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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 3 章 ...

  •   直到初春的一天。Luke闹着要去玩滑梯。夜里下了很大的雨,路上积水甚多。我抱着他,走在人行路上,像过梅花桩一样。
      身后,由远及近,是车的轰鸣声,听得出车速很快。莫名的,我感觉那就是他,只是这种感觉太令人担忧,我不可以多想。树墙的另一侧,车子飞速驶过,溅起大大的水花,有些飞扬跋扈。到底是我多心了,我自嘲,尽管车子是一样的。然而,那辆车却在不远处停住,迅速后退。直到我清晰地记住它的号牌:XXX100。

      天气不好,所以,又是肯德基。
      他说,他就是要来肯德基,因为他觉得我和Luke一定在这里。

      “你的车牌号很有趣,”我看着窗外的车子打趣,“是不是做错一件事,就划一个X,申领号牌时正好100次?”
      “不是。”他笑,“X在这里应该读作Kiss。”
      “我的英文很差劲。”我轻描淡写,同时转脸看向滑梯。
      “可是,Luke这个名字很好听!”
      “随便取的。”
      “它是Lucas的变体。Lucas有‘光’的意思。你是随便取的?”
      我不语。

      “什么时候我也能成为你小说里的主人公?”那双深幽的眸子凝视着我,其中认真可见。
      “那你得把你的故事告诉我。”我笑。
      说话间,那一泓深水忽而暗淡了,只是一瞬,复又明亮,仿佛豁然开朗。
      “我没有故事。”沉了沉,他又道:“她现在是我的嫂子。为了一些没所谓的东西,她选择嫁给一个混蛋。”
      这样的话题,总归有些凄楚,我一时不知如何继续:“没,没所谓的东西?”
      “是的。我哥是子承父业的不二人选。虽然,名义上是我们共有的,但实际我只负责为它工作。”
      “你是……庶出?”我试探地问。
      我担心这个问题会令他难堪,甚至不悦。他没有,反而长笑不止。
      “一奶同胞!”他解释着,手隔空对我做了一个“掐脸”的动作,“我父亲的观念比较古旧,他认为长幼序则不能乱。”
      仅是一个动作,又令我恍惚半晌。我真觉得他就是那个人,从我的虚构中走出来,会把我带走。
      “不过,对我来说,真的无所谓,我的兴趣不在那里。”他说着,神情倒也真是无所谓的。

      “你的父亲,愿意把公司,交给一个……混蛋?”
      “他只是在某一方面混蛋。管理公司,他很有一套,至少比我强。”

      雁征口中的没所谓的东西,大约就是物质财富。难道雁征还不够富有?还不够羡煞旁人吗?在我看来,不用为生计发愁的人,都是富有的。
      雁征说,那天,正是她分娩的日子,他的哥哥却在为一个红粉知己庆生。他在一家饭店找到他,莺莺燕燕的,根本没有人在意,产房里还有一个在痛苦中挣扎的女人。他当众动手打了哥哥。厮打中,一只锅仔被打翻,一锅滚烫的汤汁全部送给了他。

      我忽然明白,那晚,他如何会伸手为我擦去泪水。真幻之间,是不是我也成了,他心里虚构的那个人?

      “所以,你仍然爱她。”我叹息,替他心痛。
      他轻轻地摇头,“我无权去管理别人的丈夫,我只是在教训一个不像话的哥哥。”

      阴霾的天空,在沉默中愈渐低沉,最终,淅淅沥沥地下起了雨。我们很久没有说话,只是静默地坐着,看着Luke在滑梯间爬来钻去,玩得不亦乐乎。

      “清城,你呢?”他的嗓音柔和而动听。
      “我没有故事。”
      他淡淡地笑着,显然不相信我的话。
      “清城,你笑的时候很好看。可是你的笑,很勉强,我想看到你真实的笑。”

      世界再次陷入无声。

      我的笑容,绽放的季节早已过去。那时我还生活在那个宁静的小城,那时我还可以拿起画笔,那时我还没有为了一个人而和父母闹翻。即使不去纠结这些,那时,我还有爱情,值得我笑的爱情。
      只是,爱情到底是怎样一种东西?
      我还没来得及为它的出现而感动,它就发霉了。我还没来得及为它的变质惋惜,它就彻底死去了。我想我应该替它哀悼,可还没来得及垂泪,它已经往生极乐。爱情到底有多善变?

      “清城,他是做什么的?”
      我的思绪正在为之躁动,雁征的话却在那刻问出,着实令我惊讶不已。
      “他,自由职业者……”
      他迟疑了一下,又问:“你呢?”
      “家庭主妇。”
      “我是问之前。”他强调。
      “工笔画。”
      “你的左手??”
      “车祸。”
      “所以,放弃了?”
      “是的。”
      “为什么不尝试用右手?”
      我摇头,“做不来。”

      很多时候,尽管我不说,雁征也能轻易地洞悉个中原委。所以,跟他聊天,很简单,也很轻松。

      天气转暖后,我和Luke把更多时间留在户外,我们都喜欢阳光。
      青柳园,一个开放式的公园,很大,很干净,因园内遍植垂柳,故而得名。春暖花开时,陌头水岸,烟柳当风,翠幕叠叠。
      那里是我和Luke最喜欢的地方,只是徒步去,稍显远了些。
      紧随而来的,还有雁征。
      雁征说,他已经决定去爱尔兰了,那是他一直向往的地方。工作交接基本完毕,现在是个闲人。闲人很孤单,需要我和Luke陪伴。

      起初,我以为那不过是借口而已,后来发现,他真的在交接工作。常听到他在电话里讲:“我已经离职了,具体情况你问公司吧!”或者,“你找我哥吧,他是负责人。”等等。

      事实上,真正和雁征的走近,还是因于Luke此前的一次发烧。

      连续几天的阴雨,考验的绝不是一个母亲的耐心,而是一座城市的排水系统是否合格。我所在的这座城市,它的排水能力无疑是差劲的。在抱着昏睡的Luke在路边足足站了半小时,也没能拦下一辆出租车后,我给出这样中肯的结论。
      无奈之下,我脱下鞋,涉水步行。水深及膝,冰凉得让人腿脚麻木直至抽筋。就那样,在水里艰难地走了四十多分钟,医院仍遥不可及,而Luke的呼吸愈加地急促,脸色也越来越不对。
      一筹莫展时,我想到了雁征。
      当那辆黑色的越野车踏浪而来,自信地停在我面前时,那种被拯救的幸福感瞬间涌遍全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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