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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三章 我为歌狂苦乐多 ...

  •   尖叫声被迫停下,因为她的门被人敲响了。
      她忍不住脸红,这个,应该是邻居不堪其扰,跑来看看是谁干的吧?没事儿尖叫肯定要招人烦的,可是,她语言不通啊!
      打开门,她眼一亮,好帅的小帅哥!她怪阿姨之魂发作了,如果阿尘有这样一张美顔,她肯定能多忍他几份吧?她忍不住有些意动,好清澈的眼睛,她对有这样眼睛的美男从来没有多少抵抗力。
      “请问发生了什么事情吗?”他的声音就算是说粤语也很好听,她总觉得似乎听过似的——有些熟悉。虽然潜台词是你到底为毛尖叫惹得我不能享受一个安静的空间,但是,因为是他说的,并且配合上一张有着淡淡关怀的面孔,让人觉得他是关心着你才问的。她不禁微笑,不过还是得应付出再说。她低头道:“对不起,我刚刚搬过来,在整理房间的时候看到了蟑螂——”
      女孩子怕那些东西很正常的嘛!她弯下腰鞠躬,然后微笑“真是对不起了,你也住在附近?”
      如果你能给予一些生活上的指导就更好了!远亲不如近邻嘛,对邻居友好是有好处的哟,男孩子要有风度才会有女孩子喜欢嘛,如果你不知道的话,我会让你知道的。
      那个帅帅的小哥哥脸上微微一红——好害羞哦,真可爱!她内心尖叫着,恨不能去调戏一下。
      “你才搬来呀,需要帮助吗?我就住在隔壁呢,嗯,昨天下班太晚,才刚起来。”听着男孩暗示她的尖叫吵醒了他,她微微一笑,故做不知状伸出了手——
      “你好,我叫李静雅。嗯,原本家境不错,现在不好了,所以搬到这里,我熟悉附近的情况,连话也说不好,谢谢你的好意了,可以帮我熟悉一下附近的情况吗?我快饿死了,嗯,家里没有一点儿吃的。”
      看着帅哥微谔的脸,她暗笑,需要帮忙吗是你问的哟,我就不客气了。
      他很无奈地笑道:“好吧,我也没有吃。一起去吧!”
      “等我十秒钟!”她就这样大开着门小跑步回房取来小手袋和钥匙,锁好门就准备出门,自动自发地挽住他的手臂“Let’s go!”
      一路上,他颇不习惯她的自动自发,不时看看被她挽住的手臂。她故作无知状问道:“怎么了,我经常这样挽住我爸爸呀!”
      看他无语,她不禁偷笑,然后露出一个略带凄然的笑道:“有什么不对吗?我爸爸很喜欢我这样挽着他啊!”
      当然不对,他不是她的任何人,不应该在第一次见到他就这样亲密。不过,看她说得很顺口的英语和很憋脚的粤语,难道是在国外长大的?那就难怪比较热情了。她的粤语简直就象是一个字一个字憋出来的,他从没听过有谁能把粤语说得这样别扭。
      “我不是你爸爸——”他挣扎道,他没有那样老。摸摸脸,他自觉大不了她几岁。
      “当然,我爸爸不在了——”她故做坚强状。
      感觉怎么说都是错,他庆幸饭馆到了。迫不及待坐了下来,他迅速点餐并为她介绍了几样味道不坏的。
      “谢谢你啦,味道不错呢。”尝了一口新送上来的面条,她笑顔如花道。感觉到他的窘迫,主动问起他的情况,看到他松了一口气的样子忍不住好笑。很快地,你就笑不出来了,她坏心眼儿地想。今天她粘紧了你了!谁教你第一个搭理我而且为人不错呢,谁教我不清楚这里的情况呢!就是你了!
      饭后,Leslie——就是那个小帅哥为她一样一样介绍着附近的菜市场、商店、夜市等等之后,他说起他的工作是歌手,并且在酒吧驻唱,她忍不住双眼晶亮——她要跟,她要跟,她要看看酒吧,她会简单的几样调酒,她可以找这个工作!虽然那不算什么好工作,好歹维持生计不成问题!
      然后看他很无奈地说,现在是中午,还不到去的时候。她忍不住笑道:“那我请你吃饭哦,刚才是你请的客哟,换我请你吃一顿我亲手做的大餐,请带我去最近的菜市场,谢谢!”
      作为四十多岁还不肯出嫁的女人,她总是会一二手拿手菜的,恋爱中学几手拿手菜来讨好一下爱人简直就是必不可少的。
      “你还会做饭,需要准备胃药吗?”他故意打量着她的样子,她看起来就象一个十指不染阳春水的千金大小姐,不会做饭那简直就是必然的。加上刚才放松心情不去计较被她挽住的手臂后,也发现了与她相处的轻松自然。当然,这必须忽略与她说话的吃力,她的粤语太难听了!——虽然声音很好听。
      “不需要!不过呢,我最擅长的其实就是人肉叉烧包,所以你只用提供原料就行了。”她不肯被他调侃,立即反击了回来。
      “人肉叉烧包——”他故做惊恐状,惹来她发出一阵银铃状的笑声。
      和他相处真是轻松——她如是想着
      和她相处真是轻松——他亦作此想

      一顿饭,可以拉近二人的距离,再加上一顿合作的饭,就让二人更加相处融洽了。她的娇俏活泼、不做作、不娇气让他迅速把她当作了朋友。饭后,迅速被她拐着东聊西聊,并鼓吹着他唱了首歌给她听,听着那首《I Like Dreaming》,她真心觉得他很可能不红——不接地气儿嘛!她记得香港的粤语歌在七、八十年代好红的。那什么千千阙歌啦、漫步人生路啦、浪子心声啦、一生何求啦、追啦、陪你倒数啦,她喜欢得都肯为了它们学粤语就为了发音准确能唱出它们!任何国家的人都更喜欢用自己的母语来演译自己的歌曲。
      你唱英文歌再好,比不上人家对母语的热爱啊,更不要提他的嗓音虽然是很不错的男低音,但还不够浑厚,失之厚重,算不得很好。以她以前有过几个男歌手男友的经验来看,他还算是有潜力,但待磨练的阶段。他应该唱略显青春活力的歌曲——那样至少缺的可以用优质的长相来补平。年轻人,有几个不顔控?只有脸蛋有了,声音只要不算太差,都会有人吹捧。但是,成年人的眼界要好很多,口味也挑很多,如果不够动听的声音是不足以打动他们为之买单的。
      可她不会说的,因为她只有“十六岁”不应试有这份眼力。想了想,感觉有点儿对不起新交的朋友,她委婉道:“唱得很好听啊,但是我觉得你应该唱些更有活力的歌曲啊,你很年轻嘛,唱些活泼的歌应该很受欢迎吧?反正我是更喜欢有活力的歌曲。而且唱歌也不应该只是唱歌啊,应该尽力调动听者的情绪与你共鸣吧?”
      说完,她揉了揉脸,感觉还是太说教了,教一个歌手怎样选歌唱歌?怎么看都觉得她太托大了。换一个人估计都发脾气了,外行指导内行,你是瞎指挥呢!
      看看他,却看到他一脸沉思状。没生气?
      拉了他一把,她道歉:“对不起,你就当我瞎说呗,我是不懂唱歌的,你才是专业的。”
      他一挑眉:“怎么能说你不懂唱歌呢,我唱了一首,我强烈要求你也唱一首!那样我就知道你到底会不会唱了.”
      好吧,就当成唱KTV了,虽然是清唱。她清了清喉咙,威协道:“唱得不好了不许笑——”
      唱什么呢?不能超过本时代的歌,粤语的她不会唱几首,而且也不想解释为什么她说不好粤语却唱得好粤语歌,更不想背上会‘创作’歌曲的大名。她是作家,文人的风骨虽不多却也还有几两重。
      突然想到林青霞是演过不少琼瑶电影的,那么,她依稀记得一首在水一方里面有个主题曲她是会唱的,就它吧!
      她轻启唇,唱出那首《在水一方》
      一开口,她就觉得自己的嗓音唱邓丽君的歌简直太合适了!她的嗓音甜美、干净,就算这不是她自己唱的她也会崇拜一下的。灵光突现,她找到了,她还可以靠这个维生!
      演员啊,歌手啊,她都可以的,前世的娱乐圈可比现在疯狂多了,她的大作很是受欢迎,她本人也很是被记者“疼爱”演戏啥的早就是驾轻就熟——不过还是科班训练一下比较好。不知道TVB的训练班开始了没?赵雅芝、张曼玉是参加港姐儿比赛加入的,快想想赵雅芝参演的《倚天屠龙记》是78年还是79年的?唱歌就更是上天的恩赐了——出谷黄莺并不为过!幸运的是她还略懂一些发音技巧——男友们吊嗓子时也尝试过。
      就这么愉快地决定了!
      不过现在是先拐着这位新朋友多讲一点儿情况,看适合不适合自己,免得自己一时起炒了老板拿不到薪水。
      一曲终了,听傻了的男孩一脸受伤状:“你唱得这么好,还说不懂唱歌,还让不让我混啊!”
      她笑道:“我都一个人在家里唱啊,又没唱给外人听过,我怎么知道是不是妈妈夸我的呢。”
      随即央求道:“你要说实话,我真唱得好吗?我才打算找工作呢,爸爸妈妈都去了,我得找工作养活自己呢。”
      Leslie一听,眼中瞬间闪过一丝同情,然后犹豫道:“你唱得很好,应该不会有问题,但是酒吧毕竟不适合女孩子——”
      她忙道:“怎么回事,有人逼迫女孩子吗?”
      他一笑:“那倒不至于,守得住跟守不住还是有区别的。我是男的也还罢了,做歌女对女孩子的名声毕竟不太好。”
      她故意一拔头发,做风情万种状:“哎——火烧眉毛,且顾眼下。”
      他忍不住失笑——与她在一起,快乐好象就是一件很容易的事。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3章 第三章 我为歌狂苦乐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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