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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兄弟今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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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三十班的教室全校独此一间,没有前门,只有后门。而靠门的那排桌椅是固定位子,不用参加每周一次的位置轮换行动,我和今笙默契地选择了最后一排。
她上课几乎没什么精神,常常半趴着听课,但哪天要是有湖人的比赛,她会把我桌上堆的大摞书抱过去放在她那儿,背挺直,一双大眼上下翻动,手指灵巧地按着我的手机键,刷新着得分状况。要是湖人赢了,她更会毫不犹豫地猛拍我的肩背,表达她的兴奋。我装痛说:“干嘛每次都打我呀?”她没有不好意思,反而笑得一脸阳光,“下次我会注意力道。”接着又是一阵骂骂咧咧,我发现自己很享受被她“欺负”以及和她“吵架”。
我说我喜欢火箭,她说:“跟我弟一样,你估计也喜欢麦迪吧。”原来今笙有一个叫今时的亲弟弟,难怪她的性格、兴趣和普通姑娘不一样。
和今笙熟识后,我总算知道了她时常请病假的原因,一是她肠胃不好,经常犯肠炎。二是那天上午CCTV-5会直播湖人的比赛。性格淡然的漂亮姑娘如此狂热的喜爱篮球,在我和其他男生眼里简直不可思议。
之后的日子里,我与她“狼狈为奸”,老师在上面指点江山,我在下面帮她站岗放哨,那会儿还没流行“中国好XX”的说法,她就跟我说过,你真是“中国好同桌”。
遇到火箭VS湖人时,我曾隐隐担心我们会不会为谁赢球而掐架,但是我低估了她,今笙是个客观的人,甚至比我还理智。她从不说谁打得不好,她的眼只会盯着她感兴趣的科比,其他人好坏她中肯评价后便再不关心。
我从没见过这样的姑娘,她是那么不矫情,不含蓄以及不那么像姑娘。
由于住校生不能随意出校,学校食堂的饭菜已经吃到腻得慌,所以住校生都有一个传统——拜托走读生帮忙带饭。我曾经目睹过今笙毫不尴尬地拒绝过麻烦她带晚餐的同学,我笑她为什么不愿帮人家。
她难得的沉思了下说:“冷若安,我们活着的世界那么大,人那么多,可是在乎的永远是少部分,那又何必为了装好人把时间浪费在无关紧要的人身上。”
在这点上,我和她极其相似,我们活得自我、不成熟、不圆滑。我不喜欢麻烦别人也讨厌别人麻烦我,高姿然说我看起来平易近人实则性格孤僻,我忽然觉得今笙好像我的一面镜子,看着她就像看着自己。
以前我认为学习是件费神的事,差不多就行了,所以成绩不差也好不到哪儿去。现在,每当今笙问我几何题或者区时计算题时,我则庆幸自己刚好会那么点。
今笙性子大大咧咧,心思却比其他女生细,她的思想独到,文笔又好,作文经常被班主任当做范文在班上念。
一模考试卷子即将发下来的时候,今笙翘起嘴角跟我打赌,“猜猜我的作文得了多少分,猜对我请客,错了你请我。”
跟自己心有遐想的姑娘做这种赌我肯定很乐意,她说:“我觉得是54分。”
我笑说:“没那么高,顶多50。”
她一脸笃定,“等着瞧吧。”
我要怎么说呢,其实我也想猜54的,因为我把她写过的无数篇作文做过中位数、众数、平均数的统计,刚好54,但我真的好想请她吃饭所以胡说了一个不低的数字。这大概是我极少没告诉过今笙的秘密之一。
赌局我输得很开心,那是我人生中第一回请女生吃饭。
然后今笙带我去了一家装修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面馆。她说:“我觉得我应该在北方生活,我爱死面食了。”
我微微惊讶,心里有个声音在说,好巧,我也喜欢吃面。
班里的女生们大多觉得今笙是个充满流浪气息的人,她和班里的男生们总能以最得当的距离称兄道弟,即使我和他成天说说笑笑亦没人说过闲话。这样一个闪闪发亮的姑娘竟然和我单独在一起吃饭,我以为世间最美妙的事莫过于此了。
离高考还有三个月,班里学习氛围浓厚了不少,今笙近来请假越发频繁,我不知道是湖人比赛直播变多了还是她的身体越来越不好了。
趁一次月假的机会,我、牛儿、痞子和高姿然约她出来打篮球,那天我们在操场上一直呆到晚霞漫天才收场。五个身高呈阶梯状的人并排走在校园,算得上一道亮眼的风景。
高姿然说:“你们大学想考哪儿?”
这个话题问得几个成绩不高不下的人不知如何回答,痞子用他极富痞态的语调说:“我这种人才最适合社大。”
气氛又活跃起来,牛儿继续道:“分下来了再说,还早呢。”
我问高姿然,那你呢?她说:“我想念A大。”
我刚想说话,今笙先了一步,“我不想上大学。”而我心中本来预备用玩笑的口吻讲出“今笙去哪儿我就去哪儿”的台词,胎死腹中。
今笙用她惯有的漫不经心的表情问:“冷若安,你想去C大是吧?”
我沉默着没有答话,我们五个人去提前吃了顿散伙饭,痞子举起茶杯高呼,“预祝我们高考成功,明天更美好!干杯!”大家跟着附和,谁也看不出我的失落。
那晚我收到一条短信,是今笙发来的,“吃饭时我看你一脸不爽的样子,你怎么了?”
我怎么了?我能怎么呢?不过是突然面对没有憧憬的明天,失望了呗。
高考的最后一科考完,考生们如释重负,痞子在人潮涌动的校园仰天长啸,“啊——终于解脱了!”放在平日他的举动肯定会招致各方鄙夷,但那天没人嘲笑他,甚至有的男生跟着他一块儿大吼。
我不厚道地拉着一干朋友闪退,痞子所在的地方慢慢被孤立成了一个圆,他站在中间像个滑稽的小丑,高姿然无奈地笑,“傻样儿,我不认识这个人。”
众人道:“我也不认识。”
班长安排的毕业聚餐在6月10号晚上,这次举杯,男生手里端的都是啤酒或白酒,我也不例外。事实上我的酒量不错,但我不怀好意的装醉,我去找她喝,她起初拒绝了。旁边的人帮腔,“今笙,太不给面子了,酒城出来的人哪有不喝酒的。”我第一次强迫她做了她不愿做的事,她是那么善良,对于亲近的朋友可以无限的包容和忍耐。
今笙和我碰杯时,微微皱眉,“敬你,好同桌,好兄弟。”
最后她提前离席了,因为喝了两小杯啤酒的今笙在厕所吐得昏天暗地,我羞愧、恼怒得要死。
我陪她去101码头散心,夏日江风徐徐吹来,吹不散它的燥热,江边停靠的船只射出微光,整个码头被笼罩在昏黄的暖意中。
我说:“对不起,我不知道你不能喝。”
她摇了摇头,“我能喝,很讨厌罢了。我爸是个酒鬼,一年到头没几天是清醒的,他醉酒后老和我妈吵架,偶尔还对我和今时发脾气,所以我本能的有些抵触酒,有时候闻到浓重的酒味,我就想吐。”
天知道我有多后悔,道歉的话如鲠在喉,一个安慰的字都说不出来。
她倒先安慰起我来,“你装什么深沉,你不知道这事,所以我这样又不怪你。来,给姐姐笑一个。”
我特不爽她的口头禅“姐姐”,无奈她身份证上确实比我大整整一岁,是姐姐也没错。
“切,我又不是卖笑的。哦,你认识杨杰吗?”
她说不认识,我猜也是不认识,因为杨杰曾经来教室找过我,今笙看他的眼神就跟陌生人没什么差别。
我没有因放假而显得高兴,反倒为不能每天见到她颇为惆怅,可悲的是我找不到理由约她出来。偶尔给她发条笑话,她回我一个笑脸就是我生活的重心,这种状况持续到我请朋友去我老家玩那天。
那晚我喝了不少酒,再高尚的男人都是情欲的动物,我承认我不纯洁地想到了她,于是拨了她的号码。
奇怪的是听到她的声音后,我的酒意散了大半,我几乎以清醒的状态同她从高三生活聊到了我家乡的普照山有多美,我说下次一定要请你来看看,她说那是必须的。
成绩下来后,我的分数可以如愿考上C大,今笙意料之外的落榜了,她好像并不伤心,我曾听跟她同间考场的人说,她在考语文时一进考场就先睡了一觉,难道她真不想念大学?再次打电话给她是希望探出她准备填哪座城市的学校,她说暂时没想好。
或许是夜渐深,赶走了我白昼的所有不自信,我鼓起勇气对她说:“今笙,我喜欢你。”
然后今笙跟我说她从前不叫今笙,这是她初中后自己改的,她的名里藏着一个她喜欢了八年的男孩,那个男孩不喜欢她。
一刹那,我们都沉默了。良久,我问:“你忘不了他吗?”
她回答得毫不犹豫,“是的。”
我也不能让你忘了他吗?我不敢问这句话,因为我的心洞悉了她的答案。
我听见她在那头抽泣,“我以为我们是好兄弟的,如果你喜欢我,我就不能自私的霸着你对的好,对你不公平。所以,在忘记我之前别联系我了。再见。”
估计再没别的姑娘和她一样,被人告白却拒绝得如此决绝。
认识今笙的第一年,我把她弄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