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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CH11 ...

  •   在我的催促下,张子陌和我匆匆吃完饭。奔向他家小区旁边的超市,11点的样子,超市还没有关门,我挑好牛肉还有西红柿,想了想又拿了生抽,油,盐还有葱姜蒜。

      果然来到张子陌家打开厨房,灰尘都已经积了厚厚一层。

      “天哪你不做饭吗。”

      “你有见过哪个纯爷们做饭啊?”

      “您不做饭起码要打扫啊,上次来不是还挺干净?”

      “因为你上次来,我妈刚走不久。”

      “……”

      在我的威逼利诱下,张子陌和我花了一个半小时打扫干净厨房,已经1点多了。我实在没有力气做饭了,就在他家客房先睡下了。

      我定了6点的闹钟,闹钟一响就立刻爬起来。

      等到两碗番茄面出锅已经7点半了,我敲门让张子陌起床。

      “怎么样,味道如何?”

      “还不错,手艺没有下降。”

      我开心地拍了下张子陌的头,“兄弟你真是好人!我先走了啊。”

      “喂,你不吃吗?”

      “不了,我要去买早餐去蒋轩家一起吃,另外一碗也赏你了。”

      “尹漪蓝你知道什么是病入膏肓吗!”

      我乘地铁到蒋轩家,照例在街角的茶餐厅买了早茶,敲门的时候过了好久蒋轩才打开门。

      “抱歉,昨晚睡的太晚了。”

      “没关系的,我先去厨房摆早餐。”

      蒋轩洗漱很快,不一会就下来了。他边用毛巾擦脸上的水边对我说,“我给你配把备用钥匙吧?”

      “啊!?”一个不留心差点打翻点心,手忙脚乱地慌忙补救。

      “这样下次我再睡过去,你直接用钥匙进来就好,不用再等在门外。”他斜靠在餐厅门口,双手抱肩。

      “这样……不好吧。”

      “没有什么不好,我下午出去配钥匙。”他说完转身回二楼放毛巾。

      我摸了摸自己的脸,凭温度判断自己的脸一定很红了,我忙跑去客房的卫生间用冷水降温。

      冲完冷水,我抬头看着镜子里那个一直傻笑的女生,脸上的笑容灿烂的怎么遮都遮不住。“这样好吗真的好吗……”我不住的自言自语。

      花了很久,把自己折腾正常了,我才揽了揽神走出去。

      蒋轩已经坐在饭桌旁边了,“来吃饭吧?”

      “哦,好。”

      那天我们照例是在二楼的书房,我做数分题,他看他的书。遇到不明白的地方,我便轻轻敲敲桌子,然后看他在桌角帮我推导证明题。

      大概5点的时候蒋轩出门去配钥匙,我则到厨房准备牛肉面。

      化好的牛肉已经切成了小块,并且用红酒腌制了一段时间。我拿出炒锅倒上油,葱姜下锅,先放西红柿,将西红柿炒出汁水。之后连着红酒一起把牛肉倒进锅里,最后加凉白开没过牛肉小火炖。

      做好这些我靠在大理石的流理台边看着窗外发呆,蒋轩开门进来我都没有发现。我不记得自己当时在想什么,可能什么都没有想。我觉的人在特别幸福特别安逸的时候会很容易发呆,或许太温馨的环境是滋生懒惰的温床,太过完满会让这种头脑放空又浪费光阴的行为都变得理直气壮起来。

      所以等到一串钥匙在我的眼前晃动的时候,我才回过神。转头看到的是蒋轩的笑脸,“随手买了个艾菲尔铁塔的钥匙扣,喜欢吗?”

      “嗯!”我伸手接过,细细端详。

      “我一直很想去法国的。”我偏头看他,“你知道吗,我总是觉得自己和法国在冥冥之中有一种缘分,我相信自己有一天会去法国住上一段时间。”

      “是吗?那我就祝你能如愿以偿。”

      傍晚的阳光透过窗户照进来,房间笼上了一层金色。蒋轩站在我旁边触手可及的地方,嘴角微微弯着,眼镜片后的一双眼睛透着笑意。我强烈克制住了自己想要伸出手去抱他的冲动,微微低头来回摸着手里小小的巴黎铁塔。我感觉到日落时分的阳光笼罩在我的周围,阳光有着暖暖的温度。我抬起头,控制不住地唇角上扬对着他笑。

      我们俩都没有说话,我却觉得空气中像是开出了一朵朵的花,一直开到我的心底。是大朵大朵的枪炮玫瑰,有着幽静而蛊惑人心的香。

      如果有一个摄影师能摄下当时的场景,我一定会把那张照片妥帖地收藏在柜子的最里面。21岁的少女,心中有着很多很多的爱,汹涌而出,看着旁边男生的眼神是藏也藏不足的满足和小小的渴望。

      Do you think that the spring come because of the flowers’ blossom or the flower blossom because of the spring come

      I guess my spring come along with flowers blossom.

      后来,在我飞往美国的前几天,我又一次去了蒋轩的那套房子。

      我做足了提前准备,先是逼迫戴姝向戴之吴打听清楚了蒋轩的行程,确定蒋轩那段时间都在欧洲出差,不会突然出现在公寓里。

      掌握了蒋轩的动向后,一天傍晚保安换班比较松懈的时候,我溜进蒋轩家的小区。其实半年前我经常去蒋轩家,小区保安并不会拦我,不过我担心哪个热心的保安大叔会上前来向我搭话,并在蒋轩回来后和他闲扯提起来。

      那天我成功地混进了小区,拿钥匙开了大门最后进了蒋轩家。我将鞋子放在门口,蒋轩家是恒温的,我光着脚踩着木制的地板走了进去。

      一楼整体格调是蓝色的,墙壁和屋顶都刷成了那种像是海水一样的蓝,客厅里铺着和二楼一样的纯白色地毯,踩在上面软绵绵的,这地毯曾经是我的最爱。

      我熟门熟路地从客厅拿了一只六角玻璃杯,从水管给自己接了点凉水。一个井井有条的人最大的好处,就是他所有的东西在用过后都会被妥帖地归放回原来的位置。

      我已经有几个月不曾踏足蒋轩的家,但一切还是老样子,就如我上次来到还是昨天。

      客厅有一面大大的落地窗,我对于落地窗一向有一种超乎常理的痴迷。并且我始终坚定地认为一个好的房子一定要有两样东西,落地窗和咖啡机。

      但是偷偷潜入别人家,虽然知道主人在这段时间不会出现,都是没有闲情去泡咖啡的。我走到落地窗前,盘着腿坐在纯白色的地毯上。周身是海水一样的蓝,我觉的自己好像身在海底一样。8月的A市,外面的一切看起来都那么的躁动不安,而我却是身在一片宁静的清凉之中。

      那天我就这样坐了好几个小时,看着天际慢慢暗了下来。那天有火烧云,火烧云燃满了一整个天空,透过落地窗照进来,蓝色的墙壁上也被染上了红色和金色。我觉的那光是有温度的,照在我的身上,让我想到了蒋轩给我钥匙那天傍晚时分的阳光。

      我觉的每个人都会有一些固执的偏好,比如我,在离开一个地方的时候,总会很固执地一个人去曾经留下过回忆的地方,这对于我来说,是一种仪式,一种极为神圣的仪式。一个人静静地坐着,头脑放空,在那似有似无的曾经的味道中与我的过去道一声再见。

      我在蒋轩家待到外面彻底黑掉,肚子咕咕响起,我还是没有勇气去二楼看看我们最常呆的书房又或者他的卧室。只坐在自己客厅的大落地窗前,喝完了整整一杯水。

      我按了按有些发麻的腿,光着脚走回餐厅放好杯子,拿起自己的包,穿上鞋子,锁好门。

      就像是一切都不曾发生,那一个多小时间天际的变化,燃烧了整个天空的火烧云,它们好像都不曾发生过。

      我想,我曾经在最好的年华里喜欢过一个人,很喜欢很喜欢,虽然这大概只是我一个人的故事。

      对了,还应该加上Brazzaville 的 The Clouds in Camarillo 当作背景音乐。

      你有没有爱过一个人。

      你有没有恨过一个人。   

      最后你突然发现,其实那是另外二个人之间的爱恨故事,而你只是一介路人,模模糊糊被推到了台上,客串了一个可有可无的片段。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2章 CH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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