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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来我家住? ...

  •   律师很快就来了,当看清来人时,林姿瑜愣了一下,竟然是这个所谓的金牌律师!袁嘉锋这家伙只认钱,只接有钱人委托的官司,不管对方是不是真的有罪,他只有一个宗旨:赢官司。
      为了赢官司,还经常踩过界,用些不入流的手段去帮助自己的当事人脱罪,丫的可以说是京门市法律界的败类。但是冲着他“常胜将军”的招牌,生意好到不行。
      “林督察,我们又见面了。”不算难看的脸上,似笑非笑。
      老实说,林姿瑜对于这个人毫无好感,但公事公办的道理她还是懂的。
      微微点了点头,“袁律师,我们现在有足够的证据表明,你的当事人李瑞贤与女歌星闫依依被杀一案有莫大的关系,而种种证据表明,他就是凶手。”
      将一沓材料递过去,冷眼看着,她倒要看看金牌律师是如何给这个纨绔子弟脱罪的。
      翻阅了一遍,袁嘉锋面无表情地说:“光凭一幅画像,就可以肯定那是我的当事人?当时光线昏暗,那名证人廖先生又是深度近视,他的口供恐怕不太牢靠吧?况且我的当事人根本就没有杀人动机,他怎么会杀害闫依依小姐呢?”
      似乎早就料到他会有此一说,林姿瑜不慌不忙地答道:“廖先生当时有戴着隐形眼镜,还有,案发当时,李瑞贤自以为聪明,从小区的侧门翻墙进入,不料这一幕却被送牛奶的人看到了。不但如此,人家还一路跟着他,直到看见他进入闫依依的家里。”
      站起身来,居高临下地看着李瑞贤,“你们的恶趣味,最终留下了你的犯罪证据!”手中的光碟在灯光下折射着光芒,让李瑞贤瞬间如同斗败的公鸡,垂头丧气。
      光碟是从闫依依家里的摄像系统中截取的部分片段。
      说来讽刺,这位在外衣着光鲜靓丽,形象良好的女歌星,私生活糜烂不算,还有个习惯:自拍。可是她的自拍内容比别人只拍脸的要重口味太多了,不但在卧室、浴室都安装了摄像头,连客厅也不例外。
      幸亏有了萧尧的提示,林姿瑜又带队去别墅里进行地毯式的搜索,终于发现了一些针*孔摄像头。因为放置的地方都很隐秘,之前谁都没有想到她还有这种嗜好,便没留意到。
      从摄像的终端看到那些画面时,重案组的众人都大跌眼镜。
      这女人不是走玉女路线吗?平时娇滴滴的模样,说话还是一副嗲嗲的台湾腔,谁知私底下竟然如此放*浪?不但和好几个男人发生性*关系,还喜欢玩自拍,每次在面对摄像头的时候,总是会故意摆出下*流的姿势。
      合着她是把自己当成了AV的女主角?
      饶是平时见惯了大场面,重案组那些个小伙子在看这些录像的时候全都红了脸,只有林姿瑜很淡定地继续用快进的模式寻找线索。
      功夫不负有心人,在看了一大堆的A*片片段之后,从客厅的摄像头中找到了案发当时的场景,就连李瑞贤和闫依依争吵的过程都拍下了。
      铁证如山,这下真的没法抵赖了。
      其实本来是一件很小的事情,李瑞贤也知道闫依依是个喜欢招蜂引蝶的性子,但是公子哥的霸道脾气还是占了上风,他要求闫依依和他有关系的时候,不能跟别的男人来往。
      之前闫依依确实答应得好好的,可是那天李瑞贤去她家的时候,无意中在垃圾桶里发现一只用过的避*孕套,便由此得知闫依依和其他男人发生了关系。
      恼怒之下便打了她一个耳光,闫依依自然不会承认,还推说是有朋友来玩时留下的,和她没关系。生性多疑的李瑞贤又怎么可能相信?
      这些娱乐圈的女人,又有几个是清白的?满嘴谎言就更是她们的特色,为了缠着金主,什么话都能编出来。李瑞贤是风流,但不代表他就要做冤大头。
      就算他和闫依依是见不得光的情人关系,他也不打算公开和闫依依交往,但他不能忍受这女人同时和几个男人在一起。于是,争吵升级。
      在那期间刚好闫依依同一个公司的男歌星打来电话,当初闫依依出道能拿奖,全靠对方的提携,才赢得了冠军。李瑞贤一直都怀疑闫依依和那个有家室的男歌星有暧昧,看到是他的来电更加火冒三丈。
      觉得不解气,还拿起闫依依的奖杯要砸到地上,闫依依当然不肯,两人争抢的时候,李瑞贤错手将奖杯砸到闫依依的后脑……
      此后的案情,便像警方之前推断的那样,他先用抱枕把人捂死,然后打开客厅的空调制冷。故意去参加朋友聚会,并且高调亮相,就是为了让大家充当他的时间证人。
      天网恢恢,只要做过犯法的事,总会留下一些蛛丝马迹。应了那句老话: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
      总算告一段落,这个案子接下来的程序就要移交检控部门跟进,林姿瑜这一组得以好好休息两天。连日来的搜证工作,把大家都累坏了,为此,她已经向张剑锋警司申请增加人手。只是上头暂时还没有批复,唯有硬着头皮先顶着了。
      休息日却被林姿瑜安排得很满,她得去找房子。
      实在不忍心看着母亲整天为了照顾她而又忙又累,甚至因为她的工作还影响了母亲和弟弟的正常作息时间,况且查案的生活经常是颠三倒四的。思索再三,还是决定搬出来住。
      已经委托房屋中介帮忙找合适的房源,有好几套房子的地段都不错,正想休息的时候去看看房子,如果没什么问题就直接租下了。
      不过,还有一件事也被林姿瑜列为头等大事,那就是请萧尧吃饭。
      “我是不是可以随便点?”手里拿着菜谱,萧少爷有礼地询问道。
      正在发短信的林姿瑜抬起头来看了他一眼,“可以,200元以内随便点,超出范围由你来补贴,反正你不缺钱,别跟我这个工薪阶层一般计较。”
      请客吃饭还能像她这样霸气的,估计放眼整个京门市也找不到第二个了。就是走个形式,表示她已经请过了而已,至于吃饭的规格倒是没有讲究。用她的话说,这种富二代不宰他一下,都觉得对不起广大群众。
      萧尧淡笑着摇了摇头,冲她指了一下,“你啊,就这德性。”语气中充满了宠溺,以前她也总喜欢这样,耍赖、占便宜,那是她的特色之一。
      那时常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就是“我是你老婆,你让我占一下便宜会死啊?”
      现在想再听听这话,倒成了奢望。
      林姿瑜很忙,吃饭期间电话一直都没有间断过--与以往不同的是,以前一接到电话多半是有案件发生,她立马就会离开。可是这会儿却不时听到她说什么房子,什么租金的,萧尧便纳闷了,不是有房子住吗?还要去租?
      “你帮谁租房?”
      挂掉电话,林姿瑜用纸巾擦了擦手机屏幕,“我自己啊!”
      萧少爷的双眼顿时亮了起来,“你想搬出来住?”机会来了!感谢上帝,感谢圣母玛利亚,感谢佛祖,感谢真主阿拉……
      点了点头,林姿瑜有些无奈,“是啊,不过还没找到合适的。”要么就是太贵,要么就是地段太偏,出入不方便。唉,这世界果然没有一举两得的事。
      “那就去我那住呗!”一不留神,萧尧就将心里话脱口而出,被人瞪了一眼后,连忙又圆回来,“我是说,我的房子有好几套,你随便挑一套住呗,反正放着也是浪费。”
      认真琢磨着他的话,林姿瑜讪笑,“那多不好意思,我总不能白吃白住吧?要不,我给你交点租金?”
      瞧她这认真的表情,萧尧心知如果不收点钱,她是不可能答应的,于是很慷慨地说:“没问题,每个月给五百就好了。”
      听到这么有吸引力的价格,林姿瑜忙不迭地点头应道:“成交!我就怕你不肯租给我,你也知道的,你那些房子最方便嘛,只要收拾衣服就能入住了,多省事!”
      既然萧少爷伸长了脑袋要过来给她砍一刀,那她没有理由不宰啊!谁客气谁是傻子!
      瞬间荣升为包租公的萧尧不但没有跟她一般见识,还很主动地询问,有没有其他的需求,例如还要配套些什么东西,他都可以满足。
      这就跟天上掉下一块馅饼似的,不偏不倚还砸中了她。
      林姿瑜感恩戴德地谢了又谢,心里却盘算着另一笔账,她有办法两边都占便宜!嘿嘿!
      得知老大要搬家,重案组的那些个小伙子们都很积极,一个个摩拳擦掌的,争取积极表现的机会。很可惜,林督察发话了:所有的家当只有两个行李箱,除此以外,别无他物。
      得,想去献殷勤都苦于无门。想借着入伙酒的名义去参观一下吧,老大又说那是私人地方,她自己也还没摸索清楚,等过一阵再说。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4章 来我家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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