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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出国 ...

  •   女儿出生后,这套九十平的公寓就显得狭窄了。公寓是结婚前就买好的,我爸妈掏钱买的,全额付款,干脆极了。那时我吓了一跳,不知道他们哪里来的钱,毕竟我出国第二年的时候身体出了个大毛病,差点把我们家都拖垮了。

      我问他们,我爸眼圈红得半死,还是我妈干脆地说了:“我把以前老房子给抵了。”

      我真挺对不住他们二老的。

      妻子推着女儿出门散步了,临走前交代我要把那个小杂物间给收拾好。我第一个是儿子,已经快小学毕业了,小女儿一岁了,最近放着和他一个屋睡。但女儿晚上哭,老把他吵醒,小孩子正长身体,禁不起这么闹。

      今天妻子大概是打算腾挪出一个屋来给儿子单住。

      我做建筑的,不是天天都有活,闲着也是闲着,我就收拾开了。杂物间又小又窄,灰尘足有一尺厚了,最近几年什么东西都往里塞,现在要腾挪,真是费劲。

      我找来一个大箱子,打算把不需要的东西装里头丢掉,正收拾到高中的一些旧物,从书柜和墙壁的缝隙里扒拉出一个又破又旧的本子。

      看上面的字迹,像是肖旻以前整理过的英语笔记。

      肖旻是九月出生的处女座,做事情一向有条有理,他的笔记一向是紧销货,但由于天时地利人和,最受益的还要数我这个从小一块儿大的铁哥们。

      小时那会儿挨打后,我纠结犹豫了很久,一心想去找肖旻和好。

      我自己对着镜子练习了很久台词,但都没排上用场。我妈早留了一个心眼,出门就把我反锁在家里不准我出去。我心想,等肖旻经过家门前把人喊住也行,但我每天趴在门缝往外看,都没人。有时等着等着就睡着了,一听见什么声响我又猛地惊醒往外瞅,但肖旻始终没再来过。

      后来还是上了小学,出乎意料成了同桌,才又混一块儿去了。

      我把笔记本捡起来抖了抖灰尘,里头忽然滑落下一页纸,是高中时候特别流行的花信纸,上面还洒着淡淡的碎金香粉,这么女人的东西真不知道他哪里来的。

      上头写了他和我两个人的名字——“肖旻”、“蒋今晨”,这也没什么,只是中间用红色水笔勾出来的桃心是怎么回事?

      我愣愣地回想了一下,高中时十七岁的肖旻,好像是个戴着无框眼镜和纪检部袖章的瘦高个,每天都面无表情地站在清晨微凉的阳光里,一个个审视着陆续到校的学生。

      想着他顶着一张教务主任式的脸,画桃心,我就忍不住想笑。

      但很快,我脸上的笑容就渐渐落寞了下来。

      如果肖旻还在的话,我和他就认识三十六年了。他这个人我再了解不过了,他是我认识的人当中头脑最清晰、分析能力最强的人,也是我见过最有毅力的人。只要是他决心去谋划的事情一定会贯彻执行,矢志效忠。

      你看,他不想让我知道他的心思,我就一直到他去世前几年都还被蒙在鼓里。

      他给的爱太安静了,如果不是那年我吼着要和他绝交,我恐怕一辈子也不会发现吧。

      从高中开始,我喜欢上的女人到最后一定会喜欢上肖旻。

      人都说朋友妻不可欺,嘿,他肖旻直接是朋友妻不客气,抢了我不知道多少好姑娘,有交往中的给他翘了墙角,有追求中的给他勾引去了,你说你抢了就抢了吧,还不珍惜,把那些姑娘弄得神魂颠倒非你不可了,他就把人甩了。

      我气得要命。

      但我还是忍着了,当时我真是一人躲被窝里咬着被角孤独舔伤,我还要劝自己别计较,那么多年过来,只有这么一个发小,姑娘以后还会有,肖旻就一个。

      但肖旻呢?他成日里阴沉着一张脸,不道歉,也不知道收敛,还越来越嚣张,弄得我在纯洁美好的中学兼大学年代愣是没谈着一个长久的女朋友,每个都是两三天一礼拜就吹了,就跟便秘了几天好容易有便意了,结果蹲茅坑里半天就放了个屁,真是忍无可忍。

      人都会爆发的。后来我一脚就把肖旻桌子踹翻了,顺带把旁边自己的桌子也带翻了,哗啦啦文具倒了一地,连早上在外公家偷的卤鸡腿也掉地上了,滚了两圈,灰尘粘在上面均匀得跟胡椒粉似的,一点儿也吃不得了。

      妈的,我的鸡腿!我气得筛糠似的,揪着肖旻领子就把人拉出来,两人堵男厕所后面小缝里干了一架。

      比较吃亏的是,我不幸继承了我爸那残疾的身高,又补钙又打球才憋出个一米七四,脸又长得像妈妈,五官秀气,脸也比较小。肖旻就不同,真不知道他怎么长的,小时候还一副营养不良的样子,高中就跟打了激素似的蹦到了一米八,他妈妈好像还是少数民族,肖旻继承了她高挺的鼻梁而微微有点下凹的眼眶,棱角分明的脸型充满着阳刚气,细看的话,他眼眸的颜色也要比常人浅淡一些,好像下雨天时烟灰色的天空。

      但这种力量悬殊的对决最终还是我赢了,因为肖旻自始至终只是沉默地站在原地,任凭我拳打脚踢,既不躲避也不还手。

      后来我们俩就绝交了。

      肖旻想和好来着,我心里别扭不愿意,这一而再再而三的,谁受得了啊。

      我心里还想着最后一个女朋友,她和我分手后去了英国,我咬咬牙,跟家里说要出国。那时我爸做生意挣了不少钱,我家境一直都算不错,我爸周围不少朋友的孩子也有送出去的,一家三口商量了几个晚上,就定下来了。

      雅思我早就考过了,这也用不着担心,签证和护照办理花费了一些时间,但也没什么大不了的,我一边和教授咨询着相关事宜,一边等待英国那边学校的回信。

      我毫不犹豫地选了前女友就读的那所大学,心里一直期待着和她在异国重逢的那天。

      肖旻就是在那个时候把我宿舍门踹开的,我正吃泡面打游戏呢,差点没被他吓死。他的表情太可怕了,咬牙切齿好像要把我吃了。

      “你要出国?”

      我不愿搭理他,但又想着,以后出去了不知什么时候回来,估计也见不到了。又别着头,冷冷淡淡地“嗯”了一声。

      他走过来:“非去不可?”

      我啪嗒啪嗒敲着键盘:“嗯。”

      “哪里?”

      “啊?”我心不在焉没明白过来。

      “砰”的一声,他一拳砸在我桌上,我真吓得蹦了起来,连连后退了三步,一脸惊恐地看着他。心里悲哀地想,小时候那个乖得像个小白兔的肖旻到底是进化的环节哪里出了错,变得现在这样如狼似虎的。

      他克制着握紧了拳头,复述了一遍:“你要去哪里?”

      我脑子里一瞬间掠过了很多很多的东西,最后鬼使神差地说了一句:“加拿大。”

      肖旻转身走了。

      再后来我再没见过他,他似乎变得很忙碌。

      两个月后,我顺利拿到那所学校的录取通知书,远赴欧洲。

      刚到伦敦时,我曾接到一通电话。

      接起,那边一直沉默,我一瞬间明白过来是谁。好像能看见肖旻逼视的目光一般,我在电话那头心虚得抬不起头。

      肖旻居然无声地笑了,说:“今晨,我没想到你那么讨厌我。”

      不等我说话,他挂了电话。

      之后我才听说,肖旻也出国了,目的地就是加拿大。

      我心里不知什么滋味,一个人在异国漂泊,会变得很感性。

      我的确在伦敦与前女友相遇了,但她身边已经有了一个金发碧眼的新男友,我陷入了难吃的英国食物与二次失恋的双重打击之中。

      偶尔会跟父母通越洋电话,也会和老同学视频,但肖旻的电话我一直没勇气拨通。有时会在老同学嘴里听到他一丝半缕的消息,心里也挺惆怅的。

      听说后来肖旻也恨上我了。也是,他跟我不一样,他没有双亲了,一定是拼尽全力才争取到了公费出国的名额,而我却骗了他。

      同学说,那时候考上国外大学啥的都会上红榜,还贴照片在公示栏上。

      有一次班级聚会,大伙在学校边上的火锅店吃聚餐。肖旻醉了,歪歪斜斜往学校走,一拳头就把公示栏上的玻璃打碎了,满手鲜血也不顾,抬手就把我贴在上面的照片撕了下来,力气大得红榜都被扯掉半张,吓得扶他的同学架着他撒腿就跑,生怕被保安逮住。

      那张染血的照片,一直存放在他钱包里,最后陪着他下葬了。

      说来真是唏嘘,我与肖旻从小一起长大,除了毕业时的集体照,竟连一张合照也没有留下。我记得高中毕业前夕,肖旻曾经借杜康的手机问,要不要拍一张。

      我讨厌照相,说:“不要。”

      杜康说:“快要分开了,拍一张留念呗!”

      我哼了一声:“谁说会分开,到时我跟肖旻报一个学校不就成了?”

      我至今还记得肖旻听到这句话之后微微一愣,随后又温柔地笑起来的样子。

      后来他再也没有提过要拍照,大概他也以为,朋友是最稳固的关系,只要他不说,我不知道,我们就永远不会分开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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