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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酒会相遇 ...
1917年十一月,中国上海。
“殷之涣!”
听见名字从背后传来,正要抬腿上车的青年停住脚,微微侧身,看到一个身着学生装的年轻人正向他跑来。
“找你可不容易!林可如昨天还在向我打听你呢,你小子艳福不浅啊!”年轻人拍着名叫“殷之涣”的青年的肩,调侃道。
青年微微一笑,并没有在意,“郑少爷有事?”
郑江严点头,“报纸看了吧?”
殷之涣略一思索,今天早餐时管家确实有送来报纸,但他急着出门,便没有留意,现在郑江严这么问起……
“有什么问题吗?”
“这次是俄国人的事。”郑江严说着,掏出报纸给殷之涣看,“俄国人的十月革|命①成功了,世界上第一个无产阶级国家,这才是真正的贫农解放、国家解放啊!”
殷之涣快速浏览完报纸,递还给郑江严,淡然道:“这和我们有什么关系?”
“国逢乱世,军阀割据,纷纷占山为王,若是我中华力量能凝结在一起,未必不能成大事!”郑江严严肃道:“学校里大家都决定明天要到政|府门口去抗议和游|行,宣传组建联合军队,希望你也能来参加。”
殷之涣摇摇头,气定神闲地整了整袖口,“不行。”
殷之涣身着一身白色的西装三件套,笔挺的领带,头发一丝不苟地梳在脑后,脚上蹬着锃亮的皮鞋,英俊挺拔,气质冷淡,一副西洋资本家的派头。
“你!”郑江严沉下脸,“我们好歹是同学……”
“我们以前是同学,现在我已经退学了。”殷之涣温和地打断他,“家里生意多,我还有事,下次见面再聊。”说完,殷之涣直接跨进汽车,司机立刻给他关上门,不再理会郑江严气急败坏的叫声。
汽车缓缓发动,殷之涣一个人靠在后座闭上眼睛。
仅仅两个月前,他还是学校里的学生,穿着黑色的学生装,成天和热血青年们混在一起,听着些或异想天开或不知所云的言论,自以为了不起,世人皆醉我独醒……现在他穿着西装,终日辗转于公司和工厂之间,酒桌上觥筹交错,舞厅里霓虹乱眼,渐渐走出学校和父母为他建造的象牙塔,见识到世态炎凉,人间百态。
郑江严说的没错,生逢乱世,国之不幸。可光是学生肤浅愚蠢的抗议又有什么用?如果真的叫嚣两句就能成就大事,也就没有历史上那些血腥的改朝换代了。
要想重新回到千百年前中国富强的日子,打一仗把侵略者们赶出国门,是必不可少的!
可惜殷家世代经商,没什么文成,更没有武就,不过有几个臭铜子而已。若真有一日打起来,这微薄资财倒也可以买些武器粮药给军队助威,可不比空洞的呼喊要有用?
殷之涣重新睁开眼,看着车窗外的车水马龙,大上海。
回到殷家已经是一个小时之后了,殷之涣将脱下的西装外套交给丫鬟,殷母慢慢走出来,温柔道:“回来了!”
殷之涣点头,“母亲。父亲呢?”
“在书房呢。方才喝了药,感觉好些便又闲不住了。”殷母叹了口气,“这病也不知什么时候才能好起来,殷家……”
殷之涣走过去轻轻搂了搂母亲的肩,在她耳边轻声道:“父亲会好的,殷家还有我,我一定不会让你们失望。”
殷母拍拍他的背,用手帕点了点眼角。儿子长大了,她心里既欣慰又心疼。“上去吧,你父亲让你回来了就去找他。”
殷之涣走上二楼,推开门走进书房。殷父正坐在巨大的桌案后看着什么。殷之涣走到桌边,发现那是一张请帖。
“看看。两周后愚园路有个酒会,许多上层名流都会参加,据说还有些洋人也会去。既然给我们家发了请帖,说明咱们多少也和‘上层社会’沾了点边,你到时候便去见识一下吧。”殷父将请帖递给殷之涣,道。
“是,父亲。”殷之涣收起请帖,答应下来。
“嗯,去做你的事吧。”殷父挥挥手,拿起桌上的一叠表格、信纸,打算处理公务。
殷之涣想了想,还是说道:“您身体不好,还是应该以静养为主,医生也说不能太过劳累。”
殷父有些意外地看了他一眼。他这儿子自小便和他不够亲近,刚退学时更是恨不得不要看见他,今天居然会说出这样一番话,着实令他有些吃惊。但家主的大架子摆惯了,一时放不下来,殷父还是别扭地说:“我的身体我自己知道,做你该做的事情去。”
殷之涣早就习惯了父亲的臭脾气,低声应了个“是”便出门回房间。
两周后。
黑色的轿车在晚上九点准时抵达,殷之涣身着黑色西装,优雅地走下汽车。花园别墅门口站着两名侍者,有礼貌地请客人出示请帖验明身份,以防有记者偷偷潜入。
通过验证后,一名侍女向殷之涣微微鞠躬,并走在前方带路。这栋别墅很大,足有三层,从外边可以透过玻璃看见里面的灯火辉煌。酒会显然刚开始没多久,气氛还未完全进入高|潮。别墅大厅里,留声机正播放着轻柔的欧洲古典乐,三三两两的客人们放松地说着话,殷之涣很容易便在他们中间找到了酒会的主人——著名华人企业家许维贤先生,便走过去向他问好。
“唔,你是殷振元的儿子吧?你五岁时我还见过你一次,想必你已经不记得了吧?”许维贤笑眯眯地打量着眼前俊美的青年。
殷之涣眨眨眼,父亲可从没向他提过这事。“晚辈那时还年幼,倒记得不是很清楚了。”
“哈哈,不记得也没关系。今晚会来不少人,你便到处转转,说不定也会有些奇遇。”许维贤微微,对殷之涣提醒道。
作为商场新贵,殷之涣自然知道这个理,不过他还是礼貌地道了谢,并适时离开,独自一人拿了一杯红酒,来到阳台上,就着清冷的月色慢慢品尝那香醇的口感。
突然,另一个人影出现在他身边。
殷之涣转头一看,那是一个高大的洋人,有着极深的五官轮廓和一双蔚蓝的眼,棕红色披肩发整齐地用发带束在脑后,脸上带着寻常人不应有的苍白。他身着得体的深色西装,手上端着一杯暗红色的酒,正玩味地打量他。
殷之涣快速搜索自己脑海中的记忆,确定自己不认识他,便对他微笑一下,直起身打算离开这个阳台。没想到那洋人竟伸手抓住了他的手臂。
“嘿,年轻人,怎么这么急着走?”洋人笑着,蔚蓝的眼里闪过一丝狡猾。
殷之涣扬了扬眉毛,用流畅的英语说道:“对不起,这位先生,我貌似不认识你。”
“可是我认识你呀。”洋人拉着他的手力气极大,殷之涣轻轻挣扎,他的手竟纹丝不动。
“我确定我不认识你。”殷之涣皱起眉,他讨厌随随便便的搭讪。
“哎呀,这个不用担心,现在我们不就认识了吗?我叫艾维斯·菲尔斯克,来自英国。”洋人热情地自我介绍道。
“您好,先生。殷之涣,中国人。”殷之涣冷淡地说道。
“当然,我知道你。我妹妹有一天晚上回家时对我感叹她遇见了一名俊美的中国绅士,一下子就把她的心俘虏了。”艾维斯轻声用演唱歌剧般的音调说。
殷之涣一愣,“请问您的妹妹是……?”
“她叫格罗瑞亚,半个月前曾去过一次戈登路,正好看见你走下汽车的样子。她说那一刻她眼里简直放不下其他人了,然后用一周的时间去到处搜集你的资料。”艾维斯半开玩笑地说道。
殷之涣想了想,半个月前他是去戈登路拜访一位朋友的,大约是在那时候吧,当时他并没有注意到周围的其他人。“我很抱歉,当时并没有看见菲尔斯克小姐。”
“没关系,没关系,我并没有什么别的意思,只是很好奇当时迷住她的那位绅士究竟是个怎样的人。”艾维斯放开殷之涣的手臂,小口地喝着手中的红酒。
殷之涣注意到他手上的酒杯颜色比所有红酒都浓,也许是放了什么其他的东西。不过这位英国人并没有什么对他不利的动作,而且还很健谈,殷之涣也就放下刚才的不悦,慢慢和他聊起天来。
通过聊天,殷之涣得知艾维斯家住英国伯明翰,是当地颇负盛名的侯爵家的继承人。1915年带着妹妹随叔父来到中国,原本只是打算旅行一段时间就回去,但格罗瑞亚对中国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就越住越久了。
“我现在连中国话都会说了。”艾维斯摊着手无奈道。
殷之涣微笑起来,虽是贵族,但艾维斯并没有什么高高在上的架子,这令他对艾维斯产生了不错的好感。
“今晚菲尔斯克小姐没有来么?”
“她说要和几个朋友到黄浦江边上散步,没有兴趣应付我们‘无聊的酒会’。”艾维斯笑道,“看来她今晚一定会后悔的。”
艾维斯蔚蓝的眼睛骤然对上殷之涣的黑眼睛,殷之涣感觉精神突然一晃,困倦潮水般袭来。
“怎么了?”艾维斯问。
“我……有点儿困,抱歉,可能要失陪……”话还没说完,殷之涣便彻底失去了意识,酒杯从他手中滑落跌在大理市地砖上摔成碎片,里面红色的液体飞溅开来。
艾维斯一把捞住殷之涣下沉的身体,轻轻一笑,一口喝干自己酒杯中的液体,打横抱起殷之涣踏上阳台的扶手,就这么消失在夜色中。
别墅中的酒会还在继续,衣香鬓影,言笑晏晏,谁也没有注意到偏僻阳台上的动静。
注:①1917年11月7日,列宁和托洛茨基领导十月革命起义,建立了人类历史上第一个无产阶级政|权。
说好这个暑假开新文的,前段时间玩疯了,原本定的坑因为比较犯禁于是默默地藏起来了,于是有了第二个预定坑,也就是本文的提前出世。
看文愉快,今晚晚上八点将准时二更。
最后,求评求分求鼓励!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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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酒会相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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