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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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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灯初上,街上的馆子只刚刚开门,天机阁里已是热闹非凡。没错,此街乃花街。
说起这天机阁,普通的百姓可进不来。这进门便要先交足百金,能来此销魂的,不是官宦王侯,便是富甲一方的巨贾。阁子里更是什么都有,卖艺不卖身的,随便都是能进宫廷的,更别提花娘如何国色天香,媚骨浑然天成,至于小倌——“您想要什么样儿的都成,不满意包退包换!”龟公笑的一脸色相,喜洋洋的将一叠银票塞进怀里。
青衣公子满意的笑笑,似是来惯了这个地方,拉着身后愣着的两位转身进了这天字一号房。
“如何?”先前那青衣公子举杯送到嘴边,却并不急着喝,薄唇浅浅挨着杯口,目光流转,连边上伺候的小丫头也看愣了,一时间没了动作。
“少卿,你竟带着阿恒来这种地方。”虽是责备的语气,却带了笑,“难不成是你怕了老头子,想拉着我们做垫背么?”青衣公子皱了皱眉,仰头喝下那杯酒,“别提了,他最近想把我卖出去!又是尚书家千金,又是王爷家郡主的。阿恒,你跟爹他老人家说说,像我这种不学无术的纨绔,何必去害人家呢。”又转向倒酒丫头,“诶?你怎么不倒了,莫不是被我迷住了?”说完摸了摸自己的下巴。
翠儿这会儿已回了神,笑道:“爷说的哪里话,这阁子里的,哪位不是美的夺人心魄,翠儿见得多了,也不是说迷就迷了的。”
“你确实比不得华筝呢。”一直未说话的黄衣少年淡淡开口。他脸色还是有些苍白,却一脸揶揄的看着那青衣人。青衣公子吃了瘪,轻啜口酒,不说话了。
华筝是阁子里小倌的红牌,一掷万金也只能见上一面而已,此时却坐在这房间。闻言停下手中的琴,走至桌边,轻褔一礼,开口道:“华筝岂敢与赵大人争锋,还请裴大人恒公子莫要将在下置于如此境地罢。”裴玉一笑,将人拉到自己身边,“阿恒都说了,他可不如你。我醉了,就不陪二位了。”说着,任华筝扶着自己进了旁边的屋子。
这边两人一看裴玉已是逍遥去了,摇摇头,也站了起来。“回去吧。”那被称作阿恒的少年似有些站不稳,靠在了身边人的身上,脸上终于有了一些血色。“陛下醉了,微臣送您回宫。”
这不过是极普通的一天,政事有摄政王把持着,自己除了上上朝,就只是跟裴玉和赵少卿混在一起了。
看完了摄政王送来的意在让他学习的奏折,天已经微微发白,赵恒站起身,走出大殿,从这里看皇宫,一切都还未醒,看不清是不是有起早的宫女在忙碌,等着伺候自己那为数不多的妃嫔。两年了吧,当初父皇得了急病,才三天就去了,留下年幼的自己,面对文武百官,心里无比的忐忑。
那时候自己身边一个人都没有,连离他最近的皇叔也好像隔着千山万水,那殷切的目光逼着自己不能踏错一步,一天下来早已是筋疲力尽。原来做皇帝,竟是这么累的么?
“陛下,天快亮了。”身后安总管温和说道。“嗯,你们先下去吧。”安总管道了声是,便领着大殿侍候着的太监宫女出了宫门。
赵恒走至案旁,看见被他摊放在最上面的那封奏折,是摄政王为其子赵少卿娶妻一事所上奏折,弃了一贯的奏折的口吻,读来更像是一个慈爱的长辈,操心着自家不成器的儿子。
他闭上眼,却无法抑制自己莫名的心烦气躁。本是想压中不发的,不知怎么了,总有想扯了它的感觉。片刻后,赵恒长叹一声,朱色的“准”在白纸上显得很是曲折。
天成三年,摄政王之子赵少卿大婚,娶得是去年的状元爷如今的兵部侍郎裴玉的亲妹妹,裴五儿。皇上亲至主婚,赏赐堆满了王府大院,天子宠臣,可见一斑。
入目的,到处都是喜庆的大红色,张灯结彩,每个人脸上都堆满了笑。
“这是在做什么?”一个乞丐边啃着偷来的白面馒头,边问身边另一个乞丐。那乞丐嫌弃的看了他一眼,道:“外地来的?这都不知道。咱们小王爷今儿娶亲呢。啧啧,前一阵送聘礼的时候那阵势……”
说着眼中露出了赤裸裸的艳羡,“摆了整整状元府后一条街!”另一个乞丐也出声了:“可不是嘛!听说这裴家小姐,长的那叫一个,那词儿咋说的?什么鱼什么燕的,听着就香!”
冷不防被打了脑袋,一看是刚刚的乞丐,“别瞎说!什么香,咱可不敢对未来的王妃不敬,小心被扔进护城河里!”乞丐吃完了馒头,冷眼看了看说的正欢的乞丐甲乙丙丁,悄悄走了。
刚到正午,迎亲的队伍就出发了。
赵少卿骑着马走在最前面,胸口是一朵扎眼的大红花,一身暗红新郎袍子,喜服上是金线绣的祥云样子,一双崭新的黑色官靴显示着主人的地位不凡。
再看那马,毛色均匀,体形优美,阳光下亮的像发着光一般。后面的轿子由八个轿夫抬着,也是极富贵的样子。王府和状元府离的并不远,迎亲的队伍却绕了两条街才行至喜娘面前。“新郎到!”状元府的管家中气十足的喊道。
喜娘立即进门,三四个人扶着新娘子出来了,虽是盖着红盖头,可就那身段也叫人浮想联翩。大红的裙子在腰间恰当的束起,越发显得不盈一握。门口虽只有两三步路,她却走的让周围围观的百姓都觉得能看一眼,这辈子都值了。
赵少卿翻身下马,牵过娘子的手,将人引入轿。朝门前微笑着的裴玉行了一礼,笑道:“请兄长移步寒舍,区区已备下了好酒。”裴玉点点头,看着队伍走远,转身进了书房,脸上的笑容已不见,却是将手中的信化成粉碎。“他派你来,是不放心在下做事么?”对面那人摇了摇头。“你叫什么?”“乞丐。”那人正是先前吃白面馒头的乞丐,此时换上了藏青色袍子,头发束起,若不瞧脸上那道疤,也是仪表堂堂的公子。“罢了,你就随着我,以后人问起,就说是我请的护卫,也不要叫乞丐了,就叫王二。”说完也不看他,径自出了府门,上了去王府的马车。
裴玉刚下轿,就被人拉到了角落。“你可来了,让我好等!”十六岁的少年长高了些,却还是很瘦,唇上有了血色,脸也不再那么苍白了。“陛下不进去,却是在这里等微臣,微臣不知犯了什么错,要让陛下在微臣大喜的日子守株待兔。”“你胡说些什么,”少年看到裴玉脸上温柔的笑,红了红脸,“又不是你大喜,是五儿。也不是守株待兔,你不来,我进去就是三呼万岁,他们光看着我不出声不喝酒也不吃东西,好生没趣。”说罢还撇了撇嘴。“臣来了,让臣陪着陛下进去吧。”他朝后看了一眼,见王二已跟在自己身后,“王二,你在这里等着。”说罢便进了门,也不理会王二有没有在背后在翻白眼。
酒过三巡,宾客们早就放浪形骸,赵恒,裴玉和赵少卿坐在新房旁边的一个僻静的院子里喝酒。“来,少卿,我……我再敬你一杯。祝你……早生……早生贵子。”少年似是喝了不少酒,连杯子都握的不甚稳当。“阿恒,你醉了。”赵少卿皱皱眉,拿下他手中的酒杯。“你去吧,今天是你新婚之夜,我带阿恒去我那里,舍妹就劳你照顾了。”裴玉扶起少年,听到新郎官对他说:“我会好好照顾她。”而后又是欲言又止的模样,只叹息一声,便抱着少年走了。
马车里,少年轻咳一声,睁开眼问裴玉:“你还记得我们当年的时候么?”大概是早就发现了少年在装醉,裴玉并不惊讶,“怎么会不记得。那时你还在护国寺,我和少卿碰见你在桃树下念酸诗,那么小一个人,却满脸的忧愁,我就在想,难道是为赋新词?”说着苦笑一下,“我还不知道你就是先皇养在寺里的皇子,不过少卿那个时候已经发现了吧,你让我们喊你阿恒的时候?”
赵恒笑笑,“少卿总是很聪明的。其实我是真的很想回到那个时候,我们为了偷吃点荤腥,在河里抓鱼烤来吃。其实有一次,方丈看到了地上未清扫干净的鱼骨,气的吹胡子。你们照顾我年幼,身体也不好,就总让我吃掉鱼肚。啊,你还记得我当时念得什么诗么?”“像是,‘人面不知何处去,桃花依旧笑春风’?”“嗯,你看,自从父皇重病,我被接入宫中,就注定了我果然还是回不去的。”
裴玉认真的看了看少年,复又垂下眼帘,不再说话。
阿恒,其实我们都回不去了,我做了兵部侍郎,他进了户部,而你,更不是当初那个阿恒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