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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一封情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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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一天天过去,漫长而炎热的夏天终于结束,过了一个不太分明的秋天,便是南方阴冷多雨的冬季。
唐欣说,这样阴雨绵绵的天气,要是不睡觉,简直是虚度光阴。然而这天,她却一反常态地,起的特别早。我看一看时间,只是早上六点半。冬天的早晨,天甚至没有亮透,唐欣便开着一盏台灯,咬着笔头,苦苦思索。
我从上铺下来,看到唐欣铺了张纸,埋头苦写。看到我起来,定定然对我一扬脸,“小婉你起来了正好,帮我抄一遍,你字好看。”
我满腹狐疑,她这一大早写的是什么玩意。便接过纸看起来,这一看不要紧,在接下来的一天里,我只要想到纸上的内容,就忍不住眼皮直跳。然而我不曾想到的是,也正是这纸上的内容,阴差阳错地,拉近了我与陈恪轩之间的距离。
纸上写的是:
我亲爱的同学,虽然我不知道你叫什么名字,但是我已经默默地注意你很久了。你大可以不相信,但也阻止不了我举几个例子,向你表明。你看了就知道,原来真的有一个人,注意你、了解你,已经深入到了如此地步。
比如说,我知道你每天都喜欢去一食堂吃饭,你从来都吃四两饭,哦,当然有时候也会再加一两。菜里固定都有萝卜排骨汤,糖醋排骨或是苦瓜炒排骨。一开始会注意你,诚然是因为我也喜欢吃排骨,然而后来,我便由注意转变成好奇,再由好奇转变成了爱慕。那时候我就想,是多么执着的热爱,才让你一年三百六十五日,日日吃排骨都不会腻啊!由排骨而见人心,执着如你,假使爱上一个人,也一定会至死不渝、忠贞不二、海枯石烂吧。我第一次深深地觉得,作为你心爱的排骨,是那么的幸福,也因此做了一个决定,我一定要成为你爱的那个人。
我的感情是那样的炙热,每当我端着跟你一样的萝卜排骨汤从你身边经过时,你却没有发现我火一般燃烧着的,爱恋的眼神。因为你啃排骨时的表情是那么的专注而虔诚,你看不到我那个爱着你的,卑微的心。你嚼排骨的模样是那么动人,仿佛是情人间的亲吻。亲吻!那是多么美好旖旎的一个词语,那个时候,我的心便会止不住小鹿乱撞,我的手就会不由自主地颤抖,排骨汤便泼了一地……而你,不会注意到我。亲爱的啊!那泼了一地的,不是萝卜排骨汤,那是我凋零的心。
所以我决定了!我不要就此沉沦在默默无闻的暗恋之中,我要把我对你满心的爱恋表达出来!我想只要我们在一起,那一地是最天造地设的。上天给了我们共同的爱好——吃排骨,那么我们也终将因为这个伟大的爱好而走到一起。
如果你被我打动,如果你能感受到一个小女孩纯真且炙热的爱,那么今天晚上请你来和我约会吧,我会等你,一食堂的门口,届时,你便会感受到我因为爱你,而雀跃的心跳。
看完这篇所谓的情书,我明显地感觉到我的眼皮狠狠地跳了跳,我看到这所谓的情书字里行间透露着一股,我不整死你不算完的意味感情她一大早起床就是为了这个?不知道这次是谁这么倒霉。
我一脸不明所以地看着她,问道,“你这是又要整谁?”唐欣似笑非笑,“难道我不能真的爱上谁?”我不禁打了个哈欠,“这样的情书,分明是跟人有仇啊,我怎么看着就觉得背后凉飕飕的啊,说说,是谁?”
后来我听唐欣慢慢道来,才知道,原来我是错过了一场好戏。就在我某次去大岭山别墅时,她唐欣观摩了一场极其奇葩的篮球比赛,对阵双方分别是我们音乐系和美术系。她老人家观摩了半场,就没有耐心再待下去了。那是因为,上半场结束之后,她豁然有一种不知道是看了场篮球赛,还是场足球赛的感觉,那半场下来比分居然是3:4。这诚然是唐欣看不下去的原因之一,但不是主要原因,主要原因乃是,她唐欣看到场上有一个人让她极其不爽!
照唐欣的描述,我发挥了下想象力,再参照参照美术系那帮文艺青年的模样,那个唐欣口中的奇葩的形象便呼之欲出了。
原来那个家伙,即便是在篮球场上,也不忘耍帅。但话说回来,篮球场诚然是一个耍帅的好地方,只是那家伙未免太过火,歹都打比赛大伙都换了一身篮球服,可这家伙居然死活穿着一条磨得破破烂烂的牛仔裤,不仅如此,还花里胡哨地涂着各色油彩,仿佛害怕人家不认得他就一文艺青年。然而这都不是最让唐欣义愤填膺的,他最过分的是,他的球衣上赫然印着“LCF”三个字母,而这字母分明就是唐欣她偶像,流川枫的名字缩写。而他!美术系的这个小瘪三,竟敢用她偶像的名字缩写。“恬不知耻!”唐欣便是这样评价的。
这还不算完,再后来的事情,就如情书上所写,这个奇葩居然顿顿都吃排骨。唐欣说,“这是多么变态啊,他是多爱吃啊?天天吃不会觉得想吐吗?”
我哭笑不得,几乎是抽搐着脸问她:“你说你把情书写成这样,人家能上当么?”唐欣“嘿嘿”一笑,笑得即奸诈又自豪,“你不觉得,这样的情书一出手,人人都会好奇,这是什么样的人才,才能写的出这样的情书来啊!”我仍是不明所以,只得默默地点点头。唐欣胸有成竹,继续布局道:“接下来,还得你帮忙。你的字写得那么好看,你帮我抄一遍。都说字如其人,那二逼一定会认为,写这情书的一定是个大美女来着。”见我依旧是一副愣愣的模样,唐欣继续恨铁不成钢地解释,“你看,看了情书,这好奇有了,看了字,对美女遐想有了,是男人他能不出来么?”
唐欣欢欣雀跃地催我快抄快抄,我一边抄,一边忍不住问她:“我就不明白了,他就算是真的出来了,你打算怎么样。”唐欣一脸凝重的表情:“不怎么样,我只要想到他在这么冷的天里,在一食堂的门口站一晚上,光是这样就足够让我开心的了。”她忍不住开怀一笑:“想想一食堂门口的风,真是让我激动啊!”
彼时,我的眼皮又跳了一跳。
抄完“情书”之后,唐欣拿着左右端详了一阵,又问岳萌借了她的宝贝迪奥香水,喷了一些在信纸上,哈哈一笑,颇为满意:“香水美人,更添诱惑!”她小心翼翼地叠好,收在书柜上说:“让我选个黄道吉日,给他送出去!”
我想,那天诚然不是个黄道吉日,因为我从起床开始,眼皮便跳个不停。
不仅如此,在接下来的一段时间里,我都时运不济。
但是,如今回忆起往事的时候,我却深深地庆幸,在我大学四年的时光里,发生过这样的乌龙。
那一日,系里给我们几个人安排了任务,原来是因为学校要组织一个系际合唱比赛,就由音乐系安排人手组织排练。而我,恰恰被安排在了体育系。
第一次集合,在系里的大教室里,我心里难免有一点紧张,却不曾想,我迈进教室之后,整个教室霎时就安静了。我心理一阵忐忑,不知是什么情况。可还没等我回过神来,下面黑压压的,清一色的男生,居然猛然欢呼起来。
我愣住了。
我的第一反应是,我的着装很奇怪吗?没有啊!我脸上有东西?没有啊!难道说我竟然倾国倾城到了这个地步?我恨不得拿出个镜子来证实一下。不过,这个自恋也就是一瞬间的事情。
我发现,这欢呼除了冲着我之外,还有一部分冲着……等等!居然是他!
居然是那天在图书馆门口撞我的那个人!
我见他红着一张脸,也正看向我这边。而我这张脸,可谓脸皮不薄,但在他的注视,以及整齐划一的欢呼之下,也不争气的红了。
我已经不能回忆那天的排练进行的是多么艰难,因为至今只要回想起那一日,最深刻的印象便是脸上火辣辣的灼人的温度,除此之外,也就是陈恪轩如同星星般明亮的眼神,看得我心里直发虚。
好容易坚持完一场排练,我的嗓子几乎就要冒烟了。我慢慢腾腾地收拾东西,心里着实不明白,我到底是有什么魔力,让这帮体育系的大猩猩们对我如此亢奋,且为什么他们离开时,经过我身边,大都要意味不明地,冲我一笑。
这简直,太诡异了!
就在我疑惑的那当时,我看到那个撞我的大个子被另几个大猩猩拥着,亦步亦趋地向我走来。几个人高马大的家伙冲我走来,我倍感压力。我不禁咽了咽口水,干哑着声音道:“你要找我说话?”
我想过千万种陈恪轩可能会说的话,我甚至自恋地以为,他可能会对我表白。可是没有,他说了一句我当时做梦也不可能想到的话,也正是这句话,在后来很长的一段时间里,我只要想到了,就恨不得一头碰死算了。因为,那实在太乌龙,实在太丢脸了。
陈恪轩说:“其实糖醋鱼也比较好吃,只是被鱼刺栓过,后来才不大吃的。”
我被他这突如其来的一句话说的云里雾里,只能愣愣地回了他一句:“啊?”
陈恪轩有些不好意思地挠挠头,继续说道:“其实,说道排骨的做法,我觉得土豆烧排骨是最好吃的。”
我看着面前这位人高马大的大猩猩,长得颇为英俊,颇为人模狗样,完全没有傻了或是呆了的倾向,可他这莫名其妙的一句句,说的是什么意思,这孩子,他到底想要表达什么意思呢?
接着,他又说了一句让我百思不得其解的话,“那天,我去了,不过我没等到你。”
我又愣了愣,他一共跟我说了三句话,而我回复了他两个“啊”。那个时候,我的内心充满了疑惑。我好像一个沉在海底的人,好像捕捉到了海面上的一缕光,然而转眼又消失了。我觉得我好像想起了什么,又好像明白了什么,但是几个关窍之处却怎么也想不明白,只是愣在那里。
陈恪轩见我那般,小声地说:“啊,没关系,希望我们有机会再见。”
那件我没有弄明白的事情,在当天晚上,我和室友们都回到寝室后,总算是弄明白了。
可是这件事情,即便是现在,即便是我和陈恪轩已经发展成为最铁的哥们……那都是我不愿面对的,因为这实在是太糗了。
那天我刚回到寝室,就看到唐欣没头没脑地到处翻东西。我忍不住问她,“你在找什么啊?”唐欣一脸凝重,“那封情书,找不到了。我明明放在这书架上的,见鬼了,居然找不到了。”
李晓池听见我们说话,就随口回道,“哦,你说小婉写的那封情书啊?我已经给她送出去了,我这不是看你都写了好几天了吗?都没有勇气送出去,我就让我们家北北送去给陈恪轩了。”
李晓池的一席话,怔傻了我和唐欣两个人。我好不容易回过神来,电光火石之间,好像什么都明白了。北北,就是目前正和李晓池打得火热的校队的大猩猩的昵称,陈恪轩,大概就是撞我的那个大猩猩的名字吧。而她李晓池,居然把唐欣写来整某人的“情书”,随手就交给他的男朋友,再由她的男朋友交给了陈恪轩。然而这其中,还不知道他们是如何添油加醋的呢。
我顿时产生了一股无力感,几乎是用颤抖的声音问道:“情书?”李晓池点点头,“对啊,就你写的那情书啊,我看你放在架子上晾了那么多天都不敢去送,都为你着急啊。你喜欢的对象不就是送给那天在图书馆撞你的那个帅哥吗?难道你还有喜欢别人?”李晓池顿时也有些迷惑,“不对啊,我问过北北,陈恪轩是喜欢吃排骨没错的啊。”
我一声呻吟,几欲晕倒。李晓池接着又说:“说真的,小婉,我发觉你真是太有才了,你那情书写的真是太有文采了,你是怎么想出来的呢?我家北北说了,我要是能给他写这么一封情书,他一定幸福的要死掉了。”
我恨不得高呼一声,“让我死掉吧。”难怪刚刚排练的时候,那个大猩猩,哦,陈恪轩,对我说了那样莫名其妙的一番话。对了,他还说,他那天晚上等了我一个晚上却没有等到我,敢情他真的在一食堂门口喝了一夜的西北风啊!
接着李晓池说了一句话,让我顿时就觉得,我是不用活了。
李晓池说,“你那个情书写的实在是太有才了,北北说,他拿去的时候,先是在他们寝室小范围地传阅了一下,然后因为写得实在太有才了,隔壁寝室的人也来看了,隔壁的隔壁也来看,然后基本上是整个体育系寝室的男生都来看了,最后才送到陈恪轩手里的。据说陈恪轩感到稀里哗啦,我说小婉你真的太有才了,那么一个帅哥就被你拿下了。”
我欲哭无泪,整个体育系的男生啊!我想起今天排练时的情景,难怪那帮大猩猩见到我,会是那般模样。我,我,我,真是不要做人了!
我没脸再给体育系排练,后来我向系里抗议了许多次,但是都被无情地驳回了。我因此只能一路假装到底,假装我不知道情书的事情,每当陈恪轩对着我欲言又止的时候,我总是眨巴着一双单纯的眼睛看着他,继续扮演着我的天然呆。时间久了,我跟陈恪轩已经校篮球队的那几个大猩猩越来越熟,相处的越来越对胃口,“情书”一事,也再没有人提起,我想大概连陈恪轩自己也忘记了。