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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爱不起 ...

  •   看《闲情偶寄》,看李笠翁如何倾诉他的爱花如命。他说自己一年四季有四条命,春天的命是水仙,夏天的命是莲,秋天的命是秋海棠,冬天的命是腊梅。如果若有一季养不起甚至看不到这四种花里的一种,他一条命就没了;要是一年没花看,他就不活了。
      有一年冬天,他本已穷得要死,水仙花开,无钱购买,便更加要死要活。家里人劝他:“请已之,一年不看此花,亦非怪事。”李渔的架势可吓人,说:“汝欲夺吾命乎?”并喊出口号:“宁短一岁之寿,勿减一岁之花!”最终还是变卖了首饰去买水仙花了。
      小时候看欧·亨利的《迷人的侧影》,说某老妪因为太爱钱,发现一位年轻女郎的侧影极像印在钱币上的那个侧面头像,就想尽一切办法,软硬兼施地把她留在自己身边,天天痴痴地看着这枚活着的“钱”,令这女孩倍感折磨;又看了《欧也妮·葛朗台》和《死灵魂》等,知道过分爱钱是非常可笑、可鄙,甚至可怕的事。
      自然,钱是俗物,但像李渔那样爱花,难道就是什么好事吗?虽然花是清雅之物,但那么穷的时候,如果他的孩子嗷嗷待哺,他会怎么样?还是会把钱拿去买什么水仙花吗?况且,李渔是个男人,他变卖的首饰,总不见得是他自己用的东西,总归是家中女眷之物。谁若摊上一个如此“爱”着的父亲或丈夫或儿子或什么人,都够倒霉的。哪怕他爱的对象高贵清雅,又叫人如何消受得起?
      我猜,李笠翁的叙述半真半假,未免夸张,我更愿意将此看作一种修辞方式,而不是爱的方式。要是他性命真的全让四种花占了,他哪里还有其他闲情,写这么一大部包罗万象的《闲情偶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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