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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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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你。”
曾经想过自己也许一生都等不来那人说出这句话,“干脆放弃算了”的想法也不是没有,试图在旁人身上找些动心,可往往徒劳,亦或微微萌动,那瞬间的感情却被潜意识的心中执念压下,再无立足之地。
大概长情之人少多情,而多情之人难长情。
于是辗转反复还是回到那人身边,一颗心无可救药地挂在那人身上,想拔除都连骨带肉痛苦不堪,不拔除却眼睁睁日渐病入膏肓。明明聪慧通透一个人,做什么事都干净爽利不拖泥带水,偏偏栽在这里,心甘情愿泥足深陷。
明实于痴情一事,真是做到够本。
晚上的谈话结束后,明实索性在李雷这里住下。一番洗漱之后,埋头在环抱着自己的人的颈窝里,常年记着的味道和着一点不熟悉的新鲜感。明实不由得心里感慨:原来与两情相悦的爱人相拥是这么幸福的事。
两人一时无话。大概默契地不想惊扰了或许将记忆一生的时刻。
“我高中入学那年,第一眼在学校走廊看见你就想了,这人怎么一点都不像初中小孩啊。”李雷把下巴抵在明实头顶,压了压带着水汽的几根发丝,肩贴着明实的在沙发上向靠背挨了挨。
明实侧过头微微仰着看他。
“一个人抱着书背着书包倚着楼道墙,手里摊开书看着,应该是在等人吧。”李雷放松了身体有点出神地回忆,“现在想想其实还有点俗气,毕竟穿着校服也文艺不到哪儿去,不过当时我这大胖子就觉得你那个样子和别人土了吧唧的一比特有气质。要不怎么说人不能貌相呢,后来听初中部熟人说你就是一怪胎,还有不太好听的外号传出来……”
“啊那个外号你那时就知道了?”明实有点惊讶,自己也就一被欺负的小孩,没想到居然还“出名”到那么远。
“……我估计他们心思你也知道……挺幼稚的,就是他们觉得你和别人不一样,自己又不想承认羡慕你,于是就想孤立你,让你变成一个人,这样也没那么好羡慕的了……说白了,就是青春期男孩子的恶作剧心理,不服气加妒忌。小孩子也没想那么多,可是往往就是无意识的伤害特别刻骨铭心。”李雷顿了顿,想起来自己小学时候因为胖,总是被要求站在最后,不能挡着前面可爱的小朋友,那时候更甚,做这些事的是老师,而他连想要平反的能力都没有,甚至根本没意识到老师对自己说了多么伤人的话。
“我大概是有点想起自己了,所以觉得你特厉害。因为就连你师兄我,也曾经阴沉颓废了好一阵,反观你,也许是因为并没有真正把那些臭小子放心上,并没有那么在意这些……我听人说的,当时就觉得你那么小的一个身躯里,大概有一个很厉害的灵魂。”李雷低下头凝视着身边那人的眉眼,精致而不娇气,长开后反而藏着些淡定沉稳的神情,让人不由自主地放心接近,心情平和。
明实从来没想过中学那时候的事还有这渊源,不过他也并不在意。也许人总是在经历成长中的些许磨难才能蜕变,他与过去的自己已经不一样了。虽然心底里还会自卑,但他知道,打破了他这个懦弱的墙壁的是师兄,无论是当年笑呵呵地把自己揽到身边的,还是现在温柔拥着自己的,都是他生命中遇到的最难得可贵的人,最重要的人。
“……我听说,帮我改了原来外号的就是你?”他忽然想起来一个久远的问题,埋在心中很长时间的。
“啊,是啊。怎么了?”李雷看了看明实有点瞪眼盯着自己,不解。
“你觉得‘明公子’比‘明小姐’能好到哪儿去啊?!”
多谢了这个明公子的新外号,他一直到上大学至今都被“公子公子”地叫,加上他那股子逆来顺受的气场,愣是在学校里被人写同人小说还是病弱公子,真是……明实说不出口,他也怪不了师兄,相比之下若是还叫“小姐”……还说不定那帮写文的写出什么来……
“说起来,我刚想到,既然咱俩内个啥了,你你你就别叫我师兄了,叫我……哥……吧……”
难得扭扭捏捏起来的大男人,倒是坦诚地说起来自己的内心所想,只是圆乎乎的脸上带出点暗红,傻呵呵地冲着明实笑。
“怎,怎么叫得出来啊……”这称呼也太不好意思了点吧……明实想。
“嗯?咋叫不出来了?来来来叫哥叫哥……”豁出去了,就是被贴上不要脸死缠烂打的标签,他也得为自己的福利努力一把。把人紧紧攥住肩膀搂着,像哄小孩似的拍着,另一只咸猪手跑到明实脸上脖子上摸来摸去。感觉到危险的味道,小动物明实作势要逃,却被一张大脸拦住前路。
“小明实啊,我想了,我跟你表白了,可你还啥都没说啊……”大脸上的血盆大口一张一合,离明实那么近,吐出的话语也字字入心,“你不愿意叫哥,是不是不喜欢我?”大脸上凶气逼人,双目圆睁,目光好像钉在明实脸上一般,强大的领主气势让弱小生物动弹不得。
“我我我我……”
明实愣在那里,结结巴巴,从天灵盖红到了脚板。
李雷耐心地等着,直到听见小孩儿有点自暴自弃地憋出一句“……哥”。这才满意地放开,重又抱着人瘫在沙发上。
“别怪哥啊,老早就想听你这么叫了,怕你这传统礼貌的小孩不乐意,一直听着师兄师兄的,心里还有点憋屈哈哈……”一不留神溜出来的话,暴露了李雷潜伏许久的阴暗心理,不过一个舒坦一个别扭的两人都没注意。
明实缓了一会回过神来,也顺从地靠着李雷。他也就纠结一小下,马上就想通了:这是自己喜欢了那么久的人,根本没想过能在一起的人。而现在既然已经成真,他还娘们兮兮地犹豫什么?
“是我不对了。哥,我喜欢你。”他抬起头,脸上表情平和,“从高中时候就喜欢你了,就算和别人在一起,也还是喜欢你。”
他盯着李雷的眼睛,想要把话语传递到对方心里。
“不是你就不行。”
他是那么淡定,就好像在说“今天晚饭吃鱼”之类的日常琐事。可李雷看得出来,他好像整个人都在发光。
明实从没想过表白是这么美好的事,尤其现在明知对方也喜欢自己时,答案斩钉截铁的是好,他无法克制自己地雀跃起来。语言是多么神奇,他藏在心中多年的感情从未出口,于是无人知晓。一夕之间,当他说出来,就好比宣告众人——“他是我的”,他说给李雷听,却好像在说给全世界听。
而李雷听到了,感觉好像坐拥世间万物一般富有。他人生中唯一听过的一句话,他家明实说不是他就不行,这让他感觉仿佛醉了酒一般飘飘然,而所有瞬间爆发的欣喜,满足,都是明实给予他的,这些馈赠就是常年沉淀的爱,于一朝双手捧送而来。
多么珍贵。
这个发光的人,此时就像神谕降临沐浴圣光的天使,照亮了李雷的人生。
啊!原来爱情是这种感觉的啊!
他抑制不了地想要亲吻这人,想要在对方身上烙印下自己的名字。他的金丝雀失而复回,告诉他想留在自己身边,帝王的宝物将会永远永远地只属于他一个人,他想要昭告世人臣子——“他是我的”,让羡慕妒忌之人只能望而兴叹。
他们心中念着同样的话,唇齿相连的瞬间,都如大漠中旅人遇到绿洲一般,满足地呼了口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