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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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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晚不行。」传知书见有客人进来,曲起手肘轻轻撞开死小孩的怀抱,阿才摆起店主人的架子,优雅走到一群客人面前,微微伸出前掌,尤如一位让下人亲吻手背的王。
「要去看演唱会。」
「你又不带我去。」死小孩幽怨地说,双眼瞅着传知书那说不上好看丶却轮廓分明的脸。
「我哪有那麽多钱买你的票。」传知书不想再跟死小孩耗时间,搔搔背脊,外八字脚的丶拖慢脚步走去收拾唱片柜。这是他近年的嗜好,一有空就按歌手丶年份丶国家,或类型重新摆放唱片的位置。他卖的碟愈来愈杂,又接收二手唱片,同时卖着中港台丶欧美丶日韩的唱片,连粤剧都有,只要品质不差的,多冷门的碟他也愿意放出来卖。有些碟太过冷门,传知书就将它们当成家人,有空替它们抹抹脸,洗尘,心知不管过上几个十年,也不可能有别人来领走它们。
既然没人要,他要就好。唱片跟人差不多,但求有瓦遮头,有人肯要自己,还哪会管自己的主人是俊是丑。所以像阿才那麽俊的小猫,也不介意有一个邋遢如传知书的主人。
「去看什麽人的演唱会」
「现在播的那队组合。」传知书蹲在地上,刚好抹净手上的唱片,看了一下,难怪如此熟悉,正是这队组合的处女之作。封面只有一个木星标志,画得有点简陋,胜在衬色鲜明。这是乐队成员自行设计的徽号,故他们坚持第一张唱片的封面必须用上,唱片公司拗不过这群年轻人,後来还是妥协。幸好封面没影响唱片销量,这第一张唱片还是卖得不错,在当年新人组合之中,是卖得最好的一张。
「哦,Jupiter。」死小孩随着音乐摇头摆脑。传知书常常去看演唱会,有时也大发善心请他一起去,偏偏从来不请他去听Jupiter的演唱会。他实在不太介意,这时又跟传知书搭话 :「当初人人不看好这队Band,没想到都成立了九年。」
九年只是Jupiter正式出道的年期,要论成立的话,已有十四年。音乐声停了,传知书随手拿起一张唱片去播,就是Platters的Sixteen tons,那道磁性的丶低沉的男声每每使传知书听得发麻,像喝了一瓶红酒一样。音乐也会醇得使人想打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