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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第二章. 路上的重逢(2) ...


  •   于是,吃完午餐,晨媛回到酒店房间换下休闲的春末着装。因为来时没想过会参加重要会议,她也没带非常正式的商务套装,在行李箱里翻来拣去,最后穿了一件米色连衣裙,外搭一件淡蓝色的小西服外套,齐肩的头发在脑后挽了一个发髻,在安可的建议下化了个淡妆,往穿衣镜前一站,看起来还算规规矩矩。

      安可又仔细打量了一会儿,说:“鞋子也换下吧,我不是见你带了一双很漂亮的鞋子吗?”

      晨媛脚上现在穿的是一双轻软的宽口平底鞋,行走舒适方便。她向来出门在外比较正式的场合都会穿这样TODS样式的鞋子,既不算十分休闲,她也能行走方便不吃亏,至于平时私底下就是棉鞋布鞋为主了,怎么舒适怎么穿。

      安可所谓的那双漂亮鞋子是梁亦清前不久送的,是一双红色的菲拉格慕平底鞋,他去意大利出差时特意给晨媛定制的。其实一共有两双,还有一双是白色。鞋子大小合适,材料考究,对照晨媛的情况经过特殊设计,虽然外观仍旧精致华丽,但是她穿着行走也十分舒适。

      哪个女子不爱漂亮的鞋子呢?晨媛看见的第一眼就爱上了。试穿时,她小心翼翼地把脚伸进去,红色的鞋子裹住细白的脚,那一刻现实与回忆重叠,时空交错,她踏在地上,如同走进了一个旧梦。

      那之后那两双鞋子就被她放进鞋柜了,再也没有穿过。然而出差之前她在鞋柜里看见了那两双鞋子,想到春天去花城,鬼使神差地拿出那双红鞋放进了行李箱。

      晨媛再次穿上了红色的菲拉格慕,一步一步缓慢行走。她知道自己的姿势未必有多么好看,然而穿着红色菲拉格慕的这双脚看上去也不是不美丽的。

      “很好看,穿着也很舒服吧?你哥哥眼光真好,挑的鞋子不仅好看还好穿。” 安可不无羡慕地说。这双鞋子是她陪同梁亦清出差时,看着他找人定制的,她也是女人,虽然自己也有很多很多华丽精致的鞋子,也穿过漂亮的菲拉格慕,可是现在看着晨媛脚上的红色菲拉格慕,还是知道那是不一样的,也会忍不住向往。

      “安可,许多年前,我还是少女时看过一部很好看的偶像剧,里面有一个优雅美丽的女配角很爱很爱鞋。她说,每个女孩都会有属于自己的一双鞋,能够带她去到想去的地方。”晨媛看着脚上的红鞋,一边走一边慢慢地说。

      所以,无怪乎那么多女人为了一双鞋子而疯狂,女人爱美,女人也爱美丽的鞋子。晨媛想,纵然脚上这双美丽的鞋也许不能带她去到想去的地方,可是此刻穿着红色的菲拉格慕,她也是满足的。

      “流星花园里的藤堂静?”

      “安可,还是你跟我才有共同语言,我们果然臭味相投啊!没想到你也看过,对,就是流星花园里的藤堂静。”晨媛抬起头惊喜道,刚刚还因为一双相似的红鞋而感伤低沉的心情瞬间就被喜悦取代。

      “你才是‘臭味’,我的趣味是香的!这部剧当年红遍海峡两岸席卷整个亚洲,连讲ABC的欧美都被四朵花腐蚀了,别这么惊讶,我看过才正常好吧?”安可反过来像看天外飞仙地斜眼对着她,“而且我当时在美国的表妹都看过,还天天跟我讨论到底是喜欢道明寺还是花泽类,我要是没看过都不好意思说自己也青春过!”

      晨媛想想也觉得自己大惊小怪了,安可和她年纪相差不多,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她们这一代人的成长轨迹还是很相似的,就像安可说的,这部划时代的偶像剧当年正是少女的她们看过才正常。

      她笑笑,接住安可的话头说:“现在也很青春呀!”又忍不住好奇地问,“那你喜欢道明寺还是花泽类?”

      安可神秘兮兮地说:“你猜?”

      “道明寺?”

      安可笑了笑,算是默认了。

      晨媛只是下意识说出了大多女生的答案,没想到果然是,于是又八卦兮兮地接着问:“为什么?”

      “哪儿有那么多为什么?”安可好笑,可是顿了顿,她还是说出了答案,“因为他的深情只为一个人。”

      晨媛不再说话,忽然沉默了下来。

      安可问她:“那你呢?”

      晨媛又笑嘻嘻,颇不正经地说:“我呀,可以说都喜欢,也可以说都不喜欢,因为我没有可以代入的人。”

      安可愣了一下,明白过来她在暗示什么,很快就给了她一个大白眼。

      下午的会议是两点半开始,他们到得不早不晚,两点二十分进入乔华大楼,两点二十五踏入会议室就坐。然而,会议并没有按时开始。会议主持人通知延时半个小时开始。

      整间会议室鸦雀无声,无人有异议。

      晨媛环顾了一下,发现主席位和主席位旁边的下首空着,而且那个下首位置也在自己哥哥的正对面。她无聊地猜测是聘请他们的老板没有来还是那个空着的下首?按道理最重要的人会等与会人员到齐后风度翩翩地走进来,那就是那个次等重要的下首?

      可恶!晨媛讨厌不守时的人,按照她原来的剧本,她现在本应该是在某处悠闲地欣赏风景享受人生,可是现实是她坐在枯寂的会议室里等着一个不那么重要的人到场,她顿时觉得连自己身上煞费苦心的隆重装扮也成了一种反衬——烘托那个姗姗来迟的人是如何悠闲惬意地浪费大家的时间来享受自己的美好人生。

      行政人员进来给大家添茶倒水,会议室里的气氛放松了,渐渐地有了低声的交谈。

      晨媛找到机会,愤愤不平地问旁边的安可:“到底谁没来呀?”

      安可伸手悄悄指指对面,低声说:“很明显,这回要和你哥哥合作的建筑师。”

      梁亦清坐在安可的旁边,从刚刚开始就一直看着自己的笔记本电脑,这时闻言抬头漫不经心扫了一眼对面,然后偏头看着晨媛说:“媛媛,你要是不想开会就出去逛逛吧,别走远,我们开完会去找你一起吃晚饭。”

      晨媛有点心动,不单是因为偷懒不想开会,而是就在刚刚她又有了中午那种莫名其妙的诡异感觉。她想,也许现在回到自己原本的悠闲剧本,这搅得她隐隐不安的感觉就会消失。可是她已经坐进来了,现在就走有点不好吧?这么多人看着……她犹犹豫豫地问:“这样可以吗?”

      “当然没事,这会议不知道要开到什么时候,也没有和你相关的内容,你守在这儿其实也无聊,想做什么就去吧。”梁亦清笑着打消她的疑虑。

      “那我走吧。”

      在哥哥兼顶头上司的纵容下,晨媛不再犹豫,她对安可笑了笑,行动迅速地收拾好自己的东西,然后目不斜视地离席,一鼓作气走出了会议室。

      乔华大楼位于G市商业金融区的中央黄金地带,放眼一望,四周都是泱泱高耸的摩天大楼。晨媛走出来后站在大门口想了想去哪儿。这座城市对她来说无疑是陌生的,她是第一次来,一时毫无头绪。好在他们住的临江酒店也在这附近,她一直都喜欢大江大海,于是决定去江边闲逛,就算走不了多远,坐在树下的石椅上看看江水也行。

      晨媛向门口的保安问了路,得知这里离江边很近,步行也只需要十几分钟。她很久没有单纯地走路了,现在身边没人管,脚上又是漂亮合脚的菲拉格慕,忍不住动心。

      一直到她走下台阶,刚刚热情向她介绍周围地理环境的保安看着她的背影才意识到什么,愣愣地补一句:“过了马路,对面就可以等出租车了……”

      晨媛感受得到这个保安的善意,这世上大多数人对于比自己残缺的人,总会不可避免地涌来一种怜悯的同情心理,一个四肢健全的保安无疑比她拥有的要多。

      晨媛回头由衷地对他笑了笑:“谢谢!我想走走路。”

      人间四月天,走路是很舒服的,昨天下午的大雨过后,今天空气清新,艳阳高照。G市也是传说中的花城,马路两边绿树繁花,晨媛边走边看,对路人偶尔停留在自己身上的探寻视线浑似未觉。

      马路对面就是滨江路,江畔也遥遥可见。晨媛过马路之前习惯性地看了一下交通显示钟,还有二十秒就是行人红灯,而这条主干道又十分宽敞,她衡量了一下自己未必一定能在交通灯切换之前到达对面,于是在路边停了下来。她身边也停了一辆等待交通灯切换后过马路的汽车,晨媛不经意低头,看见了一只搭在敞开的车窗上的手。

      她的第一感觉是那是一只很漂亮的手,男人的手,适合画画,也可以抚琴吹笛。她再仔细看下去,那双手很修长,闲闲地搭在车窗上,食指和中指间夹着一枝烟,几缕轻烟在指缝间冉冉升起,烟雾迷蒙,诱人迷醉。

      那种诡异的感觉又来了,晨媛鬼使神差地朝前走了一步,更近地盯着那只手看。下一刻,一缕烟灰滴落到了他的手背上,猝不及防地,他的大拇指指关节前端那淡淡凸出来的一块吸引了她的视线——她看得清清楚楚,那是一条细细蜿蜒而出,像阿拉伯数字“7”的伤疤。

      烟雾缭绕间,她慢慢地对上了他的脸。
note作者有话说
第4章 第二章. 路上的重逢(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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