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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Chapter 04 秋千还要荡到最高(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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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李天昊,凤翔府衙的一名捕快,可在大家眼中我是静王的儿子,也只是静王的儿子。
从小父王因为母亲早逝心生愧疚,我又是家中独子的缘故,父王对我百般迁就,而我要做的事情只要不合父王心意就会遭到百般阻挠,我想父王是一个从来不考虑自己真实感受的父亲。
在这个没有一点人情味的王府,我总觉得有什么事情被隐瞒着,在这里我感觉到的只有压抑,我很向往外边的自由,不知道那里会不会有虚以委蛇的毕恭毕敬。
后来,王府里来了一个叫小慈的女孩,只有她没有一丝顾虑我静王之子的身份,与我谈天说笑,那时是我呆在王府最快乐的时光。
听她常常说起一个男孩,他们一起流落于凤翔当乞丐,风餐露宿街头,可看她眼中神情,却没有一丝苦楚,满满的都是笑容感激,我不禁有些羡慕她,有些嫉妒他口中的男孩。
可是好景不长,于我走的亲近的她遭遇到王府其他人的压制欺负,她本没有对我说,可我能感觉到别人对她的敌意。
后来我眼睁睁看着她在王府受尽欺凌,从小没有强烈愿望的自己,第一次如此渴望用自己双手去保护一个人,可是仇视的力量如此强大,她最终被送走了,我不知道她被送去了哪里,但下意识觉得不会是什么好地方。
后来被告知她死了,原来和我走的亲近就是这个下次,怪不得在王府我从来没有朋友,原来大家不是怕我,更多的是怕死。对不起,小慈,是我害你如此。
我对王府仅存的那么一点眷顾,也随着小慈的离去消失殆尽,我始终不想承认她已经死了。我想如果当初我能态度强硬一点,小慈就不会这样,我恨自己的懦弱无能。
十六岁那年,任凭父王千般不愿,我态度鲜明强硬地离开了王府,只身来到凤翔。
走进凤翔,满眼苍翠,桃花摇曳,樱花飘零,鸟语花香,处处生机盎然,这里就是小慈口中所讲的凤翔,原来是如此浪漫之地,怪不得小慈如此喜欢。
既然她那么喜欢这里,那我想我该好好守护这里,于是我找到凤翔府衙报名参加了捕快一职。
因为是静王之子,我从小习武,武力倒也难不倒我,有点发愁身份一关,我报自己孤儿,本想进入府衙会被阻碍,可进入府衙之事进行的异常顺利。
按照常规,府衙当调查我身份,没有异常方可进入官府,我当时没察觉异样,只觉得府衙应是见我武功不错破格录取。
现在想来,真是可叹,大唐律法一向严谨,岂是我武力一种情况可枉顾,越是这样越应该是细查,想必早就查到父王那里了,我竟然现在才发现,真是愚昧。
初来凤翔,我就常常听闻其他捕快谈起一个名为十有九输的赌坊,听他们言似乎赌坊老板年纪不大但手腕独到,我一向对赌坊甚无好感,不过倒觉得这个赌坊的名字颇有气量。
一个赌坊,不过聚赌敛财罢了,如此堂而皇之的用十有九输作为名字,可见其老板也算是一个开诚布公之人,我心中不免生出几分好感。
我后来得知赌坊老板名字是哥舒明朗。哥舒明朗,这名字透着点熟悉的味道,哥舒明朗,哥舒明朗,明朗,记得小慈常常提起的男孩儿似乎就叫明朗,难怪觉得名字这么熟悉,难道和小慈一起乞讨的人就是他。
至于后来到底发生了什么,我并不知道,只知道小慈被卖到王府,再多的事情小慈不讲,我问却只见她笑,并不答我。看他如今如此风光显赫,如果真是此人,那我倒想问他一问,小时候尚能一起同甘共苦馒头分半,可后来为何又不好好保护小慈,让她再次孤苦无依流落在外。
我也常常听他们说凤翔街头上有一个名为汤驰的混混,从小吃百家饭长大但练得一手踏鞠好本领,双方较量之间他们中鲜少有人可以取胜,看的出来他们心中颇为不服。
我自幼喜欢踏鞠,一片小小的踏鞠场地可以承载欢笑汗水激情挑战,远远比呆在偌大的静王府畅快。踏鞠让我觉得我还活着,有心跳有脉搏更有动力,静王府死水一潭,只有权势只有虚假。于是我很期待能与汤驰进行一场比赛,一次真正的较量。
一次巡街,我见一店铺门前人声喧哗,以为是发生了什么大事,走进一看原来是一家生意极好的贩卖胭脂水粉的商铺,人群尽头店铺门旁立着一位公子哥打扮的少年,模样倒也俊朗,可那浑身的脂粉气让我觉得十分厌恶。
在我认为身为男人,堂堂正正,花里胡哨涂脂抹粉,遑论如此大庭广众之下哗众取巧,视为不耻更为不屑,我转身走掉。
后来得知他名为陶夭夭,连名字都如此怪异,却没承想汤驰和这陶夭夭走的极为亲近。偶尔巡街走过陶夭夭家的店铺之时,总会看见汤驰围在陶夭夭身边。
街头喧哗最盛之时,定是汤驰和众人一起踏鞠,一旁总有陶夭夭欢呼雀跃大声为汤驰助威,那个时候我察觉他们的关系好的有些过分,却也不知这丝异样从何处而来。
终于盼来这一日,我、众位捕快伙伴和汤驰莫奎等人协商一起踏鞠,比赛自然要分出个胜负,我渴望这一场对决已久,他们渴望打败汤驰,比赛前与他们讲好踏鞠策略,胜券在握的迎来了比赛。
一开赛,我这一方占据绝对优势,顺利的将球带过,几十个回合下来,我方渐渐有些力不从心,可反观汤驰那一方,生龙活虎的就像刚吃饱饭从家里边出来,我渐渐发觉上当了,从一开始他们都在保持实力,而我方皆全力以赴。
慢慢的我方从绝对优势变成了绝对劣势,最后汤驰一个斜刺突进,一个倒挂金钩踢进了终场最后一个球,我方落败,比赛结束。
满街的喝彩声,汤驰的动作潇洒利落,最后一球踢的甚是漂亮,连我这一个习武之人都要佩服,更何况街上的众人。
我替我方众人感到惋惜,可从心底生出淋漓尽致的畅快感很快地冲散了失败的气馁。而当我看到汤驰脸上的表情时,我知道为什么大家一二再再而三的去挑战汤驰他们,也知道为什么大家都不服气,因为汤驰此时洋洋洒洒甚是得意的表情真的是太欠扁了,我也知道原来这群人和汤驰的关系也不仅止于表面看到的关系。
这个时候,自然陶夭夭也不会闲着,在比赛中呐喊最大声的他,一看到汤驰获胜比赛结束后就急急忙忙跑到汤驰身边,抱着汤驰又蹦又跳,汤驰脸上的表情就显得更为得意非常。
我和汤驰的第一局较量以我方失败告终,意外的是由于此次比赛,我和汤驰慢慢的熟络起来,之后府衙的公务越发繁忙,倒也没有抽出时间和汤驰比赛。
巡街往返于凤翔的大街小巷,路过很多次十有九输,因心中对哥舒明朗是不是就是小慈口中所说之人把握不大,我并未贸然唐突出现在哥舒明朗面前。这哥舒明朗不仅每次出现排场极大,就连凤翔知府也对他敬让三分,更何况是凤翔县令。
哥舒明朗曾几度出现在府衙大堂之上,皆是乡亲状告他手下乱伤无辜,而每次县令都因为证据不足将哥舒明朗释放。
伤人是真,我气恼如此结果,但不得不说,哥舒明朗一袭华服立于公堂之上,言行举止大将风范十足,倒不像是一市井之民,那般从容无忌的气场,总觉得那小小赌场似乎容纳不了他,也想象不到谁能够让他敬畏。
不知为何,我每次看见他,总是能联想到我那在朝堂之上翻手为云覆手为雨的父王,这种感觉很微妙,却也让我觉得厌恶,似乎有一种看不见的血腥在什么地方滋生并迅速生长。
而很久很久以后,我才知道,原来他哥舒明朗真的跟血腥挂钩,只是这种血腥跟别人没有太大的关系,是从他身体内部流淌并扩散在外的,是疯狂建立在他自己血脉的基础之上,是他自己拿命挣扎而生的血腥,只是这些被他封存起来。
一点点竖立起来形象的哥舒明朗就像一个坐在秋千上的荡千人,慢慢的将自己推得越来越高,离地面众人越来越远,你以为他已经将秋千荡到最高,就要迅速落下之时,他手中掌控的秋千还要荡到更高,等他真正将秋千荡到最高的时候,他也从秋千之上垂直地狠狠的摔落在地。
众人远远离开这砸起的灰尘,免得被尘土呛到,等待灰尘四散尘埃落地之时,那个被摔在地上的哥舒明朗早已从地上爬起,躺在秋千旁边的吊椅之上背对着众人,或者又重新坐在了秋千之上,荡起秋千远离了众人。
你永远也看不见落地那一刻他生疼的表情,即使是一个轻微的转瞬即逝的表情,也被掩埋在四处飞扬的尘土里。你永远扶不到他,他早已自己站起,毫不理会你关心的表情,反而像是在嘲笑着你无用的同情心一样。
我呢,一次次又一次次见证了他荡起秋千的事实,却被弥散的尘土封住了眼睛,用一种无所谓的敌对态度甚至偏向嘲弄的心态,怒视着他。而今,这一次,我想趁他还落在尘土之时,拉住他又要去荡秋千的脚步。
我不确定我是不是还会继续斥责他的无心,因为他即使做对了一件事,我也不知道他还将做错多少事,不是因为我不信任他,是因为我更加害怕担忧惧怕这样无害的他只是我一时的错觉。
我还知道以我这样的性格,暂时还摸不透他怎样的心思,所以我想尝试去了解他,就像当初汤驰和他成为盟友,进一步成为朋友一样,要先成为朋友再做他的亲人他的弟弟,然后就像他说的去哪里咱们都一起走,然后远离是非远离赌场远离一切纷扰。
而至于我怎么一步步认识他,又重新认识哥舒明朗他的呢?这要从飞鹰来凤翔组建踏鞠队说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