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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并肩 ...

  •   狼,素来被人形容为铜头铁骨豆腐腰,言下之意,便是其弱点在腰,乔峰深明此理,所以掌风所向皆是要害。

      饶是这大漠中的狼群再怎么凶猛,也有动物趋利避害的本性,乔峰之勇猛,使得狼也要畏惧三分。

      不过,他终究势单力孤,还是被临死反击的狼抓伤了手臂,血腥之气激起了狼的凶性,它们围聚起来,狼眸中泛起红光。乔峰越战越勇,眼中没有丝毫胆怯,只是有些可惜地摇了摇头,此刻若是有些酒就好了,方才将酒囊给了霍青桐,却是被她带走了……

      乔峰是个无酒不欢的人,若是没有酒,饭菜再好吃也难以下咽,所以他孤身入沙漠追敌,带的竟不是水,而是满满好几袋的烈酒。他想,若是有酒,必能打得更欢。

      乔峰不知疲倦地出掌,击向扑上前来的恶狼,觉得似乎过了很久,又似乎只过了须臾。内力终于开始有些难以为继,不过他一点儿也不惊慌,冷静地收掌,亮出了霍青桐留下的匕首,继续厮杀……

      最后一缕余晖消逝,夜幕悄然降临,天上除了几颗星子,一片漆黑,但并不妨碍乔峰视物,他的夜视能力一向很好。

      一阵马的嘶鸣之声,划破夜空传来,分散了狼群的注意,乔峰微微皱眉,是她吗?为何会回来?

      马上的女子一袭黄衫,发间缀饰的一根翠羽迎风而舞,衣襟上沾染了斑斑血迹,衣衫下摆却一片褴褛,但仍然是说不出的英姿飒爽,她的手中举着一样东西,让乔峰不由笑了起来。

      她自远方而来,饶是乔峰目力惊人,也很难看清遥远黑夜里的情形,可是,她举着的竟然是一只火把,火光照耀之下,一切都一览无余,包括她额头上的汗水,和因为焦急有些泛红的眼眸。

      野兽最畏惧的是什么?

      自然是火。

      狼群慑于火光,不敢追击,只能远远跟着,乔峰飞身上马,不由赞叹:“好一匹神驹,竟能踏沙而行,如履平地!”

      霍青桐笑了笑:“它叫乌云。”

      “好乌云,来日得闲,定要请你喝酒,以谢救命之恩!”

      “请乌云喝酒,不请我吗?”霍青桐回头,俏皮地眨了眨眼睛,引来乔峰一阵朗声大笑:“哈哈哈哈,自然是要请的……”

      骏马飞驰,过了许久,终于见到一片绿洲。

      霍青桐瞥了眼快要熄灭的火把,不由舒了口气。

      这是乌云寻到的地方,她之前便是来此,砍了灌木,撕了衣衫,以酒水浇灌,制成了火把,方能够回援乔峰。

      所幸在火把燃尽之前,他们终于及时赶回了这里,有了充足的燃料,火焰不熄,自然不惧任何猛兽……

      乔峰见状,立刻明白了其中原委,与霍青桐合力堆起火圈,彻底隔绝了狼群。待一切安排妥当,二人四目相对,同时长长舒出一口气。

      乔峰干脆地坐下,闭目调息回复内力。

      霍青桐手提长剑,默然负责警戒。

      他们的配合这样默契,不需言说,便可以付出全然的信任,仿佛已经并肩作战很久,很久……霍青桐看着乔峰,有些怅然,为何有的人萍水相逢,也可以毅然将性命交托,有的人朝夕共处,却会时常质疑猜忌呢?

      不知过了多久,乔峰睁开眼睛,对霍青桐笑了笑:“休息够了,我来看着。”

      霍青桐微微点头,背靠着树,合上了眼睛。乔峰这样的人,总是让人不由自主地想要信任、依靠,纵然相识不久,她也情不自禁地信任他,纵然她从来没有依靠别人的习惯,也忍不住被他的可靠感染。

      夜间的绿洲,其实也并不安全,人需要水,猛兽自然也需要,所以水源附近始终危机四伏。只是,这一夜,霍青桐却睡得很安稳,因为乔峰一直醒着,似乎有他在,再危险的地方也是安全的。

      日出于东方,晨光微熹。

      狼群早已散去。

      二人一马,收拾了行装,重又走入了茫茫风沙之中……

      两日后,他们终于走出了沙漠。彼时霍青桐还不知道,这一去,她的人生便迎来一场天翻地覆的变化,再也不能回头了。

      枯藤老树,古道西风。

      边塞小镇上,人来人往,竟也是十分的热闹。

      一间客栈,步入了一男一女两个人。二人皆是衣衫褴褛,满目风霜,引得客人们纷纷侧目。

      一个原本坐在窗口的年轻人,看着那男子走近,脸上神情突然多了几分激动。

      “听说丐帮帮主乔峰一路北行,追击关西五虎入了大漠,已有月余,不知结果如何?”

      “乔帮主英雄盖世,岂是区区五虎能够比得上的,自然早就伏诛了!”

      “我听闻姑苏慕容氏与少林高僧相约四月十五在洛阳切磋比试,不知孰能更胜一筹?”

      “有这等好事?到时定要前去看看,一睹南慕容的风采……”

      ……

      客栈里的人们旁若无人地交谈,不过乔峰和霍青桐都没有关注这些。

      乔峰只是埋头吃肉,喝酒,他是真的有些饿了,酒囊里的酒也早就喝光,再不痛饮一番,他胃里的酒虫真要难受死了。而霍青桐则是目不转睛地盯着过往之人发呆。

      她不明白,为何此地百姓衣着装束皆不同于大清子民,满清入关以来,便定下了留发不留头的规矩,可是这里的人却皆保持着原本的发式。若说武林中人如此便也罢了,可是那些来来往往的商贩显然不会武功,就只是平头百姓而已……这里到底是什么地方?

      “帮主!您是帮主吗?”之前一直盯着乔峰的那个年轻小伙子突然冲上前来,打断了霍青桐的思绪。

      乔峰点了点头,看了年轻人一眼,“你是此处分坛的兄弟吗?如何认出我的?”

      “我,我,我是,我是洛北!当日有幸随坛主一起参加过帮主接位大典,帮主英雄气概,过目难忘,当时帮主还和小的一起喝过酒!前几日执法长老到了分坛,下令帮众兄弟在漠北搜寻帮主的下落,没想到今日竟然真的见到帮主了……”那年轻人激动地语无伦次,满面红光,眼神里一派崇敬,霍青桐不由有些好奇地看向乔峰,这位大叔似乎来头不小呢?

      “原来如此。执法长老在何处?”

      “正在分坛内,大家这么久没有帮主消息,急了很久,请您快随我一道回去吧!”

      乔峰点了点头,转脸看霍青桐,霍青桐笑了笑:“大叔有急事便先去吧,青桐会先在此地住下。”

      乔峰点头,付了帐,便随那洛北走出了客栈。

      洛北挠了挠头,疑惑地问乔峰:“帮主?方才那姑娘为啥叫您大叔?您不过才二十多岁……哦!我明白啦!您现在看起来是年纪挺大的!您这样不行啊,这样怎么会有姑娘喜欢呢?”乔峰原本也不理解霍青桐对自己的称呼,这会儿被这小子一提醒便明白了。他在大漠里奔走了一个多月,早就胡须满面,难怪被人误会。不过,他生性不拘小节,笑了笑,也没在意,拍了拍洛北的肩膀,“别啰嗦了,快走吧!”

      乔峰随帮众离开,却不知道客栈里已是一片沸腾。

      乔峰向来是事无不可对人言,而洛北见到自己崇拜的帮主一时激动,两个人交谈之际并没有压低音量,自然对话都被别人听在了耳中。此时众人才知方才那衣衫褴褛的大汉,竟然就是传说中大名鼎鼎的丐帮帮主乔峰,心神激荡之下,议论不休,纷纷可惜自己方才有眼不识泰山,没能和乔峰攀谈上两句。

      传说虽然走了,可是和他同来的女子却留下来了,是以众人纷纷把目光投向了静静坐在墙角的黄衫女子。有那些个胆子大的,已上前搭讪了:

      “我观姑娘装束打扮,并非宋人。”

      “我是回人……等等,你说宋?”霍青桐一愣,心底的不安越来越强烈。

      “回人?回是什么地方?倒是不曾听说过……是在大理,还是西夏,莫非是回鹘,是西州回鹘还是黄头回鹘?”

      “你说宋?可是宋朝?都城可在汴京?”霍青桐问得隐晦,实则是不敢置信自己心中的猜测。

      “这是自然的,姑娘这都不知?莫不是在开我们玩笑?”

      ……

      霍青桐只觉得周身一片冰凉,似是掉进了冰窟一般寒冷。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2章 并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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