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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沙漠之花 二十二年之 ...

  •   二十二年之后

      在七国大陆的中心地界上,有一隅公立之地,不受各国管辖,又同时受各国监视。这里建立了一座高得深入云端的高塔,塔下大门挂着的牌匾上镀金着三个大字“腾云塔”,腾云塔最高处有一座露天观星台。一个长发美少年正坐着露天藤椅上,仰望着天空,这个画面很和谐,但却又很诡异,诡异之处在于,这个少年的眼睛里居然没有眼球。少年一脸平静,但是那双没有眼球的双眼,煞是惊悚吓人。这样一张仿若神人俊美的脸,到底是谁会这样狠心,能忍心对这样一位少年下此毒手。其实说他是少年,他也已经二十二岁,只不过因为很少见到阳光,本来雪白的肌肤就更显苍白,容颜好似十八岁模样。

      少年身后传来脚步声,听声音,他似乎知道来者是谁,动也不动的继续仰着头,他虽目不能视却似乎心中有一片星空是别人所看不到的。

      “琥珀,你看到了什么,是不是帝王星现了。”白启已来到他身后。

      “国师真是说笑了,没了眼睛的人,还能看到什么。”琥珀嘲讽的说。

      “你骗得了七国的君主,你骗不了我,我知道你看得到。”白启对仙道之说似乎已经达到了痴迷的境地。

      “你认为我看得到,所以叫人把我送来观星台,这里倒是好的,风也凉快,空气干净又清新,没有宫殿里腐朽肮脏的气息。只可惜,我除了一片漆黑,什么都看不到了。”

      但在另一双眼睛里,却是看得到的。

      月夜下的沙漠平静得分外美丽,在沙漠的尽头,黄沙与星空连城一线,自成一个世界,世人追不到,进不去的世界。

      驼铃声打破了这个世界的平静,骆驼的蹄子在沙漠上留下一排或深或浅的蹄印。从骆驼身上挂满的大大小小货筐上看这是一队商旅。在商旅的尾部,似乎是一支流浪的艺妓队伍。姑娘们两个两个坐在骆驼背上,带着头巾,蒙着面纱。随风摆动的裙摆和曼妙的身姿让这沙漠的月夜有着别样的美丽。

      但有一只骆驼是特别的,它身上简单的搭了个用来遮阳的大伞,伞的四周垂下轻纱幔帐,因为是月夜,已经将轻纱挽起,这骆驼驼峰的鞍上只坐着一位姑娘,面纱让人看不清她的容貌,她侧身坐着,月光顺着裸露的小腿腿部肌肤倾泻而下,从这修长的腿型可以看出,这位姑娘身形很高挑,骆驼一个蹄印一个蹄印的走着,她窈窕的身姿也随着震动而一摇一摆,如风拂柳似的那样柔弱而又美丽。如果你能走近了,你就会看到她露出的双眼,那双漆黑深邃而又明亮的眼睛,在眼波流转间闪烁着神秘而又妖娆的风情,让你忘了自己置身于何地,只想跟在她身后,盼她能够回眸让你再看一眼。他就是流莺,比女人还要美丽的男人。

      传言说流莺是七国最美丽的舞姬,他的舞姿让所有男人为之神魂颠倒,他的容貌,能让所有女人妒忌,而他的眼睛,深邃得让所有人沦陷。最美丽的人,一直都是雌雄同体的。身着女装的时候倾国倾城,身着男装的时候俊美不可方物。在流莺的眼里,他看不到别人,只看到天边显露出的那颗暗淡的星辰,这是一颗新星,正在冉冉升起的帝王星。星象虽不明显,但他能感受到这片平静土地上将会腥风血雨。他仿佛闻到血的气味,他嘴角上扬的微微一笑,没有什么比血的气味更令人兴奋和平静的了,杀戮只有用更多的杀戮来平息。什么侍神者,他是弑神者,历史不是由神说了算了,神是什么,命运又是什么。他是流莺,不是只燃烧一个夏天的萤火,他是为自由而飞翔的鹰,可以饮尸血,啄腐肉,没有人可以圈禁他,也没有人可以支配他。他在梦里常常梦到的那个被幽禁在腾云塔的男人,是他心底最柔软的痛。

      这片赤色沙漠是白虎之国和朱雀之国接壤的地界,商旅穿越沙漠就会到达朱雀之国的井城,该城及其边境沙漠由将军秦啸天驻守。

      秦啸天二十年前反对朱雀国出兵抢夺琥珀,得罪朱雀国新登基的皇帝德惠帝,被贬到最为荒芜的井城,虽然被贬,但是其所管辖兵力却得以保存,初到井城时候,井城尘土漫天,干旱缺水民不聊生。秦啸天,挖深井,引地下水,修筑蓄水池,积累雨水,开沟引渠,广植绿草植被,开荒种田,于田地外围种植大片林区,花费二十年光景,终于将井城整治得繁荣富饶,吸引大批外来流民。而他由三十而立的盛年男子,转眼也已两鬓斑白。

      秦啸天膝下无子,只有一女秦莺,女儿两岁的时候,妻子不幸病逝,秦啸天无兄弟姐妹可托孤,又常驻军营,为方便把女儿带在身边养育,故而自小让她身着男装打扮混迹军营。正所谓耳濡目染,秦莺不喜女红,反而喜欢读书习武,加上她天资聪慧,机敏过人,又勤学刻苦,深得众部将的喜欢,都视其为虎父无犬子,秦啸天亦不说破,试想哪个女娃舞刀弄剑居然更胜男儿呢。秦莺的名字,也由莺莺燕燕之“莺”字变为雄鹰之“鹰”。故姓秦,名鹰,字远飞,取原非如此之谐音。长及十二岁,因际遇,得一名号“御鹰公子”。

      秦鹰十二岁的时候,随父亲往沙漠寻找绿洲水源,五天五夜,骑兵队已经人疲马乏,终于找到绿洲,在绿洲湖边稍作整修之后,大家环顾湖的四面,南面有一悬崖峭壁,难以攀爬,东西两面皆有密林,唯有北面开阔。

      “唉!”秦鹰叹了口气。

      “鹰儿,何故叹气。”秦啸天问。

      “自鹰儿记事之日起,便见父亲率领兵士植树造林,开荒种地,辛苦这许多年都只是小有成效,而这里东西两面皆是密林,如果能搬回城,该有多好,父亲就不用这么辛劳了。可这样参天的大树搬一棵都不容易,何况是搬一片树林呢。鹰儿叹人力终究不如天力,人力之微而天力之强,若能将天力造福于民,是万民之福,而天力之强,人力又怎可御之。眼前这片绿洲虽好,然距离井城太远,实在是没有太大利用价值。只可惜了这湖水,这密林,不能为井城百姓所用,故而叹息。”

      秦啸天眼露赞许之意,一个十二岁的小小孩童居然懂得忧国忧民,体恤百姓心疼父亲,只可惜是个女孩儿,否则真的是将相之才。

      “左参将。”秦啸天号令到。

      “末将在!”

      “传令下去,所有将士,在密林挖掘树苗,只取半丈以下的,尽量保护根部,带回井城栽种。”

      “末将领命!”

      “左将军,告诉将士们,根部要带着泥土,别把泥土给撇了,挖掘到十来棵,脱下衣衫,把树根给包起来,用粗绳绑好。”秦鹰补充到。

      “是,末将知道了。”

      传令片刻之后,即传来一声惨叫,秦鹰策马疾驰朝声音出处奔去,原来是先行士兵惊扰了正在猎食的鹰,被大鹰袭击。

      沙漠里只见食腐肉的秃鹰,哪里见过这种全身羽毛漆黑,头顶几缕红色树立着仿若王冠的大鹰,秦莺也来不及细想,连忙拉弓射向大鹰救人。虽然她小小年纪,可身手了得,纵然是在策马狂奔间,也例无虚发,只听大鹰一声悲鸣惨叫,应声而落,被袭击士兵冷汗淋淋瘫坐在地上,抬眼一看,剑身已贯穿鹰的咽喉。

      “好俊的功夫!”左参将忍不住赞叹。

      就在此时,南面悬崖峭壁处传来一声鹰鸣,眨眼间已飞入密林朝秦鹰扑来,这只鹰身形比刚才那只还要大,想是雌鹰,雌鹰听到雄鹰悲鸣而赶来,秦鹰的马受到惊吓,撕鸣而立,秦鹰紧紧握住缰绳,双腿用力夹住马匹才不至于摔下,马匹还未安抚下来,雌鹰于上空盘旋一圈又发动另一轮攻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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