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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谁的浮生之放弃 ...

  •   “儿子,工作顺利吗?在姨夫的公司还习惯吗?”汪海东前脚还没进门就迫不及待的想看看儿子,一个月的时间都在值夜班。每天早上回来时儿子已经走了,下午走时儿子还没回来,这夜班上的,真是无语啊,何日是个头呢。不过作为医生,早已习惯这种颠倒黑夜和白天的作息时间了。

      “爸,您回来了”。汪雨泽也是刚进家门不久,萧妍今天来公司,他们多聊了几句,回家就晚了些。

      “回来了,这是什么,怎么把工作服拿回家了?”汪雨泽的妈妈边发问边从丈夫手里接过白衣大褂,顺带挂在衣架上。

      “晚上还要去,今天急诊科缺人,每年夏天人病人就特别多,让我先去顶一下”。他换上拖鞋走到沙发边,用手拍了拍沙发的扶手说“来,儿子,坐到这里来”。

      一个月没见了,儿子似乎又长高了,虽说早已过了长高的年纪,儿子现在已经是个成年人了。看着仪表端庄,潇洒倜傥的儿子,他欣慰地笑了。

      他也曾觉得对不起儿子,因为自己在年轻时犯下的错误。

      在儿子面前他只想当一个好爸爸,在妻子面前他只想做一个好丈夫。但为了名利,为了当时的私利,他犯下了不可饶恕的错误,虽然这事至今也无人知晓。

      “爸,您怎么啦?”汪雨泽看着正在发呆的爸爸,想必是生物钟还没调整过来吧。

      汪海东喝了一口茶,随手打开电视。连着翻了好几个频道,看着画面上蹦蹦跳跳地小年轻们,他直摇头,现在的小男孩都怎么啦,一个个打扮的跟姑娘似的,如果不是因为听到他们说话,他还真就当这群小伙子是姑娘了。现在的电视实在看不了了,好容易找个电视剧看吧,一上来就是男女主角亲嘴的镜头,索性关了电视,转过头对儿子说“进公司的这段时间,都还习惯吗?”

      汪雨泽点了点头说“嗯,还习惯”。

      汪海东接着又说“把书本上的一套照搬到现实中还是行不通的,书本上大都是理论,是死的,太过于抽象化。现实中是要实打实干,是看得见摸得着的,更加人性化和明了化,在社会这所大学里,你要学习的还有很多啊,不要害怕,勇敢往前冲,爸爸相信你”。

      “嗯,知道了爸”。爸爸的这段话给了他力量,同时也让他感到压力。他不想在商界的战场上拼个你死我活,他只想安安稳稳地做一些事情。他觉得这样也是很不错的人生。

      开饭了,一家人围在桌子前吃饭,汪海东这一餐吃的不多,吃完后就进书房了。

      他今天看起来心情糟透了,按理说有个这么好的儿子,有个温暖的家他还有什么不满意的呢?书房没有开灯黑漆漆的一片。他虽很累,但却不想睡觉,他睡不着。被他诬陷的那个人现在可好。曾经想去找他,把一切都说清楚,跪在那人面前请求他的原谅。

      但是一回到家中,看见正在熟睡中的不到两个月的儿子,摸着他粉嘟嘟的小脸,身为父亲,为了儿子能有个美好的未来,他做什么都是值得的,哪怕是做了不该做的事。

      妻子的脸上也总是挂着微笑,有一次他在半夜里醒来,看见妻子是笑着睡着的,他的荣誉给妻子带来了满足感。同事们也前一个科长,后一个科长的叫着,薪水涨了不少,荣誉增添了不少,开会的时候也有了发言权。

      看着眼前拥有的这一切,他一次一次把到嘴边的话咽回肚子里去。

      最终,他选择了放弃,放弃这个原本能够得到原谅的机会。

      当然,还有大雨中的那个女人,26年了,她现在好吗?他对那个无辜的女人都做了些什么伤天害理的事。如果这两样叠加在一起,他怕是要在牢房里呆上一辈子。想到这里他不禁吓出一身冷汗。

      妻子进来了“怎么不开灯呢?”顺手把灯拉上,走到丈夫身边说“怎么啦,老汪?”丈夫从未这样过,他今天看起来怪怪地。

      “没事,我上班去了”。说完起身出门,上次被撞伤的小腿还没痊愈,可能真是老了,竟好得这样慢。

      “开门,开门啊林修,我知道你在里面,你怎么啦,习墨涵到底跟你说什么了,你为什么要这么做?”萧妍已经在门口站了一个钟头,也喊了一个钟头。林修在里面正一瓶一瓶地喝着酒,地上扔满了空罐子。他这次是真的要下定决心放弃萧妍了,虽然这比死还难,但他必须这么做,所以即使萧妍再怎么喊他,他都不会给她开门,也不会理她。

      萧妍站得太久,她本就感冒了,还在发烧,这么一折腾,她的病似乎更严重了。哭的太久已经没有眼泪了,喊的太久,嗓子已经哑了,她已经支撑不住了。

      林修虽然在房间里,却一刻也没放松在外面的萧妍,没有动静了,她是不是已经走了。他推开门,看见萧妍倒在地上,便一把将她抱在怀里喊着“妍妍,妍妍,你怎么了?”。摸着萧妍滚烫的额头,他吓哭了。

      萧妍躺在床上,额头敷上冰袋。醒来时已经是后半夜了。林修爬在床边睡着了。她摸着林修的头,握着他的手,他的手是那么温暖。眼泪也流了下来,滴在林修的手背上。林修的手动了动,睁眼开见萧妍正坐在床上看他,便说“你醒了,好点了吗?”

      萧妍说“已经好多了”。

      “今晚就在这里睡吧,明天一早我送你回去”。林修起身到了一杯水给她,她喝了几口。

      林修走到木质沙发边躺下刚要睡时听到萧妍说“你为什要这么做?我到底做错什么了?”林修避而不语。

      萧妍哭了,声声打在林修的心上,突然听得咕咚一声响,林修扭过头看见萧妍摔在地板上。“妍妍,妍妍,快醒醒,妍妍”。

      微睁着双眼的萧妍好像又开始发烧了,嘴唇煞白,有干裂的印迹。她挣扎着说“林修,别离开我,我爱你,不要不理我,答应我,好吗?” 她躺在林修的怀里,林修低着头看她。“我不爱他,我爱的是你”。两行热泪顺着萧妍的脸颊淌下来。林修抽搐着鼻子,眼眶红了。

      萧妍说“我们相知相识已经八年了,我不能没有你”。

      林修终于又一次哭出声来,哭的瑟瑟发抖。

      看着怀中的萧妍,她曾是那么美丽,那么善良,她高贵。如果不是因为遇上了他,她的生活将是多么幸福美满;如果不是因为遇上了他,她何以遭受这样的折磨。看看现在的她,头发乱蓬蓬的,衣服也摔脏了,脸上跟嘴唇上无半点血色,曾经那么美丽的她,这都是因为他啊?

      他再也无法对她狠下心,点点头说“好,我答应你”。

      经过这一番闹腾天已经亮了。他把她送到家门口,跟她挥手言别“好好吃饭,好好睡觉,我会一直在”。

      她微笑着推开大门进去了。

      林修转过身,带着单薄的欲望,带着暖意的沧桑,目送萧妍的背影也离开了。

      从咖啡馆里出来时看看时间比平时早了一个钟头。今年来的第一场台风挂在今天,一整天都下着大雨,晚上接着下,刚刚才停下来。估计是这个原因,今天的客人少了很多。

      酒吧里没有习墨涵的身影,我在外面也没瞧见他,连着几天不见他,竟莫名的想念他了。不知道他现在在哪里?他现在在干什么呢?椅子上积了好些雨水,已经不能坐了。沿着路我一直走着。旁边的树被风一挂,啪啪啪好几滴大雨点滴在我的头上,后背的衣服也湿了一大片。我捂着头飞快地走着,走得太快跟跑几乎没什么区别了。

      我发誓我走的这条路一般正常人都不会走,因为这条路上有好多水沟,没有路灯,只有近处的路灯偶热被风刮的摇摆一下,光就往这边晃一下,照一下。

      至于我为什么要往这条路上走,我也不是很清楚,我本就是个性格古怪的人,有时候我甚至有些不了解自己,处于迷失自己的状态中。

      如果说我是个怪人,那前面的这个人岂不是比我更怪,我起码走在回家的路上。他呢,坐在旁边的草丛中,头扬的老高,在看星星吗?今晚天上有星星吗?我不禁也抬起头来。呀,还真有星星。

      “你怎么也走这里?”一个熟悉而陌生的声音回荡在空气中,是他,习墨涵。为什么他总是显得那么孤独,他不开心吗?他不缺钱啊。就凭他给我买的那些,我可是得上两年班才能赚回来啊。

      我在他身边坐下来,草地是湿的,他很细心地为我铺上一层纸。当然,是从他座位下腾出来的。

      远离嘈杂的汽车声,吵闹声。在没有任何人打扰的情况下,这偌大的土地上,只有我们两个人,以及两个人的呼吸声。我们在同一片天空下,感受着从同一方向吹来的风,风很柔,很软。星星很美很耀眼。我的心情也很美。

      我歪着头瞟了他一眼。为什么说瞟呢,因为我害怕跟他正眼相对,他的眼神有一种闪电般的魔力,即使在没有灯光的情况下,依然显得那么有神力。跟他正眼我怕会当场死掉,所以一般都用瞟的,凭着这一瞟,开始想像着他的样子。

      时至今日,他在我心里的样子都是模糊的,样子虽模糊,但跟他在一起的点点滴滴我都记得很清楚。

      我们就这样坐着,没有任何交流。以前的我们在一起时说的话也不多,但他的声音我是记住了,永远的记住了。即使在众多声音中,我也能一下子听出那个音色是他的。我爱上了他,包括他的音色。

      他一直看着天空,天空中除了星星还有云朵。他终于开口说话了“如果把这时的天空拍下来,一定会很美”。

      我没有出声。我不懂欣赏。不懂拍照,我在拍照时只要人在照片中就行了。有的人拍照喜欢跟景衬在一起,为了拍到一张满意的照片不惜牺牲花花草草,踩乱公共建筑物。我是万万不会这么做的,倒不是因为我有多文明,而是我认为拍人时就直接对着人拍就好了,干嘛还要拍进一些乱七八糟的东西来碍眼呢。

      不过眼前的行情真能拍下他说的什么美景吗?我看难。

      过了一会儿他又说“我从小就喜欢拍照,我想办一个摄影展,只有在拍摄的过程中我才是最开心的,我才找到真正的自我,找到了自己存在的价值。可惜,我的父亲不知道这一点”.

      如果不是因为就只有我们两个人,我一定不会认为他是在跟我说话,或者说他在自言自语,说给天上的星星听也是极有可能的。

      他那么有钱,办一个摄影展不是很容易吗?我真是越来越不理解有钱人的想法了。当然,我爱他,跟钱无关。

      “走吧,你的衣服都淋湿了,再坐下去怕是要感冒了”。他说完起身。

      我们一起绕过小路,现正走在光明大路上,小路实在太难走。一不小心就会摔个狗啃泥。

      我一直看着他离去,他的背影如此拉风。我又一次被他深深地迷住了,而这一次,我知道了他的喜好,他喜欢摄影,他想办一个摄影展。而这个爱好,是他亲自告诉我的。这代表什么呢?

      想着这些,我一路高歌继续往走在回家的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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