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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贵客连连 ...

  •   客栈外面阳光明晃晃的,一阵恍惚之后我回过神来,原来又想起以前的事了啊。
      来到这里一百年了,意思就是我的九百年又蹉跎走了一百年,现如今,我还有两百年的时间,两百年之后,便是灰飞烟灭,不复存在。我开始练习鲛人幻术与那老头授于我的心经,在不知我是将死之妖之前,我正值玩心大发之时,哪里还顾得及修炼什么法术,现如今我年纪轻轻,带着白胡子老头的口信就来坐享其成做掌柜总有些不服人心,独自经营惯了客栈的伙计们都对我冷冷淡淡,店中事也不大与我说,我乐得清闲自在,修炼的时间真是大把大把的足。说来也怪,这鲛人幻术可是三界秘术,三界之内,除鲛人一族外,几乎无人能学,不知那白胡子老头使了什么法子弄到的,居然还好巧不巧传给了我。关上自个儿房门修炼时我琢磨了好一会儿,最后觉得这应该归功于老头的智商低,自个儿学不了又不想浪费,就跟我平日来吃东西是一个道理,每当开饭之时我就会夹一大坨菜进我碗里,到最后吃不了又不想倒掉就会扔给某某小黄狗。
      开始我不知鲛人幻术能够修补魂魄,我练习它纯粹是为了我死的时候能够风光一把,死得漂亮。可是在我修行该术不久后我发现与日俱增的月圆之时的心痛感减轻了一些些,可是就只有一些些。它可以修补灵魂,可是却赶不上锁在我身体里的那魂魄进食的速度,可是即使是这样,我也还很开心,至少我可以在世界上多存在一些时日,在我消失之前多看一些世事。我知道鲛人幻术是秘术,所以我的修行,从来不向他人说。我私下里认为,虽然我脑袋少根筋,可是毫不影响我的聪明智慧。这一百年来妖怪凡人在我的店里进进出出,谁是个没有野心的?若是将鲛人幻术之事说出去,一大批妖魔涌来我可还剩骨头渣?
      初时,我不知这客栈有何不同之处,店里伙计与我真是王八对不上绿豆,相当看我不顺眼,啥事都不给我说,所以我心里还特单纯地觉得这客栈只不过是吃饭洗脚睡觉之地,直到一个长相颇为凶恶的刀疤男子进来,对着店小二说了一句:“执念究竟。”(后来我知道,这就是传说中的暗语)之后被带到我面前要我用《三生心经》答他所惑我才明白。
      那日我正在房门中专心致志地研究幻术之中某章某节,突然房门就被踹开,季训那厮指指身后那男子,说:“掌柜,求你办事的。”
      “啊?”我云里雾里的,心想这厮求我办事,真是新鲜,几十年了,不论是客栈伙计还是路过的小黄狗都对我不闻不问的,当然,这得除开那隔三差五来吃我豆腐的孔雀精易司纯。正当季训不情不愿走过来附耳给我说明情况时,那彪形大汉嘲讽出声:“呵,传闻明涯客栈终于来了掌柜,生意终于可以再做了,只是没想到这掌柜的居然是一个黄毛丫头。”他手中正拿着异宝混沌玉,那正是他用来交换的资本。
      我眉头一皱,虽然大致从季训口中得知了那所谓的生意是什么,虽然大致得知了这生意很重要很重要,重要到伙计们巴不得我死也要完成,但是他那样子着实让本花妖不爽,于是我双目一闭,做不屑状,说:“既然在你眼中我是个黄毛丫头,那大叔你回去吧。”他一愣,委实没想到我如此有气节,大掌一拍直夸我有性格。我在心里翻了个白眼,私下里认为我这不叫个性,这叫任性。
      季训把我们带到一间密室,密室里黑魆魆的,但密室中间却有一团模糊的光晕,走近一看,却是一面人高的铜镜,铜镜旁边一个半人高的烛台,上面的红色蜡烛早已熄灭。季训附耳叫我割破手指将鲜血滴到蜡烛上面,点燃它并默念心经。我照做,等到火苗突然窜起,铜镜里一片黑色漩涡。那汉子迫不及待上前道:“九天湖在哪里?”随着心经的念出,镜面上黑色漩涡逐渐退去,一副人界地图逐渐显现,九天湖所在之地像一颗黑夜之中的明星,发出耀眼的白光。
      这次事件之后,我才终于明白,老头那啥心经宝贝得很,要不是那心经,在我初来乍到说要做明涯客栈老板的时候,情况就不是他们心不甘情不愿地承认我,而应该是他们特开心地将我丢出去了。《三生心经》是唯一能催动三生镜的,从名字就可以看出来它们是一套的,而三生镜是知晓天下事的,事无巨细,它都一清二楚,就连太上老君有几根鼻毛它都清楚,要是鼻毛在百年岁月中因上火掉了几根,它还会特贴心地给你显示某某鼻毛于某某年月掉于某某地,你看,真是详细。
      催动三生镜是个苦差事,因为它一定要催动人的鲜血,以鲜血的燃烧来给予它催动所需,然后催动人念起心经时,鲜血代表的□□与心经代表的灵魂高度一致赋予了铜镜生命,它才会听话地显示某某问题。你问的某某问题难度系数越大,我所消耗的鲜血也就越多,你看那红烛燃烧,倒很是妖娆美丽,可当你若知道那一整块红烛全是凝固的鲜血时,恐怕你就不会这么觉得了。每次催动三生镜之后,我就会大感虚弱,其解决办法就是大补特补,其导致的直接后果就是——往后的好几天里,客栈厨子都无菜可炒。这时客栈伙计们往往会一边看着空无一人的饭桌,一边愤愤地对正在有滋有味吃东西的我投来凶狠的目光,往后我曾不住地感叹,他们的眼睛真是好有技巧啊,一边幽怨一边愤怒,而且不论看多久都没抽筋,啧啧,真是人才。
      话说回来,我如今也不过接待过三位“客人”而已,天涯镇却已经满城风雨,道是明涯客栈生意又回来了,掌柜虽然年纪轻轻却能轻而易举操控三生镜,不知是何方神圣,是否有三头六臂?对此,我表示很迷茫,难道你有了《三生心经》你还不能轻而易举操控三生镜吗?虽然我后来得知,这三生镜是很是挑剔,认主认了个千年也没认出个所以然来,它没认主的催动者催动它的话它会狠狠地反噬你,叫你千年修为尽散。所以当世人晓得我催动完了三生镜后不是悲哀地化成原形而是胃口大开啃鸡腿的时候,他们惊异了,不少人是惊呆了,惊呆了的人群往往在惊呆后会做出一个极不理性的行为,我们称之为——传八卦。所以一传十,十传百,百传千,我成了天涯镇的风云人物,在自己屋里临窗独坐之时,往往会不小心瞥到窗下一干人等眼巴巴看着我,就差没流下口水,对此,我表示,我真的很无辜。而客栈里的伙计也不再对我冷冷淡淡的了,至少开始每天给我报账了,而更可喜的变化是,每天的菜多了,我表示,他们都是有前途的好孩子。
      今天天热,坐在二楼颇感烦闷,于是我便想下楼去厨房拿两根黄瓜啃。走下楼梯,见柜前又是空荡荡的,抓住正经过的季训,我问,“那只孔雀精又去凡间了?”季训点头。我叹口气,语重心长地对他说,“人若风流自作孽,恶报最终总会报。告诉他,小心哪天精尽妖亡。”
      “……”
      我摇着脑袋走开,心里直感叹,这一年的账房,又要我替孔雀精做了!
      孔雀精叫易司纯,私下里认为,易司纯应是孔雀精语言学不好易思春的产物。作为一只风骚的雄性孔雀,他真是不辜负他风骚的资本——柳腰墨发,冰肌玉骨,眼眸中总是盈满流波,眉毛斜飞入鬓,看谁一眼都能摄人心魄。一天到晚眼睛跟着美女滴溜转,每隔个几年就会去凡间逛个一年半载,吸点凡人精气然后回来红光满面。我不知道他吸的精气中多少是男多少是女,反正都是些心术不正的好色之徒,色字头上一把刀,若换成我,我一定会把他们踹两脚,再踹两脚,再再踹两脚。虽然易司纯有些好色,却还是特明事理的一只妖精,他晓得吸尽某某的精气让他(她)死翘翘有违天道,会遭天谴,所以他通常是这儿吸一点点,那儿吸一点点,再在某处再吸一点点,反正这一点点他们花个几年就恢复了,于命格无甚影响。也是因为这样,所以易司纯这厮进程尤为缓慢,一年半载才能完事。
      去厨房拿黄瓜时,蟒蛇怪伍七正烧红了锅在炒菜,汗水淌得哗哗的。见我淡定地拿了两根黄瓜啃,伍七略略不平,“掌柜你也太能吃了,再这么下去,明涯客栈怕是要给你吃垮了。”
      我笑岑岑道,“哪里呀,我一个弱女子能吃得了多少啊?”
      伍七嘴角一抽,“掌柜的哪是一般女子能比?”
      他是想说我的食量非一般女子能比,可听在我耳里,那就是我的风采非一般女子能比了。于是我心情大跑过去拍拍他的肩膀,而我此时与他正是传说中的那最萌身高差,拍他肩膀着实费力,但一想到他那么夸我,又觉得这点辛苦怕什么。我说,“伍七,做人怎么能这么老实呢?我晓得我可爱,你不要这么直白嘛。”
      他嘴角又一抽,我乘机忙又拧了一个鸡腿走。
      边吃鸡腿我边想,伍七的老实真是可爱,这明涯客栈除了我跟伍七一样可爱以外,剩下的就不可爱了。季训那只狐狸狡猾又嘴贱,虽然体格也风骚,但却没有伍七彪形大汉来得亲切,而易司纯则是好色爱偷懒,美则美矣,就是没根黄瓜来得实在。这么想着,我觉得我真可爱啊!
      我以为我要明年才能再见到那只孔雀精,哪知道他七天之后就又回来了,我觉得很神奇,而更神奇的是他怀里还抱着一个女婴。我上去戳戳那女婴的脸,她正瞪着眼珠子天真地瞧我。我说,“这母的……你打哪儿弄来的?”他对“母的”这称呼尤为不满,一巴掌拍掉我正戳得兴致勃勃的手,说:“你可以说这女子,这姑娘,这美人,可不能说“这母的”!”
      我嘿嘿一笑,“哦,这美人你哪儿弄来的。”他转过去尤为慈爱地抓住小女婴乱挥的手逗她,说:“我捡的。”
      待他仔细说了事情始末我自己又理了一下。大意就是说他去调戏一王爷,让后他又被王爷调戏,结果就在他俩你调戏来我调戏去,气氛最高最微妙之际,冷不丁一大群兵将出现将整个王府围得里三层外三层的。带头的还扬言一个也不放过,全部要抓走。身为妖精我同情易司纯的倒霉运气,他居然好巧不巧在人家要抓那倒霉王爷的时候出现,便宜占不成就得灰溜溜地逃了。
      当他闪出王府外时见一老妇人正怀抱一女婴躲过后面追兵的抓捕。人世间的事他一概不参与,所以当时他只是立在树枝上气定神闲地瞧着树下的“老鹰抓小鸡”,就在追兵快追上那老妇,而那老妇也气喘吁吁跑不动时,突然易司纯眼前一块不明物飞来。“求公子救命!”那老妇嘶喊着。易司纯一个转身接过那被老妇人抛来的女婴又稳稳地站在了高树枝上。听此情节时我不由得汗颜了一把,那老妇人当真好胆识,要是易司纯一个没良心不接,那女娃就活脱脱摔死了。等到易司纯回过神来,老妇人已经被那十余个追兵抓住架了起来,一个看起来是头头的在树下挥舞着他的爪子和大刀做威胁状,让把婴儿丢下来。易司纯本来是想丢来着,可是不是想丢在那丑男人那儿,正想着这是要对人横扇巴掌呢还是竖踢一脚,怀中那小女娃却抓着他的前襟咿咿呀呀地笑。就在那一瞬间,易司纯心里突然充溢着一种难以言明的情绪,突然就像魔障了一样执着得觉得这小女娃就该跟着他,就该是他的。我问,那情绪可不可以理解为你被萌到了。他却瞪我一眼,说:“青浅,你可不可以不要这么肤浅。”然后仰脖子作感叹状,“就是那种宿命的感觉~”反正不管是何感觉,他把她带回来了。
      我戳着小女娃粉嘟嘟的脸,问道:“她叫什么名字?”
      易司纯又歪脖子做思考状,眼里流光闪闪,半晌道:“叫鸢儿吧。”女娃闻言,挥舞着手咿咿呀呀地似乎很开心。
      易司纯这几日收了往日风流模样,一心一意当起了类似于“爹”的某身份,见状我很开心,觉得世间又要多出一名好男儿,可喜可贺。可当我看到那一堆未整理的账本,真真个郁闷呐。
      这日我正在柜台前埋首整理账本,季训热情而熟络地说:“欢迎光临!客观要点什么?”然而半晌却并未听见答语,只是我眼前突然晃出一个白色身影来。
      “姑娘可是传说中的明涯掌柜?”那声音当真是圆润美妙,远胜天籁,无物可及,撩拨起我心湖一阵涟漪,脑中一阵酥麻,我只觉得深思不禁恍惚起来,手中的笔不自觉停下,抬头向那声音望去——
      来人是一偏偏美男子,灼灼白衣流金光,墨发垂腰,肌肤如玉,眉眼温润,眸色漆黑,似一眼望不穿的古潭,不似易司纯的妖孽,他似一幅远离烟火的画卷,淡雅而遥远……
      “呵……”他似轻笑一声,我只觉心中又酥麻一阵。
      “掌柜的,问你是不是掌柜!”季训那厮的粗鄙声音猛的响起来。
      “啊?”我恍然醒悟,暗骂自己不争气,就差向人家流哈喇子了,讪笑两声,答道,“是,是,是,我是!”
      “你回答一遍就好了,用不着反复强调!”想来季训那厮已经受够我这副丢人样了,不然也不会如此无视我作为一个堂堂掌柜的尊严如此损我。
      我咬牙切齿道:“我怕人家耳力不好,你有意见啊?”那厮傲慢地白了我一眼。
      “谢姑娘挂心,我的耳力不错。”又一阵如歌嗓音响起,只见他嘴角微扬,我觉得我差一点又要深思恍惚了。
      “给我一间客房。”那天籁又转身向季训说道。
      望着他的背影,我又是一阵恍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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