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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郁哥,你这一年……是不是偷偷跑到韩国抽脂去了?”
平心而论,唐楷几乎走遍中国,找了郁群整整一年零两个月,猝不及防的喜相逢了,第一句话怎么也该来个咆哮版的“你他妈知不知道老子找你找得好辛苦!”,发泄下不停竹篮打水的终极郁闷。
然而他惊魂未定一抬头,就被顶上那张病入膏肓的衰脸吓了个够呛。
眼袋大倦色浓,唇色浅气色差,男人盯着自己的目光微诧,一副挺意外的模样,被嘴里叼着的自制卷烟呛的咳嗽起来,气管里似乎有痰,发出的声音既嘶且杂,他咳的去捂嘴,露出的下巴有节奏的轻颤着。
唐楷瞬间就发现他那里尖了不少,目光囫囵一扫,眼色不由自主的凝重了起来:他什么时候瘦的仅剩个皮包骨了?
唐楷一边从压在身上的摩托车底下往起爬,一边仔细将郁群从头到脚观察了一遍,结果是越看越惊心。
这看着弱不禁风的货,还是曾经那个和他一起攀山潜海、每每全身而退的小伙伴吗?这么弱以后还怎么愉快的玩耍!
面前的男人戴着顶麦秆编的老农草帽,压住了大半张脸,连阵的北风逆向刮来,卷得他那件灰色细条纹的短袖衬衫裹贴在身上,突兀的肋排形状被大致勾勒出来,腰部收进去老大一指,是楚王喜欢的类型。
此外,他的打扮也十分乡土,脚上蹬着浴室拖,臂弯里兜着个溜圆的青皮西瓜,右手指缝里夹了根廉价的黄鹤楼,存在感低得像野草,早没了年前大街上那种不高不低的回头率。
要不是这场意外的小车祸,让唐楷刚好连人带摩托车溜到了他面门底下,他铁定就飙着摩托从他身边一阵风似的擦过去,就这么纵使相逢却没看见的错过了。
怎么说来着,叫得来全不费工夫。
唐楷虽然受了惊,但久别重逢心里还喜的,最起码,郁群还是喘气儿的,并且看起来神智清醒。
他站起来,半裤管的血都顾不上在意,只是一门心思把郁群当成了山寨版的维纳斯,撑着他那双单眼皮死命的瞧,心里仍然有点不可置信。
可再脱形,那脸那眼神也是假不了的。
终于,唐楷笑起来伸手去捶他的肩膀,就像每次见面那样,大致就是“哥们见到活的你可真美好”的意思。
然而这次他一拳头砸过去,动作明显的迟疑了一下,拳头下支楞坚硬的肩胛骨让他真切的感受到了对方病态的瘦削。
虽然郁群以前就和胖字不沾边,但该有肌肉的地方好歹也裹了薄薄的一层,平时他的生活习惯在圈子里算是绩优的,不嗑药不滥交,除了烟瘾有点大,半夜喜欢爬起来瞎溜达,还算活蹦乱跳。
年纪也正是抵抗力赛高的阶段,不知怎么的突然变得瘦骨嶙峋,面色青白憔悴,咳起来肺跟着拼命的作乱,活像个油尽灯枯的肺癌晚期患者,这情况实在不正常。
他想起闻一致的电话,一直笼罩在心头的不祥预感陡然就加深了不少。他费力的去梳理脑子里纠结的乱麻,结果把自己弄得更加一惊一乍。
一年前的磐西悬棺之行里,他们究竟遇到了什么?当时明明一切正常,现在却弄得一个两个不是失踪就是发疯,还有刚探到是活口的这位,也是一副半截身子埋进黄土的即视感,就像……是组团中了诅咒——
有这种想法的绝不止唐楷一个,毕竟他们和死人打交道的频率比活人还高,千百年的古墓里超出科学范畴的东西并不算少。
但是这次的事件受众相对来说太多,而且相互牵连,就像是什么不可思议的力量在背后操纵这一切,叫人越追寻就越脊背发寒。
唐楷到现在都忘不了第一次亲眼看见马义那邋里邋遢的主卧里画满的古怪符号那种震撼感,密集到极致的杂乱线条冲击着视网膜,给人一种强大的逼仄感。
那些抽象过头的线条除了乱和压抑什么都看不出来,倒是作画材料十分丰富。有他媳妇的口红、眉笔、指甲油,擦皮鞋的油,甚至还有没来得及放进厨房的豆腐乳汁,以及到了天花板东北角的那块,变成了干枯的人血……都是有颜色的东西。
没人知道马义想干什么,也不知道他到底怎么了,因为在这些东西被发现之前,他就失踪了。
马义的媳妇儿抹着泪到处向人问他的行踪的时候,大伙都安慰她说男人都会有想完全逃离目前生活的时候,释放完他自己就回来了。
结果马义没回来,两个多月后陈山平也失踪了,又过了一阵子,罗斌出了车祸,疯了。
凑巧的是,这三个人都是去年悬棺之行的成员,稍作推算就让人心惊胆战。
闻一致终于察觉到事情的严重性,着手开始调查,将罗斌接过来放在眼皮子底下,对剩下的三个人实行监视保护,同时将在远在云南的唐楷叫回来去找郁群的下落。
一晃就是半年,他查到的东西怪力乱神,让他越来越不相信科学,但不知怎么又有种预感,揭开这个谜团后暴露在他面前的,将会是一个颠覆常识的惊天秘密。
如果真的如他所料,闻一致光想想那个微小的可能性,就忍不住兴奋的想发抖。
郁群依旧下落不明,闻一致有点担心。张江海变得疑神疑鬼的,不怎么敢出门。
只有伍仁心宽胆大,花着闻家的公款该吃吃该喝喝,闻一致每次看见他悠哉的跑去泡脚把妹,就会猛然顿悟为什么他能和郁群臭味相投。
老宋作为值得信赖的前辈,又是上次行动领队人,闻一致见观望了一段时间没状况发生,就应了他的要求让他去寻找失踪的人。
今年4月份老宋在竹县发现了陈山平的踪迹,他迅速带着人追过去,结果没抄住让陈山平跑了。两方你追我跑,将猫捉老鼠的游戏玩的不亦乐乎。
6月13号凌晨两点,闻一致接到一个老宋拨来的电话,接通后没有人说话,信号干扰非常严重,连绵不绝的兹拉里,他听见了一种类似疾风的气流声。
他本来以为老宋是跑到了一个刮四级大风的地方给他打电话,但下一秒听筒里传来的叫喊让他瞬间警觉:情况不对!!!
先是一阵野兽嘶吼,可能离得很远声音并不大,紧接着是几道男性的哀嚎和倒吸气声,然后是异常清晰的一声“跑!”,闻一致被他喊得心里咯噔一响。
那是老宋的声音,他想:他们遇到什么东西了,要完全舍弃进攻选择拼命的逃?
突然间他脊背一凉:老宋的声音离手机并不近,那是谁……拿着他的手机,在这么迅捷的移动?
——
唐楷的任务是找郁群,可中国这么大,穷山沟遍地开花,他就是累成死马也得跑上个十年八载,于是找的三天打鱼两天晒网,顺路收起了破盆烂罐,免得一个狗屎运走起捡个大漏。
偏远地区的宝贝都是明珠蒙尘,唐楷怀着中彩票的希望,正将破烂收的心花怒放,闻一致的夺命催就碍眼的追来了。他叹了口气不太愿意接,接通后却成了个火烧尾巴的宇宙飞船,将那辆半路买来的无牌摩托开成了导弹,风驰电掣的往安阳赶。
唐楷算是老宋的半个亲侄子,各自唯亲,相依为命。
他心急火燎的撒轮狂奔,谁知道拐上韩城这条二级公路,一下和刚从路边的西瓜地里爬上来的小三轮撞了个对脸,千钧一发他扳开龙头,摩托车抓不住地斜着就溜了出去。
等他摔得晕头转向,一抬头却看见了郁群那张瘦脸,混乱之下就被逗逼附体了。
——
七月开后气温陡飚不降,郁群被热的险些吹灯拔蜡。
他租的房子里空调坏了,维修的师傅给他打了好几次空头支票,拖三扯四就是不来,正午42℃的高温相当销魂,正好他最近精神奇差饭量很渣,乐得成天躺在老式吊扇底下不吃不喝的伪装尸体,还美其名曰是为了避免产生额外热量。
他昏昏沉沉的不停打瞌睡,眼皮一搭上就梦影纷杂,一幕幕流光似的陌生画面,晃得他脑仁像是变成了花生米在油锅里翻腾,又涨又闷的直想吐。
傍晚忽然起了阵穿堂北风,带了点凉意稍微让他清醒了些,他爬起来,感觉自己不像是顶着颗人头而像是顶着碗浆糊,胃有点闹腾,饿意却完全没有。
屋子里静静的,他一时不知道起来能干什么,面无表情的坐了几秒,忽然莫名其妙的有点忏愧:有的人活着,他却已经死了什么的。
湿意完他去井台那涮了个脸,打算上街口去买个现摘的西瓜回来享受人生。
郁群出门的时候看日头虽然开始泛橘,但势头才西斜了一点点,出了阴凉满眼都是黄亮的光,照的他眼睛都眯成缝了还觉得刺眼。
他抬手去挡的时候忽然愣了下,盯着从自己指缝里漏过来的光线,记得自己以前好像没这么畏光来着。
他还记得八达岭长城上的阳光剔透晃亮,为了不动声色的保持酷帅他都是一直睁着眼的。这光和那个比简直就是今日黄花,果断直视该是小菜一碟才对。
这么逻辑着,他试着将指缝张开了些,一束小开扇形的淡金光束投在他眼睛周围。
那瞬间他眼前猛地一花,那种强烈的视觉刺激猝不及防,非要打个比方,就像是他初中的化学老师一边在讲高锰酸钾加热能生成氧气,一边暗度陈仓的在他面前点了个镁条一样。
他不由自主的侧头将眼睛闭死,一块块耀眼白斑还在眼皮里跳动,生理上有点飙泪的架势,脑子里却进水似的得出个结论:总算体会到了什么叫闪瞎钛合金……大眼。
总结完先把自己给逗笑了,笑着笑着又想起另一件事,登时又有点笑不出来了。
前天夜里一点多,他听到屋里有东西跑动的动静,于是翻了个身去瞧,就看见一只灰色的小老鼠一溜碎步停一下的从冰箱左边蹿到了衣柜下边。
挺扯淡的是,他听见的节奏和老鼠跑动的步幅异常一致,并且在没开灯月光很淡的情况下,他还看见老鼠的爪子是是红色的,绿豆大小的黑眼睛里点着一星亮光等一系列臆想症模式open的错觉。
由于当时睡眼惺忪的脑子不太清醒,老鼠一消失他很快又睡过去了,第二天刷牙的时候想起这事,觉得不太科学,就直接当成一个梦中梦忽悠过去了。
现在却越想越觉得拿画面真实不像是梦,他静默的站了会儿,顶着左手食指上那道“王”字缝合疤,觉得自己要不是变异了,那么就是变态了。
但转念一想,再怕光也变不成吸血鬼,夜视力再强又不能发射X光,以及,还有什么能比他他活了20几年才发现自己后背自带纹身bug这个觉悟更痛——于是他瞬间就安定了。
等“强”光的刺激平复后,他就选择性失忆的忘掉了这个梗,走到院子口,随手将借他的院子晾油菜籽的邻居老爹不慎落下的草帽扣在头上,出去后用脚尖将人一带,锁也不上就那么走远了。
郁群买东西一向很快,他懒得挑又不耐烦看,都捡最近的捞。
他老来又不讲价,耿直的贩子眼熟他,见他晃过来,自发笑着给他挑了个瓤红个大的,他不到一分钟就做完了买卖,正准备转身回家,就听到后边一声妇女尖叫。
一声闷厚的碰撞声过后,摩托车引擎嗡嗡怪响,摩擦的动静特别大。他连忙回头一看,就见柏油路上一摩托贴地像串点燃的二踢脚似的射了过来。
他下意识的往旁边挪了一大步,摩托车带着人滑过来撞上了货车轮胎,“哐”一声巨响后才消停下来。
然后看热闹的低头,受害者抬头,两故人就这么颇为搞笑的大眼瞪上小眼了。
——
郁群突然撞见唐楷,蓦然愣了下,心里莫名的冒出一个成语:恍如隔世。
其实也就一年而已,这么说怪挺装逼的。
但自从离开后,他换了手机号,以前的人谁也没联系,四海为家的到处跑,日子平淡无聊,过的和以前大不相同,将就能算个崭新的开始。
他很少会有特别思念谁的感觉,可能是和他没什么值得思念的人有关。但他偶尔会想起闻一致,可惜他俩实在没多少美好的回忆可供回味。
他从西南蜗牛似的摸到韩城,九月份暴雨不断,通车的山路有一段山体滑坡了,暂时走不了车。他就住了进旅馆,打算等到雨停路通。
韩城里到处栽着桂花,这会正甜香扑鼻,空气润润的,天灰蒙蒙的,他有点喜欢这里,就决定先住一阵子。
这一住就没能走,他背上不知道被什么虫子咬的血泡大面积蔓延后破了,导致整个后背溃烂挂脓,他开始不停的发烧,浑身无力,背上的创口结了一层厚厚的血痂,凝成了一整块糊满整个后背,弄得他每次照镜子都想叫一声龟太郎。
那阵子后背奇痒无比,还是那种要命的肉里痒,“龟壳”太厚挠不进去,痒的他几乎抓狂,熬死熬活过了两个多月,谁知道脱壳的之后的一个发现将他唯物主义的三观尽碎。
之后他就总觉得累、乏,梦越来越多,瘦的也有点反常,这导致他一直有点混混沌沌的。
唐楷的出现给郁群一抹糊的精神状态带来一丝鸡血,他很快回过神来,正要去查看唐楷有没伤筋动骨,就见那位矫健的爬起来,生动写实的诠释了什么叫皮糙肉厚耐摔打。
接着就用饿虎盯食的眼神打量自己,将那薄薄的单眼皮生生瞪出个内双,一副活见鬼的模样。
郁群知道自己的尊荣不比从前,但唐楷的表情未免也太夸张了,他天生一张硬汉脸,装酷才能入时下小姑娘的法眼,这么震惊的表情保持ing,看起来实在有点二愣,郁群忍不住笑了下,说:“是啊,你看我美吗?”
他没翘兰花指也没憋嗲声,指缝里夹着烟,声线温和低沉,清瘦的脸上挂着浅笑,好似眼下满足安稳,对所有异象一无所觉。
唐楷被雷的嘴角一抽,心思沉沉的开不起玩笑,只是脸色一变,语气急促:“郁哥,出事了--”
说完见对面的男人眼帘抬了抬,又觉得事态势严重一时半会又很难说清,忽然灵机一动,挑了个自认为最重要的点:“老宋失踪了!”
郁群眼皮一跳,旋即眯了起来,夹着烟的手指朝路上一点,迈开了脚步:“边走边说。”
他瘦的颧骨都有些突,浑身都透着一股“黛玉”气息,仿佛风吹就倒,一双眼睛却幽黑深远,是身上目前唯一的亮点。
而当他眼睛一眯的时候,眼部线条拉长变窄,就奇异的像加了个无形的放大镜,将那点深沉的目光放大成一种奇异的沉稳,给人一种靠谱的感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