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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夕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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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年前的京都。早春三月。榴兰坊。
傍晚时分,华灯初上,夜之神是妩媚而多情的。
歌伎们轻歌曼舞着当时最走红的《加贺大圣寺的报时鼓》,服饰华丽妖冶,扮相俗艳夸张,还有那在层层叠叠的和服下面半遮半掩的春光,在拖沓的裙摆和木屐之间一线肥嫩白析的脚踝,每一个动作,每一分微笑,无不使看客们目不暇接,仰着早已僵硬的头,肥厚多汁的嘴饥渴样的敞开着,里面是尖而细小的牙齿和奔突鲜红的舌头。
即席舞蹈结束后,歌伎们衣衫不整的涌入内室。夕颜拿过肉粉色的浴衣,正想冲个澡,发现连贴身裙都已被汗水打湿了。便匆匆解开脱了下来。氤氲的水气里,她良久的注视着自己瓷白窈窕的身体,怜惜般的叹了口气。
她刚要用脚趾去探那滚热的水,这时,身后的方形纸罩灯扑的一声被人吹灭了。她被人抱起,一片黑暗里,她只闻到一股暖香扑面而来,是他。这香味她太熟悉,他们本就是闻香而识的。
四月十七日,她去石山寺求观音签,为了避免过于显眼,她只穿了件淡蓝色丝绸做的薄夏衣,乌发被一顶斗笠所盖,笠下是一张不施粉黛的素面。
那年她十七岁,青葱样的年华,然后佛祖让她遇见了他。
那日骤雨初停,她求了三次姻缘签,却都是下下签,信步走出来,心下一阵烦乱。台阶下人头攒动,熙熙攘攘好不热闹。却仿佛都与败兴而返的她无关。这时有一辆篷车停于大殿之外,她也是无聊中一瞥,门帘启处露出一张粉妆玉砌的脸来。那人仰头看看刚刚放晴的天宇。只是一瞬间,初升的彩虹正映在他脸上,如此美仑美奂,她一时竟看呆了。
那人下了车,上台阶,已慢慢的向她走近,她也浑然不觉。他与她擦身而过,一股奇香扑面而来,她几欲跌倒。
夕颜是脂粉堆里滚大的,却不曾识过这种香,男人们本就不喜这个,就算十足的风流公子也只不过在腰间垂个香囊,那一点点幽香在此处早就让香火味给盖个干净了。
而此香定不是彼香,那人走过很远,夕颜仍觉得四围里弥漫的仍是那股奇异的香气。
半个时辰之后,那人进香出来,刚要下台阶,只听一声娇喝,原来是苦等于此的夕颜。
只见她的袖口被撕了一道口子,风儿不时吹起,那雪肌凝脂不时的露将出来。
刚才,您腰间饰物的柄刮破了我的衣服,真是太可恨了!请您立刻给我把它修补得象原来一样。
这时跟着那人的随从欲要上前论理,却被那人拉住,他看了她半晌,忽然轻蔑的一笑说道:
既然如此,你随我来,我给你你想要的便是,只是日后你可千万不要后悔啊。
夕颜的第一段情就这样以她的自撕袖口而拉开了上演的序幕。半个世纪之后,垂垂老矣疯疯颠颠的夕颜在凄冷的蓬屋里只会唱一首和歌:
为君一日恩,
误妾百年身,
寄言痴小人家女,
慎勿将身轻许人。
她是全京都最有名的太夫,无数浪荡子在她身上倾家荡产,而他始终没有为她花过一分钱,一切都是她自找的。清晨她为他置最华丽的衣裳,午夜她给他备最香纯的酒,她的每一寸肌肤的每一时刻都在为等待他而在宽大的和服下面微微颤抖。
有一次酒后男人已经睡熟,她竟走过去,趴在他的臂弯里幸福的抽泣。她第一次感到,她在遇到他之前仿佛从未活过。
她从不问他是哪里人,究竟做着什么?她并不是因为这些而喜欢上这个男人的,那是因为什么呢?因为那场春雨?因为那片彩虹?还是因为他身上那无时不在的紫色芬芳?
实际上她自己清楚的很,他花她的钱意味着她是在豢养着他。她也曾经想过,也许他就是专门给夫人们做情人的那种人,这也没什么不好。这所有的一切,包括最坏的可能她都接受了下来,那接下来的日子没有理由他们过得不好。
他总是午夜时摸上来,有一次竟是在雪夜里,下半夜开始飘起雪花,厚厚的竟难以用衣袖拂去,可是那天的客人兴致颇浓,很晚还不忍离去。他只好以石板上的低齿木屐为枕,和衣而卧,虽寒冷难耐却也慢慢睡着了。
那时正有客人从扇屋里出来,问女佣人:我的木屐呢?
幸好有相熟的姐妹帮着敷衍:行啦,别找了。
夕颜一边陪客,一边设想;
他躲在花丛里,躲在潮湿阴冷的树影里,近一个时辰,不能声响,也不能动,只能想,想她,想她一个人。她赌咒,他爱定她,为爱她而发狂。
于是她便将一些书信撕成纸条,捻成长长的纸绳,以此做成一个小吊篮,篮内放一只天目碗,碗内斟满烫热的美酒,自己抿上一口之后,用吊篮吊给楼下久候的情人。
那男人在花草深处三次用手高高捧起酒碗表示感谢之后,方才把酒喝下去。
她在上与之同饮,只觉得那美酒通过喉咙时的熨贴真是永世难以忘怀。
不久她竟发现自己怀孕了,她无比欣喜和骄傲的告诉他,她有了他们的孩子。
那一刻他眼角里流露出的惊诧神情令她今生都难以忘怀,那目光告诉她:他不是不相信她怀孕这个事实,也不是不相信这孩子是他的,他只是不理解,不能接受自己竟可以做父亲这一事实。
她真的不懂他。
然后他说,那是你的事,你自己处理,我没有发言权。
他一直将自己看得很清楚,起码他给人的感觉是这个样子。这是他聪明的地方,也是他的魅力所在,他从不强求她与他在一起,她从未在他嘴里听到一句类似留恋的话,相反这更增加了她一次又一次的投怀送抱。
多年的风月场上的经验告诉她,他随时都有可能全身而退,走得无影无踪。对她尚且如此,对那个陌生的孩子,她又要求他能怎样呢?
但她要这个孩子,因为她要他的爱。
她让他了解了这两个事实之后,他想笑,但终究还是没有笑出来,他们第一次大吵,他还会与人吵架,与她吵架,她倒反而觉得可笑。然而接下来的事就使她笑不出来了。他打了她,并把她踢下楼梯。
他在用她身上流下的血来向她证明:他不要这个孩子。
她醒过来,听到大夫说,孩子保住了。那个时刻里她不知是喜是悲。
他没再来过,这意味着他不知道在世上他还有一个现已十六岁的儿子,他的名字叫熏。
但她终于知道他的真相,他到底是谁。如此贫困,如此游手好闲,却活得如此逍遥,即便是他离开了她,他仍然很舒服。
那时她已大腹便便,躲在乡下待产。而京中却发生了惊天动地的男色事件:
当时的足立幕府将军义教在参加酒宴中被仇敌所杀,身边虽有七名一流勇士,但仍身首异处,最后在大火中尸骨无存。而仇恨的原因只在于他宠爱男色,为争一个身有奇香的男子卷入仇杀。
民间传,该男子绝世美丽,皮肤柔滑到连京都中的上等太夫也自叹不如,之所以能驻颜有术,是因为每日吸服将军耗资百万在缅甸为其购得的罂荼所致。
对于女人来说,仅这一次足矣,她永远不会再相信爱情。这与一个曾经误食过生猪肉的人一样,一生都会对它恶心。
爱情,是一片恶心的生猪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