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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金先生与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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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与他,一个像冬天,一个像夏天;明明是不同的时节,却通过岁月的丝线,纠葛成命运的缠绵。
风扫过翡翠森林层层的树冠,斑驳光影、青涩微风,以及午后甜腻的瞌睡气息,一直吹啊吹,飘到了城堡的顶端,盘旋进了屋檐。剑子先生看了看那只躺在阳台上,睡得连泡泡都出来的瞌睡龙,也打了个哈欠,盘踞在了柔软的垫子上。
故事,是从有所听闻的剑子先生那里听来的。
在翡翠森林遥远的北方,甚至是穿过一望无际的森林,越过交叠的山川河流,到达大海彼岸的国家,有一只金丝雀。这只深得国王欢心的金丝雀,美丽、谦逊、歌喉婉转、优雅大方。国王甚是喜欢,臣民也极尽赞美,即使是赞美一只不甚起眼的小小金丝雀。
冠之以殊荣,却未曾倨傲。
天神交接时,人间也沉睡。每日清晨,阳光还未洒落,朦胧中月色也未褪去。金丝雀先生总是迎着初阳,静静歌唱,在空无一人的花园里,虔诚如信徒。
却不知在何时,悉悉索索的灌木中,出现了静静聆听的银白色身影。
透过黑布遮盖的金笼子缝隙里,从金丝雀先生的角度,他只能看到一双毛茸茸的爪子以及一个岿然不动的身影。一连数日,一连三月,却从不出声。
真是个奇怪的观众。金丝雀先生这么想着。
直到一日,侍女忘记了给金贵的金丝雀先生遮阳,黑色幕布拉去,故事开演,他才得见灌木丛里冒出来的长长的白耳朵,一只折着,一只却竖得笔直,乌溜溜的兔眼震惊地看着金丝雀先生。这一见,金丝雀先生岔了气跑了个调,笑嘻嘻地问道:“汝会做烧饼吗?”却不料,白影似乎是愣了一下,然后刷得一下消失在了灌木丛中,跑得真是贼快贼快的。
真是个奇怪的兔子。金丝雀先生这么想着。
金丝雀先生说他叫倦收天,而那只奇怪的银兔子则名喚原无乡,不过金丝雀先生却执着地喊着:“小当家,小当家。”
金丝雀先生说:“小当家,小当家,这个是啥?”
银兔子先生略带尴尬地回:“烧饼。”顿了一会,看了看自己灰头土脸的造型,喃喃补充道,“吾做的。”
然后金丝雀先生就笑得从金笼子上掉了下去,还打翻了水壶。
后来的一个月,银兔子先生的银白色的兔毛已然蜕变成了银灰,金丝雀先生却说,这烧饼从色相上看是越来越长进了。以后,汝一定会做得更好的。
然而突然之间,好像没有了以后。
这个夏天有点长,却依然会过去。
来自南方的银兔子先生前来道别,望着从来没有出过笼子的金丝雀先生道:“倦收天好友,明天吾将远行了。”
“为什么要走?这里不好吗?”有花香,有虫鸣,有月明星稀也有日落西沉——还有我们。金丝雀先生疑惑地歪了歪脑袋。
“夏天过去,冬天即将来临,吾将要随大家一同迁徙,寻找下一个温暖的地方。”
“好友,冬日的城堡里有火炉,从来不会寒冷,吾会为汝歌唱一直到下一个春天驱走冬日……”
“好友,禁锢的美好从来都不是小当家追求的。汝忘了吗?吾所讲过的,海的那边的森林,天的那边的雪山,还有戈壁,还有荒漠,一路上风景万千,如果没有自由,小当家此生都无法遇到倦收天啊。”
夏天的风,无端地燥热。
金丝雀先生问道:“明天汝还来吗?后天呢?”
没有听见回答,金丝雀先生又焦急地问道:“明年呢?”
银兔子先生惶然摇了摇头。
“好友,汝这是要弃我而去吗?”
“不,吾想……”汝会和我一同走吗?似是自我否定了答案,原无乡摇了摇脑袋,终是一咬牙,白色的身影刷地一下消失在灌木丛中。
如同初见时一般模样。
金丝雀先生曾经问过银兔子:“汝为什么要叫原无乡呢?”
“那汝又为什么要叫倦收天呢?”
金丝雀先生一眼望过万里无云的蓝天道:“因为迟早有一日,吾还想冲上云霄,俯瞰大地。”毕生所愿,天地之大,尽收眼底,可是如今却缱绻于笼,光阴蹉跎。那时,他的眼里染上了落寞的神色。
“那又为何不走呢?倦收天?”
“因为国王需要吾的歌声,因为这金笼中,需要吾之存在。”金丝雀先生话题一转,继续问道:“好友,汝呢?”
银兔子先生说,来自遥远南方的兔子,从生到死迁徙度过,只为寻找到一个四季如春的角落停驻。迁徙的种族,北方的明媚日光,只是他们用来躲避寒冷的避难所。
身如浮萍,原本无乡。
“听祖先所言,吾族故乡,远在大海之外孤山尽头梦幻之地——翡翠森林。”
“后来呢?”
白狐狸剑子先生毛茸茸的尾巴扫了扫紫龙的鼻子,有点坏坏地笑着说:“龙宿汝猜啊~猜对了吾就告诉汝。”
“吾猜对了还要汝告诉作甚。”紫龙拿捏着力度,轻轻地弹了一下白狐狸的额头,然而还是没有拿捏得当,小狐狸咕噜咕噜打了两个滚,跟保龄球似的撞翻了两个珍珠罐子才停了下来。噼里啪啦,真是好不热闹。
后来啊。
银兔子先生走后,金丝雀先生却郁卒了起来。再没有一只兔子会在清晨静静听他歌唱,陪他日出,也没有一只兔子会因为他的一句戏言去学烙饼,直到自己灰头土脸了……昂着脑袋歌唱的时候,金丝雀先生乌溜溜的眼睛望见高悬于空的烈日,竟是被刺得生疼。
金丝雀先生不再快乐得歌唱,国王不再赞美。
“好友,禁锢的美好从来都不是小当家追求的。汝忘了吗?吾所讲过的,海的那边的森林,天的那边的雪山,还有戈壁,还有荒漠……”
金丝雀先生遥遥地想着,他未曾见过的大海会如同花园里的湖泊一样清澈吗?天边的雪山是如同花园里的假山那般巍峨么?戈壁与荒漠是如何的不同,而银兔子先生所言的故乡,是怎样的风景?……
像潘多拉的魔盒,欲望宣泄而出。
金丝雀先生趁着侍女喂食之时,飞离了半生驻足的金笼,一飞冲天,如他当时所愿。
也许是养尊处优惯了,又或许是没有吃过午饭,飞了一会,他停在了绿柳的枝桠上,显得孤单落寞、形单影只。到哪去寻早就迁徙的原无乡呢?又到哪去填饱自己的小肚子呢?
他叹着气,喃喃道:“原无乡,汝这家伙真跟兔子似的跑得忒快……”转念一想,人家本来就是兔子,又换了个方式念叨道,“原无乡,汝这家伙也不给吾留两块烧饼!”
“耶,听说国王的金丝雀飞走了,吾不会这么巧便碰到了金丝雀先生吧?”树下,是一只眼神乌溜的白狐狸,他问道:“想必汝便是那原无乡急匆匆赶回来寻的倦收天先生吧?”
“吾是倦收天……”
“啊,倦收天先生,请给吾签个名吧~”金丝雀脚一歪,差点坠下了树去。
前一半的故事,由原无乡赘述。平淡无奇,却沁人心脾。旅行中的剑子先生,却深深好奇于那只歌唱的金丝雀,会是怎样的动听。
可能是金丝雀先生的出场太过普通,就像一只再平凡不过的麻雀出现在了剑子的面前,除了烤起来吃好像并没有任何差别……额……所以有点好奇的剑子先生并没有表达出过度的诧异与惊奇。
不过,旅行家剑子先生可是一个音乐发烧友!即使倦收天先生是只麻雀他也不会介意结交的。
那一日,狐狸先生带着扑棱扑棱乱飞的金丝雀找到了正赶回来的银兔子先生,蹭了蹭兔子毛茸茸的脑袋,金丝雀先生笑着说:“原先便想着汝是不是软软的啊,小当家……”
白狐狸好奇得探头探脑问道:“金丝雀先生,汝为什么要飞走呢?”那里有城堡,有花园,有赞美诗,有数不尽的光辉与荣耀,都拱手送上,他却不要。
金丝雀先生歪了歪脑袋,说了这样的话。因为啊,这是他见过第一只会烙饼的兔子呢。比起冰冷的金笼,他更喜欢柔软的兔子。
何况,国王有无数的金丝雀,原无乡却只有一只倦收天。
分别时,银兔子说,他要和金丝雀先生一起去寻他的家乡,翡翠森林。
后一半的故事,金丝雀先生却没有告诉他。因为剑子先生在一个四季如春的地方,同他们告了别。
剑子甩了甩脑袋,被弹得有些七荤八素,晕乎乎地问道:“龙宿,汝说他们会找到翡翠森林吗?”
暖烘烘的日光里,瞌睡龙揽过小狐狸,揉了揉他的脑袋,又沉沉睡去。
“只要在一起,哪里不是翡翠森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