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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section 1 ...

  •   我没有喝醉。你知道,我已经戒掉很久了。

      我只是想跟你说说我的事情。

      3月底的时候,我终于离开了北方那座寂寞的城市。我在这里生活了将近七年,莫名其妙
      的把超过此刻总数三分之一的人生都耗费在这里,仍然找不到当初留下和继续留下的理由。

      下定离开的决心并不需要花什么力气,行李更是极其简单,随便买了张南下的卧铺车票,
      我甚至没有任何留恋。

      也许只是不知道怎样才算留恋。

      我头一次一个人去这么远的地方,也是头一次要和这么多不认识的人挤在如此狭小的空间
      里睡觉。车里的卫生状况差强人意,我躺在一个肮脏的枕头上,看下铺两对小情人挤挤挨
      挨的,分吃一包两包的泡面。

      一如往常的没感觉。我好象是,早过了羡慕与嫉妒的年纪。真好。

      发了几个短信给澈平,当然还是习惯的,专挑些能让彼此轻松一点的话题。他也还是老样
      子,每个回复的短信都尽可能的写满70个字。

      本来我以为这是他的习惯,尽管我知道他其实也是个懒惰的人。后来才知道,他只是对我
      才这样。

      其实我仍然是幸福的。在我仅有的生命里。

      澈平……

      我有点迫不及待想见到他,尽管我甚至没有想好第一句话该说些什么。也许我们之间也会
      有冷场?毕竟我们近三年没有见了。电话都很少。而且多数,都是我喝醉了才打过去的。

      我总是说:“澈平啊,我又喝醉了……”然后就是一连串的傻笑。而他总是用与他年纪不
      符的温柔耐心的对待我的每句胡话,只是偶尔才会忍不住大骂我不爱惜身体。

      他让我觉得,即使被过去遗弃,我仍然是被爱着的。

      不是幻觉。

      所以当他说他愿意收留我,我义无返顾。

      除了他,我什么都没有了。

      晃了快30个小时的时候,我还没合过一次眼。下铺的小情人们都到站下车了,仍然只剩下
      我,昏昏欲睡却没办法闭起眼睛。吃了点东西,又突然很想吐。列车员过来换卧铺牌,用
      很警惕的眼神看了我半天。我知道我很憔悴。

      终于熬到了站。我没有任何初到某地的期待和茫然,只是很苦恼,因为下车的瞬间手机很
      灵异的没电了。我一个人提着行李站在站台上,身边人人匆匆,想了又想,终于抓住一个
      路过列车员借了电话。

      澈平差不多是破口大骂了,好半天才想起来给我指条出路。说了句快往东南出口走,就啪
      的挂断了。我却很高兴。

      不知道为什么,一直很喜欢听澈平骂我,所以还那个列车员电话的时候,顶着俩大黑眼圈
      的我,却笑的跟朵烂桃花似的。

      可是东南出口的不是澈平。看到瑛士和他那个小女朋友的时候,我很惊讶。他们两个工作
      都很忙,我没想过他们也会来接站。

      一瞬间就很感动。

      瑛士接过了我手里的箱子,然后我绕过出站口的铁栏,狠狠的和他来了一个拥抱,他的小
      女朋友就在一边笑。

      我看见澈平匆匆的从广场另一边走过来。

      我只来得及对他笑了一下。

      我来了,澈平。

      救救我。

      我出生在北方一个不大不小的城市里,有山有水,不很发达,在我的那个省份里,仅次于
      省会的地位,半尴不尬,半上不下。就像我。

      过了记不清楚的童年。玩伴,一些淘气留下的伤口。我也常常记不清楚那段时间里妈妈的
      眼睛,印象深刻的反而是奶奶做的糖葫芦。那么好吃。

      后来我上了小学。我有了第一到第一百次逃课的经历。有趣的是,这一切是我爸教给我的
      。他总是帮我编各种各样的理由,其中有一些现在想起来简直好笑到不可理喻的地步,也
      许是因为撒谎的人是他这样的成年人,而且还如此堂皇,老师们才反而不好戳穿了吧。

      他一般会带我去看电影或者钓鱼,我到现在还记得他在落马桥水里捞鱼虫的背影,他穿着
      出海的渔民才穿的那种连身的雨靴,淌着水把我背到对岸去,只是为了能让我离他更近一
      点而已。有时候他不看电影也不钓鱼,只是带着我逛一趟菜市场,让我坐在他自行车的后
      座上,安闲的摇晃着小腿。因为总是请假不去学校,到离开那里的时候我也没有什么朋友
      。我很小,但我已经开始渐渐体会到了什么是寂寞。

      后来他意外被石头砸断了腿,我成为全校历史上第一个因为非个人原因而休学的学生,就
      因为他对我说:“在家陪爸爸吧”。

      我想,他也是害怕寂寞的吧。我现在半死不活的样子,也一定是他遗传给我的毛病。

      半年后他的腿好了。我回去念书,而且奇迹般的没有落下什么功课。坦白讲我觉得我爸讲
      计算题讲的比老师好多了。

      但我想就是那时候起,我和他都学会了一个人对付寂寞。

      我依然没有什么朋友。

      说到这里你们可能会奇怪,我没怎么谈我的母亲。不要乱想,他们没有离婚或者分居,尽
      管他们像大部分夫妻一样会偶尔吵个架什么的,但也像大部分夫妻一样,过的很好。妈妈
      因为家庭出身的缘故,很要强,很倔强,很固执,甚至是很任性和卤莽。她不会做饭,很
      容易受骗,印象里经常做出一些傻到可爱的事情。比如在我放学回家给我开门的时候,因
      为看到我身后的黑暗里匆匆跑过一只老鼠,就把我和老鼠一起关在门外半小时。或者在学
      校开运动会的时候,偷偷的跑去看我,实际上我从不参加任何项目,所以她每次看到的,
      都是我把头插在装满零食的书包里拼了命的翻拣。

      很可爱,但我要说的不是他们。

      反正后来我上了初中。有件高兴的事儿就是我终于长高了。那时候多数的男孩子都还没有
      发育,反倒是女孩子们的个子窜的一个比一个吓人。在当时,我是班上唯一一个可以和女
      生们一较高下的男生。我很兴奋。但这种兴奋很快就被更巨大的失落取代了。因为在那之
      后的10年里,我的身高没再发生过任何丁点儿的改变。

      初中时候我是远近闻名的乖宝宝。但那仅限于我父母的眼里。我从来就不讨老师们的喜欢
      ,至少是在这一时期里。从小在我父母那里受到的教育是,学习并不重要,活着就该怎么
      舒服怎么来。这种性格,小学的老师们也许还能勉强容忍,但在升学率至上的重点初中里
      ,任何放纵和散漫,都是不可饶恕的。因为我的各种古怪行经,我父母很快成了学校教学
      主任办公室里的长客,代替我接受没完没了的批判。好在这样的学校也有它的好处,一白
      遮百丑,只要学的不错,就什么都不错,我父母给我生了不错的脑袋,而我也似乎终于对
      念书产生了兴趣,总之一次考试结束以后,很多麻烦就彻底滚蛋了。

      我开始学会了藏起自己的心情,好象某种未通报的妥协。

      我也开始有了一些朋友。可惜和学校的政策一样,按照成绩排列的座位,使得我没什么机
      会去认识那些真正在享受生活的人。我开始和我的朋友们一样,戴起了眼镜,而且度数一
      度飞长。这些小孩子其实都是些聪明人,尽管还未必懂得这样拼命与竞争的理由,却已经
      知道计算进退得失了。那时候对我们而言,最重要的不是什么情谊,而是考上那所最好的
      高中。可是偏偏奇异的,不管我们考没考上,该死的情谊还是来了,而且持续。他们中有
      些人成了我的高中校友,还有些人甚至和我进了同所大学,而我们当中绝大部分,至今仍
      然保持着联系。

      但我要说的也不是他们。

      我最终还是没能考上那所高中。不知道为什么,反正考试的时候我水准大失,离分数线差
      了正好10分。但在那一年9月,我还是去那破学校报道了。因为我爸和我妈拿了一万五千
      块钱出来,那学校竟然还有个自费的分数线。

      其实如果那时候省了那一万五呢?也许很多事情就都不会发生……起码省了一万五啊。

      我要说的,他和他,就是在这所害老子破了财的破学校里遇到的人。很多我想忘记的事情
      ,也都是在那里发生,再被永远铭记。

      澈平啊,其实很有趣是不是,我明明是想忘记,却又因为害怕忘记,总是这样絮叨着絮叨
      着一遍一遍的讲给你听……

      其实我很可怜。因为无论我做多少努力,甚至变态的试图修改自己的记忆,有一件事情我
      依然会永远记得,就是第一次见到他和他的那一天。其实那不是同一天。但是没有关系,
      总之你要知道,确实有过那么一天,我见到他,然后又有一天,我见到了他。

      我认识他是军训的第一天。我头一次参加这种愚蠢的活动,穿着青蛙色的衣服,因而无论
      你人有多帅,都不是王子是青蛙。还有那硬纸壳似的帽子,戴完再摘下来,头发整个就一
      筐。我憋了满心的怒火却只能忍耐再忍耐,大太阳底下一个上午晒下来,我甚至听见了我
      仅有的脂肪渐渐融化的声音。

      淅沥哗啦的。

      现在让我回忆,我也想不起那时候一起站军姿的女生一个个都长什么样子了。我对那个夏
      末午饭前最后半小时折磨的全部记忆,只剩下那种口干舌灶和火烧火燎之后全身浸在冰块
      里的那种感觉。

      很爽却让人后怕的那种痛快。

      教官们站在阴凉的树下聊天。我们在蒸发,不,是升华。我感觉我的耐心就快磨光了,心
      理上的难受远超越了□□上的,我有点羡慕早早昏到被抬下去的几个女人,我也很虚弱,
      可我却只能站在这里傻挺着!我终于开始跟自己发火了,然后我听见他在唱歌。

      真的。不是开玩笑。他确实是在唱歌。

      这个烤乳猪方阵里有人在唱歌。我花了两秒钟确认这个事实,然后发现这个人就站在我旁
      边。

      我尽量小幅度的扭头看了他一眼,并且适时的藏起了敬佩与震惊。

      不仅是因为他在唱歌。上帝啊。他黑的就像刚从煤堆里扒出来的一样。

      他发现我看他,朝我笑了一下。一颗白亮的牙齿一闪而过,我发现那是一颗虎牙。

      后来事情就不可控制了。不知道是给这颗虎牙晃花了眼,还是因为他唱的是我喜欢的那首
      《天使》,反正我就像插了插销的录音机似的,开始了与他一起的二重唱。

      说实话,两个汗流浃背的男生站在军训队伍里一起唱歌,无论在什么时候看来都是可笑的
      ,可那个时候我们确实那样做了,我们甚至没有忙于用声音传递一些别的信息,只是那样
      反复,反复,再反复。渐渐带了愉快的反复。

      再后来我才发现,他和我差不多高,不然他也不会就站在我身边。不可否认在我们认识之
      初,同样可怜的身高让我和他都产生了一种近乎悲愤的热情。我还发现我们俩喜欢同一个
      人的歌,并且同样坚持认为王菲的《一人分饰两角》才是她所有专集中的top1。反正那个
      下午过的很不赖,我开始注意到唱歌,起码两个人一起唱歌,是个消减痛苦消磨时光的好
      方法。

      一个下午我们几乎把能想得起来王菲的歌都哼哼了一遍。

      现在想想,多傻啊。

      但我还是很高兴。因为认识了他,军训变的不那么难熬了。

      他说他叫龙一。

      我说我叫凉平。

      他就又露出虎牙笑了一个。

      有件事儿说来很郁闷,就是我们认识以后隔了好几天,我才终于看清楚他的眼睛。不是我
      不想看清楚,一则他整个人乌漆麻黑的,二则那时我们还从来不曾在没有强烈日光照射的
      情况下见到过彼此的脸,三则没人愿意在回到家之前拿下帽子,四则……总之他给我的印
      象,除了虎牙以外,大致……两个眼睛一个鼻子……就是那样吧……

      我会这样说是因为,我怀疑我给他的印象也是如此……

      但我很喜欢他。他是我在那个破地方认识的第一个朋友。

      接触多一点。我意识到龙一是一个非常有趣的人。而我却是个骨子里有点自卑的家伙。我
      常常拿骄傲和任性当做武器,保护自己不受伤害,又强迫自己热情快乐,不着痕迹却尽可
      能的想讨得每个人的欢心。我看上去自我而强壮,却其实狼狈而虚弱。

      龙一不一样。

      起码那时候,我觉得他和我不一样。

      他有那么独特的性格,那么幽默。好象任何不愉快的事情,都不会和他扯上关系。好象任
      何困扰和麻烦,到了他那里笑笑就都能解决。

      我想我是羡慕他的。他可以那样恣意的炫耀着他的脾气和任性,而我尽管同样任性,尽管
      是那么的渴望着放纵,却因为早早学会了虚伪和掩饰,而这种无可厚非的自我保护的本能
      早已经彻底的剥夺了我任意放肆的可能。

      所以我抓住了他。我不可抑制的想要抓住他。不。别误会。我是说我迫切的想成为他的朋
      友。我做到了。

      军训很快就结束,然后就开学了。我发现他渐渐没有那么黑了。他说那是假期他去海边晒
      的,与军训无关。

      当然。我见到他只是军训的第一天而已。一个上午不可能就晒出一个油漆工来。

      但他好象很喜欢他晒回来的那身黑皮,他先是说我太白,又说白其实也有白的好处。莫名
      其妙。

      但我喜欢他这样莫名其妙。真的。

      我们俩都是天生的外交家。我有尚缺火候磨练的交际手腕。而他纯粹靠个人魅力。很快,
      我们就和班上半数以上的人混了个脸熟悉。但是这个新班级其实很无聊。多数都是没什么
      搞头的人。要不是有他在,我几乎要认命的重复我在初中的生活了。

      不过有一件事情很神奇。班主任竟然还没有我们俩高。

      发现这个事情以后龙一变的很兴奋。他开始想尽各种借口跑到教室前面去和老师说话,引
      诱那可怜的男人走下讲台。而我就在下面笑的一塌糊涂。

      是的。我笑的一塌糊涂。他是那么搞笑。发脾气说狠话的时候都让人想对他微笑。没有形
      象的大笑着给我讲这样那样的事情,或是突然撇着嘴用奇怪的音调说反话的样子,小小的
      个子却背个大大空空的书包,总也不喜欢站的很直的样子,或是做出他最擅长的无奈而搞
      笑的表情,我记忆里的他多半都是这样的……也许是我希望他能幸福的执念太深,记忆才
      强迫我修改了一些东西,一些过于浓重的色彩和错误的决定……可是直到现在我也仍然敢
      于这样承认,我比谁都更希望他能幸福。

      也许。也许是因为直到现在我也仍然认为,那是我欠他的吧。

      澈平摸着我的头。他总爱这样摸我的头。

      他说:“你醉了。傻瓜。你只有醉了的时候才会说起这些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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