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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粉丝更像是熟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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粉丝这种食物,我一向是喜欢的。一年四季,家里总有一扎粉丝备厨,平时丝丝干挺,洁净无味,安心靠在橱壁角落,可以多少日子不去想起,也不用操心。哪怕过去了一季黄梅天,它不腐不坏,颇能自守品相。菜色丰盛时自然想不到吃它,等到有汤底鲜香而内容稍嫌清简,它便能随时挺身配合一把。雪白滑顺地下到锅里,摇身一变至无骨的柔软,顿生丰厚感觉。像个很够意思的熟人,平日无事,从不多言,但在你需要的时候,竟能挺你一言半语,叫人不免记住这一点义气。
所以我觉得粉丝这种东西,还是蛮有格调的。它虽无味,却有口感,也擅长挑剔合作对手的品质。对于动用它的时机与火候,它自有要求。与鲜相合,它就是鲜的;和酸咸麻辣同道,它就能够酸咸麻辣。烧煮的火候恰好,它自柔韧滑爽,嚼之有劲。欠之过之,它非硬即烂,当场坏事,有点像个外表低调不事张扬却暗中自有讲究坚持的人物,就算平民出身,也见识过玉堂锦绣,颇谙人间世故。虽然有几分势利,善于同富贵,难于共贫贱,却叫人不敢随便支使,小看了它。
世人把明星的拥趸叫做“粉丝”,闲来一想,真是很有趣味。明星春色可人,万紫千红,粉丝便桃花灿烂,热情相拥;明星胡作非为起来,粉丝跟着也会表现奇烂,要么起哄踩踏,翻脸无情,要么是非不分,一味无脑地支持支持,喧嚷之声,呕哑嘈杂。一旦某偶像星光暗淡,对不起,最不可挽回的现世光景,就是座下粉丝的面目,稀落寡淡,一锅烂糊,挑不上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