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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第四章 ...

  •   我第一次杀人,是在我十六岁的那年生辰,抹着剑上的血,踏过那些人的尸体,一步一步地走出后山。我怕啊,跟十三岁那年比起来,这些人是我亲自杀的。他们的命是我取的。我的剑上,沾的都是他们的血,就连裙摆也变的血红,可是不杀他们,死的那个就会是我。回去的时候,我的身体还在颤抖着,连说话都说不清了。苏轻尘扶着我,轻声淡语地告诉我。

      “习惯便好。”

      习惯?如何习惯,我抬起头看着他,这样的日子不是我想要的。我适应不了,我做不到。可后来,我发现我错了。没有什么是不能习惯的,即便是杀人。手上的命多了,沾的血多了,心也就麻木了。

      有人说,害死的人越多,死的时候就要下到十八层地狱,恶鬼缠身。那又如何,即便是恶鬼缠身,又怎么会比“习惯”这两个字更可怕呢。两年的时间里,我把自己变成一个傀儡,就算杀了再多的人,也不会有感觉了。脚下的尸体越来越多,路也越来越长。

      苏轻尘告诉我:“对别人心软就是对自己狠心,看看这遍地的尸体,今日你踏着他们走过来,明日别人的脚下就会踏在你的尸体上。”我本来就不是一个平凡人家的姑娘,自我从沈家出生,就注定了我今天要变成这样。

      他曾问过我,当初抛下浣衣,可觉得是对的?

      “自是错的,可如果我没有抛下她,或许我们早就死了,又或者今日变成这样的,不是我一个人。这样想来,便也没觉得是什么错的了,如果是让她做到我今天这副模样,怕是让她死她都会答应。”

      我本就没有她那么有骨气,我要活着,我要活下去。或许浣衣早就不在这个世界上了,没了也好,若只有她一个人,或许也是过的不称意吧。

      我大概已经忘了,我叫沈裳锦,却只记得,我是朝歌。沈裳锦和朝歌,是两个世界的人,可她们又是同一个人。是沈裳锦也好,是朝歌也罢,我都不再是从前的我了,也再也做不回从前的我了。再也不会看着爹爹将手里的凤梨酥递给浣衣独自羡慕了,也再不会嫉妒浣衣比我更好了。

      驾马到了扬州城,找了家酒馆歇息,这是五年来,我第一次离开他单独做事,从前,都是他说什么,我便去做什么;他要我杀什么人,我便去杀什么人,从来没有一次离开过他的身后。

      我最羡慕的,就是与我同等年纪的姑娘,穿着凤冠霞帔,戴着珠玉锦绣,坐着八抬大轿嫁人。像我这样的年纪的姑娘,怕是都嫁了,最晚也不过双十,可我要嫁的,也就只有一个人。

      扬州城晚上好热闹,外面小贩的彩灯亮的很,河边还有放河灯的,街上的人多,我拎着酒壶慢慢走在街上,心里想都是他,风吹了,有些醉意,灌着酒就走到了河边。小贩拉着我要我买盏莲花河灯,我从未见过这种东西,提起笔却不知道该在上面写些什么。草草地写了个字便放了出去。

      河水冰凉,袖子来不及挽便被打湿了,手指浸在河水里,凉的入骨,将河灯慢慢推出去,烛火跳动着,映着上面的字忽明忽暗。看的累了眼,眼泪模糊了视线,闭了眼,再睁开的时候,便落了下来。转了身拿起酒壶回去,深夜时街上已经没什么人,醉了酒就开始迷糊了,却还不停灌着,酒壶从手上滑落跌在地上,一声脆响,地上已满是碎片。

      我蹲在地上,慢慢拾起碎片放在手里望着,身子不稳倒在地上,索性直接赖着不起来,可能是喝醉了,觉得身凉得很,努力缩着身子也挡不住寒意。躺了多久记不得了,就沉睡过去了。

      睡过去倒好,什么也不想,什么也不念,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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