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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番外一 喜闻乐见的 ...
(注意,此章赫威斯第一人称)
能够出生在这样的家庭里,简直就是三生有幸。
大概每一个知道我的人都会这么想吧?
这个冷漠的世界,所有人都只看着身居高处之人头上最闪耀的光环,没有人会在乎光背后的黑暗,没有人会担心他们是否高处不胜寒,甚至巴不得他们赶快狠狠地跌落下来,摔成肉泥。
看似……会被所有人喜欢,可实际上却是与这个世界隔开了一道厚厚的屏障,里面的人就像是公园里被关在铁笼中的可怜动物一样孤独,而外面的看客却不曾真正的向你伸出过手。
我的外公是一名军火商人,以向纷争不断的西亚小国和世界□□集团走私军火牟取暴利为营生,他是个时常面带微笑的男人,领导着手下那支精装的雇佣军队,以不败之身行走于黑白两道,无论是商界还是政界都有他开枝散叶,在他最鼎盛的时期,他甚至能占地为王,只手遮天。
然而就是这样的一个男人,却只钟情于他的女人,我的外祖母,那个来自于皇室贵族家庭的公爵之女,并育有一儿一女,我的舅舅克里斯维森和我的母亲莲娜维森。
二十八年前,我的母亲还是一位亭亭玉立的少女,她的美就像一朵白玫瑰一样在黑夜中缓缓绽放,令无数男人为之驻足为之倾慕,而在那个时候,我的父亲,现在人尽皆知大名鼎鼎的企业大亨李令惜还是一棵连野花都配不上的杂草,在外独自闯荡的毛头小子,默默无闻,既没钱也没有身份,在我外公手底下的一名在白道经营着正规的地产公司的副经理手下做秘书。
一个高高在上被万人捧在手心里的贵公主,一个为了明天能够吃一顿饱饭而拼死奔走的草根男,这样看似处在两个根本不可能会产生交集的不同世界的人却因缘分而相遇,因相遇而一见钟情。
然而我的外公一点都不赞成他们的爱情,他最爱的小公主怎么能和一个来自异国的平民在一起?于是外公想尽了各种办法拆散他们,威逼利诱,软硬兼施,他花尽了心思,却根本没有得到他想要的结果。
盛怒的外祖父将我的父亲关在了他位于大西洋北部靠近北极的一个放置雇佣军的秘密小岛上,被那些拿着枪械利刃比自己壮硕数倍的男人当做犯人一样严密看守,整天只能呆在寒冷潮湿的狭小房间里,暗无天日,没有人身自由,也没有个人隐私,无论是吃饭睡觉,甚至连洗澡上厕所都有人跟着,寸步不离,严密监视。
那段日子是他这辈子都不想再回忆的过去,他曾想反抗想逃走,却被那些雇佣军毒打,他甚至因为自己亚洲人特有的娇小身躯而差点……遭到那些好几年都没碰过女人的士兵的强、奸。
但这种折磨并没有持续很久,我的母亲便背着外祖父搭乘飞机来到了这座小岛上与父亲私会,她将父亲救了出去,两人一起逃到了大洋彼岸的俄罗斯,在那里渡过了一段虽然充满了危险却甜蜜无比的日子。
至此,任谁也没想到,那朵被保护在钢化玻璃罩里的白玫瑰,竟然会被一个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人给摘了去。
就在两人准备一同返回中国的时候,他们的行踪暴露,并被我的祖父给捉了回去,不过这次祖父不再像过去那样对待父亲了,母亲的坚持和舅舅的帮衬,当然最重要的是父亲的机智和才华最终使得外祖父松了口,两人在英国举行了一场浪漫又豪华的婚礼。
但这场婚礼的条件是,父亲必须要代替母亲和舅舅撑起外祖父的军火走私事业,于是父亲不得不跟着外祖父做起了这门充满了血腥和硝烟的危险行当,他必须要学会在步步惊心中如何步步经营,只要稍有不慎他很可能就会被卷入纷争中丧生,当然也正是因为如此,外祖父才从不让母亲和舅舅插手哪怕一点他的事业。
所幸的是,父亲确实足够精明,虽然还稍显青涩,但他就在这步履维艰的生活中早已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玩得烂熟于心,这令外祖父很满意,据母亲说,那个时候外祖父与其说是将父亲当做女婿,不如说是把他视为一名接班人来培养,父亲总是忙得焦头烂额,她甚至几个月都见不到他一次。
但尽管如此,第二年初夏时节,我诞生了。
如果可以选择的话,我真的不想在这样的家庭中出生。
打从我记事开始,“父亲”这个词汇就像“朋友”这个词汇一样陌生,我的身边只有母亲和舅舅,以及……那个不喜欢我的外祖父。
我就像笼中之鸟,被囚禁在豪华舒适的房子里,外祖父身为一家之主,将自己的事业几乎全权交给了父亲,自己则退居二线垂帘听政享清福,对母亲来说,自己的父亲在身边一样能令她感到幸福,可对我来说,跟外祖父一起生活的日子简直就是一场持续了好几年的噩梦!
他不准我跟其他的孩子做朋友,不准我跟他们说一句话,不准我在无人看管……或者说是监视的情况下外出,他甚至不准我上学,坚持自己对我进行所谓的“正确”教育。
我除了没日没夜的学习那些作为一个幼童根本不可能理解的了得知识以外,没有任何娱乐活动可言,哪怕跟母亲多说几句话都会被外祖父呵斥。
那时候,外祖父家别墅的大厅里摆着一架据说有百年历史的漂亮的黑色钢琴,母亲有时候会坐在上面忘情的演奏,那美妙的音色令我迷醉,是怎样的能工巧匠,令这般身躯庞大的怪物能发出如此动人的歌声的?
那是我第一次,如此的想要学习一件除了外祖父要求的东西,于是我央求母亲教我,母亲怕我被外祖父训斥,拒绝了很多次,但最后还是拗不过我,趁外祖父每每外出的时候偷偷教我如何弹奏钢琴。
它几乎可以算的上是我除了母亲之外,唯一喜欢的东西了。
可是好景不长,母亲私下教我弹钢琴的事情还是被外祖父知道了,他将我叫到他经常用来惩戒我不听话的“训诫房”,将我与母亲隔开,让我被害怕和孤独填满,然后他就会拿出那件最令我恐惧的东西——一条三米长的诫鞭,将我最后一丝希望击溃。
“你为什么要学弹钢琴?”他就像往常一样,带着让人不寒而栗的微笑,看似和蔼的问我。
“因为……它的声音很好听,尤其是母亲弹奏它的时候。” 被吓得不知所措的我除了实情之外不知道该告诉他些什么别的理由。
他的笑容被放的越来越大:“对,你母亲弹它的时候,就像在天宫演奏的天使,所以,那架钢琴是为你母亲准备的,而你,不能碰它,懂吗?”
既然是为母亲准备的,身为母亲的儿子的我,为什么却碰不得?
带着这样不甘的疑问,我问出了人生中的第一个“为什么?”
外祖父的笑容被定格在他花一般盛开的脸上:“因为,这里是我的家,你是你那个中国父亲带来的外人,现在我养着你,你就必须要尽快学习一切知识,和你的父亲一起撑起我的事业,你们要将我维森家发扬光大,你们要让我的儿子和女儿过上任何人都羡慕的生活,这是你们欠我的,也是你们必须做的!”
“我是外人?”我第一次听到这样残忍的话,它甚至比那根三米长的诫鞭抽在我身上还要疼痛。
而我的外祖父,还在残忍的微笑:“所以,现在赶快向我道歉,为你的不听话和不努力而向我道歉!”
我浑身都在颤抖,不是因为害怕,而是因为愤怒,无以复加的愤怒,这个男人……这个男人……竟从来都没把我当做他的外孙来看待!从来没把我当做维森家的一员来看待!我每日都希望能博他开心是为了什么?我每日战战兢兢是为了什么?我每日那么拼命努力是为了什么!
“怕得连话都不会说了?”外祖父用他那双如同噬人深海般的蓝色眼睛瞪着我,我清楚地看见了里面的嘲讽和冷漠。
我张开嘴,用力扯着我那发胀疼痛的喉咙,说出了人生中的第一个拒绝的话语:“我不要……”
外祖父瞪大了双眼:“你说什么?我没听见。”
我深吸一口气,努力让自己在恐惧中保持冷静。
“我,不,要!我不要道歉!”
外祖父像是死了机的电脑一般愣住,只是呆呆的看着我,良久不语。
时间,就像是在那一刻死掉了一般,我甚至都无法感知它的流逝。
我已经记不得那让人窒息的沉默究竟过去了多久,但我清楚地记得他像火山喷发一般突然爆出来的狂笑,笑得上气不接下气,笑得……屋顶都在微微地跟着他轻颤。
“你不要?你说你不要?”他还在笑,因为年纪大了的关系,那夸张的小声都令他自己有些喘不上气了,时不时的咳嗽着。
我没吭声,站在那里,倔强的抬着头,迎着他的目光。
他伸手拍了拍我的肩膀:“好小子,真不愧是你父亲的儿子,两个人都一样的有种!”
我猜那并不是什么夸赞的话语,因为下一秒他就在我面前,绷直了那根曾抽打了我无数次的鞭子。
“而且,也都一样的欠收拾!”
鞭子随着他的话重重的落在我的身边,抽在了我的左胳膊上,那钻心的疼痛让我的左臂几乎失去知觉,可这一次我却不再感到恐惧,愤怒给我的心里带来了新的情绪,那就是抗争。
在外祖父第二次将鞭子挥下的时候,我很轻易的就闪开了,并趁他不备,一把夺走了他手中的鞭子,然后跑到窗户边上,将它扔了下去!
显然我这样明显的反抗情绪是令他万万都没有想到的,看到我把他的鞭子扔下去之后,他笑得更厉害了,他捂着眼睛,靠着墙,身体一抖一抖的,就像是癫痫发作一样。
“真是好样的!”他说,然后他拿开了那只捂着眼睛的手。
就在那一瞬间,恐惧挤掉了愤怒,重新回到了我的身体里,他此刻的眼神我曾见过,他开枪杀人的时候就会露出那种眼神!
我想要逃跑,在屋子里四处乱窜,我甚至都想直接从窗户上跳出去,可是外祖父很快就抓住了我,他像是夹面包一般将我拦腰夹在他强壮的胳膊下面,在所有人惊恐的目光中将我带出了房子,来到□□的湖泊前,然后很轻松的一把就将瘦小的我扔进了湖里!
而我,根本就不会游泳!
我在水里拼命的挣扎,呼救,但挣扎只能让我向湖心移动,呼救只会令冰冷的湖水灌进我的嘴巴和气管!
我不断地咳嗽,几乎快要窒息了,我看到了岸上站了许多人,管家,仆人,外祖父的手下们,还有……我那个惊慌失措的母亲,她竟然只是一脸惊恐的站在岸边看着我溺水,只是在那捂着眼睛哭泣,却不来救我,甚至都不跟她身边那个死神一般的男人帮我求求情!
这个冷漠的世界,这些心如铁石的人,一个个就那样看着,看着一个一直与自己一起生活的不到七岁的孩童被人扔进湖里淹死,却没一个愿意前来搭救!
沉入湖底的那一刻,我在心中向神许下愿望,如果可以,我真不希望自己能够进天堂,我宁肯死后化为魔鬼,报复那个害死我的男人,报复这些冷眼旁观的人!
不过我的愿望并没有得逞,虽然我在缺氧中昏厥了过去,但是父亲和舅舅及时的从外面回来了,他们一起将我从湖里捞了出来,救回我的一条命。
从醒来的那一刻开始,我便不愿意跟任何人说话了,甚至是我的母亲,我讨厌水,讨厌被监视,讨厌钢琴,讨厌那些冷漠的人!
但幸运的是,外祖父并没有主宰我的整个童年,我八岁的时候,他就被人暗杀了,父亲接管了这个家庭,他遣散了雇佣军,销毁了走私的军火,变卖了外祖父的所有地产和公司,带着母亲舅舅还有我回到了中国,并利用外祖父遗留下来的财产自己进行创业,利用过去在步履维艰中所得的经验,很快就声名鹊起,并拥有了自己的庞大产业。
后来母亲不习惯在中国的生活,父亲便将她接回英国,由于父亲的事业太过忙碌,我便也跟着母亲回到英国一起生活。我希望我能够不受人控制的迎接自己的未来,母亲同意了,于是高中毕业以后,我便集合了几个志同道合的朋友,办起了自己的乐队,成为一名歌手。
唱歌是件令人心情愉悦的事情,它能让人忘记痛苦,所以每次唱歌的时候我都会倾注我全部的感情,也正因为如此,我的乐队,意外地在歌唱界走红,而就在这个时候,我却写不出任何歌词了。
我的歌,每首都寄宿着我对平凡生活的向往和热爱,它们因我的美好想象而拥有我所期盼的温暖情感,但这却正是我所缺乏的东西,所以,当我的想象枯竭的时候,我便再也写不出任何东西了。
乐队里的人建议我向民间征集歌词,我那么做了,并且得到了人们的热烈回应,但每日收到的千万封投稿中我却挑不出一个合我意的,直到那个来自中国的女孩,留学生苗夏给我寄来了一份填词,不知道为什么,我竟然产生了一种强烈的共鸣!
其他人的词里虽然也充满了对生活的热爱,但没有一个像苗夏写的词那样,给人一种沙漠中的独行者对于绿洲那样强烈的渴望,那种……充满了绝望般的渴望,她所表达的感情,跟我过去的那些曲子并无二致,这便是我想要的。
于是我录用了她的词,并完成了第一首为了她的词而完成的曲子,我支付了她很不错的报酬,她也因此而受到鼓舞,不断地向我提供新的歌词,并且会有少量的通信,后来我逐渐觉得,我们就像是深知彼此的老友一样,所以我们有必要见一面。
于是我约了她一起吃饭,我们一见如故,相谈甚欢,我决定请她成为我的专职写词人,她同意了,不过那时候她还在另一家公司做实习生,时间并不是很充裕,但她基本上一闲下来就会来找我们,听我们的新曲,帮我们作词。
乐队里的大伙儿也因为有了这样一个漂亮的女孩子做伴而感到高兴,那段时间我们几乎可以算得上是我在英国生活的所有日子里最快乐的时光了,我愿意为了维持这样的快乐,付出我的全部,录歌开演唱会跑场子,每一样我都付出了我所能付出的全部努力。
那时候虽然累,但我觉得开心,这便足够了。
虽然我觉得就这样一直维持原状很不错,但事情还是产生了些许的变化,乐队里的人告诉我,苗夏可能喜欢我,不过我却看不大出来,她和我遇到的其他女孩都不一样,清淡如水,飘忽如风,如青草中盛开的雏菊那样令人喜爱,所以我也没太当回事。
直到,她所在的公司因为一些事情而被舅舅起诉到了法院,最后败诉需要支付李氏集团一大笔钱,他们的董事长为了逃避债务而卷款出逃,却将无辜的苗夏给牵扯了进去,我当然不会看着她平白接受一些她不该接受的审判,于是我找人帮她洗刷冤屈,这件事本来就是轻而易举之劳罢了,她却因此对我感激有加,并且对我说了我不曾从她嘴里听到过的话语。
她说,我爱你。
她温暖的笑容如同荡过荒野的春风,让我为之动容,我将她搂进怀里,我们在警局外相拥了很久很久。
这算爱情吗?我不知道,但我宁肯相信它是,因为它令我如此舒心,这些年来我从没有过这样的心情。
如果……苗夏没有回国,我没有被父亲叫回中国,我也许会一直这样认为下去。
但一切又在我觉得可以永恒的时候产生了变化。
我来到中国的第三天,因为之前被一个陌生的男人在餐厅里泼了一身酒而心情奇差,在空荡荡的家里也不太呆的下去,便开车随意在这个陌生的城市晃荡,漫无目的,我甚至都不知道自己在走向哪里。
后来开车开累了,我便在一个小公园外面停了下来,想进去呼吸一下绿植中的新鲜空气,然而就在我走到这小公园的湖心的时候,突发了一件事。
一个孩子一人偷跑着上了一艘小船,在他兴致勃勃的划船到湖中央的时候被他的父母发现了,焦急的父母对着小船上的孩子厉声训斥,却不但没能让他返回岸边,反而一时手脚无措掉进了水里!
我的心一下子揪了起来,这一幕令我想起了七岁时被外祖父扔进湖里的那段往事,深深的恐惧冰凉的顺着我的脚踝往上爬,我目不转睛的看着那个孩子在水里挣扎,心脏狂跳,窒息的感觉重回大脑,我此刻就像那个孩子一般被冰冷的湖水灌进喉咙,无法呼吸!
孩子的父母都是旱鸭子,他们尝试着几次下水想要救孩子,却都没办法游得太远,岸边围了一大群人,他们就像我小时候那些看着我溺水的人一样看着那个孩子溺水,却没有一个人愿意下去救他!
有人报了警,有人去向公园的管理员求助,但一切已经为时已晚了,那个孩子已经沉了下去!
父母绝望的哭声不绝于耳,令我几度崩溃,我浑身都在颤抖,那个孩子的感觉就像跟我连在了一起,绝望,绝望,我好想逃!脚下却迈不开一步!这个冷漠的世界,这些冷漠的人,他们全都抛弃了那个孩子。
然而就在此时,令我没想到的事情又发生了!
一个人影快速的推开人群,在湖边脱下鞋子就跳了下去!向那个溺水的孩子的方向拼命地游着,差不多到了那个孩子沉下去的地方,他也下潜了下去,在场的所有人都心悬于此,湖水随着他的消失再次回归平静。
那人,那人怎么样了?我也和那些围观者一样,抻着脖子,屏住呼吸。
漫长的一段时间过去,湖面终于有了动静!那个人捞起了孩子,抱着他冲出了水面,在场的所有人都欢呼了起来。
就在这个时候,营救人员和公园管理员终于赶到,将两个人拖回岸边,并对赶紧对孩子施救。
所幸的是孩子只是被灌了些水昏了过去,排出那些水后他很快就醒了过来,并开始大哭,他的父母也紧紧地抱着他开始哭了起来,所有人都松了一口气,包括我。
我的身体也终于随着那孩子的苏醒开始恢复知觉,可以行动了,大家的注意力都在孩子身上,而我开始四下里寻找那个救孩子的人,他站在人群外,默默地拧着衣服,默默地穿鞋,被水濡湿的头发贴在他的额头上,他的脸上还不知道为什么贴着一大块膏药,看起来有些惨不忍睹。
那孩子的父母想跟他道谢,他却拒绝了,只是摸着那个孩子的头,不停地安慰着,他脸上的笑容,明媚得刺眼,就连他脸上那块大得夸张的膏药都无法遮挡那种辉光。
这个冷漠的世界里……竟然会有这种阳光一样的人存在?
我想知道他是谁,可是他却没有留下姓名就离开了,在孩子被医护人员接走之后,我再想找他,他已不见了身影。
直到我遵循父亲的安排,来到了贝卡南,在电梯里遇见了那个人——我几乎是第一眼就认出了他来!令我更没有想到的是,他竟然是我的员工!原本因为对父亲一厢情愿的安排而不满的我此刻竟产生了一种无比庆幸的感觉!
不过更加令我没有想到的是,那个人他原来一直都喜欢着苗夏,而且那一晚泼了我一身红酒的家伙居然也是他!
接下来的日子里,我看着他为苗夏而心痛纠结,他为苗夏而对我怀有敌意,他总在下意识的躲避着我,看我的眼神也饱含着嫉妒和愤怒。我的心情也开始变得越来越奇怪,这个单纯又傻乎乎的戴眼镜的家伙总让我牵心,他有时候会露出那天在湖边安慰那个溺水的孩子时的笑容,但那笑容却从来没有对我展露过一次,这令我有些生气。
我有意的接近他,希望他能多看看我,我不知道这种心情究竟是为何,但这种心情,却比跟苗夏在一起更令我舒心,不……不应该用舒心这个词,那是发狂,对,我一直深深地压抑着的发狂。
直到无意之间竟然得知了他一直在策划着要离开贝卡南,离开我的时候,这种发狂的心情终于再也抑制不住了,我利用一些雕虫小技来绊住他,并思考着该如何让他回心转意——这是我第一次为了想要挽回一个人而这般耗费心神。
不过也许神还是站在我这边的,今晚,他竟然主动提出请我吃饭,还把自己灌了个烂醉,尽管听他讲自己对苗夏是如何深情让我有些恼火,但我很好奇,这样一个痴情的傻瓜,假如能得到他的心,是否就意味着永远不会遭到遗弃?
我想我的心大概是陷落了,不在苗夏那里,却是在这个和我同为男性的人这里,我其实才是那个被无辜卷入他们两个爱恨之间的人,所以这个始作俑者应该要对我负起责任不是吗?
虽然心里明白,一切都不过是酒精在发挥作用,清醒的时候他绝对不会这样对我,但是……这一刻我也很知足了。
我吻了他,吻了一个同性的唇,不但没有令我感到恶心,反而让我涌起了冲动。
我不知道今后的日子会不会如我所愿,但我仍感激此刻的温存,让我知道这个世界,还是有能够为我驱散寒冷的地方,让我明白我不该绝望。
一口气码了7K字,脑洞果然太大关不住了(一口老血飞键盘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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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 番外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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