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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访怡红院 “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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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秦鹰气归气,才知道原来对方也不是个省油的灯,当下沉下心认真应对起来。
围观的人怕殃及池鱼,都散开远远的,只见比试的这两人处处针锋相对,手上忙着,嘴上也不饶人,身手倒是了得,可那气度,倒像是小孩子掐架似的。战了约么三十回合,拿折扇的却也不见落下风,却见秦鹰使了一个龙游浅海,削下对方长衫上的一片衣襟,让周遭围观的真替那蓝衫公子捏了一把冷汗,这要是避之不及,只怕削下的就是双腿了,可回头一看秦鹰呢,本来意气风发的左手拿着那片衣襟还没能得意半刻,她头发却散了下来,秦鹰当下就呆了,原来那蓝衫公子为了拔掉她头上束冠的发簪,才失了衣襟的,这倒是秦鹰输了半分。那蓝衫公子右手扬了扬发簪,看着披散着头发的秦鹰,将发簪放于唇边亲吻戏虐道:“原来公子竟生得这般娇媚,让在下好生不忍下手,只可惜在下没有断袖之癖,否则倒是要让众人见笑了……”继而拿着折扇轻敲了一下自己的脑袋,仿佛若有所悟,“啊,不知公子家中可有小妹,如若生得如公子这般貌美,可否让在下一见,也好讨了回去,雪夜温酒,叠被暖床,也是人生一大美事,妙哉!妙哉!”越说越没正经,秦鹰涨红了脸,长那么大,就从没这么被人欺负过。一怒之下,招招拼命,剑锋越发绵密,蓝衫公子这才觉得真是惹了麻烦,像为了一时贪嘴喝蜂蜜,却捅了蜜蜂窝似的,避之不及。手上没有兵刃就是吃亏,转眼间,衣衫飘逸处又被秦鹰的剑锋刺破好几个窟窿,嘴上此刻是再也无暇戏虐对方了。他们两个,此时一个是披头散发,一个是衣衫褴褛,也算不相伯仲了。那蓝衫公子退开一丈,将发簪双手奉上,作揖道,“不打了不打了,在下认输。”秦鹰自知对方如果也是拿兵器,这战况就说不准了,况且千金她也拿不出来,再说,兵器她也已有血煞这把上古利刃,本来只是气对方挑衅,实在是没必要非要弄得你死我活,再者对方确实也有实力,武艺好,也不委屈了这块天外来石,如今对方既然给她台阶下,当下也就收了手,接过发簪拾起掉落在地上的束冠,将头发盘起,很大方的说道:“君子有成人之美,兄台武艺很好,在下愿意割爱。”说完,就头也不回的拉着金在云走了。
金翎看着秦鹰远去的身影笑了笑,战了八十多回合,对方的剑法虽然凌厉,但都留有余地,本以为被激怒的人,剑法会杂乱无章,此刻再低头看看自己被刺破的衣衫,倒是小看了这个俊俏的少年,朱雀国还真是卧虎藏龙,不可小觑。其实战到后来自己都想买下石头后送给他,以平常人身份结交一位少年友人呢,哪知道对方是个急性子,说走就走了。
此次到朱雀国,金翎有两个目的,第一,趁着朱雀国皇帝寿诞,以友邦身份送来贺礼,顺便搅一搅朱雀国政治格局的浑水。第二,铸剑的七国第一巧匠传说也在该国,他想要收为己用。这也是必须亲自前来朱雀国的原因。其实朱雀国自古就以铁器为盛,一旦发动战争,必须要有武器,只有得到朱雀国,才有可能得到天下,只不过灭掉一个国家谈何容易。图谋布局与实施不是一朝一夕的事。
金翎走到偏僻幽静处,才有暗卫现身,禀报道,“楚随风大人已按计划行事,随后与董尚勋会面,请君上及早移步。”
金翎点点头,表示知道了。暗卫嗖的一声,又消失不见了。
原来这个蓝衣锦缎长衫的书生,居然是青龙国国君金翎。谁会想到一国之君居然离开自己的管辖之地,而且身边毫无侍卫随从。也就金翎仗着自己艺高人胆大,其实本来身处他国腹地,应该低调行事,也就因为今天遇到这么一颗石头,习武的人,哪有看到利器不动心的道理,不过,确实不能再这样招摇,这事儿要传到楚随风耳朵里,不知道这位楚大人要怎么唠叨呢,倒是那位跟他比武的少年走得太过匆忙,他都来不及问他名字,不免有些可惜。
秦鹰今儿有些乘兴而去败兴而归的感觉,一回府就被她爹给找了去,又有了新的令她头疼的问题。
“爹,您让我明天身着女装进宫面圣?”她长这么大,就没穿过女装!
“这也怪爹不好,一直把你当男儿养大,但是现在皇上都认为你是男的,于公,怕皇上让你出仕,于私,皇上也是你舅舅,怎么都应该让他知道真相,解释清楚。而且,如果皇上下旨让你出仕,到时候才知道你是女儿身,罪犯欺君啊,那可是要灭九族的。”秦啸天把厉害关系都说了一遍。
“……女儿知道怎么做了。”秦鹰皱着眉应声道。
“要不,爹给你请个老妈子帮你打点一下?”秦啸天细心安排道。
“不用了。女儿可以处置妥当的。”流莺一个男人,扮起女人来,都艳冠群芳,顾盼生姿,她自己本身就是女子,难道就不能自理了?
事实证明,她还真不能自理。
女装比男装繁琐复杂,尤其宫廷正装那是连盘发,首饰,衣服用料,腰带裙摆纹饰都要考究的。别说是宫廷正装,秦鹰连一般女装都不能自理。在摆弄一阵她母亲的旧衣物之后,秦鹰终于放弃了。不行,得想个法子啊,忽然,她灵机一动,闪过一抹媚笑,天知道,她又有什么歪主意了。
知道穿衣服的人,当然也会知道怎么脱衣服,同理看了别人脱衣服之后,她也就知道了怎么把衣服给穿上去。在沙漠的绿洲湖边,流莺曾在秦鹰面前脱过女装,可惜秦鹰当时害羞,背过了身去,如今只能花钱让别人脱给她看,再说,今天扫兴得紧,就这么安分的呆在家中,那个憋屈啊。只不过这一次,还是不要再带上金在云了。
怡红院是翼城最大的烟花地,秦啸天如果知道秦鹰又来逛妓院会不会真的捶胸懊悔把她当做男孩给养大?反正秦鹰是玩得乐在其中的。上了二楼的包房,随手翻了姑娘的牌子,叫春兰的姑娘就婀娜聘婷的走了进来。
秦鹰暗道,都城不亏是都城,姑娘都比井城的美艳漂亮。
“小女子春兰,见过公子。”说完袅袅的行了个万福礼,继续问道,“请问公子尊姓大名。”
“敝姓……金,金在云。”谁敢说真名啊,万一再传到父亲耳朵里,父亲又要话唠了。看到春兰这样彬彬有礼,秦鹰反倒不好意思直接叫对方宽衣解带了。春兰要是一上来,就对她上下其手,直接让她脱衣服也就是水到渠成的事儿,越是有礼,越是不好意思说出意图啊。
其实也怪秦鹰不谙其道,男女之事,越是繁华的地方,越附庸风雅,先调之以情,再行周公之礼,方更得其中趣味,乡下地方的烟花地,说白了就是识字念书的人太少,故而想要风雅也不可得,而都城是名流贵胄聚集之地,大多饱读诗书,就连烟花地的女子也都是会琴棋书画,吟诗作对的。
正寻思怎么让眼前的女子脱了衣服才不至于尴尬,却发现走道上传来一个似曾相识的声音,只听那声音道:“客人正在厢房候着呢,岳丈大人请随我来,岳丈大人,这边请……”秦鹰警觉之心顿起,觉着这场景似曾相识,才回想到当时在万花楼也曾听过这个声音,秦鹰悄悄开了门,从门缝中看到,正在上楼的说话的那个人不是孙必武是谁?这孙必武不在井城,跑来京都翼城干嘛?他口中所唤的岳父大人,难道是当今左相董尚勋?而所言及的客人又是谁?
秦鹰看着眼前的春兰,突然心生一计,轻声说道:“姑娘,在下对不住了!”说完便点了春兰的穴道,继续说道,“在下绝对没有轻薄之心。”说完她自己都觉得这话多余,上妓院却没有轻薄之心?传出去岂不荒天下之大谬。她将春兰轻轻抱上床,把春兰的衣物一件一件的给脱了下来,只留下肚兜跟裆裤,然后为其盖上被子,再道,“姑娘的穴道过两个时辰会自行解开,还请姑娘不要担心害怕。”放下床的纱帐,秦鹰便将女装换在身上,卸下男子的发冠,而她却不会女子的束发,索性就直接披散着长发,再看孙必武一行人已经去了三楼厢房,她便用衣袖遮着面容跟着上了三楼进了孙必武一行人所进厢房的隔壁。
但是秦莺却忘了她在的地方是妓院,进每一个房间都有可能看到不该看的,而算她运气好,这个房间里只有一个男人。
这个男人星目剑眉,鼻梁高而挺直,性感厚薄适宜的嘴唇,坚毅的下巴的弧度刚刚好。纵然是见过了像流莺这样的绝世美男,再看眼前的男子,都还是让她忍不住赞叹,好一个英俊的公子哥,咦,怎么这么面熟,原来是早前在集市跟她争夺奇石的那个书生,只是这会儿书生已经换了一副打扮,像是流连烟花地的浪荡纨绔子弟模样。
书生看到她也先是一愣,继而满脸笑意,却又忍着不能笑出声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