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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四 ...

  •   我常去的那间酒吧叫Blue eyes。蓝色的眼睛。或者是忧郁的眼睛。
      从今年年初开始,有一个乐队常常在那里表演。四个男人。两个主音吉他手、一个贝斯手、一个鼓手。一律或红或黄的古怪发型。前卫的服饰。还有一个弹键盘的女孩。她总是站在灯光不容易照到的地方。她的一头黑发在灯光下显得幽幽地蓝。她穿闪光的蓝色小背心。很少抬头。我最喜欢一边啜着加冰的威士忌一边看着她细长的手指在键盘上轻快地跳跃。我想到深海里自由自在的鱼。
      他们模仿Guns N' Roses的风格。因为女孩恰到好处的和声,他们把《Don't Cry》唱得丝丝入扣。
      第一次听的时候我的心突然酸得掉下泪来。

      某一个夜晚。很久不曾做梦的我突然从梦中醒过来。我看见了川。
      他回来了。
      他抱着十一罐啤酒。是我最喜欢的牌子。Blue Girl。
      在机场大堂中,他满脸明朗的笑容。他走向我。我感到一阵轻微的昏眩。

      我呆呆地坐了很久。我打电话给川。
      川的声音是紧张的。悠悠你还没有睡觉?我把梦境告诉他。他笑了。笑声有点干涩。我不知道你什么时候喜欢上了喝酒。声音中透出一丝不安。我沉默。

      我上线找轻蓝。她在。
      同样是一场淡然的对话。开始和结束并不明确。
      我突然之间很想对轻蓝说,轻蓝,见我一面吧。我想,我们可以一起喝杯茶。
      但我忍住了。

      我渐渐地感觉到生活在周而复始中散发出腐烂的气味。
      也许因为流年不利。我开始经常生病。时常从医院抱回一大堆药水药片。可是往往因为缺乏耐心在病好了一半的时候把药扔掉。失眠和头痛使我大量服用安眠药和止痛片。
      看着镜子里的自己日渐消瘦。只好买小一码的新衣服来自我安慰。

      四月。我跳槽到另一家规模更大的广告公司。
      每个工作日的清晨七点四十五分时我会经过一个红绿灯。每次我都要等九十秒钟的红灯。不知道从何时开始,我注意到旁边的巴士站上总站着一个女孩。
      她有一头漆黑的长发。如丝缎般光滑。垂在左胸前的有一小撮被染成蓝色。当时的天气还有寒意。她穿宽大的黑色男式上衣。肥大的蓝色水洗牛仔裤。背着一个深蓝色的大背囊。她的双手一直插在裤兜里。眼睛微微凹陷。脸上有落过妆的痕迹。神色漠然。
      我突然地想到轻蓝。

      我:轻蓝,我一直在想,我们会不会见面。
      蓝:如果我们见面,我想你会请我喝一杯茶。
      我:我会的。
      蓝:可是,你也会失望。
      我:为什么。
      蓝:你知道。阳光下的东西总是令人失望。
      我:所以你总是白天蛰伏。夜晚出动。
      蓝:一个心里有阴影的人。不希望被阳光暴露真相。

      天气的变化就像人生一样无常。
      一个毫不特别的周五。清晨七点四十五分。还差四十三秒红灯就要变绿的时候。突然毫无征兆地下起了瓢泼大雨。
      街上的行人哄闹着四散避雨。风助雨势。把巴士站里的所有人浇得湿淋淋地。
      女孩完全没有要去避雨的意思。我知道她的背包上不会有伞。
      可是她就那样站着。一如平常。
      我把车驶到她的面前。我打开车窗。我说,上车吧。

      女孩落座后对我浅浅一笑。谢谢。她的声音柔软得像棉絮。她的鼻梁上分布着几颗浅粉红色的小雀斑。她用包在左手腕上的蓝色手帕揩掉了脸上的雨水。水珠沿着她的头发一滴滴地往下掉。她说,我姓洛,单名一个蓝字。
      我和洛蓝就这样相识了。

      我把她送到一个黄金地段的住宅区。
      她让我在一栋高楼前停车。下车前,她问我,沈小姐,你可不可以摘下你的墨镜让我看看你。
      我摘下墨镜。她看着我的眼睛。她笑了。你的工作是做广告吗。嗯?我微微有点诧异。她说,我只是猜猜。你知道吗,你的眼神是无拘无束的。你会越过事物的表面,看到本质的东西。你通常都看得见。你天生就适合做广告。
      我微笑。可是我刚才看着你的时候,我看不见。
      她握住我的手。我想,我们还会再见。

      那天晚上月亮很圆。我站在窗前,摆弄着那株已经种了数年的含羞草。
      我对植物都有种特殊的喜爱。人生来就是不自由的。每个人的肩膀都不是空的。高尚点的说法叫责任。诚实点的说法叫负担。无论快乐或者痛苦都无法自主把握控制。
      可是植物不一样。它们生来就是自由的。水分和阳光供给它们生活。它们无忧无虑地绽放属于自己的美丽。它们快乐的时候开花结果,悲伤的时候安静死去。无须给谁解释。
      我从郊外的草地挖来了这株含羞草。我把它细心地把它种在漂亮的瓦盆里。我喜欢它的敏感。它令我感觉远离麻木不仁的人群。我爱用我寂寞的手指抚摸它。我看着它的叶片迅速地闭合。我笑它似乎在嗔怪我打扰了它平静的生活。夏天它开出浅紫红色的球状小花。我把它们在凋谢之前摘下来。
      我需要它。为了它,我找到阳光充足的窗户。

      两天后的晚上我去Blue eyes。我要了一瓶红酒。在凌厉的灯光下杯子里的酒凝固成血色的冰块。我一仰头把它倒进喉咙里。我想起川的不安。他说,我不知道你什么时候喜欢上了喝酒。
      两点钟的时候我没有回去。不知道为什么,我不想走。我听着乐队制造出来的嘈杂的摇滚,看着年轻的酒保熟练地用白布把杯子一只一只地擦得发亮。我的心突然变得空洞。我点燃一支骆驼。
      我抽掉一整包骆驼。我感到眼睛非常干涩。我软软地伏在吧台上。不知道过了多久。耳边的音乐如潮水退却。哄闹声不知何时散去。我分不清这是真实还是幻觉。
      一只手搭在我的肩膀上。我在朦胧中看到尖而细长的手指。我抬头。看到一张令人惊艳的脸。但并非因非常漂亮而产生那种惊艳的感觉。尾稍略向上翘的眉。蔷薇色的胭脂。同色的唇因唇彩的湿润而反光。脸颊敷着一层金粉。鼻梁几颗浅粉红色的小雀斑故意不加掩饰。蓝色的小背心把她掩盖在男式大衣下的瘦削身段暴露无遗。我说,洛蓝,你好。

      要到七点酒吧关门时我才可以回家睡觉。她打开我放在柜台上的空烟盒,凑在鼻下用力一吸。嗯,味道辛辣。她扭头看着我。唱完下一首我们就可以回去。现在有四十分钟的休息时间。出去走走怎么样。
      我说,好。她披了一件风衣。我们一起走出去。

      这里是这座城市的边沿。附近的这段公路和其他公路最大的不同之处是它更多浓郁茂盛的植物。惨白的路灯映照出路面斑驳的树影。植物特有的清香弥漫在微寒的空气里。偶尔一辆货柜车呼啸而过。这是通往海关的另一条路。但人们不常走。
      我们沉默地走了一段路。天空的黑色渐渐地变浅。
      洛蓝开始抽烟。我感受得到她身上浓重的异国气味。她说,我七岁定居加拿大,半年前回来。我想起了她的乐队。为了自己的梦想吗。我问。不。她的神色依旧淡然。是远离自己的梦想。有梦想的人,也许会容易快乐。我想到了曾经拥抱过我的手。她吐出一个烟圈。也许。

      我们在酒吧门口分手。她回去继续唱歌。我回家。
      我没有打开车窗,却把身上的灰色大衣裹得更紧。我居然感到脊梁上有一阵寒意。
      轻蓝和洛蓝。好像同样地真实,也同样地虚幻。仿佛不经意间就走进了我的生活。她们有我印象中相同的气味。我却还没有看见本质。
      我知道这个世界很大。可是也很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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