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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第十案 04 ...


  •   当一个人尝试判断自己的记忆有无出错,必然是要借助某一样或者某些事物作为参照物。

      比如John,他在百般纠结了一夜之后,还是选择打电话给Harry,他的姐姐,那个从来无法正常交谈超过三秒钟的血亲,在你来我往的嘲讽和争吵中寻找些许可能存在的漏洞。

      去除那些抱怨和陈词滥调的相互指责,从Harry的口中,他验证了自己大致开始在伦敦生活的时间,从阿富汗负伤退役,结合斯坦福的反馈,他先是在一家医院找了一份临时的急诊医生的工作,之后就一直在这家诊所,从临时工做到正式工,他能回想的起急诊室一起工作过的几个人,甚至试探性的打了电话寒暄几句,都未曾发现不合常规的地方。

      接着他转而开始回忆见到凡尔奈的每一分每一秒,可以确定的是那天晚上的“好心救助”是蓄谋已久,但他的目的——Sherlock·Holmes,一个像是男人的名字,还有ICE MAN,是指什么,男人?还是女人?还是什么代号?现在都无从得知。从凡尔奈的话中可以知晓他应该是认识这几个单词代表的含义,或者说他认为John是知道的,还有电影院里那位突然呕吐的中年男人,是否也不是偶然?

      电影、电影院、场次、座位都是玛丽选的,John想到这位好姑娘,不由得弯了弯嘴角,他们之间的约会大部分时候都是如此,由玛丽做决定,然后AA。前者是由于John的品味尚有提升空间,后者是玛丽坚持如此,这是她诸多优点中并不算起眼的一个。

      思来想去,John还是决定违背医嘱,离开他应该躺着的床,他的房子,打车前往“探望”在电影院被救护车送到医院的那位中年男士,或许能从中找到一些答案。

      按照救护车的运送原则,这位先生有极大概率会被送往巴兹医院的急诊室,而他恰好还有几位旧识在那里任职,只是不知此时有没有人在急诊室轮班,好为他打开方便之门得以仔细看看那位先生的病历,毕竟不是警察,贸贸然的询问患者本人还是存在一定的风险。

      「John?」斯坦福疑惑的声音从身后传来,解救了如无头苍蝇般在急诊室乱转的Watson医生,依旧忙碌,只是物似人非。

      John松了一口气,向斯坦福倾诉了一番近期略显倒霉的经历,当然隐瞒了凡尔奈和受伤住院的部分,「嘿,迈克,我需要你帮点忙,上周三晚上大约八点半到九点之间被救护车送到急诊室的一位中年男性,无家属陪护,病因是突发剧烈呕吐,不排除中毒情况,如果这份病历还没归档的话,我希望能看上一眼。」

      斯坦福虽然好奇旧友的目的,但碍于工作正值繁忙阶段,已经没有多余的时间可供他听故事了,只能委托一位相熟的护士帮John查找一下。所幸那位男士在急诊室的表现堪称“出色”,在斯坦福离开没多久,他们就根据John的描述找到了这份病历——爱德华·洛伦兹。

      名为爱德华·洛伦兹的先生让急诊室那天的夜班护士异常生气,以至于现在提起来都是用“那个异常难搞的病人”来代替,由于他再三试图拔掉身上所有的管路,导致当班护士的工作量急剧上升,不仅毁坏仪器,还试图攻击医生,即使是再空闲的情况下都无法容忍这些行为,更何况是人满为患的夜间急诊室。

      在损毁了两套约束带之后,护士和安保人员向医生抗议自己这样没法继续工作,为了保证这位患者尽可能的得到有效的治疗,以及急诊室正常的工作秩序,医生只能选择用镇静剂来让那位先生保持安静,才得以让整个急诊室的工作人员从崩溃中解放出来。

      斯坦福向护士介绍过John曾是巴兹的医生,老实可靠的外形,还是同行,护士几乎不会隐瞒什么。一边听着护士的抱怨,一边提取自己觉得有用的信息,John着重关注的是这位先生的病情,「所以,目前对爱德华先生的诊断仍倾向于中毒对吗?毒物检测和化验结果怎么样?」

      护士耸耸肩,有些无奈的说到,「这就是最奇怪的地方了,他的临床症状符合中毒,但检验室到现在都没有检查到任何有用的结果,我们甚至给他进行了洗胃,但由于无法判断毒源,因此也只能对症治疗,无法使用对应的解毒剂。」

      「警局有联系到他的家人吗?」

      「目前还没有,警察说他是个外国游客,手续会比较繁琐。」

      护士在广播的催促下小跑离开了,留John一个人在护士站翻看病历,可惜并没能找到更多有用的信息。只是,一个外国游客为什么会出现在电影院,那里既没有博物馆,也没有知名餐厅或者任何值得游览的去处。

      考虑到玛丽晚上临时有事,中午就打算过去他那儿一趟,带点食物同时看看他是否有什么需要。John决定下午再去警局询问凡尔奈的情况,虽然大概率还是会被人糊弄一通,但放弃可不是一个军人该有的品质。

      玛丽带来的意大利面很好的抚慰了John奔波了一上午的身心,她总是如此贴心,厨艺也堪称完美。在女友的监督下,他只能老老实实的把药吃下去,然后迎接熟悉的嗜睡感。

      身材娇小的女士站在这间称得上简陋的出租屋内,昏昏欲睡的男友,一张床铺着纯白色发皱的床单、同色系的被套和枕套,小小的床头柜上摆着一个不甚明亮的台灯,几本书散落在房间各处,单个的咖啡杯孤零零的摆在书桌上。没有单身男性的邋遢,但足够空旷,仿佛下一秒就能离开这里。

      夕阳的余晖挣扎着照进这间可怜的屋子,落在男人沧桑疲倦的脸上,他真的应该抽空好好打理一下自己的脸,那些胡子除了使他显得比实际年龄更为年长之外并无益处。

      街边的餐馆一如既往的忙碌,在窗边坐下,听从侍者的推荐,给自己点了一份餐点。相隔几桌有一对情侣正在庆祝,在小提琴的演奏中,浪漫的气氛在餐馆蔓延,周围愉快的交谈声中,John看到店主身后,靠近厨房送餐通道,一个脸上缠满绷带的男人一闪而过。

      顾不上吃到一半的晚餐,扯起外套就冲向后厨,店主被吓了一跳,试图拦住这位突然发疯的顾客,以免无端蒙受损失。多年的军旅生活成功的让John躲过店主肥硕的身躯,挤进后厨的大门。

      在后厨工作人员的咆哮声中,矫健的军医追随着绷带男人的身影窜进了餐馆后面的小巷,经过层层垃圾桶和几个东倒西歪的醉汉,最终在十字路口涌来的人群中丢失了目标。

      「该死的!」

      自从凡尔奈说过那些话后,John的脑子就没法停下胡思乱想,连日来的困顿让他的情绪有些接近爆发边缘,发泄似的踢了墙壁一脚,带着半饱的胃一瘸一拐的往家里走。一路上打架斗殴、呼啸而过的救护车、情侣吵架仿佛进入了爱丽丝的世界,一切都失去了应有规律。

      中午玛丽告知他有朋友临时联系到她,今日要经过伦敦,多年未见,难得有机会可以碰面,希望可以一起用餐顺便聊聊近况。她本想邀请John一同前往,但说服医生让他提前出院的协议之一就是老老实实在家休息一周,以免旧疾复发,重复刚到伦敦时的惨状。

      这位可爱的女士想当然的认为John作为一个医生,必然是会遵医嘱在家休养,没能一起见朋友虽然令她有些遗憾,但出于对男友健康的考虑,和朋友一起用餐只能屈居次位。

      半饥半饱的男人想了想店主的脸色和后厨的各种刀具,决定放弃继续回到餐馆这一想法,运气好的话或许能碰上一家还未关门的面包店,顺便买上一些作为明天的早点,咖啡和苹果的搭配吃多了也是会腻烦的。

      隔日,John偶然间从报纸上读到一则新闻,昨夜一家餐厅发生了集体食物中毒事件,连店主都没能幸免,据查证是冷藏库白天断电了几个小时导致食物变质,追根究底是厨房新来的小工没有按照规章制度做事。这样的社会新闻偶有发生,但此次不同,因为这家餐馆恰好是他去的那家。

      无论是谁,都不会忽视如此显而易见的信息——John·H·Watson,他本人,似乎正在给周围的人群带来“不幸”。

      回顾他的前半生,早逝的父亲、永远无法正常相处的姐姐、中枪、瘸腿、战争后遗症、工作不稳定、毫无存款,唯一称得上自豪的只有他的外科医术以及忠诚和正直的品性。

      谁会对像他这样毫不起眼的人有所企图?钱?权?一个什么都没有的中年男人!

      排除所有不可能的答案之后,即使再荒谬,那就是真相。

      Sherlock·Holmes

      毁了他平静生活的两个单词,或许是人名,或许是代表一样东西,总而言之,只要解开这个谜题,他就能得到一个答案,一个可以让他回到正常生活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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