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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 3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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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忆里的简丛只给奚落留下这样一道嗓音,清脆、悦耳,乃至纵使刻意忘记与之相关的一切,也忘怀不了初见的那一幕颤动。
其实,奚落这个名字乍一听并不能听出什么意味儿,以前奚落自我介绍时也是用那一句诗来介绍自己的,大多人并不会瞬间反映过来,往往要等到看清这两个字时才恍然大悟,便再也记不得奚落念的什么诗了,从此正大光明地开始用名字调戏可怜巴巴的奚落。
打懂事起,唯一一个这样解读奚落名字的人只有应简丛。
可是,奚落却不知道,简丛的名字也曾经是备受调戏的。
“应简丛,你是不是应该叫应从简啊!应该一切从简嘛,哈哈哈。”
刚刚学会几个字几个成语的小男孩总是最最调皮的,他们喜欢恶作剧地给别人起绰号,若是碰上自己喜欢的女生,那胡作非为的手段就要另当别论了。而简丛却从一开始便是这样自信而淡漠。不像别的小男孩一样整天泡在游戏的世界里,即便是体育运动,他也并不是那么喜欢和一大票的人在一起。简丛的父母还一度以为自家儿子是不是轻微自闭,后来再长大总算有了几个玩得来的朋友才不那么担心。
简丛从来不担心自己会受到欺负,一来他从小就学习了跆拳道,一般人还是能撂下的,二来他并不认为这种恶作剧式的欺负能影响他什么。所以当后来这种调笑越来越少的时候,他认为这是理所当然的。但是,亲爱的同学们知道,这无外乎是简丛的相貌和气场震慑了那一群衷于玩闹的孩子们。即便还小,但爱美的意识却早已形成。
奚落也认为,他相貌确实很英俊。是的,英俊,而不是任何一个其他的形容词。男生女生的审美观差异是很大的,女生认为的那种眉眼精致的帅哥在男生看来可能并非如此,甚至有可能冠之以“小白脸”“娘娘腔”这样的名号。
而应简丛的英俊却既是符合女生口味,又能让大票男生承认其帅气的。用不恰当的比喻来说,他就像是武侠小说中的翩翩佳公子,俊朗、深邃,带着一股独特的气质。即便当时还很年幼,简丛也已经形成了个人魅力。
反观奚落,普通的女生一个,留着当时极为流行的波波头,丢在人海里绝对不容易认出来。唯一称得上加分的一点就是一双眼睛了,并不大但很灵动,瞳孔很黑,彷佛不曾经历世事。就连小妖也这么称赞过,奚落,每次看你的眼睛,我都感觉自己像在犯罪一样!
什么破比喻!
可惜,当年搅和在一起插科打诨的人如今也都东奔西走地分开了。小妖似乎遇上了感情问题,最终也没能顺利回家,暂时留在了那个城市。
不过,不一样的,他们至少还有家人关心着,奚落却只是一个人了。
“啊!得为了明天努力了!”
翻了个身,收拾好感伤的情绪,关上灯,夜幕又深了。
可怜的是,这一晚几乎成了不眠之夜,房间里没有做好防蚊措施,总有几只虫子飞来飞去,这里咬咬,那里吸吸,弄的整个人都烦乱起来,天气又有些燥热,吹着电扇总感觉那里不舒服。
就这么僵持着到了天明,旁边那幢居民楼又开始搞装修,声音大的刺耳。这可真算做屋漏偏逢连夜雨了,再不心甘情愿,也只能爬起来干活了。
照着镜子的时候,奚落发现眼睛下两个大大的黑眼圈重的可怕。叹了口气,认命地开始洗漱、洗衣,打扫卫生。新的一天并不如规划的那样美好。
这间房子是合租的,另外还有两个女生共住,空间也不大,干起事儿来极为不便。可奈何也找不到更合适的地方,只能暂时将就着,兜儿里也没几个钱了,只能一天天熬着。再说,好容易把行李搬了进来,要再折腾一回,奚落也是不想的。
已经是周日了,明天又得开始上班,这么一想,奚落加快了动作,总要把这个暂时的“家”收拾得干净利落一些。
隔天上班的时候,一切照常如旧。
周一,总是提不起兴致来,同事们也都蔫蔫儿的,到了吃饭的点还窝在椅子上不肯起来。
“小妮儿,吃饭去吗?我快饿死了。”
“去哪儿啊?”小妮儿有气无力。
“快餐?面?随你。”
瞥了奚落一眼,就知道这人会让她选,没好气地说,“那还不走。”这时又充满活力了。
奚落赶忙背起包包跟上。
下了楼,出门。
杂志社周围的环境一直是奚落最为喜欢的,整个楼前树木郁郁葱葱,周围小桥流水,偶尔还会飞过几只小鸟,在这城市算是非常僻静的一块地方。
但奚落从来未曾想象过会在这个路口看见应简丛。
脚步忽然就顿了下来,而那一头,身材挺拔的青年也驻足而立,远远地似乎就能看到他专注的神情。
小妮儿几乎立刻发现了异常。这情形,老情人相会?为了证明自己的大公无私,小妮儿拽了拽奚落的衣角,“你有事?嗯,没事儿,我一个人吃饭去就成!”说完,竟不等奚落反应过来就大步走开了。
奚落满头黑线,小妮儿这反映也太夸张了吧?偶像剧现在都不带这么演的。
路过应简丛身边的时候,小妮儿还特意瞟了一眼,嗯,鉴定完毕,正宗帅哥!
似乎发生了那件事以后,奚落在简丛面前一直显得反映迟钝,正如现在,简丛迈着不匆不忙才步子来到她身边时,奚落还沉浸在自己的想象世界。
“呵呵呵,你不是说寄快递给我吗,怎么自己还亲自过来了?”
她以为,不过是顺利过来看一眼,起码这也是个旅游城市不是。
“东西没买。”
妈蛋,你没买东西来个毛线啊?!
“呵呵,来就来了,东西不带也行啊,我可以当半个导游带你逛逛。”
应简丛似乎轻叹了口气,这人究竟是迟钝还是故意为之?
不想辩驳,只是答道:“你还要上班的吧。”
“啊对,你来的时间不对啊,周末的话还能带你四处转转。”
“……”
“嗯对了,你中饭吃没?没吃的话请你吃饭。”
这人还是这么要面子,明明已经穷的揭不开锅了吧,还要请客吃饭?
“我请你吧,就当赔罪。”
赔罪,赔什么罪?因为没给我带东西?这样也好,省了一顿。
“那我就不跟你客气了。”在贫穷面前,气节这玩意儿可以暂时扔一旁。
四年没见,应简丛看上去并无太大变化,依旧是帅气俊朗的外表,五官立体,总是有意识无意识地抿着嘴唇,每次看人的时候都觉得目光如刀,带着同龄人不曾有的深邃,唯一变化大概是更加成熟了,不像她,性格软软弱弱永远像个小孩。不过这个人也有迷糊可爱的一面,那大概就是刚刚睡醒之后的“真空”时间。
因为奚落后来发现,这个叫应简丛的男生其实并不是像第一次见面时那样带着些别样的温柔,更多时候他甚至是“无情”的。
也或许正是因为这种冷酷的性格,应简丛的校草之名反而愈加热切。可也正是这样,他并不那么容易接近,除了周围几个性格特别大大咧咧的人,很少看到简丛会和一个人说话。似乎在他的世界里,安静才是永远的主角。
奚落曾经看到这样一个说法,男女在一起的时候如果不说话也不会不自然,那么他们很有做情侣的可能。反之,如果一对情侣不说话时内心会感到一丝别扭,或许,他们并不适合这样的角色。
奚落没有验证过这个说法,自然不知道正确与否。但从现在她内心的小小狂躁来看,或许四年前,简丛做的是对的。可毕竟当年那样熟悉,所以四年后再一次见面,也并无传说中那般尴尬。何况简丛本身就是话不多的人,当年亦是如此。
“对这儿不熟,去哪儿吃你决定?”一副青年才俊的口吻。
“额,你想吃什么?”
站定,又是轻轻的叹气,不知道他在想些什么,“我都可以,客随主便。”
奚落在心里翻了个白眼,貌似请客的才是主人吧?可到底还是自觉地就近找了个口碑不错的中餐馆落座。
点菜的时候服务员还用很疑惑的眼神看了两人一眼,估计心里在想,既不像浓情蜜意的情侣,又不似相爱相杀的怪人,也不像有深仇大恨的敌人,这两人的气场还真挺少见的!
“番茄炒蛋。”
“番茄炒蛋。”
异口同声。
服务员又是一阵怪异的眼神,终于想起来什么才是最适合他们的气质——欲离不离的夫妻!于是开始乐滋滋地脑补这是怎么样一桩爱恨情仇。
奚落更是没想到会这般巧合——她自己便是这道菜的忠实粉丝,难道简丛也喜欢?口味这种东西还真是不好说的。
而那头,应简丛似乎并无多大反应,依旧冷峻着脸,有些严肃地看着那位不断脑补着的服务员。大概是被杀伤力十足的眼神震慑到,那位可爱的工作人员才哭丧着脸回应了简丛,转头又笑眯眯地盯着奚落看。
待到服务生灰溜溜地离开,这两人又是一阵沉默无言,彷佛当年那么肆无忌惮的人不是她,不是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