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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留恋,是舍不得的从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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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晚做了一个梦,其实每次睡觉我都会做梦,各种各样的,自从和张勉分开起,算一算如今已有了五年。本来这不是件奇怪的事情,可是在这种遭遇下,我却还能梦得到张勉和路飞,确实也不简单。我梦到他们的在我和张勉曾拥抱的高中体育场上的婚礼。婚礼上我笑着举杯,一干而尽,最后场景突然转换,梦见他们的孩子朝着我笑而我也对着他笑,笑着笑着却被自己眼角的泪给惊醒。
夏末秋初,戈壁上的星空却不知道是不是另外的一种颜色,算算日子,我和程鸳关在这里已经有一个月了,而我离开我的那座城市已有两个多月了。我丝毫不会担心我父母的牵挂,因为自小我就没有感受过他们的牵挂,我知道,作为家族企业的继承人,独立是必要的基石。夜已转凉,被泪惊醒的梦又聒碎了整个夜晚,看着睡在一旁瑟瑟发抖的程鸳,我整理好自己的被子,给她轻轻的盖上。
好想给自己点支烟,可是这种朝不保夕的日子,这种想法也就显得荒唐。萨比尔还是没有出现,我的猜测有很多,可是无法论证的猜测也就永久地停留在猜测上,毫无意义。我呆坐在门前,思绪全无,或许是太乱,乱的无法归结。等我回过神来,程鸳已经坐在我的面前了,看着我略带迷茫的眼神,她笑笑,“看你想的这么入神,就没好意思打搅你,不过,你在想什么啊?”
我耸耸肩,刚准备开口就听见有人开门的声音。
“小布,你还好吗?”萨比尔焦急地冲进囚室,一个月不见,萨比尔的脸上多了几道刀横,然而却没有给人狰狞之感反而让人觉得更有成熟的味道。
“我没事,一个月来你跑哪去了?”程鸳语气冷冷的,头也不抬,一副不爱搭理的样子。我转过身去,这也是我仅能做的回避,心里却愈加疼惜程鸳这个倔强的孩子。这个世界原本就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与无缘无故的恨,可总有些阴差阳错弄得爱恨纠结。
“呃,我去执行了一次任务,哦,对了,我们今天就要离开高昌,前往喀什了,你们准备准备。”
“难道也要把我和一兮带上么,你们就不嫌麻烦么,干脆把我们杀了算了,一了百了,反正你们杀的汉人又不多这么两个!”程鸳有些歇斯底里,其实有时候我挺羡慕萨比尔的,因为只有他才能让程鸳这么愤怒以及欢喜。
“萨比尔,把我们带到喀什,是要我们做些什么吧?你能说服你们首领不杀我们,应该是跟他说了我们有用之处。”我转过身朝着萨比尔问到。
“嗯,当初我是对买买提首领说你们可以用作以后乌鲁木齐圣战的人肉炸弹,毕竟汉人引起的注意会远远小于我们维族人,不过,上个月乌鲁木齐的圣徒们被警方围剿了。怕有叛徒暴露我们的行踪,买买提命令我们迁往喀什,当然,留下你们的理由就换成了报复行动时的人肉炸弹了。”萨比尔不好意思地说着,毕竟身处如此两难之地的他连措辞都会显得尴尬。
按照计划,我和程鸳便被拖上了我那辆吉普车,只是主人已经不是我了。奇怪的是我并没有物是人非的感慨,也没有即将赴死的悲凉,一个月的牢狱生活,也将原先我所认为的重要的,都转换成了可有可无的。我成为了一个地地道道的游客,这种状态犹如来时的程鸳,紧紧地盯着窗外枯燥的风景。只是心境完全不同,就像盒子里的糖果,包装类似,但未品尝的人又怎能断言它的滋味。
开车的是那个当初要杀我们的络腮胡,不得不承认他开车的技术很高超,如此崎岖的道路却没让我们感到颠簸。听萨比尔说,络腮胡当年在阿富汗培训时是开的坦克。
程鸳再也无心看窗外的风景,时事流转,这样的心境,窗外的金黄也成了灰色。我明白程鸳还是爱着萨比尔的,至少从她的眼神中可以看出,我也明白程鸳是恨着萨比尔的,因为萨比尔对组织的盲从远远胜过对她的痴心。我想萨比尔不曾提起的那消失的两年也应在国外培训,虽然他不愿意说,不过他眼中不符常情的沧桑到底还是出卖了他。
窗外的黄昏被疾速的车子拉扯着,落日的余晖与金色的地平线交错,因了风卷起的沙尘而显得有些迷离,梦幻。程鸳一个人呆在后排眯着眼,像是睡着了,萨比尔递给我一支烟,却没有任何言语。后视镜中的络腮胡与副驾驶上的另一名成员交换了下眼神,最终也只有摇摇头,想来也是因为级别不够,还没有责备萨比尔的权力。我笑了笑,萨比尔也够不容易的。
当星光洒满大地的时候,车子终于驶上了国道,却不是来时的路,据我估算以这样的速度,明天晚上我们就能到喀什,望了望后座的程鸳,不经有一丝惆怅。青春大好,为何要面对死亡?然而,死亡毕竟是不分年龄的,所谓旦夕祸福,谁又能预料,那些曾张狂到可以用大把大把不属于自己的钱财焚烧大把大把属于自己青春的日子,想来还是十分幼稚可怜。虽过而立之年,但是我这赌气似的出行,懦弱的逃避,又怎能算作成熟人之举?
明天,明天,从来没有哪个明天让我如此不安,当然除了张勉口中的明天。
她又在跟路飞通电话,我在一旁喝着奶茶。电话中的他们嬉笑怒骂着,张勉偶尔还会爆出几句脏口,要知道在我面前她从未如此。
燕京的秋天来的太早,因为太早就使得一些事物还来不及成熟就要被收割。张勉究竟和路飞熬了多长时间的电话粥我不知道,我只知道我给她换了三杯已经凉透了的奶茶。最后终于因为手机没电了,才告休止。张勉冲我笑了笑,捧起我刚换的第四杯奶茶,慢条斯理地喝着。
“我说,时候不早了,我们应该回校了吧?”今天是星期三,这个下午我们都没课,从中午出来到现在她却一直在打电话。而晚上有专业课的我,却不能再奉陪了。
“呃?不早了么,嘻嘻,我手机没电了,现在几点了啊?”张勉装作无辜地看着我,而我却觉得那双依旧活泼的大眼睛却没有了当初的清灵。
“五点三十。”我说完便走到前台付了帐单,张勉却仍旧在那里呆坐着。“你不回去么?”我也奇怪为何我的语气还是这么客气,我不是应该发火的么,一个被自己女朋友撂在一边的男生,难道不应该因为吃醋而怒气冲冲的么?
“晚上我一室友过生日,约好了七点到乐唱去唱歌的,所以就不陪你回去了哈。”张勉抱歉似的回答着我,看着她略带羞愧的表情,我想她也明白了她下午做错了什么。
“那你回来给我电话,呃,你手机没电了是吧,我们换下,回去给你充电。”
“呃呃,没,没事的,我能平安回去的,再,再说,我用我同学的手机打给你也一样嘛,你回去上课啊,要迟到了都。”张勉极不自然地回答着,不停地咬着嘴唇,我知道这代表什么。可是,却没有力气追究了,走了这么久,或许早就遗落了一些东西。顺理成章如果太过自然,那只因为忽略了太多太多。
那晚的金融专业课是我第一次逃课,我本来就是个不务正业的纨绔子弟,何况心里这么复杂。
一个人走在燕京喧嚣的街市上,霓虹的招摇,竟也可以让这座千年古城失了本真。人世流转,又有什么可以坚如磐石,一成不变呢。如今的你是否坚持着自己最初的梦想,当年口中的那些“最”字,是不是都成了笑谈,可况毫无根基的海誓山盟,不知所以的生死相依。
我也不知道自己走了多久,走到了哪,城市再大,也不过是几条街反反复复的复制,几群人来来回回地忙碌。转进路口的一家酒吧,名叫三年,北漂的摇滚混合着自有的沧桑与梦想,企图颠覆这个冷漠的世界。就在那个时候,我有了只身前往西部的想法。
吉他手是一个染黄了长发的姑娘,低着头,瘦弱的身子随着鼓点狂乱地摆动,活像一头发了疯的野马。鼓手是一个戴着眼镜的胖子,一脸横肉在猩红的灯光下显得格外狰狞,然而他貌似笨拙的双手却灵活地变动着鼓棒,犹如一名优雅的舞者。主场是一位瘦弱的少年,一身白衣,生的十分干净,类似吴青峰。
举起一杯酒对恰巧抬头的鼓手示意,胖子对我笑了笑,我是这里的常客,与他们同一天进京,当然那是张勉也在。我们在车上聊了很久,当然最多的是他们不着实际却令人敬佩的大大的梦,他们是一群北漂,来自西部边远的小镇。在这个繁华泛滥的年代,最奢侈却又最容易被人嗤之以鼻的却是理想。初中的时候,因为受当年的非主流影响,跟着一群特意去标新立异的人们学了几种乐器,当然最后只有吉他才有点水准。当时吉他手陶陶就把吉他递给我让我试试,张勉不信我这个“不学无术”的纨绔子弟还能弹吉他便在一旁怂恿。然而当我弹起天空之城时,张勉还是给了一个恰当的惊讶表情。陶陶也在我弹完后鼓起了掌,而我知道这种水平忽悠下张勉还行,可是在陶陶这种专注吉他的人的眼里,简直是不值一提。胖子在一旁笑笑,又和主唱刘卫耳语了几句,刘卫抬头看了看我,笑道:“能有这种水准,以后女朋友还不得跑马灯似的换啊?”张勉当时佯装生气地掐了我一下,我赶紧瞪了刘卫和胖子齐超一眼,叹道:“得妻如此,夫复何求!”
一曲唱毕,齐超他们便一起朝我走了过来。“哎呦,莫公子,借酒消愁呢,弟妹不在这啊?”刘卫嬉皮笑脸地拍着我的背说到。
“借用你们音乐届里的一句歌词,何必天天黏在一起?”我笑着回应着“不过,陶陶现在打扮的愈发妖艳啊,都成了祸害人的妖精了”
“第一请叫我Jennifer,第二这叫性感,你丫懂个毛线啊,不过很少见你一个人过来啊,不会是来搞什么一夜情吧,小心我向嫂子打报告啊。”坐在吧台边翘起个二郎腿答到。
“呃,好吧,来找你这个妖精呗,有种告去。”我假装色色地盯着陶陶,并探出双手朝他抓去,陶陶赶紧双手护胸,双脚乱蹬过来,一旁的刘卫责挡在陶陶面前和我嬉闹起来。我心里暗想:“这个假正经的刘卫,难怪当初非要怂恿陶陶来燕京,原来如此。”
“好了好了,别闹了”胖子拉开我和刘卫,“该去唱歌了,我们十一点交班,明天星期六,等我们交班后我们去喝点吧。”
“这一首能不能让我唱啊?”
“哎呦,你想唱什么啊?”刘卫笑着回头看着我:“别五音不全出来祸害人啊。”
“对嘛对嘛,瞧他那猥琐样,肯定要唱什么毁三观的歌。”陶陶一旁附和着。
“好吧,你说什么歌?”走在最前面的胖子掉过头,双手搭在我的肩上,诚恳地看着我:“我们为你伴奏。”
被胖子正经的言语弄迷糊的刘卫和陶陶也不再言语,呵呵,胖子这个心思细腻的人啊。
“五月天的《温柔》,行吧?”
“走在风中今天阳光突然好温柔,
天的温柔,地的温柔像你抱着我,
然后发现你的改变孤单的今后
如果冷该怎么度过
……
不知道不明了不想要为什么我的心
明明是想靠近
却孤单到黎明
不知道不明了不想要为什么我的心
那爱情的绮丽
总是在孤单里
再把我的最好的爱给你
……”
那是我第一次登台唱歌,也是第一次唱到泪流。
记得那次唱罢后,刘卫和陶陶都失了言语,只是在轻轻地拍打着我的后背。胖子依旧是朝我笑笑,而我也报以一个微笑,示意我没事。我们总是在物是人非时感叹时光蹉跎,其实时光根本就无心改变任何事物,任何事物在这段所谓的时光里都没有发生改变,只是当初你下错了定义,看错了本真。
唱完歌后我一个人坐在吧台的老位置重新点了一杯杰克丹尼,威士忌的醇厚,酒吧的嘈杂,场下人的寂寞,场上人的辛酸。这个世界,在同样的时间里,有人花费着大把大把的时间打发寂寞,有人忍受着苦累与疼痛为生计为梦想奔波。很显然我属于前者,而台上的他们属于后者。
在商人的家庭里,特有的家庭天赋就是酒量惊人。当初我老爸也是因为陪着一位县委书记喝到胃出血从而拿到一块开发土地赚到了第一桶金。
燕京是个没有夜晚的城市,没了夜的静谧,城市就成了个群魔乱舞的地方。我思念幼时在外婆家的农村岁月,而如今的农村也因为所谓的城镇化被弄得乌七八糟,韵味全无。
晚上出去喝酒的时候,胖子他们就借着酒兴大谈他们那边农村的淳朴。然后便是对这偌大的燕京评头论足,牢骚不止。我不记得当晚跟他们瞎扯了些什么,只是等到酒足饭饱之后已是凌晨一点,然而我的手机仍旧没有任何动静。我没有发疯似的到处打电话去找张勉,有些东西不是说找就能找到的。
燕京的出租车司机闲话特别多,一身酒气的我也懒得听他啰嗦。这世界的哲理与感悟总是来得太过简单,身体力行却显得太难。司机大叔侃侃而谈,什么年少轻狂,什么风华正茂,什么白驹过隙,什么悔时晚矣。司机口若悬河的感叹,而我却只有苦笑,领悟来的太晚,只能是一种折磨。
下了车,晃晃悠悠的走向学校,这人文荟萃的圣地在这凌晨时分也只留下了荒寂。在校门前,看到了熟悉的背影,只不过不是一个,而是一双,一个叫张勉,一个叫路飞。我终于明白什么叫做进退维谷,终于知道什么叫难堪。我呆立在离他们十米开外的道路上,却有如坐在电影院的座椅上,看着主角不是我的电影。身旁的车流撕裂成残酷的弧线,周围的霓虹摇晃着冷冷的光辉。
电影中的他们以一个拥抱作为散场,当路飞转过身看到我时,我也不知道我当时什么样的表情。我只好假装低着头一直往前走,路飞冲到我身边,焦急地解释着,我听不到任何声音,只有一片寂静。路飞不依不饶地解释着,我抬起头,给了他狠狠地一拳,从牙缝中蹦出一个滚字。张勉急忙跑过来扶住路飞,恶狠狠地盯着我,她的眼中的凌厉,前所未见。
“莫一兮!你发什么酒疯,路飞不过就是过来看看我而已,你有必要这么对他么?”张勉朝我怒吼着,街旁的事物瞬间变得陌生,包括这个曾与我朝夕相对的女生。
“一兮,我,我们真的不是你想的那样,我只是顺便来燕京看看你们。你,你真的误会我们了,我们是兄弟啊,我,我不可能会做出对不起你的事。”
“莫一兮,你听见了吧,没想到你是这么小肚鸡肠的一个人,枉你们还以兄弟相称,难道你连这点信任都没有么?”张勉掏出纸巾擦了擦路飞嘴角的鲜血“还有,我张勉在你心中就是这么一种女生么,那我们还需要什么明天?”
我笑着摆摆手,跌跌撞撞地走向寝室,一不留神被一个垃圾桶绊倒,垃圾撒满了我的全身。张勉依旧在那帮路飞擦着嘴角的鲜血。离场的观众,又何必需要主角注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