毕竟分数才是最重要,有一个如此容易交差又能拿高分的机会,怎么能轻易舍弃呢?可不知道为啥,我就是心理有点小小的不舒服,直到那次作文分数下来。
58.5分,全篇作文只有一处断句处把逗号写成了句号扣了一分,以及写了一个错别字扣了0.5分之外,堪称完美,我还是要谢谢史志的“经验”之谈。
这一次,我写了一个别人的难忘的故事,史志的高分故事,而那所谓的不舒服,在老师赤红色明朗的大字分数下,也早就抛诸脑后了。
自从“作文”风波之后,我与史志的关系又近了一步,平时虽然我们总走在一条路上,但因为年纪差一级,平时在学业方面交流比较少,而且我也是一个没有其他爱好的人,除了学习以外也不知道要和他说些什么,何况他还比我大了一级,不过自从向他“取经”之后,他自己也可能感觉到了一种被需要的成就感吧,史志在他们年级的成绩也只能算作中等,不过由于我学的东西他在一年前已经学过一遍了,因此比较而言对现在的他来讲,我所学的还是较为容易的,于是他就自己主动单方面的成了我的老师,处处给我支招,而对于我来讲,虽然不是很喜欢别人主动,但经过几次辅导之后,我发现很多书本的东西我可以提前去了解,从老师反映上来看,觉得我的进步是最大的,各科目的老师在各种场合公开表扬过我几次后,我觉得,有这么个小老师也不错,至少可以间接的从他那里得到老师的认可,这就足够了,于是我们也算是一拍即合,他愿意教,我愿意学,就形成了一个特别的组合。
九月的家乡是个非常美丽的季节,到处都弥漫着庄稼成熟的清香,因为地理和气候原因,家乡只能种玉米和大豆,不过在一望无际的大平原上种满了玉米也是一幅很壮丽的景象,或许是受到家庭影响,从小我便喜欢家乡泥土的味道,虽然因为学业父亲曾经强烈禁止我和种地有任何的联系,甚至秋收季节也不让我碰触任何的农活,但,我依然知道,土地赋予我的到底是什么,因为我觉得我只要踏在家乡的土地上,我就会有种莫名的心安。
或许,我的确是对家乡,爱的深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