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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蓝色的光 ...

  •   生活像是在雾里。雾里听歌,雾里看天,那时的天蓝的让人觉得像是风暴里出现一个飞速旋转的漩涡,顷刻便可以将一个人吸进去,幻化为宇宙里的一滴浮尘。

      龙宇想如同飞蛾扑火那样义无反顾地跳进去,再扎几个猛子,哪怕会被这片无边无尽的蓝色淹没,夺取呼吸,甚至化成一堆蓝色泡沫。

      对他来说,周遭的一切都处于毁灭的边缘,所有的欲求都在放纵中达到最高处,下一秒轻轻一触可能就是爆炸。

      可他回荡在任何地方的不安与喧闹的因子毁灭后,会不会是生活的重生,却属于极其冒险的事。

      龙宇戴上耳机,传入的歌声沾染这很会调弄忧伤的蓝色,深入脑海里,脑海里依旧是一片雾,再亮的光都穿不透。穿不透,这个少年的心里就难受,不知道在和谁较劲,偏想找什么东西倒腾走这些雾气。可越这样,画面就越模糊,他的心里就越不爽。

      龙宇眯眼坐在这里,没有人和他说话,他也不在意这些和雾有什么异样的物体。在龙宇眼里,万物平等,都他丫的是团雾。

      在这个公园里,周围人也是不会在意这个穿着邋遢,头发像秋季里胡乱生长的杂草,盯着天空痴痴呆呆的年轻人。

      像这样面貌的流浪汉也不是少数,并不能让人们感到好奇。只是在天气晴好的日子于公园赏景中看见这些大煞风景的尤物,不免要如同大夏天经过塞满瓜皮残核、苍蝇乱飞的垃圾桶一样,捂着鼻子躲着走。破坏人们赏玩的心情。

      有的人往脚下吐口痰,还要很不客气地捎带骂几句:“操,你属狗也别不把自己当条好狗呀。挡道!”

      听见这话时龙宇觉得无所谓,谁规定这条公园人流量最大的长凳上他这种人不能坐?有点好奇那些人从哪里看出他属狗,大概有双钛合金的狗眼发现同类了吧。

      每天坐在这里的日子里,龙宇的脑子里都在想着这些年的事。

      他是怎样成为一个流氓孩子,跟着混混们偷鸡摸狗,没事打打架,总是旧伤未好又添新伤。如果这是自己想要的发泄和反抗,那挥霍的也够多了吧。

      不禁呵呵一声。

      自己付出的代价终究不能改变任何东西。龙宇想,既然世界这样对待他那他还能怎样。生活是雾,就是雾,雾里也有花么,管它到底是真是假,终归是牺牲上青春时光玩世不恭地赏了会儿,不求对得起谁。

      于是龙宇合上心里那副雾色朦胧的画,吹着口哨,闭目躺在长椅上,让阳光穿透眼皮上的血管,传递给血液一丝丝温度,或许能去温暖自己黑暗中的双眼。

      他的耳中突然听见,阳光是蓝色的,心跳顿时加速。

      也许这个世界该有它不同的颜色,哪怕用不同的器官感知到的是用一种荒诞离奇、滑稽可笑。我们要做的就是给予宽容。

      在天湖公园待了一周之后,他决定逃课生涯宣告结束,荒废光阴的活法也要结束。

      这仅仅只是为了饶恕自己,谈不上是改邪归正,发自心底的声音告诉他,不能再这样混下去。

      再回到住得地方之后,他眉头没皱一下,把以前那些可以一起喝到酒精中毒的酒肉朋友的电话全删除。这种沾满苍蝇的“垃圾桶”确实够恶心。又一想之后,连□□,MSN,E-mai也全都删,掰掉手机卡,换新号,最后连房子也重租了一家。

      他认为,所谓的改变一定要全部更换才能重新开始,尽管看起来很没出息。

      在所有换新之后,龙宇知道他自己也该做出些改变。这种意识来得很自然,好像就该是这样。

      他去理发店削了乱乱的黄发,买了几件白衬衫,几条淡蓝色牛仔裤。忽然像是要看破红尘遁入空门一样的释然和决绝。

      站在浴室的镜子旁,他认真地看着这样子的自己。

      原来一个过去生活在一片混乱中的人也可以变得如此干净简单。这让龙宇有种以前从未体验过的踏实感。看着镜子里的那个年轻人裂开嘴露出雪白的牙齿,神态陌生又机械,他的眼笑了,心也笑了。

      少年许诺,要给自己一个亮铮铮的未来。

      当第二天的阳光刺醒沉梦时,那种被整个世界接纳的满足感使龙宇兴奋。白衬衫,牛仔裤,单车,双肩包~~~~~与季节融合得足以让一个人热泪盈眶,就像是生活送给他自己一个柔和浅淡的吻。

      以后的每一天,龙宇都想拿起笔写些东西。而且竟然有种写诗的冲动。其实写出来的能不能称得上是什么,这都是无关紧要的,人必须找一个倾听之耳,把那些像风像云又像雾的思绪呕吐出来。至于会不会恶心到别人那是后来之事,有时我们就只要在乎当下就好。

      他开始有一种想去歌颂世界的强烈欲望。

      想和以前所鄙视的那些庸俗文人一样,发出感叹,诸如“太阳每天都是新的”“面朝大海春暖花开”不知道是在安慰自己还是在安慰别人,又或是在安慰世界、太阳、大海。

      但龙宇渴望这种安慰,仿佛他的腹内有一双手掰开他的喉咙,催逼着,让他去歌颂。

      是的,太阳每天都是新的。

      他从来没觉得他自己有文学细胞,因为整天挂在嘴上的形容词无非就是“很”“非常”“特别”之类。在课间十五分钟的时候,他两只胳膊叠摞在一起,闷头趴在桌子上呆看着窗外的天,水润的蓝色光泽投映在头顶,他又想起在公园“赏玩”的那些日子里的天空,原来天的颜色在哪里都是一样的蓝。

      于是撕平桌上那团揉得像核桃那般瓷实的草稿纸,懒洋洋地写下:

      我竟然听见
      阳光是蓝色的
      为什么他也有亮铮铮的金属感
      忧郁又耀眼的面孔
      严肃地俯视着我
      可我并不害怕

      ……

      写完后,这张纸又被他重新揉成团,抛向窗外面。

      从此以后,龙宇开始写小说,写他自己也不知道在说什么的短文。

      那种忽隐忽现忽轻忽重让龙宇心里痒痛的感觉催着他不断地写,也写不断。写出来的乱七八糟的东西,龙宇将它们全都寄到了杂刊报社。

      他有一种十分强烈的念头,就是想让他的心情走进陌生人的眼里,想为他的这种感受找到一个寄宿点,无论合不合适,只要不至于堆放在他自己心里,显得孤独无援。

      不过,二十天后,杳无音讯。四十天后,真的是石沉大海。

      龙宇对于这样的结果也并不在意。还是固执地写。

      龙宇的这种写作兴奋感就像是长期被囚禁的灵魂在枷锁被撬开之后,难掩疯狂和雀跃,注定要搅浑浊这潭死水,之所以说是搅浑浊是因为龙宇也不懂得他为什么要不断地写出这些不知道算作何物的篇章出来。

      或许日子应该给每个经历者留下些什么吧。然而龙宇疯狂写作的这些日子除了纸与笔,再没添进些什么。单调却又不简单,隐约地矛盾着。

      毕竟生活是大海,不是泥塘。所有的改变都在那天开始发生。

      在学校收发室龙宇取到了一封信,其实信大约二十天前就已经到收发室,劳动委员通知过龙宇一次,但龙宇自己懒得去取,以为无非就是有业界良心的编辑退回给自己的稿子。趁中午去外面吃饭的时候,龙宇想了想还是去收发室领了信,他没有在意信封外的几行字,满不在乎地胡乱撕开信封,里面只有一张精致的蓝色硬卡纸。

      “你不是一般人”

      就这么一行字,洒脱漂亮的字迹让龙宇嘴角勾起一行浅笑,隐约觉得其实写这封信的人才不是一般人。他翻看信封处的地址,发现对方竟然连地址也只写了个大概,倒是写信人的名字——“毕峰”,让他看着出神了很长时间。

      龙宇对着那个名字说,“那我到底是谁呢?”

      其实龙宇只是知道现在的文字工作者真正有自己思维的太少,更多的只能算是个打字员而已。而他自己是不愿去迎合任何人,包括他自己在内。

      龙宇只在意内心第一时间感知到的想法和情绪,并且另有自己的一座想象王国,甚至不能容忍它去掺杂任何出自其他目的的想法,更不允许别人走进半步,就是这么简单而已。

      他想,他是真的爱上写作了。

      他有着旁人看来无法理解的固执,那行浓密的眉毛里带着一点点深邃,有时皱的拧在一起,仿佛所有的情绪纠缠不清;有时舒展开来,好像每一根毛发都在打着哈欠伸懒腰一样。但还是藏着超出这个年龄段孩子的想法,带了一些深沉的意味。

      他从这段时间开始写作起,就几乎不去看他人的作品,他要他热爱的东西纯粹的只来自于他自己。有时他都承认自己是理想主义者,并且带有变态性的精神洁癖和肆无忌惮的自私。

      一天后,龙宇见到了那个叫毕峰的人。准确来说,是毕峰来找他了。

      当时毕峰穿着亚麻色的休闲服,黑色的鸭舌帽歪斜的扣戴在头上。其实当时打开门,真正刺疼龙宇长久熬夜写稿子的涩眼的是毕峰脖颈上挂着钻戒吊坠的项链。镶嵌在这枚铂金戒指上的是一圈分布均匀、切割完美的小蓝钻,本来就够耀眼,门外人的皮肤偏黑一些,这枚戒指被衬得更为突出。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章 蓝色的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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