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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番外-师兄 虽然我曾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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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铭盛认识张以深比她以为的要早得多。
玩得好的一群人初中毕业后各自有不同的前程,有的回家务,有的外出打工,有时上个中专或技校准备学门艺就出来工作,极少数的和他一样选择进高中念大学。
虽然平时各忙各的,但仍会三五不时地聚一聚,打打台球。
高二时,周正家书店开张,方寸的小屋成为他们聚会的窝点。那些人各怀鬼胎,跟朋友们瞎玩是一方面,另一方面不少人是在打周正亲妹子周雪的主意。一群臭小子处处别苗头,明争暗斗……他置身事外,反而看得明白,周雪喜欢的明显是程云那个败类。眉清目秀,皮肤白晰,没几斤肉的小身板好像风一吹就会被刮走。
第一次见以深就是在那个飘满油墨味的书屋中。程云正在油腔滑调地逗弄周雪,其他小子在一边起哄。一张精致的小脸庞从门外探进来,猫一样细小的声音:“周雪在么?”兴致高涨的毛头小伙子谁也没注意到她,娇柔的声音被完全覆盖。他眼见她的脸刷一下红了,那片潮红延伸至洁白的衣领中。当时他想,真是个漂亮的脖子。
之后,他经常能在周正家看到她,小姑娘话不多,很多时间只是在一边静静坐着听他们湖说海讲,乖巧的样子令人心生欢喜。他偶尔看到她会抬头看一眼程云又迅速低头。他失笑,果然少女心都是一样的,喜欢花一样细致干净的男孩,可是女孩呀,那种美男子是毒药啊,雪白的皮肤下都是浓黑的毒汁。
他高三了,学业压力渐加,很少再去周正家。在樟树飘香的季节里,他竟然在学校的湖心岛上又见到了那抹细柔的身影。她仰头看香樟花蕊,小巧的鼻尖在蓝蓝的天空中划出优美的曲线。当时他想,真是个可爱的鼻子。
从小他的志愿就简单直接,他要和父亲做一个正直的好警察,顺利考入H政法大学,选择了刑事侦察专业。
他身体强壮,骨架宽阔,肌肉发达,高中时是校篮球队的主力中锋,进入大学,开始踢足球,更是晒得皮肤黑黝。
意识到社会经历比学历更重要,他加入学生会,从小干事做起,苦心经营,大二就当上了学生会主席。他出身警察世家,没人比他更清楚一张党票对于从事政法工作的重要性,入学就提交了入党申请书,并成为第一批预备党员。预备期,他经常帮系里、党校的老师打下手;每天第一个到教室扫地;他帮助每个能帮助的人……终于在一年期满后顺利转正。
转眼到大三,在别人只知道谈恋爱、打游戏、放纵的时候,他已经党票到手,社会经历到手,他甚至比大四的师兄还要老练。
他目标明确,身体力行,从不在多余的事情上浪费精力。曾经有女生或婉约或强势或明白或隐晦向他表示过好感,他礼貌拒绝,不屑一顾。他从内心鄙视那些像白斩鸡一样瘦弱同性,同时也鄙视追捧这样的男生的女生。
直到那个下午,放纵地打一场篮球,挥洒汗水后片刻脱力的享受,那个既陌生又熟悉的声音,随着午后的阳光骤然劈进心灵的最深处。
曾以为她就如同生命中划过的诸多风景,瞬间感动的美好,刹那占有的冲动,过后就是封存于脑纹沟,很少再想起或不再想起。或者生命总会有例外,在他的坚强如铁的内心底层有个温柔的地方,那个有优美脖颈和可爱鼻尖的女孩,在那个油墨和汗水混合的狭小空间,用小猫一样嗓音播下一粒种子,然后,在某个时刻,阳光进来了,风雨进来了,从此,势不可挡。他不免自嘲,难道这世界真有所谓一见钟情?
习惯性的权衡谋划,他有计划地一步步靠近。他带她去报道办卡,她在他身后走着,半步之遥,亦步亦趋;他带她去吃夜宵,认识他的人都不怀好意地取笑,她红着脸鼻子贴到碗底;他看她在冷风中打喷嚏脱下外套披上她的肩;他搂着她的肩想加深一下彼此的亲密,她小而圆润的肩在他的掌心颤动;他看到她的犹豫和害怕,缓声哄骗她他只是想要个小妹妹;他连续两个夜晚绞尽脑汁帮她写入党申请书,看到她满脸的崇拜;他跟她讲如何表现才能快速且顺利地转正,她却嘴角微翘表示鄙视……无所谓的,小女孩总有一天你会明白,这个世界没有白来的午餐,所有的一切都需要经营,学业、事业、家庭,还有爱情。
她高兴的时候就会笑,伤心的时候就嘟着嘴,心里想的直接会在脸上用丰富的表情表达出来,他以为要看透这样一个女孩那是分分秒秒的事情,以为自己驾轻就熟、稳操胜券。
然而事情却意外地朝着莫名的方向发展了,她开始躲他,打电话给她十次有九次是不接的,约她出来她总推辞,要么太晚了,要么肚子痛,借口幼稚可笑毫无水平;他干脆到宿舍门口叫她,她竟然串通了室友说她不在,后来干脆说她和秦烈出去了。欲擒故纵呢,他嗤之以鼻,那个白斩鸡新生么,他一个手指都能撂倒,等他忙完手上学生会的事情再来好好和他会会。
她真的和白斩鸡在一起了,俨然一幅召告天下的模样,如胶似漆,密不可分,针都扎不进。
再后来,他实习了,在市公安局刑侦科,天天累得跟狗一样,每天回到宿舍倒头就睡。
再后来,他毕业,老乡吃饭送他,她也来了,和白斩鸡。他其实已经不再有其它想法,但仍想逗逗她。他说:“我人虽然走,但我的心仍在,你明白吗?”女孩红了脸却比之前老练了许多,不自然地笑:“师兄,你又开玩笑。”她不知道她的笑是毒药么,他低头吻了她的脸,那已他所有的勇气,他甚至不敢碰她的唇。白斩鸡疯似的朝他挥拳,被他清描淡写地化解。他淡淡地说:“我醉了。”
毕业后,他进了市公安局刑侦科,整天和□□犯杀人犯打交道。进了这个系统,才知道自己原来还是太理想了,好多同期或前后进来的校友都选择了离开,只有他坚持下来。
他知道怎样拷人最累,酒店的双人标间,把手拷在后背,双腿放一张床上,手臂放在另一张床上,不出十分钟冷汗就会湿透全身;要垫上一本厚厚的法理书,这样不会留痕迹,还不伤手;手拷着向上拉,敲打腋下的肋条,生不如死。他抽烟喝酒,无所不能。
破了几个大案之后,他得到了顶头上司的赏识,他成为局长眼中乘龙快婿的人选,本该意气风发不可一世的他却总觉得少了什么。
在一次围歼中他中枪了,腰上被轰了一个洞,直接晕死过去,因为距离近伤杀不大,五分钟后就醒过来。那短短的五分钟,他仿佛做了一个梦,梦里的清晨,他还是大三的那个学生,为了完成摄影课的作业捧着装了黑白胶卷的相机在学校里蹓跶,晨光中她出现在镜头中,粉色的背带裤,白色的长毛衣外套,粗粗的麻花辫,甜甜地笑着,他按下快门……
若干年后,他又遇见了她。岁月似乎特别善待女人,只解开她的麻花披散肩头,婉延成豪华的波浪,那妩媚更浑然天成。
他并未刻意打探过她的消息,只是听说她留清江了,未进政法,去了企业。秦烈回云县了,成为当地著名的民营企业家。
“张以深!”他压低声音,却去不掉已然印入骨子共和国味道的威严。
她一脸迷惑地看着他,似思索,似回忆,然后露齿一笑,“师兄呀,好久不见。”
他觉得喉咙发紧,说:“你还是这么漂亮。”
笑意在她脸上一层层荡漾开,依旧微红的脸颊,“师兄,还是这么爱开玩笑。”
虽然我曾经态度轻佻,动作轻率,但绝不是开玩笑,现在这样说也许没有什么意义,但请你相信,我真的曾经认真过。这个世界或许真有一种人的感情是纯粹到极致的,想要她的心只能用百分百的真心来交换,容不得半点虚假与算计。如果能时间能倒流,我会在某个灯光明亮的夜晚,平视那个微笑的女孩,真心实意地说:“师妹,今天真漂亮,做我女朋友好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