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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第四章 故交 ...

  •   微风阵阵,黄叶翻飞,轻盈旋转,缓缓而落下,一叶而知秋。
      阿丑已周岁,赵氏觉着女儿再叫小名已经不合适了,便又闹腾着丈夫,说要给女儿取大名儿了。
      “枫儿,阿丑这名儿就极好,这取大名的事先不急哈。”
      金老爷本就肚子墨水不是很多,只是少年之时人品爆发了一通,一举中了个秀才,在当时也得了个“城南小神童”的称号。当时金家老太爷、太夫人,和邻里亲戚们都以为金同善这是要走官路的。谁成想,金同善却毅然拒绝再读书深造,在第二日起,就捧了个金算盘,正式从商了。
      “嗯哼,老夫当年弃文从商,可是经过一番深思熟虑的!天知道那时怎的,迷迷糊糊的就中了个秀才!我可清清楚楚地记得,当年的考题偏难,自己还有好多题都没做呢!后来经过几天晚上的彻夜思索,再推敲猜测一番,我猜想定是当年考官老眼昏花,看错了卷儿,才让自己以第一名的成绩,得了个秀才。”金同善眼神飘散,忆想当年呢!
      金同善深知自己没有读书天分,便就乘着“小神童”的势头,激流勇退,故而到现在,谁都只知道金家老爷满腹经纶,有大才哩!
      又有多少人能够领悟:真相只有掌握在自己手中,才是最安全的!
      就连赵氏,出生书香世家,虽在爷爷辈那会儿,家族就已经开始没落,但作为官家后人的傲气,还是在的。她当年也是听说了金同善的才气,才会松口答应下嫁的。不然金家一经商人家,怎就可能取了个大家闺秀?
      赵枫对丈夫给女儿取的小名,“阿丑”,引经据典,有证可查,连风俗习惯都考虑进去了,自己甚是满意,故而更是相信丈夫的取名水平,遂将女儿取大名的事儿,全权交给了他。
      要说,金同善也是有一肚子苦水,当时妻子嚷嚷着要给女儿取小名,奈何自己左思右想,都想不出来,不知怎的,一时脑子抽风,忽的就想起前几天路过城北之时,路边有一条小狗儿,长得可怜可爱的,就叫“阿丑”呢…
      金家老爷一急,就咬牙给了这个名儿出来,再胡口乱掰一通,乐观的想着,出身书香世家的妻子,肯定是不同意给女儿取这个名儿的,说不定一气之下,就自己做主,给女儿取了个好听又有文化的名儿呢!
      可…世事难料…
      故而金家老爷深觉自己特对不住女儿,心里就更想给女儿取个好听的大名儿了,但无奈自己肚子大,墨水少,就是想破个脑袋,怕也想不出个好听又有文化的名儿啊!!!
      金家后院的梧桐树上,半黄不青的树叶飘落了一地,不知何时,飞来了一对黑乌鸦,整日聒噪的很。
      “呱…呱呱…呱…呱呱…呱…”
      “娘子,阿丑的大名儿,得慎重考虑呢!这可是关乎她一生的事儿,可急不来的!”金老爷想着,能拖延几日就几日,再乘这几天的时间,赶紧去外面请个德高望重的先生,帮忙取个名字才好呢!
      赵氏眉头一皱,不明白今天丈夫怎就怪怪的,“夫君,你怎么了?是不是身子不爽利啊?怎么感觉你怪怪的,一脸的不自在呢!”
      “没事没事,可能是昨晚没睡还好呢!这头隐隐作痛的,哎呦喂…为夫不得不承认,岁月催人老啊,可再也比不上年轻的时候啦!”金老爷一脸头痛伤感状。
      不说昨晚,一说,赵氏俏脸一寒,冷哼一声,“现在才知道自己不比当年啦?还是这样的不知节制!”
      金同善狗腿贱兮兮的,拉上爱妻的小手,讨好状:“娘子,都说男人四十一枝花,为夫现在三十有六,可还是刚□□的花骨朵儿呢!”
      “还是个花骨朵呢!没羞没躁的!昨晚你可吵着阿丑了!以后再不能这样了。”
      “嘿嘿,夫人说的是什么话呢?为夫可是卖了大力气的,那本新到的春·宫图,姿势大胆而创新,昨晚为夫匆忙地翻看了几页,照着试了试,果然好使快活呢!”
      “你!你这没皮没脸的!还说!”
      “都老夫老妻了,还害羞个什么劲儿啊?待为夫将那书细细研磨一番,将那动作姿势都来个遍,定让你快活似神仙!保证伺候你这磨人的小妖精啊,舒舒服服的!”
      赵氏让丈夫大胆露骨的话语,给调戏了一番,一口闷气憋不住,气得跺跺脚儿,转身就往房外走。
      金同善见妻子不再提给女儿取名字的事儿,总算是松了一口气了。回想起昨夜的风流旖旎事儿,下腹一片火热。
      “哈啾…哈啾…”趴在小床上扒拉着拨浪鼓玩的阿丑,连打了两个喷嚏。
      “谁惦记着我捏?大早上的。”阿丑心里徘腹。
      对自己名字来源毫不知情的阿丑,过的很是逍遥自在,难怪都说,没有包袱的孩子是幸福的。像阿丑这样儿的,该玩玩,该睡睡,举举抓儿,踢踢腿儿,伸伸腰儿,别提有多舒坦了。
      一候凉风至,二候白露生,三候寒蝉鸣。按理说,立秋过去都有一个半月了,本应凉风至的,不知怎的,南越国今年天气很是反常,秋老虎横行,酷热难耐,秋阳肆虐,似要将大地都给烤干了。
      金老爷顶着酷暑,摆着四方步,出门寻高人去了。
      金同善因从小就有“城南小神童”的名头,在城南也勉强算是家喻户晓的人物,故而,请大师给女儿取名的事儿,不能声张!得往远远的地儿找去。
      南越城以皇宫为中心,呈发射状,有四条大街,上为北城街,下为南城街,左为西城街,右为东城街。每条街的尽头,都有一个城门,分别为:北城门、南城门、西城门和东城门。而每条大街,又有多条小街大巷纵横交错,交通方便,很是热闹。
      以水运著称的南越国,自是少不了河流的,一条大江从自西北往东南蜿蜒而下,各主干支流遍布南越国的地界,四通八达,水路通畅,在这儿,可谓是,只有想不到、找不到的地,没有船到不了的地儿。
      金同善想着,城东尽头靠近港口,交通最为便利,来往的人是南越城最多的,那相对来说,高人大师也可能会多点,便租了条小船,戴着斗笠,摇着小浆,慢悠悠地往城东划去,一副观光游玩的模样。
      炎日下,车水马龙,人声鼎沸,摩肩擦踵的人流,不断涌入。纤夫的口号声,小贩的吆喝声,茶客的交谈声,声声相叠,一声盖过一声,东城街热闹非凡。
      金同善见这里人山人海的,连自个儿的小船都没法停靠,便索性沿着河岸,看起风景来。
      “船家,过岸不?”
      “船家,到对面去不?”
      “哎!我说,你到底听到没有啊?”
      金家老爷连头都没抬,自顾自的看岸边的纤夫拉船呢!突然感觉船身一阵摇晃,要不是他眼疾手快的抓住船缘,怕是早掉下水里去了。金同善恼怒地将头上的斗笠一掀,怒瞪着船上的不速之客。
      “你谁啊你?干嘛啊?这是!你看看清楚喽,爷可不是渡船的,就是渡船的,也不载你!哼!!”
      船头的黑衣青年睁着大眼,下巴一抬,“你这人怎么这样啊?忒没礼貌了!”
      要说金同善,本就为女儿取名的事儿,给闹得一个头两个大,昨晚觉都没睡好呢,精神不济的人,最是容易暴躁了。只能说那青年运气不佳,偏赶上这时候,自是没有好待遇的。
      “燕青,不得无礼!既是你弄错了,便就道个歉回来罢!”
      金同善闻声转头,只见岸上站着一位器宇轩昂的中年男子,一身青色长袍,布料精致,剪裁极好,腰间挂着一枚汉白玉祥云玉佩,手握一把画有江南烟雨图的纸扇,做工也是顶好的,一看就是个贵主儿。
      但金同善从来就不是长袖善舞、玲珑八面的人,再加上刚才的一番惊吓,心里的气可大着呢!
      “哼!有什么样的主人就有什么样的奴才,忒没理了!”
      那岸上的男子,仔细端详了金同善一会儿,好脾气地笑道:“哦,那在下就代我家侍卫给你道个歉,真是对不住了,金兄弟!”
      “嗯,这还才不多!算了,大爷我大人有大量,不跟你们计较了!免得跌了我面子。”金家老爷一脸傲娇样,还特地将下巴抬得高高的。
      “噗嗤,金兄弟还是和当年一样,一点儿都没变呢!”中年男子将桃花眼一挑,惹得路上的姑娘大妈们心口乱跳的。
      金同善一脸疑惑:“你谁啊?我好想没见过你吧?你怎么知道我是谁呀?”
      此时金家老爷准确的心理活动是:“你谁啊?十里八乡的人都知道我家女儿长的好,你该不会是想打我宝贝闺女主意的人吧?”
      青衣男子哧啦一声,将手中的纸扇合了起来,反问道:“金兄弟可还记得宫瑾?”
      金家老爷小眼眯瞪,抓耳挠腮的。
      “哎呀呀!你是宫大哥啊!”金同善激动的,大腿都给拍红了。
      “哎呦喂,金兄弟贵人多忘事的,不记得在下也是正常的。”宫瑾嘲笑道。
      金同善捏着衣角,一脸委屈样:“宫大哥可真真记仇!我这不是一时头脑发热,没认出你来嘛!该打该打!”说罢,便轻轻地赏了自己两嘴巴子。
      原是旧相识!宫金二人好一番叙旧,金同善热情地招呼宫瑾到金家一聚,宫瑾也便欣然受邀。
      金家坐落在南城街的深处,地段虽称不上顶好,但是祖传的宅子,又经过几代人的精心打理,绿树成荫,清幽静雅,古朴精致,具有别样的味道,这让见多了富丽堂皇的殿宇的宫瑾,耳目一新,很是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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