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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分开,是重逢的彩排(4) ...

  •   一杯浊酒入喉,李俊明没过多久就支撑不住了,回房间的时候还是李爸和李妈扶着的。不是他的酒量差,而是他第一次接触酒精,并且那一下真的喝的太猛,酒量这东西,是要锻炼出来的。
      房间的窗户开着,与外面的世界隔着一层纱窗,既能通风散热,又可以阻挡蚊子的飞入。夜风透过纱窗的缝隙吹进了房间,像一双手掌,无声地抚过了李俊明的脸颊,虽然很轻柔,但还是惊醒了他。
      半梦半醒之间,他打开了床头的灯,使劲地摇了摇发胀的脑袋,盯着天花板看了很长一段时间之后,这才觉得世界停止了转动,一切又回归于正常。
      “真想不到,这酒还真厉害,才。。。才喝了一口酒醉成这样了,看来以后还是得少喝。”
      床头的小橱柜上放着一杯水,是李妈怕他醒来之后找不到东西解渴而特意准备的。李俊明将其拿起一饮而尽,从舌头一直延伸到胃部的清凉,让浑身的燥热顿时缓解了不少。挂在墙壁上的钟,显示着才只有凌晨三点钟,距离天亮还有好几个小时。外面黑漆漆的什么都看不见,只有风声夹杂着一些彻夜不眠的夏虫发出的声响。
      闭着眼睛在床上躺了一会儿,李俊明却发现怎么都睡不着了。一想到天亮就要离开这个生活了十八年的地方,突然间觉得有点不舍了,之前一直都没什么感觉。可能在这种夜深人静的时候,人的情感就会不受控制得泛滥开。
      尤其是在睹物思人的时候。
      微弱的灯光照射在那张对折过的照片,虽然表面已经起了点点褶皱,但是掩盖不住那甜美的笑容,一如多年之前。那个笑,李俊明百看不厌。
      “心洁,这么多年过去了,你会在什么地方呢?一定生活的很好吧?会不会已经忘了这里,忘了我,忘了小时候的一切?”
      自言自语的同时,他的眼前仿佛又蹦出了那些嬉闹的画面。发生过的一幕幕,那儿时的记忆并没有因为时间的积累而在他的脑海中忘却,反倒是印象越来越深刻,怎么都挥之不去。
      到天亮的那一段时间里,他再也睡不着了,以至于早上起来眼睛还是红红的,李妈看见他的时候,还以为是舍不得离开而哭了。
      将所有东西都收进行李箱之后,一家三口才慢慢地离开了家。从村子到学校所在的城市,是一段不近的距离,得从镇上坐汽车到县城,再从县城坐火车到达目的地。
      快到村头的时候,李俊明停住了脚步,回过头看着两人“爸妈,你们就别送了,回去忙吧,我又不是不认识路。”
      “哎。”李妈轻轻地一叹,“孩子,这还是你第一次出远门,学校那么远,我们不在身边的这些日子,你可一定要照顾好自己啊。”
      “知道了,该交代的事情昨天不都说清楚了吗?我都记住了,你们就别再耽误时间了,快回家去吧,我到学校之后,会找时间给你们打电话的。”
      李爸看了李妈一眼,似乎很放心,“就是,咱们也别送了,反正到了村口也还是要他自己一个人走,我们就先回去吧,儿子这么大了,难道坐个车还能出什么事吗?以前到县城上高中,照样一个星期来来回回都少次。”
      李妈其实想说县城那么近,学校那么远,这两者不一样,可是李俊明和李爸都那么坚持,她也不好再啰嗦,只得微微点头“那好吧,我跟你爸就送到这了,你路上可一定要慢点啊,注意安全。”
      李俊明露出了一个让她放心的笑容,没有再说话,一个转身就快速走远了。
      看到那个渐渐消失的背影,李妈的眼光还是不想转移,一动不动地盯着前方,问道“你就真那么放心他一个人?我的眼皮怎么老是跳啊?”
      “哎,哪能放心啊,不过担心也没用啊,儿子现在是大人了,我们能为他做的事情也越来越少,基本上以后都得靠他自己了。那古话怎么说来着,什么什么千里,终须一别,就算咱们把他送到学校也没用,就让他也多锻炼锻炼吧,我相信他。”
      走到了村口的位置,李俊明慢慢地撇过头,身旁坐落在路边的那座房子,大体上还是保持着原来的样子,只不过篱笆已经全部腐烂了,杂草快要长到了路中央,大铁门上锈迹斑斑,好像它的年龄也和无声的岁月一起,慢慢变老,慢慢沧桑了。
      这个村子已经有了很大的变化,因为国家的新农村建设政策,面貌早已焕然一新,泥巴路铺上了水泥,很多路段也装上了路灯,一座一座新房子拔地而起,看起来倒是一点儿也不封闭,不落后。
      “心洁,我相信我们一定还会再见面的,虽然我不知道会在哪里,会在什么时候,不过我能感觉到。”
      中午的时候,李俊明到了县城,一个不怎么繁华的小城镇,这是他读了三年高中的地方,多少也算是有些感情。看了看时间,距离火车开出还有一段时间,拖着行李的他,不知不觉就走回了那个熟悉的校园。高中的时候,他的成绩并不是很好,可是因为那个小时候的梦想,他爱上了唱歌,爱上了音乐。
      因此唱歌就成了他唯一的娱乐方式,而且几乎是不分时间,不分地点。可以是在操场,可以是在教室,也可以是在宿舍里,只要不会影响到别人,哪里都是他的练歌房和录音棚。
      由于在音乐课和学校的各种艺术活动中都有过出彩表现,他倒是这样唱出了点小名堂,当时学校一个资历较老的音乐老师王蒙觉得他是一个可塑之才,因此决定在声乐上对他加以训练,不仅教了他关于音乐的知识和歌唱的技巧,还教会了他一些乐器,最后经过几番交流之后,竟真的说服了他去报考艺术专业。
      李俊明也没有辜负王蒙的苦心,最终以不错的成绩考上了一所很不错的学校。只是刚开始他要攻读音乐的决定并没有得到每个人的支持,李爸认为唱唱跳跳的只能用来平时消遣,要真想作为一项工作或者专业,完全没有意义,除非有一天能够出名,可是这样的机会实在不多。
      高三毕业的那个暑假,李俊明几乎所有时间都用在了说服李爸上,最后还是得靠李妈出马,不然他的大学梦,恐怕是要落空了。
      本来他想趁着这个机会,在离开县城的时候向王蒙道个别,只是碰巧那时候他正在给高三的学生上课,站在教室外,李俊明只是看了他几眼,就小心地挥了挥手,转而走出了校园。将近一个小时之后,他的脚步踏入了从没进过的火车站,座无虚席的候车厅里,各色各样的人都有,很多都是和他一样年纪,背着背包,拖着行李箱的人。第一次进火车站,他甚至不知道该怎么上车,不知道该从哪儿上。
      看着手表上显示的时间,然后再看着候车厅外空空荡荡的铁轨,他不知道为什么火车没有准时到达,直到上了车,他才第一次听到了“晚点”这个熟悉又陌生的词。
      车厢里密密麻麻的,连过道都站满了人,行李架的位置根本容不下旅客携带的那么多东西,什么铁锅,皮箱,将走路的地方堵的水泄不通。从上车的地方到自己的座位只不过只有几米的距离,可是李俊明硬是挤了十多分钟,当火车开动之后,他才在靠着窗户的位置上坐了下来。
      落后的绿皮火车慢悠悠地穿行在城市之间,其实速度不快,可出于心理作用,他还是觉得比汽车快了很多。那时的火车,甚至连电风扇都没有,由于人太多,实在是热的让人难以忍受,就算窗户是打开的,也没有多大作用,因为吹来的风,也是热的。耳边传来了“轰隆隆”的铁轨声,望着那不断后退的风景,李俊明也说不上自己的心情是兴奋还是留恋。
      坐在他旁边的,是一位留着长头发的大叔,头发真的很长,一直拖到了肩膀,比对面一个阿姨的还夸张,看起来总觉得怪怪的。可能是因为长途的旅程实在有点无聊,他笑着向李俊明开了口。
      “小伙子,你这是去哪儿啊?”
      李爸临走之前叮嘱过他要提防着陌生人,可李俊明有时候又显得太听话,防人之心在他的脑海中则变成了将人拒之门外,所以对于这个热情的陌生人,他不太愿意地响应道“北京。”
      “呦,巧了,我也去北京,你。。。这大包小包的,是干嘛去啊?工作啊?”
      “不是,上学。”
      “哦,上学啊!”大叔恍然大悟般,“那看来是大学啊?不错,年纪轻轻的,小伙子挺有出息,前途一片光明啊,想当初我可是连续考了很多年才考上的,说来还真是惭愧。”
      听到这些突如其来的阿谀奉承之词,李俊明更加确定“他不是什么好人”,心想咱俩才认识不到两分钟,你就说我这好,说我那好的,肯定没安什么好心,指不定等会就会突然冒出一句武侠小说中的经典对白:兄台,相遇即是缘分,在下有一事相求。想到这些,他就打了个寒颤,仅有的那点耐心也消磨殆尽。
      “谢谢,其实也没什么。”敷衍的一笑之后,他就抱紧了怀里的书包,向窗户边又靠了靠。
      几句话一说完,那大叔应该也察觉到了自己的热脸贴在了他的冷屁股上,因而讪讪地笑了两声之后,便不再说话。而李俊明也终于得到了片刻的清闲,睁大眼睛仔细看着窗外,记录着过往景色的同时,也享受着第一次坐火车带来的新鲜体验。
      那和坐汽车是完全不一样的感觉,虽然有点挤,不过并不影响他的欣赏窗外的景色。只是这漫长的旅途才刚刚开始,而他还不知道什么时候才会到达最终目的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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