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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鸿鹄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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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男人落魄到打尖吃饭的钱都没有,但他却必须花掉自己身上仅有的钱去买草喂马。
因为他要去离此地几千里开外的青州,虽然骑着这匹老马,速度比徒步也快不了多少,然而有马骑,总比走路好——脚板上磨出一串水泡的滋味可不好受。
卫鸿飞从来都觉得自己是个有才华的人,或者说所有读过书的人都有那么一股子清高,总觉得自己知晓一肚子的圣人之言,那身上便自然而然地带着仙气儿,超脱于庸庸碌碌的凡夫俗子,
卫鸿飞与他们相同,却也不同。
相同的是文人的高傲,不同的是——他可是个真有才华的人。
风度翩翩,仪容出众,模样也是十成十的俊俏。
他就是一颗掩藏在黄土里的珍珠,只劳一位贵人一弯腰,一伸手,将他从那黄泥里拾起来,拿着细绢擦一擦。
他便能像那一出世就精雕细琢,佩戴于豪门贵女身上的明珠宝珥一般大放异彩。
然而这世道却没给他这么一个机会,这世间也没那么多的贵人……更何论对于那些贵人而言,什么玉石珍宝不是由着他们挑,什么能人异士不是削减了脑袋往他们面前挤?
哪儿轮的上他?一根毫无背景的野草,一朵毫无根基的浮萍?
所以,他来到了雁华,大齐之都,一个能让他寻到他的伯乐,大展其才的地方。
雁华,雁华,那像烟花一般绚烂的浮华之都。
在这里,你能寻到一切你想要的,金钱,权力,美人。
你可以鲤鱼跃龙门,草鸡变凤凰,也可能空空来空空去。
卫鸿飞来到雁华的第一天,无人识得卫鸿飞——
他在为雁华才子而设的登云宴上不请自入,与众人谈玄论儒,单凭一副唇舌连败十八名才子后,扬长而去。
他在卿艳楼引弦奏琴,与琴艺闻名雁华的名妓天霜流大家较艺,以一曲《破阵子》令天霜流曲乱弦断,躬身拜服。
随后他长宿于卿艳楼,或吟风弄月,或填词谱曲,于皎月初升之际与天霜流琴曲相和,如神仙一般的放旷逍遥。
他之词曲清旷仙逸,风雅无边,得天霜流倾情演绎,如风如雪,如云如雾,仿如天上仙曲,俗世难得。
一时名声大噪,受万人追捧,令雁华妓子们争相传唱。
有好事者送卫鸿飞一个别号,为“鸿鹄客”。
言其曲皎皎,非雪映冰心不可谱也;其词峣峣,非浩然英风不可得也。
风月之词中,暗藏鸿鹄之志,如鲲鹏敛翅而息,一遇风起,便可扶摇九霄。
自此,卫鸿飞的名声在雁华渐渐传响。
然而,木秀于林风必摧之 堆高于岸流必湍之。
他卫鸿飞既非清贵,亦非豪族,区区一寒门子弟,甚至是个外来的乡巴佬,何德何能在雁华有如此名声?何德何能得天霜流大家之青眼?
——这是卫鸿飞名声大噪时,雁华才子们的心声。
于是,他们一个个趾高气昂地踏进卿艳楼,却又一个个脸色灰败地走了出来。
在那段日子里,下注赌哪一位才子又将被卫鸿飞打击得失魂落魄,已经是卿艳楼嫖客们新添的乐趣。
这些才子们的失败,成就了卫鸿飞的名声——
卫鸿飞清高、孤傲,风仪出众而容貌俊秀,既能谈玄论儒,又可针砭时弊。
君子六艺,诗书礼仪,样样拔尖!
他萧疏轩举,似竹中骨,神情散朗,如林下风。
简直合上了世人对名士才子的一切幻想。
卫鸿飞来到雁华的第十天,无人不识卫鸿飞——
然而,却并非是因为他的才气倾倒了雁华,而是因为雁华林家的林少卿,为他踏上了卿艳楼。
说到林少卿,便不得不提雁华林家。
雁华林家乃是被称为“北地儒宗”的豪门士族,自古诗书传家,家传儒学更是无人可与之比肩。
而林少卿正是雁华林家此代的长子嫡孙,年纪轻轻便有“凤才”之名的名士。
对,不是才子,而是名士——闻名天下之士!
无人知晓,如此名士为何会纡尊降贵,登楼挑战卫鸿飞这个小小的雁华新晋才子。
或许是因为年少气盛?毕竟林少卿也不过二十一二的年纪。
挑战的结果毫不意外——卫鸿飞输了。
琴棋书画外加一项清谈,共五项,卫鸿飞一一惜败。
面对失败,卫鸿飞只是淡淡地笑着,如同天上的浮云一般疏散,又如同地上的碧潭一般清淡。
神色浅淡得一点也不像一个失败者,倒像是一个置身事外的局外人。
这让那些前来看他笑话的人,特别是曾经被他羞辱过,或者说自认为被其羞辱过的人感到怨恨又愤怒。
只见卫鸿飞优雅地向着林少卿躬身一揖,步履从容地向着卿艳楼的大门走去。因为接下来是属于胜者的宴飨,败者没有资格留下。
众人目送着卫鸿飞离去的背影,从容的步履,挺直的背脊,却在卿艳楼大门的门槛处停住了脚步。
人们都奇怪着他为何会停驻,是不甘心顶着败者的名声离开,还是等待着谁的挽留?
但是没有人能够猜出答案,因为卫鸿飞甚至根本没有回头。
他就那样静静地等了一会儿,就那么一小会儿,短暂得只来得及唤一声他的名字,便抬脚离开了。
卫鸿飞跨出卿艳楼的大门,与一名风流倜傥的华服男子擦肩而过。
“卫鸿飞。”男子唤出了他的名字。
“你是?”卫鸿飞仔仔细细地打量了男子一眼,确信自己并不识得此人。
男子微微一笑,那是一种令人厌恶的洋洋得意的笑容,还夹杂毫不掩饰的轻蔑与讥讽。
“我知道你在养望,卫鸿飞。”
“你需要在雁华打响自己的名声,以便在投到他人门下时,能迅速地得到赏识与重用。”
他并没有回答自己的名字,而带着戳穿别人秘密一般的自得,说着卫鸿飞来到雁华的十日内所做的一切的目的。
“我本来也不在乎你是‘鸿鹄客’,还是别的什么,那都不干我的事儿。但是你有一件事惹怒了我。”
“你不该招惹天霜流……就算她是个妓/女,是个婊/子,那也是我的婊/子!你……”男子手中的折扇轻轻地敲在卫鸿飞的胸膛上,“碰不得!”
然后,男子将折扇扔到身后随从的手中,道:“这把扇子脏了,去给爷换把新的。”
随从手忙脚乱地接住扇子,冲着男子谄媚地笑道:“爷,那这扇子上的玉坠儿?”
“瞧你这没出息的样儿!赏你了!”男子笑骂着踹了随从一脚,然后大步流星地向卿艳楼走去。
而那名随从乐颠颠地连扇子带玉坠儿一起收入怀中,恶狠狠地瞪了卫鸿飞一眼,啐了一口唾沫,道:“敢动我家少爷的女人!你小子等着,这事儿还没完!”
说罢,一路小跑着向华服男子追去。
这下,卫鸿飞都明白了,他什么都明白了。
为何林少卿这等名士竟会纡尊降贵前来挑战他这个小人物。
为何天霜流不曾挽留他,甚至连一句道别都没有……
卫鸿飞走出卿艳楼时,什么都没带,实际上他也什么都没有了,一文钱都没有。
不然,你当他的名声是怎么传起来的?那些嫖客真那么给脸儿,盛赞他是敛翅的鲲鹏?送他雅号“鸿鹄客”?
说到底都是钱的能耐。
而他卫鸿飞一个小小的寒门子弟,只有那么多的钱,也只有那么大的能耐。
如果今日林少卿不出现,又或者是他侥幸赢了林少卿,他便能把自己丢出去的钱成百上千倍地赚回来。
但是,他败了。
所以他只能带走满袖的冷风,还有……一支狼毫笔。
我竟然忘记了搁笔?
卫鸿飞看着手中墨迹未干的狼毫,既好笑又懊恼。
他想了想,向街边一位卖米糕的老婆婆借了一些清水,将狼毫洗净,收入怀中。
然后走出了花柳巷,来到青衣江边上,倚着垂柳,吹着江风。
有两三个少女从他身边嬉笑而过。
胆小的面颊微红地偷瞄了他几眼,胆大的故意笑的又响又亮,如同天霜流窗棱上垂挂的铃铛一般清脆动人。
而卫鸿飞只是静静倚柳吹风。
清寒的江风从他的衣襟、袖口窜入,黏在他的肌肤上,又湿又冷。
冷得他忍不住一激灵,才彻彻底底地从恍惚中惊醒。
此刻,他从未如此清晰地认识到自己败了,即使是当时从容不迫向林少卿揖礼以示拜服之时也没有这般清醒。
他败给了林少卿,所以养望的计划失败了。
他必须重新策划。
因为比起败给林少卿,他更加清醒地认识到——雁华,他还不能离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