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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传家 ...

  •   一位朋友拥有了一枚特制的印鉴,于是整个圈子盛行起印鉴的雅风。
      水晶的太西式,石制的少美感,到底玉的最好,体现中国人的雅致。这是大家的共识。
      某件事一旦成为流行,便要钻研深入。于是刻上自己的姓名已经算不得什么稀奇,只得绞尽脑汁或讨教他人,给自己起个字号。一时间,芸芸俗人不见了,居士仙姑横行。
      我也被建议刻一枚印鉴,并收到许多友好的建议——凌波仙子,钟灵毓秀,云淡风轻……这都是极雅的。
      其实,我已有一方印鉴。
      那是恩师赠予我的,却是他儿、媳的创作。
      汉白玉的章子,雕了老北京的城墙。用的朱砂印泥,刻着简简单单两个字——传家。
      当年婉在行途,寄信回来:“……这几日在海上,不知怎么忆起你那方章子来。传家,传家,我反复念这贰字,只觉这世上深沉广阔,没有胜过海的,而你这贰字,却道尽最实在的美……”
      那时良叔在香港,也发了电报来,提起这枚印鉴:“……依你说的,让她等在那里,挣回一星希望,确实是好的……对了,闻说梁公贻你一方‘传家’的章子,总惦念瞻赏一回。若有机会,相会时予我一看,定写些什么给它……”
      后来始终未能相见,于是便忘却了。那枚印鉴也便封存起来,无人问津。
      此时受了雅士风尚的鼓励,让这印鉴重见天日。汉白玉依旧莹透,印泥早已干了,雕饰虽无龙凤仙葩,倒也仍端庄大气。
      旧友早已不再,围聚的是现下雅趣的新朋。
      噫,这印章……倒是精美,只是刻了些什么?
      传家?未免俗气了罢?
      就是。传家?是要作传家宝么?怎恁这样通俗?
      ……
      传看间,这枚本已不大雅的章子,落地叩了,缺一个角,美中不足。
      我欲以金镶之。友人皆劝,金物多俗,怎白白玷染美玉。他们又怎知这金镶玉之中的韵致?
      我执意镶了金。将这“传家”的印鉴捧在手里。反复来看,只觉金色生辉,俗不可耐。
      于是,我弃了印鉴,嘤嘤哭泣起来。为我是这雅世,不化的俗人。

      刚看罢这一个小故事,便听身旁人道:“时,时间不早了,我该走了。今,今天谢谢了!”
      “慢走。”老板淡淡应了,也不送。那人离开书店,竟自觉将门阖上,隔绝一片烈日。
      屋内又静了,忍不住道:“想不到老板竟是个大善人。”
      “他不过是个附近午休的工匠,请进来一坐,又有何妨?”
      “也对。那,老板,你那绣画本,价格怕是不小罢?”
      “临摹的东西,值不得什么钱,不过胜在精美罢了。”
      “那……”环顾四周,确实,这里的书都是没有标价的,“老板,你这里的书,怎么买?”
      老板淡淡笑了:“廉又如何?贵又如何?天值地值,或是价值连城,都是有价。”
      “那老板的意思,你这里的书,都是无价的了?”
      老板微微一笑,低头撩了撩秀发,不答。
      想来也问不出什么,便继续看起手中的书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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