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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上官翊订婚 第二天萧 ...

  •   第二天萧卓然来探视我,他叮嘱我要好好修学分,争取早日毕业,还递了一份报纸给我,说是上面有公司新研发的机器人图片和介绍,我一拿到报纸,目光就固定在了头条上,上官翊和Y集团董事长的千金订婚了,看着报纸上笑靥如花的一对璧人,我心里好像被针刺了一下,不行,这样是不对的,上官翊找到了他的真爱,对方还是那样的身家,我应该祝福他才行,难道要他为我守身如玉么,那太自私了。即使这样想,我的心里还是隐隐作痛。
      “怎么了?”“公司新研制的机器人实在太赞了!看起来很有趣的样子,还能跟人聊天呢!咦,小翊哥哥跟人订婚了,那个姐姐长的好漂亮!”“是啊,不仅门当户对,她和小翊还是青梅竹马呢,外界都很看好他们两个,金童玉女,郎才女貌啊。”金童……玉女吗,他们在一起才会被祝福的吧,如果上官翊选择我的话,只会被唾弃吧,“是呢,婚期定在明天的8月么,那时候我已经出狱了,我可以去当伴郎吧?”“我想他应该会很乐意吧。”很乐意……吧,再见到他的时候可能会很尴尬吧,而且是在婚礼上,那些祝福的话我能够说得出口么,祝福他和别人吗,是不可能的吧。我和萧卓然又聊了一会儿就回牢房了,我蹲在角落里,抱着膝盖发呆,滴答滴答,是流水的声音么,是泪水滴落到冰凉的地上的声音,脸上凉凉的,流泪了吗?已经不记得我上一次流泪是什么时候了,小时候无论训练有多苦多累,我都没有流过一滴眼泪,因为父亲讨厌软弱的人,所以我只能变得坚强。
      这一个月里我都恍恍惚惚的,和秦梓桓见面时,我也只是敷衍地应答几声,“你怎么了,一副要死不活的,不会是失恋了吧?”“嗯,什么啊!怎么可能,也不看看我在哪里。”“走吧。”“去哪里?”“一个很棒的地方,只有塔里的贵族才有资格去哦。”“到底是什么地方?”“到了就知道了。”
      他开车把我带到了一个像城堡一样的地方,他走在前面,我跟在后面,遇到了一个西装笔挺,戴着面具的男人,他很恭敬地向秦梓桓鞠了一个躬,“雷欧先生,风之宴快要开始了,请跟我来。”“雷欧先生?”“哦,那是我父亲的姓氏。”
      我跟着他到了一个大厅,里面站满了人,一个穿着很讲究的年轻人拿着两杯红酒走了过来,一杯递给了秦梓桓,他们俩碰了一下杯,“Gary,你也来了。嗯?那是你的新宠儿,长得挺讨喜的,不过看起来还未成年吧,原来你喜欢这样的,嗯?”“这位先生,我想我必须解释一下,我不是……”我还没说完就被秦梓桓打断了,“总之他不是你喜欢的类型。”“或许我可以尝试一下,当然如果你肯割爱的话。”“Jackson!”“OK,我只是开个玩笑。”
      突然灯光关掉了,只剩下了中间的一盏,“各位绅士们,风之宴开始了,请各位尽情地享用!”接着就从另一扇门里走出来了很多个少年,也就18、9岁的样子,他们只穿了一件半透明的长衫,只遮到臀部,而且竟然都没有穿裤子!灯光又亮起来了,不过这次是五颜六色的灯光,不停地闪烁着。
      大家都纷纷挑选了一个少年,那个叫Jackson的选了一个大概16岁都没满的瘦弱男孩,“Gary,你怎么不选?哦,我都忘了,你身边已经有一个极品了呢……不过光看脸可不行,不知道技术怎么样呢……”他抬起手想要扣住我的下巴,我后退一步,让他扑了个空,秦梓桓一把抓住了他的手,“快去吧,Jackson,看来你的‘美食’已经等不及了呢。”等到Jackson走开了,秦梓桓拍了拍我的肩膀,“怎么样,有你中意的没有?选一个吧,他们可都是经过调教的,对你这种失恋的人来说,可是一剂良药啊……”
      我想我大概知道这里是什么地方了,一个脸上堆满肥肉的大叔正在对一个清秀少年**,少年发出了媚人的呻吟,噬魂入骨,周围都是一片淫靡之声,此起彼伏,看着刚刚还衣冠楚楚的绅士们,如今禽兽般的各种恶趣味行为,我的胃里一阵翻滚,无论是男人还是女人,我都觉得这样很恶心,不带任何爱意的,赤裸裸的□□,真是令人作呕!或许上官翊也见过这样的,他觉得恶心了吧……可是,明明我们不一样的,难道两情相悦也是恶心么……对的,他是独子,他跟我不一样,我要让他幸福啊,那样才对啊。
      “我想离开这里。”“为什么?春宵一夜,你就能忘记所有烦恼了……”“不需要了,对于我来说,时间才是最好的疗伤药。”
      我回到监狱,草草吃了点东西就准备回牢房,被莱恩拦住,“我们好久没有打过篮球了,来一场吧!”“哦。”
      其实我没有什么心情打篮球,一直没有进攻,连防守也只是敷衍,被他攻破了好几次,他赢的没意思了,就扔了球坐在一旁,“嘿!小月亮,你最近是怎么了,魂不守舍的。”“我喜欢的人要结婚了,和别人。”“水性杨花!你看上她是你瞎了眼,她抛弃你说明她的眼睛也瞎了,她已经无药可治,你还有复明的机会啊,忘了她吧。”“你不懂,世界上不会再有第二个他了。”“那可以找别的,世上有千千万万种的好,你总不能因为被鱼刺噎了,就不再吃鱼了吧。”“就算再吃,也不敢放开胆大口大口的吃了。”“仔细咀嚼更能品尝其中的滋味。”“那如果是杀破了胆的鱼,细品岂不是苦上加苦?”“你可以浅尝辄止。”“那……”他打手势示意我闭嘴,“你别再跟我说鱼了。女人如衣服,兄弟如手足,衣服不合适了,大不了换一件。”换一件,说得简单,可我偏偏只中意那一件啊!
      “只要手足在,就不愁没衣服穿。”说得对,只要手足还在,就还能够穿衣服,只是不知他会不会给我机会……不行,我绝不能去破坏他的生活!
      “呐,我给你举个例子,我喜欢玫瑰,但是它有刺,我总不能把它的刺全都拔光吧,我喜欢海,我总不能去跳海吧。”是啊,喜欢不是占有,也不是伤害,只要他幸福,我也会高兴。
      想通了之后我豁然开朗,“真是听君一席话,胜读十年书啊!”我回到牢房睡了一个好觉,一夜无梦。
      第二天早晨起来精神抖擞,和他们一起去参加了晨练,结束后和杰一起去图书馆,边走边聊,不过基本上是他讲我听。
      “shell,你今天看起来精神不错啊,前几天看你一直很萎靡,我还很担心你呢,不过现在看来是多余了。”“嗯,因为刚考上大学兴奋过头了,情绪难以控制。”“你真好,可以上大学……”“笨蛋,你也有机会的,有什么好羡慕。”
      高考过后我一直很闲,到了图书馆也不知道该看什么书,看杰拿了一本外国名著,我也抽出了一本名著,粗略翻看了一下,觉得没意思,又放回去了。我果然不适合走文艺范,出于破罐子破摔的心态,我找了一本漫画。
      吃完午饭我就和杰分道扬镳了,被莱恩拖着去打篮球,打了半天也没分出胜负,直到大家都去做工了,我们才停下来,一起坐在树下休息。
      “嘿,你和那个叫杰的家伙是朋友?”“是。你不是早知道了吗?”“只是好奇为什么每次洗澡的时候你都要帮他清理,只是朋友的话是不是太过了?”连这个都知道?只是室友的话,你会不会知道的也太多了?“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他在我刚来的时候帮过我几次,而且这只是举手之劳而已。”“这样啊,那我找别人帮他清理吧。是你的话,我会很没面子啊。”“不用,如果你找人的话,那不全都知道我帮他清理了?”那样你会更没面子,我也下不了台。“那……”“你不用伤脑筋了,反正除了你又没人知道,就这样吧。”而且这种事找别人来做杰会更不适应吧。
      随着时间的推移,我也想通了不少,其实只要以后还能见到他,就很好了,以我们俩的关系,说不定可以给孩子结个娃娃亲,嗯,首先我也得有个孩子,额,我现在还缺个媳妇,我喜欢什么样的呢,脑海中搜寻了一遍,还是浮现出了他的容颜,呵,看来我还是忘不了呢。突然想起了普希金的那段《假如生活欺骗了你》,为什么要忘?这么美好的回忆我应该好好珍藏才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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