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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chapter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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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中午,我还在被窝里梦周公,像我们这种人一觉睡到大中午是常有的事儿。
‘绑邦邦’我一听这敲门声就知道是陈林,我们住的房间都是用木板隔起来的,本来隔音效果就差,他这样一敲门一圈的人都给他弄醒了,给他说了几次,也不见改,一搞摇滚的哥们说作家都是神经质,所以我们都叫他神经陈或陈神经,不过他也不生气因为这间接说明我们承认他是个作家了。
我以为他是来叫我吃中午饭,套上衣服就去开门,果然是陈林,不过他身后的颜静是我没预料到的“呵呵,你怎么来了?”
“我不是每天都来吗,你小子犯傻了,哦哦,不是说我呀”陈林尴尬的笑了笑,我知道这小子在装傻,颜静手里提着一网兜的苹果和一提香蕉,好像略微打扮了一下,反正比在酒吧时漂亮,也许是我多心,不过我开始同情昨天被我揍的那个胖子,还算他有点儿眼光,我那顿打挨的也挺值,好歹也算是英雄救美,虽然有点儿狼狈
“我来看看你,都怪我才让你受了这么重的伤”
“人家昨天上午都来了,可惜你人不在”陈林在一旁插嘴道
“哦,昨天我去火车站接人去了”我正想把他们往里让,但一想到我屋子里乱七八糟摆放的东西,恐怕会把颜静吓跑“现在也中午了,都还没吃饭了吧,走咱们吃饭去吧”
“呃,不了,我吃过了,你们去吃吧”颜静把手上的东西递给我
“我也吃过了,你们聊”陈林一溜烟闪了,我知道他是找别人八卦去了,说不定到晚上所有认识我的人都会知道一个漂亮女孩儿来找张建了,传成女朋友或者未婚妻都有可能
“你不请我进去坐坐吗?”颜静指了指屋里
无奈我只好移开我那一夫当关万夫莫开的身躯“呃,屋里太乱了,没时间整理”
颜静果然皱了皱眉头,唉没办法,和我熟悉的那几个人屋里都这个样儿,就算我收拾干净他们来了也会给我弄乱的,当然这是不能说的,也貌似是为自己的懒惰开脱
颜静将给我拿的水果放在了我的床上,因为只有那里似乎还干净点儿,四周看了看忽然发现我床边的那张杂乱无章的桌子上竟还有几本沾满油啧的书,颜静用两根手指捏起来看了看放下,又拿起另一本翻了翻
我从家出来一共带了这三本书,一本徐志摩的诗集,一本泰戈尔的《飞鸟集》,还有一本《花间集》,至于前两本不用说了是泡妞的两大杀器,是高中时那个要我替他写情书的哥们赠的,后一本花间集是我从校图书馆借的,至今未还,高中的一节语文课上我半梦半醒间听到语文老师说了一句话:诗歌并没有我们现在所认为的那么高雅,古人写歌就是为了给歌妓唱的。
我猛然惊醒,如醍醐灌顶,我整天嚷着写歌写歌,诗歌诗歌我不读诗何以写歌,当时我自以为找到了个真理,所以这三本诗集成了我高中时翻得最勤的三本书,也自以为得到了很多灵感,不过自从我把它们带到B市以来,除了喝酒时垫桌子腿用过一次,其余时间他们都安安静静的躺在角落里。
“呀,你还读英文诗”颜静兴奋道
“偶尔翻翻,呵呵”其实我的英语水平还停留在初中水平,根本看不懂,只看后面的中文对照“呃。。。。。你骗不了我其实你也没吃饭吧,我也饿了,咱们吃饭去吧”其实我是想赶快把颜静骗出我的屋子
颜静又四周瞧了瞧才跟我出去,走在路上我尴尬的问她“我屋子里很乱吧”
颜静点点头笑道“你们男人的房间不都是这个样子”
言下之意,她好像进过许多男人的房间,这句话让我说不出的失落。
本来我的伤休息个一星期也就没事儿了,可是我去太早又害怕别人说我太矫情,反正工资已经发了,不如多休息几天,偶尔颜静会来,有时候说几句话就走,我问她为什么每次都是中午来,是不是来我这儿蹭饭,原来她每天晚上在酒吧下班那么晚,白天还要出去工作,就上午吃饭的时候有一点儿空闲。
闲下来的时候,我又翻了翻从家里带来的那三本书,没想到灵感泉涌,写出了十几首歌,我回酒吧上班后,唱给大家听,反响很不错,不过除了那首后来被我唱火的《我的女孩儿》以外,其余的歌我都不再记得,后来我想,过了那么多年我还记得这首歌,完全是因为颜静—让我心痛的这个女孩儿,人生有时候就是这么荒谬,总是你不经意见的一句话,说不定就在哪个路口边等着你。
“这是你新写的歌吗?真好听”颜静递给我一杯温水
“真的吗?我知道朋友的恭维就像地摊上买的衣服一样,要打半折来听的”
颜静咯咯的笑,“看来这几天在家没白闲着,说话都这么呃。。。。。有趣了”
“hi,兄弟,有空聊一聊吗?”和我说话的人留着青色的络腮胡子,看起来很颓废的样子
我笑了笑,表示随意
“刚才那首歌是你自己写的吗?”
“哦”
“很不错嘛,兄弟你很有才华,以前在这个圈子里怎么没见过你”
我说我刚来B市才两三个月,什么都还不熟悉
“兄弟,你吉他弹得不错,练了几年了”
我们村有个□□时落户那儿的知青,就住在我们家对门,因为我喜欢去他家听他讲故事,他们家有一把破吉他,小的时候没什么玩具,我对那个物件儿很感兴趣,他很高兴就试着教给我,虽然那时我学的漫不经心,但学到了不少技法,真正开始苦练还是在高中的时候,说起来我学吉他也有七年了“大概六七年了”我笑笑说
“怪不得,兄弟喜欢摇滚吗?”
“没练过,嗓子不行,不够浑厚”那个年月摇滚很流行,但我不太喜欢,我是个有点儿静的人,在我的印象里摇滚只有金属碰撞的声音,而弱化了人的声音
“其实现在校园民谣也挺吃香的,不过在酒吧能静下来听这种歌的人很少”
他说的很对,大部分来酒吧的人追求是一种狂癫的欢乐,所以摇滚或者狂放一点儿的舞曲比较能激发这些人的共鸣。
“兄弟,有兴趣吗?我们现在组建了个乐队,正好缺个吉他手”
颜静端起一杯水在我面前一顿,对我使了个眼色,我当然明白,我来B市刚一下火车就被骗了,我当然不会轻易相信一个陌生人
“你认识刘东吧,是他介绍我来的,说你吉他弹得很好”
既然是刘东介绍的,那我就没什么好怀疑的了,在我们这些人当中刘东就像一个网络节点,通过他我们能认识很多人。这对我来说是个难得的机会,唱歌并不像我起初理解的那样简单,我会唱歌,但我更要懂得怎样去唱,我对这个圈子了解的还太少,我需要有人能给我指引,永远封闭在这个狭小的酒吧里,那么我永远也不会成功,所以我想也没想就答应了
“我叫张彦,欢迎你”
他伸出手,我击在他手上。我们组合共有四个人我、张彦、刘东、陈泉,加入了这个组合我也不能再这样单兵作战,通常是我们四个人一起去酒吧唱歌,这样也能更好的磨合我们的团队,因为白天的时候我们要商量专辑制作的事儿,在我加入他们之前都有这个计划了,就是因为以前那个吉他手太次,刘东才想到了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