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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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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采说,我是个死脑筋的主。
我说,你怎么说话呢,我这哪叫死脑筋啊,我这是专情,忠贞不二,懂不你。
她嗤笑,那照你这么说,“半途而废”换了包装纸可不就是“知难而退”了么。
魏采,其人是糙了点,不过我不得不承认,大多时候,她的话是很在理的。
今天以前,我一直坚信两件事:
一是:虽然我爸是很有钱的姚振贵,但其实我本质就是个女屌丝;
二是:我早晚会追到梁兆霖。
然后我把这两件事合在一起就是一个女屌丝从升上总经理,到当上CEO,最后再迎娶高富帅的励志传奇。在那无数个月黑风高、孤枕难眠的夜里,每每想到这儿,我内心都会小激动一把。
所以此时的我站在梁兆霖公司对面的马路上,看见一个女人挽着他的胳膊,两人一起说说笑笑从他们公司门口走出来的时候,我那一瞬间就觉得我一直以来坚信的两件事也许都是错的。我不是什么屌丝,也可能永远都追不到梁兆霖,而且大概我在梁兆霖他们眼里就是个实打实的逗比而已。
我想我这么多年的坚持就真的跟屁一样,说不定连屁都不如,屁放出来的时候还给个响声呢,可他连笑脸都不愿意给我一个,但是却可以轻易和别人相谈甚欢。
而就在我挣扎着到底要不要继续倒贴行为以及认真地计算倒贴的成功率时,挽着梁兆霖的顾茜茜以她两眼5.2的视力在人群中看到了我,并且我招手。
在我看来,摇着胳膊的她就像一只明艳艳而又得瑟的老母鸡,真的很欠扁。我有想溜的冲动,不过想想这样太怂,一点不符合我高大上的身份。
哦!真正的勇士敢于直面得瑟的老母鸡!
我把手里的奶茶杯子丢进最近的垃圾桶,穿过马路,跟他们打招呼。
梁兆霖一见到我就立马就变得冷冰冰的,虽然礼貌客气,但女人天生就是敏感的生物,即使自认为是一个粗糙的女汉子,我还是可以清楚地从他的情绪里感受到他对我的厌恶。
“姚小姐,这么巧。”梁兆霖礼貌出声。
“嗯,是好巧,我刚刚在这边见了个朋友。”其实我是来找你的,这才是我想说的。不过看到顾茜茜,我那点在外人面前所剩不多的自尊心告诉我:不管怎么样,绝对不能在仇人面前暴露自己热脸贴冷屁股的行径。
虽然这么多年大家都心知肚明,但没办法,我有时候还是很矫情的。
所以说,我真佩服自己迎难而上的勇气。梁兆霖这样一个冰块都能让我追了六年。
旁边顾茜茜也捂着嘴咯咯笑“就是啊,我还以为看错了呢。”看错你妹,你的视力都能透视了好不好,我心里恨得牙痒痒,笑着说“怎么会呢,我记得你的视力可是你唯一的长处哪。”
“姚想,你什么意思!”顾茜茜说实在的,没有我损,不过她向来知道打蛇七寸,所以当她继续掩唇咯咯笑的时候,我就知道她要说什么了。
果然,她上下打量我一番,嘲讽道:“是啊,说到这个,我哪里及得上你啊,三天两头被请去警察局喝茶。我爸说你昨天又因为打架斗殴进去了,而且被你们群殴的那个人到现在还躺在医院里呢。我说你啊,这么大的人了,也积点德吧,省的嫁不出去。啧啧。”边说边一副不赞同的样子,摇摇头,说罢还抬头问梁兆霖:“是吧,阿霖”
他淡漠地瞥了我一眼,不悦地蹙了眉。我知道,他最看不惯我这样。其实我想说,要不是顾茜茜他爸是律师界的权威,我真的会让姚振贵把他开除的。不过老头子向来不听我的。而且昨天真的是我先被揍的。
梁兆霖这个人,长得是真的好看,就连皱眉的样子都让我心动。我正看着他愣神,梁兆霖终于再次开口了,他对我说“姚小姐,抱歉,我们还有事,就先走了。”说罢拉着顾茜茜就往停车场的方向走。
我没觉得他刚刚那张面无表情地脸是有真的有感到很抱歉,不过我倒贴习惯了,已经快贴成烧饼了,居然还能淡定地对着尚未走远的他们轻声唱到“我送你离开,千里之外,你无声对白,沉默年代,或许不该,太遥远的相爱。”
虽然视力不如顾茜茜,还是能看到梁兆霖的脊背僵了一下,我忍住想笑的冲动。
梁兆霖,原来你的心真的是铁做的,我有点后悔以前追他的时候没查过铁的熔点是多少。不过现在可能不需要了。
自已一个人沿着马路往公交站台走,八月的天,热得不像话,我不知道自己是被高温烤的快中暑了还是怎么了,只觉得心里很闷,感觉沉甸甸的,我想我可能是被刺激的。
想坐车去骚扰魏采,中途接到姚振贵的电话,让我回家给姚家桦过生日。没得选择。
姚振贵虽然是我爸,也曾经是□□,但他的品味真的是让人不忍直视。每次看到家里的装修,我都有种想自戳双目的冲动。这也是我不怎么回来的原因之一。
生日宴家里很多人,各种阿谀奉承,吵得我头疼,姚振贵搂着刚给他生了儿子的乔薇,咧嘴笑地都快看不到眼睛了。
随便吃了点东西,又和熟人打了招呼后,我找到乔薇,把礼物拿给她,“这是我给家桦的周岁礼物。”
乔薇一副很感动的样子,想拉我的手说点什么,看我皱眉,便有点尴尬地笑道:“总之,谢谢你,想想。”
我没理她,径自上楼。
姚明宇的房间在我隔壁,看我回来,急忙把我拉进他房间。
电视里传来一阵阵谢娜癫狂的笑声。
我看着眼前站着这位洗剪吹造型的少年,顿时感到整个人都不好了。
从某种程度来说,姚明宇和姚振贵的审美有异曲同工之妙,真不愧是父子。
“姐,你今天是不是和子琛哥相亲去了?哦,太好了,你知道我每次一想到那个冰块将来可能是我姐夫,我有多么难过嘛!嘤嘤,可是子琛哥就不一样了,人家辣么温柔辣么体贴,一定是个好姐夫。嘿嘿嘿。”姚明宇笑得一脸淫相。
我扶额,“你能不能正常说话?还有,赶快把你那乱七八糟的发型换了,另外,你这些不伦不类、花花绿绿的衣服。你要是不扔,小心我都给你剪了。”我指着床上五颜六色、让我眼花的衣服警告令人无语的弟弟。
“哼,你怎么在家里这么凶!你这样真的好吗?你未来老公造么?”姚明宇瞪我,然后气哼哼地抱起衣服填进他的衣柜,还不忘炫耀“你懂什么,你这个俗人。淫家这么穿陆森哥哥很喜欢的啦,还夸我很有气质呢。”
我觉得应该打个电话给陆森的秘书,让他帮自己老板去医院的眼科挂个号。
我之所以不反感乔薇生的孩子,就是因为我和姚明宇都不成器。尤其是姚明宇,你能想象得到一个杀马特娘受去当一群糙老爷们的大BOSS么。
将来姚家的家业都要交给家桦的。
回到自己房间,把门关上,隔绝了楼下的一切噪音,洗个澡,头发没吹,就这么把自己摊开在床上,盯着天花板发呆。我想到了很多事。
影视剧小说从来不缺故事,因为生活是艺术它妈,是一桶又一桶的狗血。
我跟我那个死去的苦命老妈在乡下生活了十年。故事很老套,姚振贵和我妈结婚的时候还是个小混混,可是他聪明,不久就混成了大混混。
但人红是非多,他太嚣张了。所以他就遭殃了。
姚振贵被仇家追杀的时候,我才三四岁,无奈之下,我妈就带着我逃到了乡下。
后来姚振贵发达了,可能身边女人玩腻了,蓦然回首,才想起来自己也是个有老婆孩子的人,于是派人四处打探。我十三岁那年,姚振贵在H市的乡下找到了我,和我妈的坟墓。
我妈死前留了一笔钱,把我托付邻居独居老太。我至今仍记得,那时的我,浑身散发着浓厚的乡土气息,除此之外还操着一口流利而标准的H市方言。
我妈是病死的。她是个苦命的女人,身体本来就不好,为了能够养我,吃了很多苦。我小时候,我妈隔段时间就会坐在灯下发呆一整晚,也不掉眼泪,坐一夜然后第二天又跟没事人一样继续起早贪黑地工作。
那时候小,什么都不懂,后来才发觉我妈真的很坚强。我觉得我的自愈能力这么强悍真得是随了她的。
从我被姚振贵接来S市,在附中读书那年开始,我认识梁兆霖快十年,爱了他八年,追了他六年。呵,这么算下来,还是个等差数列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