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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7 戴帽子的男人X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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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记大排档白天并不营业,但是童远三人赶到的时候,也已经是日落时分了,这个时候,差不多也该做晚饭了。
这个时候虽然动了一些风,但还是很热,好在他们来得早,此时并没有多少客人在,于是他们仨占了楼上的包间。
喝了一大口冰水,展凌天顿时有种活过来的感觉,毕竟,这天太热了。他看了一眼正坐在沙发上整理记录的童远,也跟着坐了过去。
童远的记录整理得很好,条理清楚,字迹清晰。人说字如其人,看一个人的字就可以看出他的秉性。而童远的字跟他的人一样平整沉稳,通篇找不出一个潦草的字来,端是看着,就让展凌天心情好太多。
“字写得不错呀。”他自问自己是写不出来这样的字,毕竟他骨子里就是个随性而为的人,所以他最喜欢草书,那一触而就恣意挥洒的畅快……
“谢谢。”童远头也没抬,依旧在本子上写划。
聂念依然是挨着童远右手边坐,不过他没有烦童远,而是头枕在童远腿上半躺在沙发上玩手机。
见两人都不搭理自己,展凌天摸了摸鼻子,也找了个地方坐了下来,这时他的手机响了起来,他接过一看,是凌风打来的。
“头儿,在哪呢?有重大发现哦。”凌风在电话里兴奋地说,边上李颢正把一叠照片装进信封里。
这边展凌天也跟着笑,“不错,不错,我这边也是,我们在昨晚的老地方,你和颢子赶紧过来,我们待会一起讨论,这电话里三言两语也说不清的。”
“收到,马上就到。头儿,你可千万要等我们来哦,不要先开吃了。”凌风笑哈哈地插科打诨,不等那边说什么就挂了电话,回头见李颢那双晶亮的眼睛,顿时心里那点儿自豪感迅速发酵,也学胡女王那样,摸了一把李颢的头,“走了,队长请吃饭。”
李颢反应慢,没察觉自己被眼前这人当成了小了孩,兀自在那发呆。“队长昨天不是请过了么,老吃队长的不好吧……要不,我们AA制吧。”
“哈,他才不会在乎这点钱呢,放心吧,他很有钱的。”凌风没事人似的挥挥手,大步朝不远处的停车场走去。
李颢歪着脑袋纳闷,“他跟我们一样,不都是警察么,一个月就那么点钱吧……”
凌风坐在驾驶席上,等李颢系好安全带,就发动了车,这车的性能很一般,比不上头儿那辆悍马,也对,不是谁都像他那么有钱的。
“他那点工资基本就是花在吃喝上面了,人家有个很会赚钱的姐姐,他姐又很疼他这个弟弟,我们刚出来的那个小区时代名苑知道不?那就是他姐的产业。”
“啊!!!”
“忘了说,头儿住北安哦,那个有名的北安公寓。”
……“那不会也是他姐的吧?”李颢的嘴巴已经张得不能在张了,“他姐是谁呀?”
潇洒地转了个弯,凌风很满意地说,“展如月。”
“展……如……”好吧,他结巴了,李颢收回之前打算AA制的想法。只要是在本市混的,几乎没有谁不知道这个人,她是商界的传奇,有钱到他这个不怎么看财经杂志的人都晓得她的大名……
“哦,对了,局里很少有人知道他姐的事,你可要保密。”凌风抽手做了一个封口的手势。
“嗯,我知道。”有钱人尤其是那种超级有钱人,都是特别注重隐私的。
童远把笔记本合上,放在一边,摘下眼镜眨眨眼睛缓解眼睛的疲劳,又动了动头和胳膊,犹觉得浑身僵硬,索性起了身,在窗前来回走动。
天边那最后一丝落日的余晖淡去,夜幕完全降临,远处的灯火阑珊照得人间几分朦胧。他立身在窗前,与这夜色融为一体,徒然为这夜色添了几分神秘。
展凌天在屋前的空场地上仰头望见了窗前的人。
他本不是个多么诗情画意的人,但却想起了曾经还记得的一首小诗。
你站在桥上看风景
看风景的人在楼上望着你
明月装饰了你的窗子
你装饰了别人的梦
今晚没有明月,可惜,但我却不是那个别人,你也不是那个遥不可及的你。
“嗨,远,下来吧,这里凉快。”展凌天招手。
童远淡望了他一眼,微微点头 。
“我出去走一下,小念。”
“好。”聂念把童远放在沙发上的笔记本枕在头底下,目送童远离去。
你,似乎有些不一样了。
他看着关上的门发呆,这会儿,手机游戏就显得无趣了。
下楼梯时碰见老板娘端着水果盘上楼,童远给她让道,老板娘笑着说,“谢谢。”
“没事,您客气了。”童远本想问她一些事,但见她忙,就打消了这想法,于是径自下了楼。
老板娘看得出这个气质出众的男子明显有话想说的样子,于是喊住了他。“我现在有一点时间,你想问什么?”
“您见过一条绣着蝴蝶兰花的手帕没有?”童远开门见山地问。
老板娘笑了笑,“怎么,你也丟了帕子?”
也?童远很快反应过来,“还有别人找您问过手帕吗?”
老板娘点头,“在你之前,也就是今儿个上午,有个年轻男子来过……他并没有主动问我,但我看他那样子像是丟了东西,就问他,他说很重要的帕子不见了,我这人嘛,多事,就问是什么样的帕子,但那个人可能是不想跟我多说,就跑掉了。现在想来,那人反应是挺奇怪的好像怕别人知道他丟了什么东西似的……”
怕别人知道他丟了手帕?“您还记得他的样子吗?”童远又问。
老板娘想了想,摸着下巴说:“他戴了帽子的又低者头,我没怎么注意他的脸,不过他的个子么,跟你倒是差不多高,瘦瘦的……啊,对了,他的左手腕那里,有疤痕。”
疤痕?戴着帽子的男人?
“那疤痕是什么样子的?”
“这个嘛,因为他穿着长袖,所以我只看到了他手腕关节处有一大块疤痕……样子嘛,喏,你看,就跟我手背上这块斑差不多大小,我这是不小心被开水烫的,只不过他那是被火烧过的。”老板娘指着自己右手手背上那淡了好多的疤痕。
“您这个疤痕有多久了?”
“两三年了,差不多。”
“不知道您还记得他说话的口音吗?能借您这儿的纸笔一用吗?”童远起身拿过柜台上点菜用的便签本和圆珠笔问。
老板娘摆摆手说:“你用吧……你不提我还忘记了,他不是本地人,就跟你一样,说的普通话带着一股子生涩的味道,你不是本地人吧?”
童远拿着笔的手一僵,脸上一瞬间闪过复杂的表情,随后面色平静如水。
“我老家是这里,但十几年前搬到国外了。”
“哦,是嘛,那你普通话讲得还不错,不像我那个侄女,出国才三年,回来就满嘴英文,打扮得流里流气的,我看了就生气。你说现在的年轻人啊,怎么就这么喜欢外国人的东西,难道外国的月亮就一定比家里的圆……”
老板娘在那唠唠叨叨,一会儿说她侄女,一会儿又说她老公……什么十几年了,城市早变样了。
“您看,是这个人吗?”童远拿着笔指着便签纸上他速写的人像问老板娘。
雪白的纸上赫然画着一个清瘦的男子,男子戴着帽子低垂着头,虽然看不清五官,但他整个人给人的感觉就是很阴暗。
“呀,对对,就是,你好厉害,怎么画得这么像。你怎么知道他穿的是这个衣服呢?”
“我猜的。”
被火烧过,大夏天的穿长袖可能是为了遮掩手臂上的疤痕……戴帽子低垂着头,是不想让人看清他的样子……丟了东西却不敢说……而自己昨晚才捡到手帕今天上午他就来找帕子……
有的时候,人不想引起他人的注意,总以为隐藏起自己的脸就可以了,殊不知这样会更容易引起别人的注意。世上最完美的伪装,莫过于与周遭环境融为一体,譬如变色龙。
此人既然这么神秘,定然是那帕子的事情不想让人知道,那么,他拥有这关键性的帕子,就值得让人怀疑了。
有了这个发现,童远觉得离真相又近了一步。
久候童远不来的展大队长想亲自去逮人,但很不巧,他接到了胡心悠的电话。
“Hello!小天,我就不去了,段禾说要请我去吃海鲜大餐……那个帕子的资料和名单我传给娟娟了,娟娟说她带过来。好了,没事不要打我电话,有事也不要打。就这样喽,掰!”
胡女王仍旧的强势,说完就挂了,展凌天拿着手机无力扶额——他是不是太没有威严了……
到了快8点的时候,大家差不多都到齐了。
老板夫妇很速度地把菜上齐了。跟昨晚的相比,今天的菜偏淡偏素一些,基本是些家常小菜,不过配着那锅山鸡炖蘑菇汤还是挺下饭的。这不众人都吃得津津有味,一天的劳累也就消了泰半。做警察是个劳心劳力的活,时常有上顿没下顿的,毕竟你不能要求罪犯来配合你的生活作息。
明天还有工作要做,展凌天没有叫浓度高的米酒,而是要了几瓶冰啤和饮料。
“来,娟娟,拿着,颢子,你也有……”展凌天把饮料递了过去,李颢撇着嘴接过,闷闷不乐道:“我想喝啤酒来着,不要饮料。”
凌风被逗笑了,乐不可支地拍着李颢那瘦小的肩膀说:“颢子,不可以喝酒哦,那是大人才能喝的。”
李颢更郁闷了,娃娃脸沮丧得不行,弱弱地说,“我22岁了,是大人了。”
“22岁?哇,你不说,我还真以为你才十七八岁……啧啧,你这脸真是太具欺骗性了。”凌风很流氓地揩了一把油,滑嫩嫩的,皮肤可真好呀。
“我真的……真的……”李颢一急就口吃,急到最后,他也懒得解释了,索性埋头吃饭,凌风见状凑过头,“怎么了,生气了?”
李颢不理他,跟碗里的小鸡翅膀较上劲了,凌风知道小孩倔强上了,看着锅里还剩一只鸡翅膀,想了想一筷子夹了过去,恰巧聂念也看中了这只鸡翅膀,于是空气中有火花在闪动。
“我先看上的。松手。”聂念绷着脸。
“但我先出的手。”凌风也不示弱。
“松手。”聂念狠狠瞪着他,眼中冒寒冰。
“别这么凶,你这么个大美人,摆出这种恐怖的表情,小生怕怕的。”好吧,凌风也不是真的要吃那个鸡翅膀,他只是夹给颢子的。“好吧,让给你了,吃不到鸡翅膀,看美人吃也是一样的。”
……
对于凌风的痞子样,众人也算是习惯了,但是聂念么,大家都晓得他最讨厌别人拿他的脸说事了,这不,凌风这家伙居然敢这么明目张胆地调侃聂念,众人心中无不为他捏了把汗。
要知道聂念的脾气跟他的脸可是呈反比的。
如果换做陌生人当面着聂念的面说他是“美人”,估计聂念早就发飙了,揍他一段还是轻的,但是童远在,所以,聂念忍了。
“远,这翅膀给你。”聂念面色很平常地把鸡翅膀夹到了童远的碗里,将众人那等着看好戏的表情全部无视。“怎么,你们是在期待什么嘛?”
聂念似笑非笑地扫了一眼众人,尤其是展凌天那惊讶的表情,就觉得赚了。
鸡翅膀的风波以凌风的平安无事结束,而这时众人也吃得差不多,老板娘很快上来收拾了桌子,又给了他们甜茶倒水,这帮人吃得太饱,都不大想动,童远呷了口凉白开,问摊在沙发上的凌风,“凌风,说说你们今天的调查的情况。”
一提到案子,大家都纷纷坐直了,各个精神抖擞起来。
凌风从椅子上站了起来,拿过李颢搁在茶几上的公文包,拿出一个信封,把里面的照片抽出来摊开放在餐桌上,指着照片说,“喏,你们看,这照片上的人是谁?”
大家就都凑了过去一看,只见照片上的人全是郑秀贤,有郑秀贤参加新闻发布会的工作照,也有她私人生活照,还有她出席慈善公会的照片……
展凌天拿着照片问,“这些照片哪来的?”
凌风卖了个关子,说:“你猜,你们肯定想不到的。”
童远云笑风轻地说:“倪妮,这是倪妮的吧。”
凌风睁大眼,讶然。“童队,你可真神了,你怎么知道的的。”
童远抿嘴淡然一笑说:“这张照片是郑秀贤上个月参加希望工程小学的开幕式时拍下的,之前我有在资料里见过,但那张照片跟这张有些微的区别,那张是没有对焦的,而这张照片一眼就能看出镜头对准的是郑秀贤……而且这张照片上有一股香水的味道,这味道我恰巧还很熟悉,是香奈儿公司最新产品名为‘邂逅’的柔情淡香水,该香水以清新花香为主,你们闻闻,这上面还有茉莉花的味道……这款香水只适合女性用,说明有一个擦着这款香水的女人接触过这些照片,而你们负责调查的是倪妮的案子,那么这些照片肯定是跟她有关的,而且能用得上这么高级时髦的香水,除了倪妮,我还真想不出还有谁。”
“厉害。”除此,还真不知道该说什么。
凌风又问了,“那你再猜猜,这些照片是谁拍的?”
童远抬眼看了一眼凌风,浅弯了唇角,“倪妮。”
“好吧,你说对了。”凌风笑了,见其他人等着解释,凌风拉了把椅子坐了下来,说,“我们在她家里找到了一间密室,开门的机关很隐秘,是颢子意外触动了书架上的机关发现了这道门,进去后我们发现这是一间冲洗照片的暗房,房间不大,挂满了冲洗好的照片,上面全是郑秀贤的照片,还有一些别人的照片,除此之外,在那里还找到了一个数码照相机,那相机我放在车里了。”
“倪妮,为什么要拍郑秀贤?她们不会有什么关系吧?”王慧娟把照片对着日光灯看,突然发现照片背后有淡淡的水印,“你们看,这背后有字呢,1998年10月……哇,整整10年……”
听娟娟这么一说,大家纷纷拿起手中的照片对着日光灯看,果然,发现了每一张照片背后都有水印,1999年7月,2000年5月,2005年4月,2006年7月,2006年12月,2007年2月,2007年5月,2007年9月,2008年1月,2008年4月,2008年5月,2008年6月。
“整整13张呢,从1998年到今年,差不多10年了。”小F拿着照片数了数。
“看来,倪妮果然是认识郑秀贤的,不然也不会连续10年都拍了倪妮的照片。”凌风得出结论。
“看照片的日期,最早的那张是1998年,那么也就是说10年前,倪妮就认识了郑秀贤。一个人会引起另一个人的关注,肯定是有原因的。我记得,郑秀贤的资料上有说,10年前不正是她接受金峰药业的时候么。这个时间,会不会有什么关联?”
“10年前,郑秀贤救了倪妮一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