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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乏善可陈的小说家(5) ...

  •   孙庆打算转行了。他说他想尝试一下做个纪录片导演。这是他一直以来的梦想。
      这个打击让我有点措手不及,“那你准备把我转给谁?”
      白瞎了这么长时间的放长线钓大鱼了。没道理啊,十年后孙庆还在干这一行,难道是蝴蝶效应?
      “你自己决定吧。我走都走了。”孙庆要吃的菜在我这边。筷子伸得挺长,就是没啥用,夹粒花生米都半天夹不起来。
      我以前挺爱吃这个的,后来吃多了,就不怎么喜欢了。看他那费劲样儿,我把俩碟子换了换。
      “老孙你不地道啊,好歹走之前给我找个好点的新编辑啊。”这破网站剩下的编辑,一个赛一个的没名气。实在不行,我也只能转站了。
      孙庆白了我一眼,“你比我会盘算,你自己找呗。”说完,就把最后一块猪头肉从我筷子上抢走了。
      我还剩下最后一口饭,没肉也不咋想吃了。正准备把碗搁下,一双筷子伸了过来。
      “哥,别浪费。”敢情之前夹给谭华的鸡腿他没吃。
      以前我让他叫哥他都不叫,说我只比他大一天,要叫就叫名字。后来是替他跟别人打了一架,断了根肋骨,他才肯改口叫老大。
      今天怎么这么反常,别是被我传染了吧。我伸手摸他额头,温度挺正常的。他瞄了我一眼,低下头继续扒饭。
      能吃就行,吃的下就证明没生病,“别介啊,朋友一场,你在里面上班,情况总比我清楚吧,透透底呗。”我转过头去,嬉皮笑脸。
      就一错眼的功夫,孙庆又吨了碗鸡汤,“这个不急,等我的事情办完了再说。”
      我肚里暗笑。这大少爷从来都不食人间烟火,就三天的假,我看你能拍个什么东西出来。上辈子别是这样,才没有转型成功吧。
      吃完饭,他嫌弃我这里太逼仄,东西留下,人出去住宾馆了。谭华跟我抢着洗碗,我毛了,泼了他一身水,打发他先去洗澡。
      耳边的水声淅淅沥沥,听得我有些心猿意马。老房子就是这点不好,卫生间和厨房是联通的,洗个澡还得从厨房进去。手里几个碗擦来擦去总好像擦不干净,我只好一直站在那儿洗。
      “哥,是不是停水了?”忽地一下,水声没了,谭华的声音从里面传来。我试了一下,水龙头拧开了也不出水,看来是真的停了。
      “你等会儿啊,我下去买桶水,很快。”估计又是哪里的管子被挖断了,真是不适应这三天两头停水的日子。幸好现在天气不冷。
      把腰上的围裙扯了下来,我准备下楼去买点水回来烧着用。
      “不用了,哥,我洗完了,等下我去吧。”真奇怪,今天怎么一个劲儿地叫我哥。
      门开了,他进去的时候没拿衣服,围着浴巾就出来了。嘶,还真是穿衣显瘦,脱衣有肉。我咳嗽了声,把碗放好,“赶紧把衣服穿好,别感冒了。”
      谭华挨着我的肩膀站着,这一瞬间,本来还挺大的厨房居然感觉有些窄小了。
      “哥,我没有别的衣服了,你的衣服借我几件可以吗?”谭华一脸无辜。
      我一拍脑袋,全想起来了。就说好像忘记什么事情了,原来昨天那些衣服是给他买的我都没有告诉他。指着墙边那一排的袋子,“你衣服在那儿,随便穿。”
      谭华拒绝了。他说他不吃嗟来之食。然后,我就把所有的标签给剪了。
      “我是按照你的尺码给买的。现在标签都没了,人家也不给退,你不穿的话我也穿不了。扔了算了。”在我面前,谭华只有妥协的份儿。也不知道他抽的哪门子风,我以前在他家也没少蹭吃蹭喝啊。
      他挑了一套休闲服穿了。衣服的版型也不是特别好,可穿他身上就显得腰细腿长。
      “挺不错的啊,这下追你的小姑娘得成群结队了。”我一边调侃,一边有点酸。这腿是怎么长的,硬是比我的长半截,跟蜈蚣成精差不离。
      谭华笑了笑,声音低低的,“我不喜欢小姑娘。”
      我在地上把我的下巴捡起来了,“难不成你喜欢小嫂子?这不行。”不对头。以前我一看带劲的杂志他就抢,一抢就不还我,没道理现在对女的没感觉了。
      难不成是喜欢成熟的?他也没缺过母爱啊。不会是这几年在外头飘,被别人带坏了吧?我觉得我现在需要一点速效救心丸。
      “我喜欢男的。”不对,这不是我的声音,我再蠢也不会把心里话说出来。呃……我没有说谭华蠢的意思。
      我清了清嗓子,谭华还不闪不避地站在那儿,让人头秃,“这个,再说,再说哈。你先去睡觉,我去抽根烟。”
      我在阳台蹲了半天,腿都麻了,才从窗户缝里发现有个人影进房间了。
      脑子有点乱糟糟的,压根静不下心来。平时最多抽一根,今天一整盒都光了。
      “胡吉,你这么大岁数了,做个人吧。他就是喜欢男的,也不一定会喜欢你。”偷偷摸摸进去拿扫帚,把地上的烟头都扫干净。没拧紧的水龙头又开始滴水了,水来了。
      阳台上的衣服都收干净了。谭华把房门关的死死的,我不好进去,只好从袋子里拿了几件衣服替换。
      匆匆洗了头洗了澡,换上新衣服。袖子长了,裤腿长了,那什么也有点大了。在沙发上翻滚了半天还是有点睡不着,睁着眼睛等天亮。
      “长亭外,古道边,芳草碧连天……”这首我最厌恶的歌,是谁在放?我睁开眼,雨有点大。
      眼前是一块黑色的大理石。上面写着触目惊心的几行字,我辨认了好久,只看出两个字来【谭华】。
      是了,谭华已经被呛毙了,是我给他立的碑。活着的时候没有见到最后一面,死的时候也只见到了差点被丢弃的骨灰。
      他曾经是道上鼎鼎有名的华哥,死的时候却好像一阵风,了无踪迹。他做了很多坏事,罪有应得没有错。但他不欠我的。
      欠条上的二十万里,有一万是给了我的。如果没有这个钱,我不可能有复读的学费。
      他在外面赚钱的时候,都是有人看着的。怕他跑了,一毛钱也到不了他手上。
      我爸找人借钱的电话,打到他债主的手机上时,他听到了。
      “……老胡啊,不是我不借给你,是这个小兔崽子赚不到那么多钱。我也没有办法。是是是,大吉也叫我一声叔叔的,这样吧,我让你嫂子给你拿两百好吧。剩下的你再想想办法。”男人搜走了他兜里所有的钱,差不多有一百块。
      谭华知道这人这段时间搜走的钱第二天要拿去存了。把他打倒了,去银行取了一万块出来,连夜送到了我家门口。
      然后,从此消失无踪。
      我想去找他,却被我爸押着去了复读学校。我试着逃跑,可是每次都会被抓回来。
      后来有人说,他死了。还感叹说,幸好死之前把钱还清了。
      好像从那个时候开始,我就学会了抽烟。
      【大吉:你搬家以后我们就没见过面了。我明天初中毕业典礼,你一定要来看啊。】
      【如意:知道了。一定来。】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5章 乏善可陈的小说家(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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